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轉過頭,看著旁邊熟睡的男人。
雖然說管家小哥哥會替她動手,不過在弄死男主之前,她總覺得自己玩得還不夠過癮。
讓他這麽輕易死了,就沒有意思了呢。
她微微一笑,伸手往枕頭底摸去。
下邊藏著一把精巧的匕首。
她這個人沒別的愛好,就喜歡捅男主,因此收藏了各式各樣可以藏納的匕首,有直的,有彎的,還有帶勾的,花紋繁複,漂亮精美,看似賞玩的古董珍品,可鋒利程度一點也不遜色。
最適合在不動聲色間殺人。
琳琅握緊匕首,反手就是一刺。
鮮血滴滴答答落到男人素白的褻衣上,渲染開一片猩紅。
房間裏充斥著濃烈的血腥味。
他伸手攥住刀刃,冷冷看著她,“你這是要殺了我?”
他最不設防的人,竟然對他起了殺心!
未央一把奪過匕首,狠狠扔到了地上,發出金屬碰撞的聲響,在黑暗中格外刺耳。
有人在外頭詢問。
男人淡淡地說,“無事,隻是撞到了東西而已。”
他翻身壓上,雙手撐在她的耳邊,手指輕輕勾著女人的青絲,語氣寵溺得不得了,卻讓聽者渾身起了雞皮疙瘩,“說說看,為什麽就這麽想我死?是我對你還不夠好嗎?”
琳琅的牙齒微微打顫,偏過頭,想要躲開他的觸碰,但都被男人用力扳了迴來,強迫她看著自己。
他的眼睛裏盡是陰冷。
敢對自己動手的人,隻能在地獄裏待著。
不過琳琅心裏卻想著,還好,這人沒有亂掐脖子的習慣。要知道在之前的任務中,好幾次她的脖子都被暴怒的男主給掐得淤青發紅了,嘖嘖,她覺得自己真是在用生命來演戲。
看他這麽溫柔的份上,琳琅決定對他好一點。
“對我好?嗬,你真的是在對我好嗎?”她輕輕一笑。
他手上的血跡有些沾到了女人的臉上,與那白皙的膚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樣一笑起來竟有幾分鬼魅。
未央皺著眉看她,不對勁。
她半撐著身子起來,將嘴唇貼到男人的耳朵,像是親吻,“你真是狠心啊,妹妹的命是命,我們孩子的命就不值錢了嗎?”
男人臉色
微微一變。
“他還那麽小,連話也不會說,若是疼了,隻會哭。”
“他怎麽會想到呢,是他的爹爹,親手讓人挖了自己的心頭肉,去續他妹妹的命!”
琳琅語氣陡然加重,尖銳地說,“那麽下一步,你是不是也要殺了我,給你的好妹妹當補品呢?”
她眼中的恨意過於強烈,令未央有些不安,他試圖握住她的肩膀安撫,“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對你動手,況且,我們還會有孩子的……”
琳琅一把打掉他的手,聲音發顫,“有孩子又怎樣?再送一個給你妹妹糟蹋麽?祝未央,我以為你隻是對旁人心冷,卻沒想到對自己的孩子也能下如此狠手,是我瞎了眼,瞎了眼啊。”
她喃喃地說,“我以為能交付真心的人,能白首相許的人,到頭來,全是騙我的。”
“真傻,甄琳琅,我怎麽這麽傻,怎麽就信了你的鬼話!”
“夫人……”
“滾,滾出去!我不想見到你,你給我滾!”
