。
小學五年級前,我隻認識一個阿小。他住在我家前麵的那座房子。
那是座標準的閩南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間一個天公廳——這是專門用以供奉神靈和祭祀的廳,閩南家家戶戶都供著一個神仙團,節日繁瑣到似乎天天都在過。
接著下來是左廂房、右廂房,中間一個天井。本應該接著連下來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間一個後廳,他們家當時沒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來的地,圈出了個小庭院,裏麵種了芭蕉樹,養了一條黑色的土狗。
那是個海邊典型的漁民家庭。他父親從小捕魚,大哥小學畢業後捕魚,二哥小學畢業後捕魚。母親則負責補網,還有到市場叫賣收獲的海鮮。他當時還沒小學畢業,不過他幾次和我宣誓一樣地說:“我是絕對不會捕魚的!”
我喜歡他的母親烏樓,每次和母親去見她,就意味著家裏難得會有頓海鮮大餐。烏惜似乎從來隻會樂嗬嗬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點小零食給我吃,過年過節找個理由就往我家送點小魚蝦。偶爾他的父親和哥哥也會來逗我玩,甚至他家養的那條狗,我還沒進巷子口,它就已經在那邊搖著尾巴歡迎我。
但阿小,似乎總躲在一個安靜的角落,不參與我們兩家的交際。他很安靜,這種安靜卻分明帶著點高高在上的感覺,似乎永遠在專注思考著什麽。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聽我母親在和烏樓開心地說,我又考了年級第一。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過去,說,黑狗達,所以你要好好讀書,離開這個小鎮。
我當時還覺得小鎮很大,沒有離開的迫切感,但心裏對他莫名產生一種佩服:一個能看不上小鎮的人內心該是如何的寬廣。然而他讀書卻並不好,這讓他這種高傲的安靜,被理所當然地理解成一種孤僻。
孤僻的阿小,街坊開始這麽叫他。
另一個阿小是搭著高級的小汽車抵達我的生活的。
還記得那個下午,一輛隻在電視裏看得到的小汽車突然出現在巷口那條土路上。巷子太窄了,車子進不來,來迴倒騰的車,揚起嗆人的煙塵,把圍觀的人,弄得灰頭土臉。
我光著腳站在圍觀的人群裏。那時候,白色的運動鞋,水手服樣式的校服已經在小鎮流行,但我習慣穿拖鞋的腳,卻死活耐不住運動鞋裏的憋悶和潮濕。老師說,不穿運動鞋就隻能光腳來上課,學校禁止粗魯的拖鞋。我幹脆就把運動鞋往書包裏
一裝,無論下雨酷暑,永遠一對赤腳。日子久了,腳底磨起厚厚一層皮,甚至踩到玻璃也不會刺穿,開始驕傲地強迫同學叫我赤腳大仙。
然後這個阿小走下車了,他腳下是電視裏小少爺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電視裏小少爺穿的吊帶褲,頭上梳著電視裏小少爺才梳的那種發型,皮膚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襯衫。
他長得一副小少爺該有的模樣,白得發亮,瞬間讓周圍的一切都灰暗了。
他是我東邊鄰居阿月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發了家,哥哥已經辦好香港移民手續,接下來辦他的,這中間需要一兩年的時間,這時間裏他就暫且借住在這裏等。
香港阿小,街坊覺得這名字特別適合,仿佛香港才是他的姓氏。
香港阿小給這群野生的孩子內心,造成了極大的觸動。或許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歐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從那天開始,他的家裏總圍著一群偷窺的孩子,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說話老喜歡揚揚眉毛,他頭發總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頭,他喜歡吹口哨,還每天洗很多次澡。沒過幾天,這群老赤腳到處亂竄的小屁孩,個個說話也揚眉毛,頭發也梳四六分,也開始吹口哨。竟然還有孩子偷窺他洗澡。
阿月姨家稍微殷實點,在那片地區是唯一的兩層樓。香港阿小每次換洗的白色t恤和內褲就掛在樓頂迎風飄揚。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幟,傲慢地挺立在那邊。對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夾著莫名的荷爾蒙感。香港阿小來的第三天,有個小孩爬上電線杆就為了看一眼阿小最貼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來。還好以前的土地都還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孩子磕出了傷痕,但不至於傷殘。
這樣的故事,小鎮甚至羞於傳播,大人們當作一切都沒發生。他們用假裝沒看見,或者不理解,繼續守著風土的簡單。
我其實內心已經認定自己不會喜歡這個阿小的。在鄰居小孩共同組成的拖鞋軍團裏,我最會讀書,也是最得長輩和同齡人關注的,阿小雖然也引起我的興趣,但他奪走了原本屬於我的許多目光,讓我多少有點失落感。
我假裝漠視這一切,直到這一天,阿月姨來邀請我去和這個阿小玩。“你讀書好,多帶帶他,別被那些野孩子帶壞了。”我竟然掩飾不住地激動。
第一次的見麵,有點狼狽。我手心全是汗,說話有點結巴。還好是他淡定。
他身上有花露水
的香味,穿著雪白雪白的t恤,他笑出白白的牙齒,說:“我叫阿小。聽說你是這裏最會讀書的孩子?”
