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負責好多team的案件,大部分都是掃黃案件,抓捕了很多北姑、未成年少女和援助交際少女,年齡之小、x經曆之豐富觸目驚心。本月中旬也在高院審理了一起轟動全港的案件,就是去年4月發生的援交少女分屍案,最後疑兇24歲的被告丁啟泰被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
其實援交在目前的香港法例中沒有特殊定義,但是現時多項法例都有規限互聯網使用,無論透過互聯網招攬客人還是誘使他人提供性服務都屬違法。上半年警方的罪案情況總結中,今年有15%強奸案及4%非禮案受害人,就是從網上途徑認識疑犯。現在警方唿籲青少年小心使用互聯網,而且電腦科也有專人每日作網上巡邏,加強搜集情報嚴打。援交風氣在港蔓延,已響起警號,現行法例對有意圖進行商業性交易,都有一定規限,在網上留下征友援交訊息、利用交友網站招攬客人、進行性交易協議,都屬違法,可能已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計算機罪、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如果張貼相片和發布不雅語言等,也可能涉及觸犯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如果受害人未滿16歲,更可能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不過,每宗案件不盡相同,難以一概而論。為保障未成年少女,警方在打擊援交執法行動中截獲年幼少女,會視乎需要轉介社署跟進。如果受害女士需要得到社署幫助,會通知社署,也會於有需要的案件,向法庭申請青少年保護令。
在以前的如警方代號“搜鯨”等掃黃行動中,也抓獲很多涉黃涉黑人員,大部分都被控涉嫌操控賣淫及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名,最高判監達21個月,其實抓捕的大部分賣y少女都是在有組織賣y集團的操控下工作的,所以如果沒有打擊集團的人員,隻是小規模行動的抓捕從事非法性交易的當事人,隻有治標不治本的作用。相信這起全港轟動的援交少女被肢解的案件會給廣大的未成年少女和援交少女帶來一定的警示,不再做迷途羔羊。
2008年4月27日下午1時許,24歲的無業被告丁啟泰和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在深水埗地鐵站見麵。案發前兩星期丁啟泰在援交網站認識名為“kimi”的援交少女王嘉梅,4月26日晚丁啟泰到的士高耍樂,其間吸食了搖頭丸和市值500元的k仔,迴家後感到很high,估計藥力持續,27日見麵後,丁啟泰把王嘉梅帶到石硤尾仁發大廈的住所發生x關係,起初兩人在床上戰鬥的十分激烈,後來被告丁啟泰估計玩的太high,竟然緊捏王嘉梅的
頸部達1至2分鍾,然後感到迷迷糊糊,至他清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飯桌旁,而王嘉梅則嘴角沾血躺在床上已經死亡。
丁啟泰發現王嘉梅死亡後,開始了長達8小時的分屍過程。先將王女的屍體放在洗手間的地上,複以菜刀割頸放血10至15分鍾,然後把她的頭部放在砧板上,用刀將整個頭顱砍下。接著,丁啟泰再把死者四肢逐一斬下,然後在身驅的中間落刀,把心、肺及腸等內髒扯出,後口供中指“分不清那個是心,哪個是肺”,然後切成小塊丟入馬桶衝走,曆時約半小時,整個過程沒有戴手套。然後,被告把死者身軀割開,口供稱“原本想過連皮切,但好難切”,於是開始剝皮,再把皮和肉放在砧板上切成細件,同樣經馬桶衝走。丁啟泰口供中描述拆骨的過程時,是以菜刀尖端把胸口的20條肋骨逐條拆出,但由於尾龍骨太硬,隻能截成兩份。丁啟泰再把死者分拆出來的四肢剝皮和切肉,然後把手指和腳趾斬下,與皮肉分別衝進衛生間,但腳趾公卻與腳掌相連未能斬下,稱“想人地望落唔似人腳,盡量斬到似豬腳”,於是把腳趾頭切成類似豬腳的碎塊。
丁啟泰將屍體分割後,遂把頭顱用膠袋包裹並放在紙袋裏,攜帶紙袋由深水埗乘巴士到九龍城碼頭棄置落海,一路許多乘客從巴士上下,並坐在其身邊均未發現異常,丁啟泰解釋因這條路警察路障很少截查巴士。他將人頭棄海後乘計程車迴程途中,曾致電友人謝彥德聲稱殺了人,對方以為他說笑,還在電話中罵他癡線。丁啟泰迴家後,再把剩下人骨放進水桶,帶到石硤尾街市,混在豬肉檔旁放豬骨的竹籮內,然後迴家把水桶踩爛,並把菜刀及沾有人肉的砧板棄在住所樓下。丁啟泰又把染有血漬的床褥、床單等洗幹淨才丟掉,免被人發現血漬後報警,並把死者的身份證、八達通卡及銀包等剪爛才棄掉,銀包內的3200元現金則用於娛樂消遣,餘下200元留來交租。最後,他清理家中的血漬,至深夜才睡覺。
