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是一件危險性極大的事,不管是殺官,還是落草為寇都與造反意義相近。
眼下不是明朝後期,沒有建奴和天災人禍。
可以想象三叔的下場一定極為淒慘,所以他才會想辦法讓家中分家。
恐怕三嬸已經明白,且她正在收拾行李迴娘家。
名義上她的丈夫已經死了,兩個兄弟也已經死了,但現實是,他們沒死,但已經必死無疑。
假如可以撐到十五年後,或許造反還有一線生機,但在眼下,這個張居正即將上台,且即將將大明拉入最後一輪中興的年代,王方並不覺得有人可以造反成功。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嶽,幼名張白圭。
身為一個生活在明朝的現代人,不能不知道張居正的名字,也不能不知道這個人有多大能力。
“千古一相,明朝第一相。”
這是後世人強加在張居正身上的美名,也是他能力的體現。
王方不覺得自己比張居正聰明,也不覺得隨隨便便一個人就能比千古一相聰明。
在這樣的情況下,身為一個了解後世曆史的現代人,他的本意是老老實實度過這段時間,但現在,因為三叔的拖累,他又不可能老實下去。
身為一個標準的農民,何家三叔明顯將事情想的過於簡單。
身處在這樣一個宗族社會,且刑法上明確標明了株連的範疇,假如落草為寇這樣的事,能被分家簡單躲過的話,未免太過可笑一些。
不可能被躲過的,也不可能不被發現。
雁過留聲,人過拔毛,隻要造成因果,就會留下痕跡。
更何況三叔的仇人主要以官吏為主,當他向官員們下手的時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已經等同於造反。
殺官,造反,這是兩個不同的詞語。
但每當有人造反的時候,卻都會將兩個詞語組合在一起使用。
原因在於,造反之前一定要殺官,殺官之後,基本都會造反。
不管是放在那個朝代,殺官都是大罪,或許並沒有直接造反那麽嚴重,但也絕不會那麽簡單。
而在眼下,三叔的仇人是縣城的官吏,這也就意味著,將來官吏們報複的時候,絕不會簡單放過。
且身為官場眾人,皮厚心黑是必備技能,到時候他們完全不會在乎你有沒有分家,也不會在乎是不是你。
莫須有就夠了,從宋朝嶽飛開始,這個詞語被官場眾人用的越來越熟練。
而當三叔開始向官員們下手的時候,根本不需要罪名,也不需要原因,隻要官員們產生懷疑,王方一家就必定遭殃。
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起碼在很多人眼中,根本不需要證據,也根本不需要確認,隻需要懷疑,也就夠了。
更何況,下手的對象隻是普通小民,而自己,還是身居高位的官員。
一晚上的時間,想了很多,眼下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將水攪渾。
渾到所有人都看不清真相,渾到所有人都被懷疑,這樣的情況下,才會避免報複,也不會使得家人遭殃。
決定下來後,已經有了行動方案,正當王方打算前往山穀的時候,卻看到家門口躺著一具碩大屍體。
“不對,人還活著。”
趕過去,發現是自家二伯,人已經昏迷過去,且渾身上下布滿血跡。
不用想就知道是誰下手,王方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等到下午時分,四哥接到消息從縣城迴來。
迴來的第一件事是告訴王方:“我辭工了,兩個月的月錢沒給……”
何狗蛋還想說些什麽,卻被王方打斷道:“這些都是小事,等著看好戲吧。”
語氣裏包含著極大的怒意。
等到第二天一早,或許是知道二伯沒事,大房一家跑來鬧事。
“山溝溝裏來的野雜種,吃了我家那麽多年,用了我家那麽多年,現在分了家,還來我家鬧事……”
“打壞我家東西,傷了我家人,哪能這麽簡單,賠錢……”
“何小五,我知道你家這幾年過得不錯,不用太多,三百兩就行,要是沒有三百兩,我砸了你這個破屋子……”
一句句叫罵在茅草屋門外響起,緊接著正當母親打算出去和大房眾人拚命的時候,卻被王方攔住。
“等著吧,人在做,天在看,自作孽,不可活。”
罵聲一直持續到下午時分,從縣衙來了兩個捕快,將何繼祖帶走。
理由是欺瞞官府,且搶占民財。
“你做的!”
何狗蛋一臉驚懼的看著何繼祖被兩名衙役帶走,轉而問王方道:“你是不是把他騙人的把戲傳出去了。”
“沒,隻是找到大伯的東家,告訴他們糧鋪被燒是何繼祖做的,且我還送了他們一套點火裝置。”
三年前為了避免自己被拖累,王方陪同四哥將糧鋪燒毀,當時的具體損失並不清楚,隻知道燒了兩個糧庫。
由於是在夜間動手,且有點火裝置,因而王方未被發現,何繼祖貪汙的舉動也被掩蓋下去。
而現在,他不想忍了。
何繼祖被帶走後,何家徹底平靜下來,母親再次外出做工,王方也有機會迴到山穀當中。
迴到山穀的第一時間,王方問何永定道:“銅礦那邊怎麽樣了。”
早在一年前,銅礦被發現的時候,王方就開始關注銅礦。
而在眼下,一年多的時間裏,並沒有聽到太多關於銅礦的消息。
這意味著銅礦背後參與搶奪的人已經達成協議,而王方現在需要毀掉這份協議。
“三家大戶,一百二十個家丁,包括四百五十個礦奴……”
“現在銅礦周邊都被封鎖,田家使了銀子,將銅礦周邊數萬畝的山地全都買走。
原本沒打算現在對銅礦下手,而在眼下,卻又不得不下手。
“通知下去,準備去銅礦殺人,就用前幾天縣城那幫土匪的名義。”
“打算搶銅礦了嗎!”