我點頭。
“你比我大兩歲?”
我點頭。
“黑狗哥好!”
迴到家沒多久,拖鞋軍團的人早在等我,他們像堆蒼蠅一樣聚攏來,嘰嘰喳喳地問詢。我當時還假裝深沉地說這小子很客氣,不是簡單人物。心裏早生出了無比的好感。
擔心他一個人孤單,也擔心他被小孩子帶壞,親戚給他配了兩個保鏢——他兩個表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阿小對他們說話都是命令式的:你們給我做什麽去……我不知道阿小是哪點喜歡我,第一次認識後,他就不斷支使他的兩個表弟輪流叫我。一會兒問:“一起玩彈珠?”要不“一起捉迷藏?”或者“一起玩飛行棋?”
拖鞋軍團的人開始意識到可能會失去我,他們看著阿小的表弟拜訪我家,也派一個小孩,卡著同樣的時間通知我。抉擇的時間到了。
我猶猶豫豫,直到那表弟又來了:“我哥問,要不要一起看他從香港帶來的漫畫書,還有任天堂遊戲機。”
於是我選擇阿小那邊了。當天,拖鞋幫宣布和我決裂。
於我,阿小真是個讓人愉快的玩伴,他總有最新奇的東西,漫畫書、遊戲機、拚圖、積木……而且還有兩個跟班幫你處理一些雜事:口渴了,他們去弄來冰凍飲料(香港帶來的衝劑),熱了,他們打開小風扇(香港帶來的)。
於他的表弟,他真是個霸道的王子。吃桑葚表弟多拿了一個,他一瞪,表弟馬上轉過頭去一聲都不吭。玩遊戲,我贏他可以,表弟眼看著也要超過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形勢就馬上逆轉。
拖鞋軍團站在外麵的空地上,拿著用紙卷起來的紙筒不斷喊:叛徒、走狗……我隱忍著不吭聲,阿小卻一個人走出家門,對著他們大喊:“你們吵什麽吵,野孩子。”
我意識到戰爭開始了。
拖鞋軍團慣用的絕招是——牛糞加時鍾炮。時鍾炮於當時的我們來說,是高級的武器。它就像巨大的火柴棒一樣,一擦,火著了,會按著固定的時間爆炸。炮的等待時間有一分鍾的,也有半分鍾的,惡作劇的關鍵是,時間要卡得剛好,把炮插在準備好的牛糞上,等我們剛好走到,還沒注意時,牛糞突然仙女散花般,飛濺我們一身,就算成功。
然而,這些伎倆我太熟悉了,幾次都
成功地避開。直到拖鞋軍團惱羞成怒,竟然直接把炮往我們身上扔。阿小怒了,迴家拿出一把打鳥的獵槍衝出來,斜斜對著半空打了一槍。
“砰”——聲音像海浪一樣,在耳邊一起一伏。拖鞋軍團的人嚇呆了,我也是。
“野孩子,嚇傻了吧?”他罵人的時候,口中的牙齒還是很白,但聲調傲慢得讓我有說不出的寒意。
或許是不願意失去拖鞋軍團的傳統友誼,或許是對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服,我慢慢地開始尋找平衡。剛認識那幾天,我們幾乎綁在一起,到槍擊事件後,我決意抽出一半時間和拖鞋軍團的人玩。