琳琅抬手捂住自己的眼睛。
淚水從指縫間流出,浸染了錦被。
未央抿了抿唇,走出寢室。
他迴頭看了看,紗幕下燈火微微搖曳,她伏在床上痛哭,偏偏還要壓抑著,不敢讓外邊的人聽見。
頭一迴,他後悔了。
自這晚以後,琳琅就再也沒有開口同他說話。
她的眼底結了層層的寒冰,是嘲弄。
無論他做得再多,她始終都是不屑一顧。
偶然一迴,廚房裏下了一碗雞蛋麵,她愣了好半天。
那一次,他第一次被允許跟她同桌吃飯。
未央開心了好久。
有時候他就偷偷溜到廚房,看別人是怎樣做麵的。等到她生辰的那一天,他忙活了半天,差點都把手指頭都剁了,才弄出一碗看起來比較像模像樣的長壽麵。
灑下一把細碎的小蔥,翠綠得漂亮。
她一定會喜歡的。
他這麽想著,絲毫不覺臉上抹上了柴灰,小心翼翼護著碗,一路端到了房間裏。
琳琅正靠著窗戶出神,鮮紅的鳳尾裙襯得腰身愈發纖細,像是紙紮的美人,一撕便碎。
“夫人,麵好了,趁熱吃吧。”
他努力擠出笑容。
女人迴過頭,神態清冷,透著如水的疏離。
有些裂痕,從來都無法彌補。
未央有些黯然低下頭,他看著自己垂在身側滿是傷痕的手,安慰著自己說,下一次,下一次他定把麵做的更好、更香。
他正準備端著麵離開,她突然走了過來。
欣喜一下子湧上心口。
看著琳琅坐下,他也坐了下來,屁股隻敢占椅子的三分之一,整個身體都是繃直的。
她咬斷了麵條,在嘴裏細細嚼著。
哪怕是隻是看著她吃自己煮的麵,心裏也很高興。
他盯著她目不轉睛。
隻是令他沒想到的是,她吃了幾口後,泣不成聲。
“夫君……”
他沒有說話,是因為,他知道,她叫的,並不是他。
而是另一個祝無央。
琳琅願意重新親近他。
可是未央卻一天比一天消沉。
她眼底映出的,是另一個人的模樣。
替身。
他是替身。
好不甘心。
可是……他能怎麽辦呢?
好不容易琳琅說要外出散心,他一路陪著。
她今日著了一身較為素雅的衣裳,淺碧色的玉珠在粉頰邊輕晃著,淡雅如水,恰如風中綻開的水芙。
琳琅閉著眼,在佛祖祈禱。
當然,她是不會跪的。
鬼怪都被她折騰怕了,這一跪,估計是受不起呢。
未央姿態卻是虔誠,他正認真往紫爐裏插著香燭,煙霧把他的眼睛熏得紅彤彤的。
願她今生平安喜樂,百歲無憂。
無論要他付出怎樣的代價。
他在心底默念著。
聽得旁邊的人哽咽地說,“請佛祖寬恕,要不是我執意要同哥哥在一起,也不會滋生業障,害了我們的孩子……”
未央猛然睜開眼。
哥哥?
她在說什麽
琳琅沒有轉過臉看他,隻是微微仰著下巴,看向漆金佛像上那張慈眉善目的臉。
“五歲那年,娘親突然發瘋,把哥哥關在祠堂裏,說要餓死他,十天了連飯也不給送。我幫了哥哥逃跑,他問我,要不要一起走,我就說好。
”
“因為當時怕被認出來,我們就往泥地裏一滾,裝成了小乞丐,混進人群裏麵。哥哥機靈,很討大人的歡心,口袋裏的零錢是最多的。有時候看我饞了,也舍得拿出一天賺的銅錢給我買吃的。”
“我們就這樣相依為命,反倒比在祝府上快活多了。”
“可是啊,哥哥還是被那些叫花子給盯上了。盡管哥哥孝敬他們不少的好東西,他們還是對年僅五歲的小女孩動了壞心思,趁著哥哥出去打酒的功夫要將我……”
她緊了緊衣領,有些害怕。
未央哆嗦了嘴唇。
後來,打酒的哥哥迴來了,看到他的妹妹被摁在地下,用酒壇狠狠砸破了一個人的腦袋,導致當場死亡。另外兩個老叫花子也被他用碎片割喉,鮮血流了一地。
十五歲之前,這個少年連殺雞都會手抖。
而在他大開殺戒的這一天,他無法相信滿手沾滿鮮血的這個人是自己。
他暈了過去。
再醒來時另一個人格就出現了,冷血、陰沉,是為了保護柔弱的妹妹而生。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昏厥的時候發起了高燒,妹妹為了救他出門求人,還差點被伢子拐去當瘦馬來養。