10天後,丁啟泰的好友謝彥德感覺事出不對,於是熱心報案,警方同時也根據王嘉梅家人報案失蹤,查詢電話記錄鎖定丁啟泰,警方當日就將丁啟泰抓獲。雖然已經碎屍,警方沒有找到完整屍體,但根據物證和電話記錄,證明王嘉梅已死並是丁啟泰所為,去年5月9日,渠務署職員曾從被告住宅石硤尾仁發大廈水渠內收集到樣本,經政府化驗師檢驗發現內含人類組織,其dna與死者吻合。體重達220磅的冷血殺手丁啟泰於1999年至去年間,曾幹犯襲擊罪及出售翻版貨品,一度被判入勞教中心服刑。
被害人王嘉梅2005年從內地來港,與父母同住,在大埔三育中學就讀。2007年12月,王嘉梅讀到中三時,因欲掙錢支持家庭而輟學。胞姐王皓晴跟警方說中三輟學後王嘉梅便在網上自稱“kimi”,與人交往並參與援交活動。但她很少在外過夜,即使晚迴家也會通知姐姐,所以家人一直不知她是援交少女。
2009-08-0108:54
去年5月,案情揭發後,被告的殘忍行為震驚全港。兩天前,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24歲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高等法院法官韋毅誌指出,被告肢解死者的手法,如野蠻人行為,令人惡心及恐怖。此外,被告同時被判非法棄置屍體罪,判監四年,同期執行。
hkp再三唿籲青少年小心網上交友,應自己保護自己,並重申網上世界也受法律監管,切勿利用作非法行為。情報科也會從不同層麵搜集情報,打擊罪案,如有青少年在網上聲稱自己涉及黑社會、吸毒及刑事恐嚇如快閃強奸、炸迪迪尼等,均會被警方檢控。快閃強奸(jackrolling)源自南非,後來流傳到英國,繼而香港也有發生。快閃強奸由5至6名男子組成,專門阻截單身女子,每次由其中一人從後將女子強奸,其餘人員睇水或控製女子,事後將女子封口綁手,然後一齊快閃。2005年42歲的食肆東主陳錫明在網路組織快閃強奸,最後被警方抓獲,香港區域法院控以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罪名。炸迪迪尼就是炸毀迪士尼樂園,源於2006年一名發型師在網路號召自殺式襲擊炸毀迪士尼樂園,並且尋求硝酸甘油、三硝基甲苯(tnt)及c4塑膠炸彈的特性和製法,最後被hkp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組抓獲,送至法院被控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
上個月法院也審理了一起援交少女案件,並且案件是由警方派出的臥底與援交少女見麵取證,最後抓獲。曾任酒吧侍應和美甲師的23歲的港女梁致韻在網站或msn提供交易資料,如身高、體重、三圍、價錢等,明目張膽地在網站列明性服務價錢,客人在會麵時確認有關資料,如有貨不對辦,可以中止交易。警方通過msn聯絡被告,取得其電話號碼後,由臥底警員以電話約見,在去年9月25日在太子道西聖德勒撒醫院的星巴克咖啡店內,被告主動提出去歡好,兩人其後到達九龍城嘉林小築大堂,在場埋伏警員即上前拘捕。裁判官認定被告見麵後與臥底警員講出性服務內容和價錢,屬於主動唆使,因此判處被告罪成。警方在行
動中先後拘捕了6名由16至26歲不等的無刑事記錄女子,她們一致否認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但是九龍城法院逐一審理,根據證據判罪。
警方發現很多援交的少女是就讀名校、成長於富裕家庭的學生,為賺錢買名牌及毒品而淪落風塵。中學生中近半人認為援交隻是各取所需的社交生活,而可能近5%的學生曾參與援交,而且近半數人來自一級中學,真是性教育工作的缺失。少女網上援交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少女隻要在站點刊登援交廣告,就可以將網上交友變成性交易;也有網民在站點招攬少女從事賣y,並為她們介紹嫖客,然後從中抽傭。這類網上賣y的價錢每次由港幣800-1600元不等,每次可抽傭200至300元。
