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火是一項技術活,即使是用徒手擼棍李天秀也能夠在短短的十分鍾內成功,原因無他,唯手熟爾……


    好吧,其實這完全得益於他的屬性值,力、敏、體三圍都達到了當前的極限值15點,不敢說上天入地,那是捶虎滅豹,搏熊鬥獅都不在話下。


    所以做一個原理十分簡單的“摩擦生熱”反應也是手到擒來。


    篝火已經點燃,正不斷地向周圍輻射著熱量,驅走寒冷。以李天秀的體質來說,這時候溫度就能叫適宜了。


    因為身體為了抵抗低溫而消耗的能量已經降到了最低。


    ……


    徒手擼樹也是可行的,因為李天秀需要給自己搭一個棚子。不但為了夜晚睡得更舒適,而且還能夠遮風擋雨。


    棚子也十分簡易,他隻需要找到一棵合適的樹,然後再找一根粗壯的樹幹搭靠在上麵,使之與地麵形成一個三角空間。


    最後在找一些帶枝葉的細短樹幹往樹幹上一放,使之成為棚頂就完成了。


    棚子就麵對著篝火,這樣棚子內側還可以反射火源散發的熱量。


    已經臨近夜色,李天秀這時候難得坐下休息,從出現在這片陌生的森林,然後在水源邊上搭建起自己簡陋的棚子,最後麵對著火光,還有燃燒得劈啪作響,飄散的火星。


    用寧靜來形容今晚的夜再合適不過,這不是一種絕對的安靜,相反憑借他的聽力,他總能把那些最為細小不過的聲音收入耳中。


    有時候光憑這些聲音,他就能“描繪”出一幅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森林夜景。


    他不感覺到吵鬧,隻覺得心靈得到了休憩。


    ……


    沉睡是不可能的,即使是這種時候他仍舊保持著天生的警覺性,也許數萬年前人類祖先的基因裏便具備著這種本能。


    很多動物遠遠地路過李天秀的營地,它們大多數都隻是瞅了一眼這個方向便離去了,畢竟誰都不是閑人,都在為了生計而奔波忙碌著。


    李天秀從前不知道熊類生物的氣味,或者他曾經去過動物園,但也早就忘記了。


    而現在他確實嗅到了,熊的氣味,是臭的。或者說自然界的絕大多數動物,它們的氣味都是臭的,除非擺到餐桌上……(友情提示:非保護性野生動物)


    一隻熊,不知道是棕熊還是黑熊,聽厚實的腳步聲大概是一隻成年熊,正逐漸靠近李天秀的營地。


    李天秀沒有任何動作,並且隻要熊沒有表露出攻擊他的,那麽即使對方就坐在他的篝火旁邊他也懶得管。


    接下來熊在樹幹上摩挲它的爪子,然後又靠著樹蹭來蹭去,李天秀知道這家夥絕對不是癢得慌,它大概在標識它的領地範圍。


    一直到離李天秀不足15米的位置,熊終於停住了。


    不要想著熊瞎子視力確實差,就真以為它到現在才發現李天秀,畢竟熊的嗅覺甚至能綿延數公裏之遠。


    李天秀自認為不是入侵者,至於熊是不是這麽看他……或許現在還在“考察”階段。


    雙方一直“僵持”了十數分鍾。(雖然期間李天秀還翻了個身,撓了撓臀部)


    熊甩了甩腦袋掉頭走了,可能是因為李天秀沒有讓他感覺到威脅,又或者是李天秀聞起來不香?


    熊走後就再也沒有其他動物來打擾李天秀了。


    一夜無驚無險,期間他還為篝火添了數次柴火。


    ——————


    新的一天開始了,第一縷晨光剛劃過樹梢,李天秀睜開了眼睛,四周的植被上那一層白霜還未幹透。


    他決定順流而下。


    一塊較粗的幹燥木頭疙瘩,李天秀將中間用鋒利的石塊鑿空一部分,然後把還未熄滅的木炭塞入其中,這樣一個移動火種就做成了。


    那麽下一次生火時他就不用擼棍子了。


    以麻類植物的莖皮鞣製加工成的衣物上可追溯到五千多年前,而李天秀隻是簡單地編了幾根麻繩,當然如果他有足夠多的時間那麽炮製一套衣褲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現在他餓了,人一旦餓極了,哪還管什麽衣服褲子。


    他現在覺得腰上係著這一條“褡褳”就完全足夠了,而且奔跑起來還……虎虎生風?


    接著說剛才的麻繩,其實用“繩”來形容未免給人比較“粗”的感覺,實際上它比較纖細,又十分堅韌。


    李天秀還在繩索中間編製了一個“兜”,可以用來放置石塊。


    所以這是一件武器,投石索。


    投石索,人類最古老的遠程武器之一,甚至比麻製衣物的誕生還要早五千年。因其使用簡單,製作容易,且威力非凡而在某個時期的某些戰爭中具有非凡的統治力。


    投石索一度活躍在古典時期的歐亞戰場之上。


    盡管李天秀編製的這根投石索一點也不圓潤,也十分欠盤,可是隻要他控製好自己的力度,那麽用來打打獵也是不錯的選擇。


    畢竟有著超人般的屬性點加持,李天秀覺得自己比大衛可要厲害多了!


    大衛,你猜得沒錯,就是《聖經》裏的以色列王,那個用投石索把巨人哥利亞擊敗並殺死的大衛。


    那麽即使你不知道以色列王大衛,那麽赤身果體的大衛雕像總該清楚吧!他們是同一個人。


    而且李天秀說的自己比大衛厲害,可不光是在指“投石”方麵哦。


    ……


    一隻兔子,通常有經驗的獵人都會首選它的腦袋,就是那個長著兩根長長軟軟兔耳朵的兔腦袋。


    因為這樣他們就可以取得一張較為完整的兔皮了。


    很萌很萌的兔子,吃起來肯定也很香很香,李天秀差點把持不住口水。


    所以它走得很安詳,沒有絲毫痛苦,這是李天秀唯一能為小兔子做的事了。


    扒其皮,去其頭,除內髒,生火烤乎,香哉,妙哉!


    李天秀吮吸完最後一根兔骨頭後,讚美大自然的饋贈。


    飽餐之後精神充沛,身體也充滿活力,繼續前行,雖然沒有確切的目標,但是他相信目標總會在前麵等待著他。


    而且李天秀有一種感覺,他距離文明社會越來越近了。


    ——————


    這究竟是一個什麽世界呢?當他站在山頂,透過密林看到遠處坐落在河邊的一個小鎮時,預感有些不好。


    他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麽簡單!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絕對玩家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一隻燼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一隻燼並收藏絕對玩家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