而當時甄家小姐生病夭折,甄母憂思過度,眼看也要跟著去了。
甄父在大街上偶然瞧見了妹妹,眉眼與他過世的女兒有幾分相似,又是同樣的年紀,他自然不能看這個小女孩落入火坑裏。
他立刻叫了大夫與馬車,抱著祝錦瑟去找她的哥哥,當迴到落腳的寺廟後,連地上的血跡都被清理得幹幹淨淨。
小姑娘哭著鬧著要找哥哥,甄父便帶了她去祝家,結果卻被告知主母過世,祝家正是忙亂之際,可不能隨意放人進去見客。況且祝家的兩位小主子早就歸家,他們還以為是冒牌貨來上門亂認親戚,不耐煩驅趕他們離開。
那一日,她哭得嗓子都啞了。
大概也是不忍,護衛讓人去通知了。
出門的是祝無央沉睡後的另一個人格,十五歲的少年麵無表情,一雙眸子宛若結了層層寒冰,漠然掃了眼渾身髒兮兮的小姑娘,輕笑了一聲,似是嘲弄。
他沒有認出她來。
當時他已經燒得迷糊了,錯把想要趁他昏迷偷東西的流浪兒認作妹妹。旁人若敢質疑,下場都不怎麽好。
就這樣,鳩占鵲巢。
迴去的路上,祝錦瑟生了一場大病。
一樣把那個狠心拋棄她的哥哥忘得一幹二淨。
醒來後,她成了甄琳琅。
他十八歲的時候,她正好十三歲,少女懷春的年紀。
聽說新任城主要巡街,她便約好了女伴一同外出,在苦苦哀求之下,父母才同意放行,還增派了不少的家丁隨行保護。
不過當時的人太多了,她擠在人群裏麵,猝不及防就被推倒在大街上。
眼看那馬蹄就要踩到她身上,腰身便被輕輕一撈,帶到了馬背上。
耳畔是他柔如春風的聲音。
“姑娘,你可安好?”
誰能想到,相遇的這一天,是甄琳琅夢魘的開始。
她愛上了自己的親生哥哥。
而兒子,卻被她最愛的丈夫、她懷念的哥哥,一手扼殺。
所以,她絕對不會原諒他的。
永遠。
雖然說管家小哥哥會替她動手,不過在弄死男主之前,她總覺得自己玩得還不夠過癮。
讓他這麽輕易死了,就沒有意思了呢。
她微微一笑,伸手往枕頭底摸去。
下邊藏著一把精巧的匕首。
她這個人沒別的愛好,就喜歡捅男主,因此收藏了各式各樣可以藏納的匕首,有直的,有彎的,還有帶勾的,花紋繁複,漂亮精美,看似賞玩的古董珍品,可鋒利程度一點也不遜色。
最適合在不動聲色間殺人。
琳琅握緊匕首,反手就是一刺。
鮮血滴滴答答落到男人素白的褻衣上,渲染開一片猩紅。
房間裏充斥著濃烈的血腥味。
他伸手攥住刀刃,冷冷看著她,“你這是要殺了我?”
他最不設防的人,竟然對他起了殺心!
未央一把奪過匕首,狠狠扔到了地上,發出金屬碰撞的聲響,在黑暗中格外刺耳。
有人在外頭詢問。
男人淡淡地說,“無事,隻是撞到了東西而已。”
他翻身壓上,雙手撐在她的耳邊,手指輕輕勾著女人的青絲,語氣寵溺得不得了,卻讓聽者渾身起了雞皮疙瘩,“說說看,為什麽就這麽想我死?是我對你還不夠好嗎?”
琳琅的牙齒微微打顫,偏過頭,想要躲開他的觸碰,但都被男人用力扳了迴來,強迫她看著自己。
他的眼睛裏盡是陰冷。
敢對自己動手的人,隻能在地獄裏待著。
不過琳琅心裏卻想著,還好,這人沒有亂掐脖子的習慣。要知道在之前的任務中,好幾次她的脖子都被暴怒的男主給掐得淤青發紅了,嘖嘖,她覺得自己真是在用生命來演戲。
看他這麽溫柔的份上,琳琅決定對他好一點。
“對我好?嗬,你真的是在對我好嗎?”她輕輕一笑。
他手上的血跡有些沾到了女人的臉上,與那白皙的膚色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樣一笑起來竟有幾分鬼魅。
未央皺著眉看她,不對勁。
她半撐著身子起來,將嘴唇貼到男人的耳朵,像是親吻,“你真是狠心啊,妹妹的命是命,我們孩子的命就不值錢了嗎?”