警方今年對援交活動采取了一係行的行動,拘捕一些涉案人士,也發現有組織團夥開端插手操控援交活動。多宗案件顯示,援交少女大多是中三至中五學生,年齡最小的16歲,最大的不過18歲,其中一半少女是經朋友或同學介紹入行,更有一位資深援交少女介紹了五名同學入行(不做人事管理工作都浪費咯~)。其實少女援交非常危險,尤其去到不熟悉的地方見不認識的人,也不知有關人士有無不良嗜好,包含是否變態等,加上多數援交少女入世未深,發生事故也不知如何應變。
利用互聯網結識朋友,和促使非法x交真是兩迴事啊,大概而家香港的社會風氣真是太自由和缺失道德,加上學校教育不夠嚴格,導致案件逐年上升。前日睇新聞有數據表示,香港男性的xx次數在亞太區排行第二,但重量不重質,嗬嗬,估計現代社會節奏太快抑或壓力太大都中意食快餐,近年來加上教師性犯罪案件也增多,我想這應該都是促使非法x交和援交的數據高居不下的原因之一。
2009-08-0108:56
去年5月21日,30歲的女乘客在上水乘巴士,被告戴尚禮-這名58歲男教師在粉嶺登車,坐在女乘客前麵,後來被告又移至女乘客的右方座位,兩人相隔一條走廊。當巴士駛至吐露港公路時,女乘客赫然看見被告在座位手淫,於是立即通知司機及報警。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控罪,但是8月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成,被判實時入獄14天。
海泓道的油麻地天主教小學38歲的男教師朱誌華與12歲女生,3年內發生多次x行為,被指於4年前為年僅12歲的女畢業生補習時發展師生畸戀,約3年間x交
300多次,其間女童珠胎暗結,更涉替她付錢墮胎,最終上個月在高等法院被控11項非法性j罪名成立,被判囚十年。還是個老師,不僅沒有為人師表,而且誤人子弟,人性泯滅,所以高院判刑有阻嚇性成分,警示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意圖。
屯門良景村小學自稱為同性戀者的44歲男教師溫國良,他於2006至2009年在校內非禮三名男學生,用下體碰撞男童,其中一名男童11歲,另外兩人12歲,今年辯方收到逾百封求情信,但法官表示其非禮行為嚴重,令教育界蒙羞,最終判他入獄半年。
另一名小學男教師33歲的楊天順在妻子懷孕期間追求15歲中學二年級女生,晚上接載仍穿校服的中學擊劍會女生到荃灣城門水塘,並在私家車的車廂內發生x行為,期間遭巡警撞破,最終獲刑。屯門光明學校27歲籃球教練杭日明,被控於去年至今年6月中期間,於九龍塘某小學5樓或6樓的傷殘人士廁格內非禮12歲男童,並在此期間,於大埔某學院的男廁廁格內在違反男童的意願下,與其進行肛交。
原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老師33歲的陳僑基,聲稱工作壓力大,並在金融海嘯中投資失利,去年底在油麻地港鐵車站內,以手提電話拍攝一名穿著迷你裙的17歲少女裙底,被在場警員逮捕,最後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作出違反公德行為罪,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在樂善堂王仲銘中學任教的37歲單身男教師朱賢德,兩度在任教學校非禮一名14歲男學生,男學生向同學和社工投訴後報警,男教師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2007年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荃灣路德會聖十字架小學任教的53歲男教師趙憲暢,在荃灣及港島區3間不同賓館內,與自己的學生10歲女童非法x交,被警方查牌時發現,最後獲重刑,出庭作證時,女童竟聲稱老師對她很好,經常送她毛公仔和禮物,自己很中意與其發生x關係。五旬教師與十歲女生發生不倫關係,幾度開房尋歡,光睇這個case的名字就夠刺激了,老頭子應該均勻給細路仔20歲,年齡是別人5倍這不是明擺著欺負人嗎,靠。
老師都咁變態如何教育好未成年學生?點解港男都咁鹹濕,港女都咁open,無法控製自己褲鏈?真係飽暖思淫欲,高官豔女夜蒲,公務員包二奶,陳冠希拍裸照,女明星睡富豪,勁,柳下惠來香港也瘋狂。
2009-08-1721:53
好久沒有更新,呢份工就是沒辦法時間
不由自己,好多嘢,謝謝大家支持,這些天有時間我會更新。。。。
2009-08-1918:03
