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自己失去了什麽,仔細思索後發現這種感覺不假。


    或許早就應該知道,隻是長時間的玩樂生涯,導致他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自己的年齡,忘了自己所曾受過的教育,以及腦海中早就應該牢牢銘記的記憶。


    警惕心,這是王方失去的東西,也是他現在追悔莫及的東西,自己早就應該注意到,市麵上的東西都在上漲。


    糧價上漲了百分之三十,米價上漲了百分之四十,牲畜價格上漲了百分之八十。


    短短一年之內,發生了如此大的事情,自己卻沒能察覺,王方深感慚愧。


    慚愧自己的慵懶,慚愧自己的灑脫,慚愧自己的執迷不悟。


    他始終還未意識到,這裏不是後世,這裏是五百年前的古代,這裏是古代的民間。


    三嬸的兇利帶給他極大震撼,震撼到他醒悟自己所處的時代。


    這裏是大明朝,1567年的大明朝,一個最為璀璨的年代,也是華夏曆史上最有骨氣的年代。


    這時候的民間,還殘留著一言不合取人性命的習俗,還殘留著宗族械鬥,動輒殺人的習俗。


    王方忘記了,忘記戚繼光的戚家軍就是由這群農民組成,而這些農民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動輒組織出數千人的鬥毆。


    整整四個月,兩方人持續不斷的鬥毆,父親死了兒子上,兒子死了兄弟上,隻要還有一口氣,就要殺,就要打,就要弄死你。


    整整四個月時間,類計三萬人次的鬥毆,死傷兩千五百餘人。


    這是華夏曆史上規模最大的民間鬥毆,也是最光榮的鬥毆。


    正是這一場鬥毆,成就了戚家軍的威名,又或者說,正是有了這一批農民和礦工,才能成就戚繼光的威名。


    不是否認戚繼光的功績,也不是強調義烏人的兇猛。


    隻是令人真切感受到了,明人的兇猛。


    一切以事實說話,當明朝滅亡後,這群兇猛的明人,組建了世界上最長久的幫會組織,打著反清複明的旗號,整整抗爭了二百餘年。


    當清朝滅亡的時候,或許人們隻記住了袁世凱,孫中山的名字,但他們不能忽視的是,袁世凱的兒子就是這個組織的大佬,孫中山本身就是這個組織的大佬。


    而那個時候,這個組織已經改變了名稱,但不可否認的是,它的前身就是那群勇於抗爭的明人,而清朝的滅亡,也和這群天地會的後人,有著極大的關係。


    至於明朝的民間,勿須多言,僅僅因為一縷頭發,他們用幾十萬的性命,證明了自己的兇猛,證明了自己的堅貞。


    不稱臣,不納貢,不割地,不賠款,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


    這是曆代大明天子的骨氣,當我能打你的時候,我拚了命的和你打,當我打不過你的時候,好,可以,要我的命可以,不投降,不逃跑,煤山上的崇禎證明了這一點。


    我可以死,但絕不屈服!


    這不僅僅是大明天子的骨氣,也是明朝民間的骨氣,他們可以為了利益械鬥,可以為了一縷頭發放棄生命,也可以為了仇恨抗爭二百餘年。


    這裏是五百年前的明朝,也是整個華夏曆史上最有骨氣的年代,最為壯麗的年代。


    而自己,輕視了這個年代,輕視了大明人。


    王方很後悔,後悔自己的輕視,後悔自己的疏忽。


    假如他沒疏忽的話,應該能早點意識到物價的上漲,也能早點意識到海禁解除的到來。


    隆慶年間,明朝解除了持續百年的海禁,王方不知道這其中蘊含了多少的權利鬥爭,但他不相信一個剛剛上台的太子,有魄力解除持續了兩百多年的海禁,也不相信他剛剛上台,父親屍骨未寒的時候,就敢率先打破持續了數百年的祖宗宗法。


    而這一切舉動的背後,一定彌漫著激烈的權利鬥爭,而對於明朝的朝政而言,有決定權的,一定是江南民間。


    明官多出江南,大明朝數萬官吏,起碼有一半出自江南。


    東林黨,浙黨,楚黨,等等權傾朝野的黨派,全都來自於江南民間,這也就意味著,一旦朝堂上有什麽異動,率先反應過來的不一定是京城,很可能是江南民間。


    物價上漲,意味著通貨膨脹,通貨膨脹,意味著大量的財富正在湧入江南。


    江南的士族們已經率先反應過來,準備用即將貶值的銀錢,購買足夠的貨物,朝堂上的爭論還在起始階段,而這幫為富不仁的官商,卻已經開始著手收割民間的財富。


    整個明朝解除海禁,到它滅亡為止,整整數億兩白銀流入民間,再加上金銅等貨幣金屬,整個大明朝的物價將翻升兩倍不止,而貨幣的價值,也將貶值兩倍不止。


    直到清朝時期,白銀將貶值數倍不止,以至於哪怕賠款了數億兩白銀,清朝的皇族依舊可以享受榮華的生活,而這些放在明朝身上,不要說數億兩,就算幾百萬兩,也可以將國庫掏空。


    這是一個充滿機遇的年代,也是一個充滿危機的年代,王方很慚愧自己的輕視,很慚愧自己的疏忽,幸好現在還不算太遲,他還有足夠的時間,展開自己的布局。


    當王方正在思考的時候,母親和三嬸一臉擔憂的望著自己。


    “這小子不會傻了吧,不就是剁手嗎,有什麽大驚小怪的。”


    三嬸不屑的嘟囔著,目光裏充滿了嘲諷色彩。


    假如是往裏日,母親一定會跳起來和她大罵,但在今天,卻隻是靜靜看著,目光裏充滿了莫名意味,仿佛看不清自己的孩子。


    感受著身邊的變化,尋找自己的機遇,而到了1576年的後半年,事情出現轉機。


    爺爺病了,病的很重,四十餘歲的老人隻能躺在病床上,咦咦啊啊的張嘴,卻說不出話來。


    中風,一種常見的老人病,這本身隻是一件尋常的事,但在自己家中,卻極不尋常。


    直到這個時候,王方才知道,二伯是奶奶再嫁帶過來的,而當爺爺病了之後,家中的一切,都是大伯做主。


    長兄如父,長嫂如母,這句話不是說說罷了,放在這個年代,它和法律無疑。


    “三嬸,你說大伯會不會把二伯趕出去。”


    三嬸咧著嘴笑了:“一定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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