男人臉色
微微一變。
“他還那麽小,連話也不會說,若是疼了,隻會哭。”
“他怎麽會想到呢,是他的爹爹,親手讓人挖了自己的心頭肉,去續他妹妹的命!”
琳琅語氣陡然加重,尖銳地說,“那麽下一步,你是不是也要殺了我,給你的好妹妹當補品呢?”
她眼中的恨意過於強烈,令未央有些不安,他試圖握住她的肩膀安撫,“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對你動手,況且,我們還會有孩子的……”
琳琅一把打掉他的手,聲音發顫,“有孩子又怎樣?再送一個給你妹妹糟蹋麽?祝未央,我以為你隻是對旁人心冷,卻沒想到對自己的孩子也能下如此狠手,是我瞎了眼,瞎了眼啊。”
她喃喃地說,“我以為能交付真心的人,能白首相許的人,到頭來,全是騙我的。”
“真傻,甄琳琅,我怎麽這麽傻,怎麽就信了你的鬼話!”
“夫人……”
“滾,滾出去!我不想見到你,你給我滾!”
琳琅抬手捂住自己的眼睛。
淚水從指縫間流出,浸染了錦被。
未央抿了抿唇,走出寢室。
他迴頭看了看,紗幕下燈火微微搖曳,她伏在床上痛哭,偏偏還要壓抑著,不敢讓外邊的人聽見。
頭一迴,他後悔了。
自這晚以後,琳琅就再也沒有開口同他說話。
她的眼底結了層層的寒冰,是嘲弄。
無論他做得再多,她始終都是不屑一顧。
偶然一迴,廚房裏下了一碗雞蛋麵,她愣了好半天。
那一次,他第一次被允許跟她同桌吃飯。
未央開心了好久。
有時候他就偷偷溜到廚房,看別人是怎樣做麵的。等到她生辰的那一天,他忙活了半天,差點都把手指頭都剁了,才弄出一碗看起來比較像模像樣的長壽麵。
灑下一把細碎的小蔥,翠綠得漂亮。
她一定會喜歡的。
他這麽想著,絲毫不覺臉上抹上了柴灰,小心翼翼護著碗,一路端到了房間裏。
琳琅正靠著窗戶出神,鮮紅的鳳尾裙襯得腰身愈發纖細,像是紙紮的美人,一撕便碎。
“夫人,麵好了,趁熱吃吧。”
他努力擠出笑容。
女人迴過頭,神態清冷,透著如水的疏離。
有些裂痕,從來都無法彌補。
未央有些黯然低下頭,他看著自己垂在身側滿是傷痕的手,安慰著自己說,下一次,下一次他定把麵做的更好、更香。
他正準備端著麵離開,她突然走了過來。
欣喜一下子湧上心口。
看著琳琅坐下,他也坐了下來,屁股隻敢占椅子的三分之一,整個身體都是繃直的。
她咬斷了麵條,在嘴裏細細嚼著。
哪怕是隻是看著她吃自己煮的麵,心裏也很高興。
他盯著她目不轉睛。
隻是令他沒想到的是,她吃了幾口後,泣不成聲。
“夫君……”
他沒有說話,是因為,他知道,她叫的,並不是他。
而是另一個祝無央。
琳琅願意重新親近他。
可是未央卻一天比一天消沉。
她眼底映出的,是另一個人的模樣。
替身。
他是替身。
好不甘心。
可是……他能怎麽辦呢?
好不容易琳琅說要外出散心,他一路陪著。
她今日著了一身較為素雅的衣裳,淺碧色的玉珠在粉頰邊輕晃著,淡雅如水,恰如風中綻開的水芙。
琳琅閉著眼,在佛祖祈禱。
當然,她是不會跪的。
鬼怪都被她折騰怕了,這一跪,估計是受不起呢。
未央姿態卻是虔誠,他正認真往紫爐裏插著香燭,煙霧把他的眼睛熏得紅彤彤的。
願她今生平安喜樂,百歲無憂。
無論要他付出怎樣的代價。
他在心底默念著。
聽得旁邊的人哽咽地說,“請佛祖寬恕,要不是我執意要同哥哥在一起,也不會滋生業障,害了我們的孩子……”
未央猛然睜開眼。
哥哥?