其實援交在目前的香港法例中沒有特殊定義,但是現時多項法例都有規限互聯網使用,無論透過互聯網招攬客人還是誘使他人提供性服務都屬違法。上半年警方的罪案情況總結中,今年有15%強奸案及4%非禮案受害人,就是從網上途徑認識疑犯。現在警方唿籲青少年小心使用互聯網,而且電腦科也有專人每日作網上巡邏,加強搜集情報嚴打。援交風氣在港蔓延,已響起警號,現行法例對有意圖進行商業性交易,都有一定規限,在網上留下征友援交訊息、利用交友網站招攬客人、進行性交易協議,都屬違法,可能已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計算機罪、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如果張貼相片和發布不雅語言等,也可能涉及觸犯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如果受害人未滿16歲,更可能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不過,每宗案件不盡相同,難以一概而論。為保障未成年少女,警方在打擊援交執法行動中截獲年幼少女,會視乎需要轉介社署跟進。如果受害女士需要得到社署幫助,會通知社署,也會於有需要的案件,向法庭申請青少年保護令。
在以前的如警方代號“搜鯨”等掃黃行動中,也抓獲很多涉黃涉黑人員,大部分都被控涉嫌操控賣淫及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名,最高判監達21個月,其實抓捕的大部分賣y少女都是在有組織賣y集團的操控下工作的,所以如果沒有打擊集團的人員,隻是小規模行動的抓捕從事非法性交易的當事人,隻有治標不治本的作用。相信這起全港轟動的援交少女被肢解的案件會給廣大的未成年少女和援交少女帶來一定的警示,不再做迷途羔羊。
2008年4月27日下午1時許,24歲的無業被告丁啟泰和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在深水埗地鐵站見麵。案發前兩星期丁啟泰在援交網站認識名為“kimi”的援交少女王嘉梅,4月26日晚丁啟泰到的士高耍樂,其間吸食了搖頭丸和市值500元的k仔,迴家後感到很high,估計藥力持續,27日見麵後,丁啟泰把王嘉梅帶到石硤尾仁發大廈的住所發生x關係,起初兩人在床上戰鬥的十分激烈,後來被告丁啟泰估計玩的太high,竟然緊捏王嘉梅的
頸部達1至2分鍾,然後感到迷迷糊糊,至他清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飯桌旁,而王嘉梅則嘴角沾血躺在床上已經死亡。
丁啟泰發現王嘉梅死亡後,開始了長達8小時的分屍過程。先將王女的屍體放在洗手間的地上,複以菜刀割頸放血10至15分鍾,然後把她的頭部放在砧板上,用刀將整個頭顱砍下。接著,丁啟泰再把死者四肢逐一斬下,然後在身驅的中間落刀,把心、肺及腸等內髒扯出,後口供中指“分不清那個是心,哪個是肺”,然後切成小塊丟入馬桶衝走,曆時約半小時,整個過程沒有戴手套。然後,被告把死者身軀割開,口供稱“原本想過連皮切,但好難切”,於是開始剝皮,再把皮和肉放在砧板上切成細件,同樣經馬桶衝走。丁啟泰口供中描述拆骨的過程時,是以菜刀尖端把胸口的20條肋骨逐條拆出,但由於尾龍骨太硬,隻能截成兩份。丁啟泰再把死者分拆出來的四肢剝皮和切肉,然後把手指和腳趾斬下,與皮肉分別衝進衛生間,但腳趾公卻與腳掌相連未能斬下,稱“想人地望落唔似人腳,盡量斬到似豬腳”,於是把腳趾頭切成類似豬腳的碎塊。
丁啟泰將屍體分割後,遂把頭顱用膠袋包裹並放在紙袋裏,攜帶紙袋由深水埗乘巴士到九龍城碼頭棄置落海,一路許多乘客從巴士上下,並坐在其身邊均未發現異常,丁啟泰解釋因這條路警察路障很少截查巴士。他將人頭棄海後乘計程車迴程途中,曾致電友人謝彥德聲稱殺了人,對方以為他說笑,還在電話中罵他癡線。丁啟泰迴家後,再把剩下人骨放進水桶,帶到石硤尾街市,混在豬肉檔旁放豬骨的竹籮內,然後迴家把水桶踩爛,並把菜刀及沾有人肉的砧板棄在住所樓下。丁啟泰又把染有血漬的床褥、床單等洗幹淨才丟掉,免被人發現血漬後報警,並把死者的身份證、八達通卡及銀包等剪爛才棄掉,銀包內的3200元現金則用於娛樂消遣,餘下200元留來交租。最後,他清理家中的血漬,至深夜才睡覺。
