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調查局。林夏先生,現在有一宗失蹤案需要你跟我們迴去協助調查。”


    門開之後,出現的不再是商業調查犯罪科的人,而是負責刑事案件的聯邦調查局。


    林夏沒有太多的意外,隻是點點頭,看了泡沫一眼,笑了笑,“我換身衣服,就跟你們走。”


    “你有五分鍾的時間。”


    帶頭的人點點頭,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最後看了泡沫一眼,遲疑了一下,才舉手敬禮,“見過大法官。”


    “嗯。”


    泡沫對著他們點點頭,勉強笑了笑,指了指樓上,“我去幫他找衣服。”


    說著,泡沫快步上樓,看見林夏已經換好了衣服準備下樓,就再也忍不住一把摟住林夏的腰,喃喃道:“林夏。我們要不,不玩這個遊戲了吧。”


    “這可不是遊戲。”


    林夏笑起來,知道她很難過,就捧著她的臉,“當初說著要給予全世界公平正義的女孩子,可不能那麽容易就動搖的。”


    泡沫不說話,隻是死死抓住林夏的衣袖,“我後悔了,可不可以。”


    “誰都可以後悔。你不可以的。”


    林夏低頭在她額頭落下淺淺的一吻,“行了。又不是什麽大問題。我答應過你的嘛,要支持你的理想。現在已經到了最後的地步了。隻差一點點,可不能功虧一簣。”


    “所以,就一定要用這樣殘忍的方式嗎?讓我眼睜睜看著我最愛的男人,在我所堅持的理想麵前,被送到大牢裏?非要這樣,才能證明這公平與正義嗎?才能讓全世界相信正義神庭的存在,是正確的?”


    泡沫很惱火,“還是你覺得,我一定要表現的那樣大公無私,鐵麵無情,大義滅親,才能讓人相信我還有我所代表的正義神庭,真正可以成為所有人可以信賴依靠的執法機構?”


    “並不是這樣哦。”


    林夏就微笑著,揉著她的發,目光漸漸變得冷峻,“我隻是覺得吧,我應該先給某些人提前打個樣。行了,這件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反正也不是什麽大案子,我心裏有分寸的。”


    泡沫就不說話了,點點頭,思考了一下,才小聲道:“那我幫你找律師。”


    “那就拜托你了。”


    林夏就笑,想著泡沫費盡心思要在她自己親手建立的法律體係中鑽空子就覺得那樣的泡沫,一定很可愛。


    ……


    “聯邦調查局昨日前往林夏豪宅,將林夏帶迴協助調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林夏卷入多年前的失蹤案。”


    “林夏再度遭遇實名舉報,涉嫌多年前的一場神秘失蹤案。”


    “案件還原。多年前蓉城一家三口神秘失蹤,或與林夏有關。”


    “驚爆!失蹤案又有新進展,目前受害人已經被尋到,現狀慘不忍睹!”


    “林夏失蹤案再次開庭,檢方又有新線索,三名受害人出庭作證,林夏或麵臨非法使用超凡力量罪控訴!”


    “夏與沫公司首次迴應失蹤案風波,表示會盡快與三名受害人聯係,商討民事賠償金額。”


    “林夏失蹤案全紀錄。案件關鍵聚焦,受害人淪為野獸,多年人格受到侮辱,僅因法律條款缺失,林夏或逃過法律嚴懲,僅僅隻以濫用超凡力量和傷害罪麵臨起訴,刑期最長不超過十年?”


    “三問正義神庭。一問:林夏所擁有的超凡力量,究竟有沒有在當局進行實名登記。如果沒有,是否應該以非法修行者入罪。


    二問:超凡力量控製下的特殊犯罪究竟該如何量刑。受害者多年來遭受到林夏的超凡力量影響,淪為野獸,喪失人格,是否應該以更加嚴厲的罪名起訴。


    三問:夏與沫公司以巨額民事賠償快速與受害者達成協議,是否有幹涉司法公正的嫌疑?”


    一連好些天,全銀河係都被林夏所卷入的失蹤案刷屏了,全民關注案件的進展。


    不僅僅因為被告林夏是銀河係首富,身後站著龐大的夏與沫集團,甚至隱約有人將矛頭指向正義神庭唯一大法官泡沫身上,指責司法不公,以權謀私的可能。


    更是因為這起案件極為離奇,讓人不寒而栗。


    沒錯,林夏被指控的這起失蹤案,不是其他事件,赫然正是當初林夏剛剛繼承欲望之力後,一怒之下,將楊國慶一家變成豬羊的案子。


    而隨後早已經被時間所遺忘的另一個受害者張雅麗也站出來,控告林夏。


    一時間,全世界一片嘩然。


    哪怕整個事件在正義神庭的審查下,已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展現在世人麵前,讓人清楚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但人們總是習慣於同情弱者,特別是在幾位受害者,淪為野獸,艱難度日的楊國慶一家,和在牢獄之中虛度完青春的張雅麗。


    比起已經成為銀河係首富,享盡一切榮華富貴的林夏而言,這些人不管當初如何,現在無論如何都算得上是真正的弱者了。


    哪怕在所有事情真相都被正義神庭查得清清楚楚,讓人知道,當初這些人也不是什麽好人,但時間流逝,這些人都已經因為自己當初的行為,受到了足夠的懲罰。


    而林夏,作為並沒有執法力量的人,到底有沒有資格替代執法機構,審判懲罰他人的權力?