阿小察覺到了,競爭一般,拿出他所有的寶貝——香港來的拚圖、香港來的唱片、香港來的遙控飛機。直到他意識到,我們倆之間確實有某種隔閡了,他也淡然了,冷冷地說,有空來玩,沒空我自己玩。
我知道,他是在自己親身感覺到自己的失敗前,先行切割。
其實我偶爾會同情阿小的,特別是熟悉後。我覺得他是個孤單的人。這種孤單我覺得是他父母的錯,他活在“去香港前準備”的生活裏。他經曆的所有一切,都是過渡的,無論生活、友誼還是情感。
那時候,香港是個更好的世界,他即將去到的目的地,讓他不得不時時處於迫不及待離開的狀態中,他會覺得,自己是可以蔑視這裏的人。
但他卻是個孩子,他需要朋友。
我想,他選擇我或許隻是因為,我是附近最會讀書的孩子,他認為這是一種階層上的接近。同時,或許他還有征服感。
在我開始疏遠他的時候,他時常拿出他哥哥的照片看。
其實他和哥哥並沒有太多相處的機會。母親疼幼子,小時候夫婦倆去香港打工,不舍得阿小跟著吃苦,就把他留在老家,每月寄來豐厚的錢求得親戚對他的照顧。而長子他們帶在身邊,幫忙工地做點事情。
所以哥哥從小就在香港長大,現在已經長出一副香港人該有的樣子:留著長頭發,打了耳洞,夏天會穿白色短褲配皮鞋,有時候還戴著條絲巾。
阿小崇拜這樣的哥哥,我覺得他其實是崇拜著香港,正如我們崇拜著黑白電視裏遊走在高樓大廈裏的那些人。
但對我們來說,高樓大廈還是遙遠的事情,而對阿小,這是即將到來的事。
他幾次嚐試把頭發留長,都被爺爺硬壓著給剪了,他嚐試用針給自己穿耳洞,最終紮出
滿身的血,讓爺爺急匆匆送醫院了。現在這些他都放棄了,但是常拿著哥哥的照片一個人發呆。
和他保持距離後,我每次和拖鞋軍團的人瘋迴家,就會來看看阿小,他會給我講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電視裏那樣,騎著摩托車,帶著一個女的飆車。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換了一身西裝,可帥氣了。
有次他很神秘地和我說:“我哥吸毒的。”然後拿給我一根煙,附在我耳邊,“這是毒品。”一臉得意的樣子,仿佛他掌握著通往天堂的鑰匙。
他給我看完,又把那香煙小心地包在手帕裏,然後裝到一個鐵盒子裏,放在床下——我知道那是他認為最寶貴的東西了。
我看著這樣的他,越發覺得遙遠。我知道他身上流動著一種欲望,一種強烈而可怕的欲望。他要馬上城市起來,馬上香港起來。他要像他想象裏的香港人那樣生活。
我得承認,我看著電視上那些摩天大樓,心中也充滿熱望。但我老覺得不真實,它是那麽遙遠。而阿小,他簡直活在奇怪的錯位中:他穿戴著這個世界最發達地區的東西,肉身卻不得不安放於落後似乎有幾十年之久的鄉下。
果然,一個晚上,阿小把我叫進他的房間,掏出厚厚一把錢:你知道哪裏能買摩托車嗎?電視上那種摩托車,帶我去買,我要去飆車。
但小鎮當時沒有賣摩托車的地方,要買,必須去到六十公裏遠的市區。他著急了,那毒品呢?大麻呢?