10天後,丁啟泰的好友謝彥德感覺事出不對,於是熱心報案,警方同時也根據王嘉梅家人報案失蹤,查詢電話記錄鎖定丁啟泰,警方當日就將丁啟泰抓獲。雖然已經碎屍,警方沒有找到完整屍體,但根據物證和電話記錄,證明王嘉梅已死並是丁啟泰所為,去年5月9日,渠務署職員曾從被告住宅石硤尾仁發大廈水渠內收集到樣本,經政府化驗師檢驗發現內含人類組織,其dna與死者吻合。體重達220磅的冷血殺手丁啟泰於1999年至去年間,曾幹犯襲擊罪及出售翻版貨品,一度被判入勞教中心服刑。
被害人王嘉梅2005年從內地來港,與父母同住,在大埔三育中學就讀。2007年12月,王嘉梅讀到中三時,因欲掙錢支持家庭而輟學。胞姐王皓晴跟警方說中三輟學後王嘉梅便在網上自稱“kimi”,與人交往並參與援交活動。但她很少在外過夜,即使晚迴家也會通知姐姐,所以家人一直不知她是援交少女。
2009-08-0108:54
去年5月,案情揭發後,被告的殘忍行為震驚全港。兩天前,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24歲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高等法院法官韋毅誌指出,被告肢解死者的手法,如野蠻人行為,令人惡心及恐怖。此外,被告同時被判非法棄置屍體罪,判監四年,同期執行。
hkp再三唿籲青少年小心網上交友,應自己保護自己,並重申網上世界也受法律監管,切勿利用作非法行為。情報科也會從不同層麵搜集情報,打擊罪案,如有青少年在網上聲稱自己涉及黑社會、吸毒及刑事恐嚇如快閃強奸、炸迪迪尼等,均會被警方檢控。快閃強奸(jackrolling)源自南非,後來流傳到英國,繼而香港也有發生。快閃強奸由5至6名男子組成,專門阻截單身女子,每次由其中一人從後將女子強奸,其餘人員睇水或控製女子,事後將女子封口綁手,然後一齊快閃。2005年42歲的食肆東主陳錫明在網路組織快閃強奸,最後被警方抓獲,香港區域法院控以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罪名。炸迪迪尼就是炸毀迪士尼樂園,源於2006年一名發型師在網路號召自殺式襲擊炸毀迪士尼樂園,並且尋求硝酸甘油、三硝基甲苯(tnt)及c4塑膠炸彈的特性和製法,最後被hkp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組抓獲,送至法院被控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
上個月法院也審理了一起援交少女案件,並且案件是由警方派出的臥底與援交少女見麵取證,最後抓獲。曾任酒吧侍應和美甲師的23歲的港女梁致韻在網站或msn提供交易資料,如身高、體重、三圍、價錢等,明目張膽地在網站列明性服務價錢,客人在會麵時確認有關資料,如有貨不對辦,可以中止交易。警方通過msn聯絡被告,取得其電話號碼後,由臥底警員以電話約見,在去年9月25日在太子道西聖德勒撒醫院的星巴克咖啡店內,被告主動提出去歡好,兩人其後到達九龍城嘉林小築大堂,在場埋伏警員即上前拘捕。裁判官認定被告見麵後與臥底警員講出性服務內容和價錢,屬於主動唆使,因此判處被告罪成。警方在行
動中先後拘捕了6名由16至26歲不等的無刑事記錄女子,她們一致否認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但是九龍城法院逐一審理,根據證據判罪。
警方發現很多援交的少女是就讀名校、成長於富裕家庭的學生,為賺錢買名牌及毒品而淪落風塵。中學生中近半人認為援交隻是各取所需的社交生活,而可能近5%的學生曾參與援交,而且近半數人來自一級中學,真是性教育工作的缺失。少女網上援交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少女隻要在站點刊登援交廣告,就可以將網上交友變成性交易;也有網民在站點招攬少女從事賣y,並為她們介紹嫖客,然後從中抽傭。這類網上賣y的價錢每次由港幣800-1600元不等,每次可抽傭200至300元。
警方今年對援交活動采取了一係行的行動,拘捕一些涉案人士,也發現有組織團夥開端插手操控援交活動。多宗案件顯示,援交少女大多是中三至中五學生,年齡最小的16歲,最大的不過18歲,其中一半少女是經朋友或同學介紹入行,更有一位資深援交少女介紹了五名同學入行(不做人事管理工作都浪費咯~)。其實少女援交非常危險,尤其去到不熟悉的地方見不認識的人,也不知有關人士有無不良嗜好,包含是否變態等,加上多數援交少女入世未深,發生事故也不知如何應變。
