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變主意了,我要對公虎下手。”


    “那母虎呢?”


    迴到山洞的第一時間,王方就向曼娘說明了自己的計劃:“母虎不用去管,隻要我們能將公虎擊傷或打死,想來母虎不會對我們出手,起碼在幼虎成年之前,它會逃得越遠越好。”


    “你就這麽確信。”


    “對,我確信,隻要還沒喪失母性,它就會顧忌自己孩子的安全。”


    之所以有如此信心,在於王方看過一則老虎的紀錄片,紀錄片中,一幫獵人擊殺了公虎,母虎帶著兩隻幼虎逃生,卻被獵人追上,而母虎臨終前將獵人們帶到了相反方向,使得幼虎得以生存。


    生物的本能是偉大的,不管是動物還是人類,當受到威脅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保護自己的孩子,而在整個自然界中,不單單老虎會保護自己的孩子,包括野鴨在內,很多動物都會為了孩子,不惜以生命來吸引天敵的注意。


    “好,你需要我做什麽。”


    “我需要一個聽話的誘餌,也需要一個可以在緊要關頭幫我一把的誘餌。”


    “好,我答應你,不過我有什麽好處呢?”


    知道沒有好處,對方根本不會陪自己冒險,王方伸出手道:“除了不能讓你離開外,我會答應你三個條件,不過事先說明,其中兩條需要立即兌現,隻有一條可以等你想明白之後再告訴我。”


    “好,可以,第一個條件是你需要找些人過來陪我,最好是年齡不大的幼童,你也知道,我是個弱女子,假如你找些身強體壯的男人的話,我也不能管束對方。”


    “這個不算條件,不管你說還是不說,我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安排一幫孩子過來。”


    將王方當成富家子弟的曼娘,自不會懷疑他的實力,愣了愣後,道:“那好,我換一個條件,那把火槍看著不錯,我要那把火槍。”


    其實早在說完的第一時間,王方就有些後悔,自己幹嘛要那麽嘴賤,不過對自己的合夥夥伴來說,最重要的就是信任,王方此刻也不願欺瞞對方,以免對方察覺後,對自己的信任產生裂痕。


    “好,我答應你,不過需要等我用完之後再給你。”


    第一個條件說完後,曼娘繼續開口道:“第二個條件是我需要你去金陵城裏幫我帶一個人迴來,她叫啞娘,居住在東坊市街南門……”


    “好,我答應你,剩下還有一個條件,你仔細想好,是現在告訴我,還是以後想好了告訴我。”


    曼娘玩味的看了他一眼,道:“這個條件嗎,等你長大了再說。”


    無視對方赤裸裸的目光,計劃決定後,王方要去考察伏擊地點。


    要想挑戰比自己強大的敵人,絕不能將自己置於危險的環境當中,挑選好合適的地點後,又等了兩天時間,終於等來了老虎的身影。


    這是一條不大不小的河溝,河溝兩側還殘留著洪水衝刷的痕跡,由於冬季到來,河溝裏並沒有太多水跡,除了一層淺淺的泥沙外,隻剩下偶爾幾個水坑,才能看到河水的痕跡。


    因為老虎會遊泳的緣故,王方也不指望能將老虎淹死,隻能盡可能的限製對方的行動。


    而這樣的河溝地點,也是他考察了一天之後,最終決定的戰場,假如老虎真的襲來的話,由於沒有林木的遮蔽,可以輕而易舉的發現對方的舉動,且河溝地帶不利於受傷的老虎移動,隻要能拖住對方,王方有信心獲得一張完整的虎皮。


    隻是相對於河岸兩側的王方和二哥來說,河岸中的誘餌會陷入極大的危機當中,畢竟河中的泥沙,不會挑選限製的對象,不管是對人,還是對動物來說,泥水就是泥水,絕不會因人而異。


    選定地點的第一時間,王方就將其中的危險告知曼娘,本以為對方會推脫,或大吵大鬧,卻沒想到對方一口答應過來。


    直到看到對方手中的弩機後,他才怒衝衝的放下心來。


    “這個女人,果然還是個騙子。”


    “女人嗎,總會給自己留下點最後的手段。


    放心吧,這是最後一件,除了弩機和迷魂香之外,這真的是最後一件。”


    望著對方可憐兮兮如同小白花一樣的表情,王方也懶得多說什麽,指揮著二哥將鹿群驅趕到河溝中後,靜靜等待老虎的到來。


    一連等了兩天,終於看到老虎的身影,假如是以往的話,剛剛捕獵過後,老虎起碼要七天之後,才會再次捕獵,不過由於幼虎的緣故,眼前的這頭公虎,明顯沒怎麽吃飽。


    “沒吃飽就好,就不信對方會放棄唾手可得的美食。”


    河溝中間的位置上,曼娘有意無意的顯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膚,王方充滿惡意的想:“有什麽用,老虎又不會憐香惜玉。”