那個晚上,是我陪著他去一家地下遊戲廳玩了賭博老虎機作為結束的。看著他在老虎機上幾百幾百地兌換遊戲幣,然後大把大把地輸,我內心裏決定,遠離這個阿小。
我知道他活在一種想象出來的幻想中。我擔心他的這種熱望,也會把我拖進去。
因為我察覺到自己身上也有,類似的躁動。
實話說,我不知道,阿小和阿小是怎麽熟上的。
香港阿小很久沒讓表弟來叫我了,我也不怎麽主動去。這天阿月姨叫我幫阿小補習——數學成績下來了,他考了12分。
我拿著他的考卷,笑了半天,連最簡單的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他都不懂。準備好好糗他一把。
走進去,看到那個身上還帶著海土味道的阿小。
他們倆頭湊在一起,正在搭一架木構的恐龍。
我有點錯愕。這個阿小,對外人說話都不願意超過三句。但我看到他在
那誇張地開著玩笑:“哇,這恐龍好酷啊,簡直要叫出聲了。”
很蹩腳的討好。我心裏說不出的反感,然後對這個老家的阿小有種莫名其妙的悲哀。我知道他為什麽喜歡香港阿小的——他其實是喜歡這個阿小身上的香港的味道。
那個晚上,我隻是簡單把題目的正確做法示範了一下,就匆匆要走。
香港阿小著急了,追著出來,說要不要一起去打電動。他後麵跟著那個老家的阿小。
我看著老家的阿小,躲在香港阿小背後,跟著一臉的賠笑。我說不出的難受,說,算了,我不玩了。轉頭就走。
從此,即使阿月姨叫我再去幫忙補習,我都借口推了。
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這個樣子,他會卑微到,讓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老家的阿小突然新聞多起來了:他瞞著父母翹了整整三個星期的課,但每天假裝準時上下學。他跑到小鎮新開的工業區,不由分說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們學狗叫,不叫就一陣拳打腳踢;最後他父母還發現他竟然偷偷溜進父母房間了,偷了幾百塊不知道去幹嗎。
烏惜心裏憋悶得難受,又不敢在丈夫麵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來我家和母親說。
母親隻能安慰:“孩子總是調皮的。”
我在一旁不說話,我知道這個阿小生病了,他從香港阿小那傳染了“香港病”。我幾次在路上碰到他,他說話的腔調、梳著的發型都很香港阿小。連笑的時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麽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讓他別和香港阿小玩。”
烏惜愣了,她一向還挺驕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親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說話小孩子不能亂說話。”
但總之這話還
小學五年級前,我隻認識一個阿小。他住在我家前麵的那座房子。
那是座標準的閩南房子:左主房,右主房,中間一個天公廳——這是專門用以供奉神靈和祭祀的廳,閩南家家戶戶都供著一個神仙團,節日繁瑣到似乎天天都在過。
接著下來是左廂房、右廂房,中間一個天井。本應該接著連下來的,是左偏房、右偏房,中間一個後廳,他們家當時沒能力一口建完,草草地在天井附近就收尾,把空出來的地,圈出了個小庭院,裏麵種了芭蕉樹,養了一條黑色的土狗。
那是個海邊典型的漁民家庭。他父親從小捕魚,大哥小學畢業後捕魚,二哥小學畢業後捕魚。母親則負責補網,還有到市場叫賣收獲的海鮮。他當時還沒小學畢業,不過他幾次和我宣誓一樣地說:“我是絕對不會捕魚的!”
我喜歡他的母親烏樓,每次和母親去見她,就意味著家裏難得會有頓海鮮大餐。烏惜似乎從來隻會樂嗬嗬地笑,而不懂得其他表情,每次看到我,都要找點小零食給我吃,過年過節找個理由就往我家送點小魚蝦。偶爾他的父親和哥哥也會來逗我玩,甚至他家養的那條狗,我還沒進巷子口,它就已經在那邊搖著尾巴歡迎我。