何永定雙目發光,一座銅礦,上百萬財富。
眼下不是明朝後期,沒有建奴和天災人禍。
可以想象三叔的下場一定極為淒慘,所以他才會想辦法讓家中分家。
恐怕三嬸已經明白,且她正在收拾行李迴娘家。
名義上她的丈夫已經死了,兩個兄弟也已經死了,但現實是,他們沒死,但已經必死無疑。
假如可以撐到十五年後,或許造反還有一線生機,但在眼下,這個張居正即將上台,且即將將大明拉入最後一輪中興的年代,王方並不覺得有人可以造反成功。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嶽,幼名張白圭。
身為一個生活在明朝的現代人,不能不知道張居正的名字,也不能不知道這個人有多大能力。
“千古一相,明朝第一相。”
這是後世人強加在張居正身上的美名,也是他能力的體現。
王方不覺得自己比張居正聰明,也不覺得隨隨便便一個人就能比千古一相聰明。
在這樣的情況下,身為一個了解後世曆史的現代人,他的本意是老老實實度過這段時間,但現在,因為三叔的拖累,他又不可能老實下去。
身為一個標準的農民,何家三叔明顯將事情想的過於簡單。
身處在這樣一個宗族社會,且刑法上明確標明了株連的範疇,假如落草為寇這樣的事,能被分家簡單躲過的話,未免太過可笑一些。
不可能被躲過的,也不可能不被發現。
雁過留聲,人過拔毛,隻要造成因果,就會留下痕跡。
更何況三叔的仇人主要以官吏為主,當他向官員們下手的時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已經等同於造反。
殺官,造反,這是兩個不同的詞語。
但每當有人造反的時候,卻都會將兩個詞語組合在一起使用。
原因在於,造反之前一定要殺官,殺官之後,基本都會造反。
不管是放在那個朝代,殺官都是大罪,或許並沒有直接造反那麽嚴重,但也絕不會那麽簡單。
而在眼下,三叔的仇人是縣城的官吏,這也就意味著,將來官吏們報複的時候,絕不會簡單放過。
且身為官場眾人,皮厚心黑是必備技能,到時候他們完全不會在乎你有沒有分家,也不會在乎是不是你。
莫須有就夠了,從宋朝嶽飛開始,這個詞語被官場眾人用的越來越熟練。
而當三叔開始向官員們下手的時候,根本不需要罪名,也不需要原因,隻要官員們產生懷疑,王方一家就必定遭殃。
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起碼在很多人眼中,根本不需要證據,也根本不需要確認,隻需要懷疑,也就夠了。
更何況,下手的對象隻是普通小民,而自己,還是身居高位的官員。
一晚上的時間,想了很多,眼下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將水攪渾。
渾到所有人都看不清真相,渾到所有人都被懷疑,這樣的情況下,才會避免報複,也不會使得家人遭殃。
決定下來後,已經有了行動方案,正當王方打算前往山穀的時候,卻看到家門口躺著一具碩大屍體。
“不對,人還活著。”
趕過去,發現是自家二伯,人已經昏迷過去,且渾身上下布滿血跡。
不用想就知道是誰下手,王方強迫自己冷靜下來。
等到下午時分,四哥接到消息從縣城迴來。
迴來的第一件事是告訴王方:“我辭工了,兩個月的月錢沒給……”
何狗蛋還想說些什麽,卻被王方打斷道:“這些都是小事,等著看好戲吧。”
語氣裏包含著極大的怒意。
等到第二天一早,或許是知道二伯沒事,大房一家跑來鬧事。
“山溝溝裏來的野雜種,吃了我家那麽多年,用了我家那麽多年,現在分了家,還來我家鬧事……”
“打壞我家東西,傷了我家人,哪能這麽簡單,賠錢……”
“何小五,我知道你家這幾年過得不錯,不用太多,三百兩就行,要是沒有三百兩,我砸了你這個破屋子……”
一句句叫罵在茅草屋門外響起,緊接著正當母親打算出去和大房眾人拚命的時候,卻被王方攔住。
“等著吧,人在做,天在看,自作孽,不可活。”
罵聲一直持續到下午時分,從縣衙來了兩個捕快,將何繼祖帶走。
理由是欺瞞官府,且搶占民財。
“你做的!”
何狗蛋一臉驚懼的看著何繼祖被兩名衙役帶走,轉而問王方道:“你是不是把他騙人的把戲傳出去了。”
“沒,隻是找到大伯的東家,告訴他們糧鋪被燒是何繼祖做的,且我還送了他們一套點火裝置。”
三年前為了避免自己被拖累,王方陪同四哥將糧鋪燒毀,當時的具體損失並不清楚,隻知道燒了兩個糧庫。
由於是在夜間動手,且有點火裝置,因而王方未被發現,何繼祖貪汙的舉動也被掩蓋下去。
而現在,他不想忍了。
何繼祖被帶走後,何家徹底平靜下來,母親再次外出做工,王方也有機會迴到山穀當中。
迴到山穀的第一時間,王方問何永定道:“銅礦那邊怎麽樣了。”
早在一年前,銅礦被發現的時候,王方就開始關注銅礦。
而在眼下,一年多的時間裏,並沒有聽到太多關於銅礦的消息。
這意味著銅礦背後參與搶奪的人已經達成協議,而王方現在需要毀掉這份協議。
“三家大戶,一百二十個家丁,包括四百五十個礦奴……”
“現在銅礦周邊都被封鎖,田家使了銀子,將銅礦周邊數萬畝的山地全都買走。
原本沒打算現在對銅礦下手,而在眼下,卻又不得不下手。
“通知下去,準備去銅礦殺人,就用前幾天縣城那幫土匪的名義。”
“打算搶銅礦了嗎!”
何永定雙目發光,一座銅礦,上百萬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