    不管有沒有用,河溝中看似掙紮的曼娘的確吸引了老虎的注意。


    這是一種極為聰明的動物,正常情況下,絕不會隨意攻擊自己不認識的獵物,不過眼前的這頭老虎,明顯吃過人類,發現曼娘的第一時間,就從河岸邊竄了出來。


    “小心,它在你的頭頂。”


    兩側的河岸足有三十米寬,除了一側的河灘外,另一側的河岸距離河中心隻有不到十米的距離。


    眼睜睜看著猛虎向著曼娘的頭頂撲去,王方第一次意識到這是一種怎樣危險的生物。


    整整十米的距離,隻是輕輕一躍,就飛躍過去,而它下落的位置,正是曼娘的頭頂位置。


    聽到王方的喊聲,曼娘終於麵色大變,扣動手中的弩機後,向一旁滾去。


    “不對,躲不過去。”


    隨手射出的弩機自然沒有擊中老虎,而曼娘的舉動在老虎的輕輕一躍中根本來不及反應。


    抬手伸出自己早已準備好的火槍,顧不上殺傷力的問題,直接扣動扳機,卻因為受潮的原因,始終不能打響。


    正當曼娘即將被老虎擊殺的時候,在她腳下的泥灘中猛然竄出一隻黑白相間的動物,向老虎的胯下咬去。


    重要部位遭受攻擊,還沒落地的老虎猛然迴頭,一口咬在蜜獾的脖頸處,死死將它按住。


    看似蜜獾陷入危機當中,王方卻重重的鬆了口氣。


    一邊指揮著手持捕獸夾的二哥向老虎衝去,一邊打開閥門,重新更換火藥。


    蜜獾最大的特點在於皮膚極為鬆弛,正常的猛獸捕獵時最喜歡攻擊獵物的脖頸,而蜜獾的脖頸恰恰是它全身上下,最厚實的地方。


    不止一次看到蜜獾被獅子鬣狗咬住,卻始終難以殺死,哪怕是被花豹攻擊,也需要一個小時才能將它咬死。


    而在眼下,沒道理體型增大兩倍的蜜獾會被老虎輕易咬死,更何況還是體型稍小一些的華南虎。


    施施然的換上火藥,已經是半分鍾之後,而從沒和蜜獾打過交道的猛虎,明顯被自己嘴中這個不認識的獵物搞得心煩意亂。


    明明已經咬住了它脖子,憑什麽它還可以攻擊自己,一連被咬了幾次的老虎終於忍不住鬆開虎口,卻被迎麵走來的壯漢一錘砸在頭上。


    老虎的皮毛極為厚實,一般的刀具很難對它造成影響,正常來說獵人捕殺老虎最喜歡使用長矛一類的武器,而在殺傷力上來講,錘類等鈍器的攻擊,也比刀劍要好的多。


    一錘砸在老虎的腦袋上,另一隻手手持三十多斤的捕獸夾向老虎的後胯位置砸去。


    這東西上麵帶著鋒利的鋸齒,單從攻擊力來說要比錘子還要生猛一些,隻是由於體型碩大的緣故,很難被人手持使用。


    而在體型早已超出常人兩倍還多的二哥手中,卻如同稻草般,砸向老虎的後胯位置。


    大貓,之所以稱之為大貓在於對方極為靈活的身手,眼睜睜看著老虎躲過捕獸夾的攻擊,王方也並不氣餒,抬手舉起裝好火藥的火槍向老虎的胸腹位置打去。


    假如是十米開外的話,王方還擔心自己的準頭問題,但在眼下五六米的距離上,麵對一隻比人都要龐大的動物,根本不用瞄準,隻要開槍就好。


    至於所謂的瞄準要害的問題,根本不可能實現,這個時候的火槍能夠十米內射中靶心,已經是不錯的準度,要想五十米外攻擊敵人,簡直跟亂打差不了多少。


    這也是為什麽眼下還是冷兵器為主的原因,否則的話,手持著精準的火槍,清兵根本不敢在大明麵前囂張。


    一槍打在老虎的後腰位置,王方有些無語,自己明明瞄準的是腦袋,為什麽會射到這個詭異的位置。


    不過眼下也顧不了太多,另一側的老虎受到一連串的攻擊後,已經打算放棄捕獵的舉動,掙紮著從泥潭中竄出,向著叢林的方向逃去。


    臨走前旁邊重新裝好弩箭的曼娘再度射了一箭,卻依舊射向一個莫名奇妙,跟老虎八竿子打不著的地點。


    無語的望了對方一眼,指揮著蜜獾向老虎追去。


    其實根本不用指揮,蜜獾的另一個特點在於極端的記仇心理,不用王方多說什麽,它就嗷嗷叫著撲了出去。


    “你怎麽還不去追。”


    連射兩箭全都落空的曼娘理直氣壯的要求王方前去追捕。


    也不知道對方哪來的信心,王方斷然拒絕道:“老虎剛剛受傷沒多久,先等它放放血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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