但阿小,似乎總躲在一個安靜的角落,不參與我們兩家的交際。他很安靜,這種安靜卻分明帶著點高高在上的感覺,似乎永遠在專注思考著什麽。他唯一一次和我聊天,是聽我母親在和烏樓開心地說,我又考了年級第一。他招招手傲慢地把我叫過去,說,黑狗達,所以你要好好讀書,離開這個小鎮。
我當時還覺得小鎮很大,沒有離開的迫切感,但心裏對他莫名產生一種佩服:一個能看不上小鎮的人內心該是如何的寬廣。然而他讀書卻並不好,這讓他這種高傲的安靜,被理所當然地理解成一種孤僻。
孤僻的阿小,街坊開始這麽叫他。
另一個阿小是搭著高級的小汽車抵達我的生活的。
還記得那個下午,一輛隻在電視裏看得到的小汽車突然出現在巷口那條土路上。巷子太窄了,車子進不來,來迴倒騰的車,揚起嗆人的煙塵,把圍觀的人,弄得灰頭土臉。
我光著腳站在圍觀的人群裏。那時候,白色的運動鞋,水手服樣式的校服已經在小鎮流行,但我習慣穿拖鞋的腳,卻死活耐不住運動鞋裏的憋悶和潮濕。老師說,不穿運動鞋就隻能光腳來上課,學校禁止粗魯的拖鞋。我幹脆就把運動鞋往書包裏
一裝,無論下雨酷暑,永遠一對赤腳。日子久了,腳底磨起厚厚一層皮,甚至踩到玻璃也不會刺穿,開始驕傲地強迫同學叫我赤腳大仙。
然後這個阿小走下車了,他腳下是電視裏小少爺穿的皮鞋,身上穿的是電視裏小少爺穿的吊帶褲,頭上梳著電視裏小少爺才梳的那種發型,皮膚白得像他身上的白色襯衫。
他長得一副小少爺該有的模樣,白得發亮,瞬間讓周圍的一切都灰暗了。
他是我東邊鄰居阿月家的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發了家,哥哥已經辦好香港移民手續,接下來辦他的,這中間需要一兩年的時間,這時間裏他就暫且借住在這裏等。
香港阿小,街坊覺得這名字特別適合,仿佛香港才是他的姓氏。
香港阿小給這群野生的孩子內心,造成了極大的觸動。或許印第安人第一次看到歐洲人也是如此的心情。
從那天開始,他的家裏總圍著一群偷窺的孩子,這些孩子好奇他的一切:他說話老喜歡揚揚眉毛,他頭發總梳成四六分的郭富城頭,他喜歡吹口哨,還每天洗很多次澡。沒過幾天,這群老赤腳到處亂竄的小屁孩,個個說話也揚眉毛,頭發也梳四六分,也開始吹口哨。竟然還有孩子偷窺他洗澡。
阿月姨家稍微殷實點,在那片地區是唯一的兩層樓。香港阿小每次換洗的白色t恤和內褲就掛在樓頂迎風飄揚。那白色的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的旗幟,傲慢地挺立在那邊。對這些青春期的孩子,那衣物夾著莫名的荷爾蒙感。香港阿小來的第三天,有個小孩爬上電線杆就為了看一眼阿小最貼身的秘密,一不小心摔落下來。還好以前的土地都還是土地,而不是冷酷的水泥地。孩子磕出了傷痕,但不至於傷殘。
這樣的故事,小鎮甚至羞於傳播,大人們當作一切都沒發生。他們用假裝沒看見,或者不理解,繼續守著風土的簡單。
我其實內心已經認定自己不會喜歡這個阿小的。在鄰居小孩共同組成的拖鞋軍團裏,我最會讀書,也是最得長輩和同齡人關注的,阿小雖然也引起我的興趣,但他奪走了原本屬於我的許多目光,讓我多少有點失落感。
我假裝漠視這一切,直到這一天,阿月姨來邀請我去和這個阿小玩。“你讀書好,多帶帶他,別被那些野孩子帶壞了。”我竟然掩飾不住地激動。
第一次的見麵,有點狼狽。我手心全是汗,說話有點結巴。還好是他淡定。
他身上有花露水
的香味,穿著雪白雪白的t恤,他笑出白白的牙齒,說:“我叫阿小。聽說你是這裏最會讀書的孩子?”
我點頭。
“你比我大兩歲?”
我點頭。
“黑狗哥好!”
迴到家沒多久,拖鞋軍團的人早在等我,他們像堆蒼蠅一樣聚攏來,嘰嘰喳喳地問詢。我當時還假裝深沉地說這小子很客氣,不是簡單人物。心裏早生出了無比的好感。
擔心他一個人孤單,也擔心他被小孩子帶壞,親戚給他配了兩個保鏢——他兩個表弟,一高一矮,一瘦一胖。阿小對他們說話都是命令式的:你們給我做什麽去……我不知道阿小是哪點喜歡我,第一次認識後,他就不斷支使他的兩個表弟輪流叫我。一會兒問:“一起玩彈珠?”要不“一起捉迷藏?”或者“一起玩飛行棋?”