利用互聯網結識朋友,和促使非法x交真是兩迴事啊,大概而家香港的社會風氣真是太自由和缺失道德,加上學校教育不夠嚴格,導致案件逐年上升。前日睇新聞有數據表示,香港男性的xx次數在亞太區排行第二,但重量不重質,嗬嗬,估計現代社會節奏太快抑或壓力太大都中意食快餐,近年來加上教師性犯罪案件也增多,我想這應該都是促使非法x交和援交的數據高居不下的原因之一。
2009-08-0108:56
去年5月21日,30歲的女乘客在上水乘巴士,被告戴尚禮-這名58歲男教師在粉嶺登車,坐在女乘客前麵,後來被告又移至女乘客的右方座位,兩人相隔一條走廊。當巴士駛至吐露港公路時,女乘客赫然看見被告在座位手淫,於是立即通知司機及報警。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控罪,但是8月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成,被判實時入獄14天。
海泓道的油麻地天主教小學38歲的男教師朱誌華與12歲女生,3年內發生多次x行為,被指於4年前為年僅12歲的女畢業生補習時發展師生畸戀,約3年間x交
300多次,其間女童珠胎暗結,更涉替她付錢墮胎,最終上個月在高等法院被控11項非法性j罪名成立,被判囚十年。還是個老師,不僅沒有為人師表,而且誤人子弟,人性泯滅,所以高院判刑有阻嚇性成分,警示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意圖。
屯門良景村小學自稱為同性戀者的44歲男教師溫國良,他於2006至2009年在校內非禮三名男學生,用下體碰撞男童,其中一名男童11歲,另外兩人12歲,今年辯方收到逾百封求情信,但法官表示其非禮行為嚴重,令教育界蒙羞,最終判他入獄半年。
另一名小學男教師33歲的楊天順在妻子懷孕期間追求15歲中學二年級女生,晚上接載仍穿校服的中學擊劍會女生到荃灣城門水塘,並在私家車的車廂內發生x行為,期間遭巡警撞破,最終獲刑。屯門光明學校27歲籃球教練杭日明,被控於去年至今年6月中期間,於九龍塘某小學5樓或6樓的傷殘人士廁格內非禮12歲男童,並在此期間,於大埔某學院的男廁廁格內在違反男童的意願下,與其進行肛交。
原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老師33歲的陳僑基,聲稱工作壓力大,並在金融海嘯中投資失利,去年底在油麻地港鐵車站內,以手提電話拍攝一名穿著迷你裙的17歲少女裙底,被在場警員逮捕,最後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作出違反公德行為罪,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在樂善堂王仲銘中學任教的37歲單身男教師朱賢德,兩度在任教學校非禮一名14歲男學生,男學生向同學和社工投訴後報警,男教師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2007年被判入獄十六個月。
荃灣路德會聖十字架小學任教的53歲男教師趙憲暢,在荃灣及港島區3間不同賓館內,與自己的學生10歲女童非法x交,被警方查牌時發現,最後獲重刑,出庭作證時,女童竟聲稱老師對她很好,經常送她毛公仔和禮物,自己很中意與其發生x關係。五旬教師與十歲女生發生不倫關係,幾度開房尋歡,光睇這個case的名字就夠刺激了,老頭子應該均勻給細路仔20歲,年齡是別人5倍這不是明擺著欺負人嗎,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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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7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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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自己,好多嘢,謝謝大家支持,這些天有時間我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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