    顯然,這是沒有的。


    這也是正義神庭在查清楚整個失蹤案的真相後,就快速以多項罪名對林夏提起公訴的原因。


    但顯然,麵對正義神庭方麵目前給出的公訴罪名,民眾大都是表示不滿意的,覺得太輕了。


    “按照現在林夏被指控的罪名,他最多要被判多少年?”


    “十年吧。因為目前並沒有類似的法律條文,來針對這起案件,所以目前檢方也隻能尋找最合適的法律條款對林夏提起公訴。


    這中間沒有問題,而且就算我們引導民意,但就目前來看,在正義神庭披露並沒有合適條款針對林夏這起案件的控訴後,多數民眾也表示了理解。很難在這裏麵再做文章。”


    “不是應該可以臨時補充法律條款嗎?”


    “按照正義神庭的法律條款增補程序,隻適用於真實案例後的補充。簡單的說,林夏這起案子要被判了之後,然後檢方覺得這其中有著法律條款的疏漏,所以導致審判結果不夠準確合理,才能以此案為例,提出相應的增補條款,以杜絕後續可能的相同例子發生。


    說白了,正義神庭的法律條款增補程序,並不是就當前案件提出增補,而是為以後的類似案例提出增補。說起來有點像你盡量鑽法律的空子,你鑽了之後,下一次就沒得鑽了。有種鼓勵被告鑽空子的意思。


    或許在正義神庭看來,在尋找法律條文漏洞的方麵,罪犯永遠比檢方更有耐心,更加聰明。”


    “這樣也行?”


    “不然呢?沒有具體的案例證明,就算是所謂的正義神庭也不可能真的研究出天衣無縫的法律體係來。實踐出真知嗎?”


    “所以,在這件案子上,最多也隻能這樣了?不能讓林夏在被判更久的刑了?”


    “基本上可以這樣說吧。我估計林夏應該也是早就算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了。他總不至於蠢到真的讓自己被自己所親手扶持起來的正義體係判個無期徒刑吧?”


    “你這樣說,我就明白了。看來在這起案子上也隻能這樣了。不過還沒完啊。林夏犯的事情解決了。不是還有頭盔哥嗎?讓人把消息捅出去,我就不信林夏他真的清清白白,沒有再犯其他事情。


    就算他清白又如何,隻要他就是頭盔哥的事情被捅出去,我倒要看看,他和薑泡沫還能怎麽辦?真是可笑的家夥。明明擁有著世界上最強大的力量,卻偏偏要愚蠢到自縛雙手,弄出什麽正義體係來自己給自己添堵。


    他不是認為,隻要有這個正義體係在,就可以讓那些凡人們擁有對抗強者的力量了嗎?現在,就讓他知道,他的想法到底有多麽愚蠢。


    還有他手下的那隻貓,那隻狗,不是也抓起來了嗎?繼續往下查,它們屁股不可能幹淨的。還有那個誰,顧傑還有他老婆,也一起檢舉了。我倒要看看林夏到底要怎麽做?是一怒反了自己所親手扶持起來的正義體係,還是眼睜睜看著自己眾叛親離。


    還有薑泡沫。這個女人,本以為她應該已經被正義光輝的力量所影響,變得鐵麵無私,會大義滅親,結果沒想到啊,竟然還保留著自我。不過我很好奇,當她知道,她義正言辭所審判的滅霸背後,那殺死了億萬生靈的力量,其實是來自於林夏的時候。


    她會不會還能原諒林夏?


    唔,真是有意思的兩個人。這個宇宙裏還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樣可笑的兩個人,明明已經找到了自己的道,擁有了超凡脫俗的力量,卻還在紅塵裏打滾,甚至想要幫助那些凡人,那些螻蟻掌握可以審判偉大的力量?


    該怎麽說呢?天真,還是可笑?都已經擁有站在宇宙巔峰的力量,卻還沒有明白這個宇宙,這個世界,強者本來就應該理所當然的支配弱者。而弱者也隻能活在被強者做支配的世界裏,而不是反過來。


    他們竟然妄圖想要顛覆這宇宙最顛撲不破的真理。讓少數服從多數?可笑啊。這個世界,這個宇宙,從古至今,都是少數統治著多數啊。


    就像星星和太陽,星星那麽多,但最後卻還是要圍著太陽轉,這才是宇宙的真理。所有妄圖顛覆這個真理的人,也注定要被世界所顛覆。


    一群螻蟻般的東西,連三觀都可以輕易被愚弄的家夥,連自我都不存在的垃圾,就算再多,也不過隻是一盤散沙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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