拖鞋軍團的人開始意識到可能會失去我,他們看著阿小的表弟拜訪我家,也派一個小孩,卡著同樣的時間通知我。抉擇的時間到了。
我猶猶豫豫,直到那表弟又來了:“我哥問,要不要一起看他從香港帶來的漫畫書,還有任天堂遊戲機。”
於是我選擇阿小那邊了。當天,拖鞋幫宣布和我決裂。
於我,阿小真是個讓人愉快的玩伴,他總有最新奇的東西,漫畫書、遊戲機、拚圖、積木……而且還有兩個跟班幫你處理一些雜事:口渴了,他們去弄來冰凍飲料(香港帶來的衝劑),熱了,他們打開小風扇(香港帶來的)。
於他的表弟,他真是個霸道的王子。吃桑葚表弟多拿了一個,他一瞪,表弟馬上轉過頭去一聲都不吭。玩遊戲,我贏他可以,表弟眼看著也要超過他了,他喊了句表弟的名字,形勢就馬上逆轉。
拖鞋軍團站在外麵的空地上,拿著用紙卷起來的紙筒不斷喊:叛徒、走狗……我隱忍著不吭聲,阿小卻一個人走出家門,對著他們大喊:“你們吵什麽吵,野孩子。”
我意識到戰爭開始了。
拖鞋軍團慣用的絕招是——牛糞加時鍾炮。時鍾炮於當時的我們來說,是高級的武器。它就像巨大的火柴棒一樣,一擦,火著了,會按著固定的時間爆炸。炮的等待時間有一分鍾的,也有半分鍾的,惡作劇的關鍵是,時間要卡得剛好,把炮插在準備好的牛糞上,等我們剛好走到,還沒注意時,牛糞突然仙女散花般,飛濺我們一身,就算成功。
然而,這些伎倆我太熟悉了,幾次都
成功地避開。直到拖鞋軍團惱羞成怒,竟然直接把炮往我們身上扔。阿小怒了,迴家拿出一把打鳥的獵槍衝出來,斜斜對著半空打了一槍。
“砰”——聲音像海浪一樣,在耳邊一起一伏。拖鞋軍團的人嚇呆了,我也是。
“野孩子,嚇傻了吧?”他罵人的時候,口中的牙齒還是很白,但聲調傲慢得讓我有說不出的寒意。
或許是不願意失去拖鞋軍團的傳統友誼,或許是對香港阿小傲慢的不舒服,我慢慢地開始尋找平衡。剛認識那幾天,我們幾乎綁在一起,到槍擊事件後,我決意抽出一半時間和拖鞋軍團的人玩。
阿小察覺到了,競爭一般,拿出他所有的寶貝——香港來的拚圖、香港來的唱片、香港來的遙控飛機。直到他意識到,我們倆之間確實有某種隔閡了,他也淡然了,冷冷地說,有空來玩,沒空我自己玩。
我知道,他是在自己親身感覺到自己的失敗前,先行切割。
其實我偶爾會同情阿小的,特別是熟悉後。我覺得他是個孤單的人。這種孤單我覺得是他父母的錯,他活在“去香港前準備”的生活裏。他經曆的所有一切,都是過渡的,無論生活、友誼還是情感。
那時候,香港是個更好的世界,他即將去到的目的地,讓他不得不時時處於迫不及待離開的狀態中,他會覺得,自己是可以蔑視這裏的人。
但他卻是個孩子,他需要朋友。
我想,他選擇我或許隻是因為,我是附近最會讀書的孩子,他認為這是一種階層上的接近。同時,或許他還有征服感。
在我開始疏遠他的時候,他時常拿出他哥哥的照片看。
其實他和哥哥並沒有太多相處的機會。母親疼幼子,小時候夫婦倆去香港打工,不舍得阿小跟著吃苦,就把他留在老家,每月寄來豐厚的錢求得親戚對他的照顧。而長子他們帶在身邊,幫忙工地做點事情。
所以哥哥從小就在香港長大,現在已經長出一副香港人該有的樣子:留著長頭發,打了耳洞,夏天會穿白色短褲配皮鞋,有時候還戴著條絲巾。
阿小崇拜這樣的哥哥,我覺得他其實是崇拜著香港,正如我們崇拜著黑白電視裏遊走在高樓大廈裏的那些人。
但對我們來說,高樓大廈還是遙遠的事情,而對阿小,這是即將到來的事。
他幾次嚐試把頭發留長,都被爺爺硬壓著給剪了,他嚐試用針給自己穿耳洞,最終紮出
滿身的血,讓爺爺急匆匆送醫院了。現在這些他都放棄了,但是常拿著哥哥的照片一個人發呆。
和他保持距離後,我每次和拖鞋軍團的人瘋迴家,就會來看看阿小,他會給我講哥哥的故事:我哥哥很牛的,他像電視裏那樣,騎著摩托車,帶著一個女的飆車。但是到了我爸的公司,又換了一身西裝,可帥氣了。