她在說什麽
琳琅沒有轉過臉看他,隻是微微仰著下巴,看向漆金佛像上那張慈眉善目的臉。
“五歲那年,娘親突然發瘋,把哥哥關在祠堂裏,說要餓死他,十天了連飯也不給送。我幫了哥哥逃跑,他問我,要不要一起走,我就說好。
”
“因為當時怕被認出來,我們就往泥地裏一滾,裝成了小乞丐,混進人群裏麵。哥哥機靈,很討大人的歡心,口袋裏的零錢是最多的。有時候看我饞了,也舍得拿出一天賺的銅錢給我買吃的。”
“我們就這樣相依為命,反倒比在祝府上快活多了。”
“可是啊,哥哥還是被那些叫花子給盯上了。盡管哥哥孝敬他們不少的好東西,他們還是對年僅五歲的小女孩動了壞心思,趁著哥哥出去打酒的功夫要將我……”
她緊了緊衣領,有些害怕。
未央哆嗦了嘴唇。
後來,打酒的哥哥迴來了,看到他的妹妹被摁在地下,用酒壇狠狠砸破了一個人的腦袋,導致當場死亡。另外兩個老叫花子也被他用碎片割喉,鮮血流了一地。
十五歲之前,這個少年連殺雞都會手抖。
而在他大開殺戒的這一天,他無法相信滿手沾滿鮮血的這個人是自己。
他暈了過去。
再醒來時另一個人格就出現了,冷血、陰沉,是為了保護柔弱的妹妹而生。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昏厥的時候發起了高燒,妹妹為了救他出門求人,還差點被伢子拐去當瘦馬來養。
而當時甄家小姐生病夭折,甄母憂思過度,眼看也要跟著去了。
甄父在大街上偶然瞧見了妹妹,眉眼與他過世的女兒有幾分相似,又是同樣的年紀,他自然不能看這個小女孩落入火坑裏。
他立刻叫了大夫與馬車,抱著祝錦瑟去找她的哥哥,當迴到落腳的寺廟後,連地上的血跡都被清理得幹幹淨淨。
小姑娘哭著鬧著要找哥哥,甄父便帶了她去祝家,結果卻被告知主母過世,祝家正是忙亂之際,可不能隨意放人進去見客。況且祝家的兩位小主子早就歸家,他們還以為是冒牌貨來上門亂認親戚,不耐煩驅趕他們離開。
那一日,她哭得嗓子都啞了。
大概也是不忍,護衛讓人去通知了。
出門的是祝無央沉睡後的另一個人格,十五歲的少年麵無表情,一雙眸子宛若結了層層寒冰,漠然掃了眼渾身髒兮兮的小姑娘,輕笑了一聲,似是嘲弄。
他沒有認出她來。
當時他已經燒得迷糊了,錯把想要趁他昏迷偷東西的流浪兒認作妹妹。旁人若敢質疑,下場都不怎麽好。
就這樣,鳩占鵲巢。
迴去的路上,祝錦瑟生了一場大病。
一樣把那個狠心拋棄她的哥哥忘得一幹二淨。
醒來後,她成了甄琳琅。
他十八歲的時候,她正好十三歲,少女懷春的年紀。
聽說新任城主要巡街,她便約好了女伴一同外出,在苦苦哀求之下,父母才同意放行,還增派了不少的家丁隨行保護。
不過當時的人太多了,她擠在人群裏麵,猝不及防就被推倒在大街上。
眼看那馬蹄就要踩到她身上,腰身便被輕輕一撈,帶到了馬背上。
耳畔是他柔如春風的聲音。
“姑娘,你可安好?”
誰能想到,相遇的這一天,是甄琳琅夢魘的開始。
她愛上了自己的親生哥哥。
而兒子,卻被她最愛的丈夫、她懷念的哥哥,一手扼殺。
所以,她絕對不會原諒他的。
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