有次他很神秘地和我說:“我哥吸毒的。”然後拿給我一根煙,附在我耳邊,“這是毒品。”一臉得意的樣子,仿佛他掌握著通往天堂的鑰匙。
他給我看完,又把那香煙小心地包在手帕裏,然後裝到一個鐵盒子裏,放在床下——我知道那是他認為最寶貴的東西了。
我看著這樣的他,越發覺得遙遠。我知道他身上流動著一種欲望,一種強烈而可怕的欲望。他要馬上城市起來,馬上香港起來。他要像他想象裏的香港人那樣生活。
我得承認,我看著電視上那些摩天大樓,心中也充滿熱望。但我老覺得不真實,它是那麽遙遠。而阿小,他簡直活在奇怪的錯位中:他穿戴著這個世界最發達地區的東西,肉身卻不得不安放於落後似乎有幾十年之久的鄉下。
果然,一個晚上,阿小把我叫進他的房間,掏出厚厚一把錢:你知道哪裏能買摩托車嗎?電視上那種摩托車,帶我去買,我要去飆車。
但小鎮當時沒有賣摩托車的地方,要買,必須去到六十公裏遠的市區。他著急了,那毒品呢?大麻呢?
那個晚上,是我陪著他去一家地下遊戲廳玩了賭博老虎機作為結束的。看著他在老虎機上幾百幾百地兌換遊戲幣,然後大把大把地輸,我內心裏決定,遠離這個阿小。
我知道他活在一種想象出來的幻想中。我擔心他的這種熱望,也會把我拖進去。
因為我察覺到自己身上也有,類似的躁動。
實話說,我不知道,阿小和阿小是怎麽熟上的。
香港阿小很久沒讓表弟來叫我了,我也不怎麽主動去。這天阿月姨叫我幫阿小補習——數學成績下來了,他考了12分。
我拿著他的考卷,笑了半天,連最簡單的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他都不懂。準備好好糗他一把。
走進去,看到那個身上還帶著海土味道的阿小。
他們倆頭湊在一起,正在搭一架木構的恐龍。
我有點錯愕。這個阿小,對外人說話都不願意超過三句。但我看到他在
那誇張地開著玩笑:“哇,這恐龍好酷啊,簡直要叫出聲了。”
很蹩腳的討好。我心裏說不出的反感,然後對這個老家的阿小有種莫名其妙的悲哀。我知道他為什麽喜歡香港阿小的——他其實是喜歡這個阿小身上的香港的味道。
那個晚上,我隻是簡單把題目的正確做法示範了一下,就匆匆要走。
香港阿小著急了,追著出來,說要不要一起去打電動。他後麵跟著那個老家的阿小。
我看著老家的阿小,躲在香港阿小背後,跟著一臉的賠笑。我說不出的難受,說,算了,我不玩了。轉頭就走。
從此,即使阿月姨叫我再去幫忙補習,我都借口推了。
我害怕看到老家阿小的這個樣子,他會卑微到,讓我想起自己身上的卑微。
老家的阿小突然新聞多起來了:他瞞著父母翹了整整三個星期的課,但每天假裝準時上下學。他跑到小鎮新開的工業區,不由分說地逼迫那些外地的打工仔,要求他們學狗叫,不叫就一陣拳打腳踢;最後他父母還發現他竟然偷偷溜進父母房間了,偷了幾百塊不知道去幹嗎。
烏惜心裏憋悶得難受,又不敢在丈夫麵前哭,每次出事就偷偷來我家和母親說。
母親隻能安慰:“孩子總是調皮的。”
我在一旁不說話,我知道這個阿小生病了,他從香港阿小那傳染了“香港病”。我幾次在路上碰到他,他說話的腔調、梳著的發型都很香港阿小。連笑的時候嘴角微微的上撇,都模仿得那麽入微。
我忍不住插了一句:“你讓他別和香港阿小玩。”
烏惜愣了,她一向還挺驕傲香港阿小看得起自己家的孩子。母親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大人說話小孩子不能亂說話。”
但總之這話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