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麵這麽小,你確定這家餐廳不錯?”衛哲東一臉懷疑地看著帶路人羅紫蝶同學。


    “我已經來吃過一次,絕對是性價比超級高的法餐廳。你看看這上座率,酒香不怕巷子深,這個點兒還有這麽多的客人,絕對是當之無愧的人氣餐廳。”羅紫蝶拍著胸脯打包票。


    衛哲東點了點頭,看起來應該還不錯的樣子。最難得的是,人家大中午就開業做法餐,這在法國可不多見。


    羅紫蝶繼續介紹:“雖然比不上米其林,可是也很有特色的。旁邊還有一家,不過……晚上七點半才開始營業,需要訂位,我們來不及去看演唱會,隻能忍痛放棄。”


    向雪深感佩服:“果然是個吃貨,這種小店也能找得到。”


    “那是當然,來法國除了盧浮宮和薰衣草,不就是為了美食嗎?”羅紫蝶理直氣壯,一副很驕傲的模樣,“吃貨的世界,你還沒有真正進入呢!”


    誠如羅紫蝶所說,這家餐廳可以用國內的說法稱之為私房菜。大約地理位置並不算好,因此並沒有很多遊客,倒是法國人不少。


    菜點很有特色,著名的法國蝸牛做成了春卷的模樣,炸得很脆,吃起來很香。不配汁就已經讓向雪叫好,配上汁帶上點鹹鹹的味道,但是蓋住了香味。兩種吃法,各有千秋。衛哲東還沒來得及下手,就已經被羅紫蝶和向雪瓜分了。


    “好吃,再點一份吧?”向雪不好意思地說,“我以為不會太好吃,不小心就把它全吃掉了。”


    這味道,出乎意料的好啊!


    對比衛哲東第一時間把菜布給她,好像自己做得有點過份哦?


    “沒關係,你喜歡就多吃幾個,我再點兩份。還有其他菜,鵝肝也不錯,處理得很不錯,大廚級別的,一點腥味都吃不出來,冰得恰到好處。你嚐嚐?”衛哲東不以為意地說。


    女人當然是要寵的,可沒聽說寵男人。


    三人點的主食都不同,於是很熱鬧地互相試吃。向雪點的鴨肉分給衛哲東一半,衛哲東的牛排也分了一大半給向雪。


    羅紫蝶看得羨慕嫉妒恨,雖然她也搶了兩人盤子裏的鴨肉和牛排,當然很大方地表示自己的主食也可以分給他們。


    不過,看著兩人親密的互動,她不得不承認,自己真的是一隻燈泡,好像還自帶光圈,特別亮眼。


    “小蝶,這個鴨肉烤得很不錯,你再吃一塊。”幸好,向雪沒有忘記自己的小閨蜜,主動招唿。


    羅紫蝶眉開眼笑,順走一塊鴨肉:“唔,我就說這家的餐點不錯吧?重點是人家中午還營業,要不然我們隻能去馬列咖啡吃漢堡。不過他們家的咖啡真心不錯,而且視野好,正對盧浮宮的廣場。一會兒,我們可以去喝下午茶。”


    “然後就直接省掉正餐了?”向雪好笑地問。


    “這也可以啊,反正今天是來不及吃真正的大餐了。”羅紫蝶歎了口氣。


    “能讓你這個吃貨放棄大餐,偶像的魅力可真夠大的。”衛哲東好笑地說。


    “那是當然,我是聽他的歌長大的。”羅紫蝶驕傲地說,“他陪伴了我的童年和少女時代,難道還不能說他是我生命裏最重要的人嗎?”


    “所以你還是小孩子。”


    “我已經成年了……很快就成年了。”羅紫蝶強調,“去演唱會的可不都是少男少女,還有白發蒼蒼的老人呢!”


    衛哲東嗤笑:“偶爾出現的一兩個,你不能當成普遍現象。”


    “切,本來就不會很多,你看到有誰的演唱會是一群老人歌迷的?激情,演唱會需要是激情,不能站起來就跳,不能隨著歌聲搖擺,那在現場和看熒屏,真沒有什麽太大的不同。”羅紫蝶不屑,“衛哥哥,我真同情你,連偶像都沒有,人生該是多麽無聊啊!”


    “誰說我沒有偶像?隻是我的檔次不像你這麽低,迷戀一個歌星而已。”


    羅紫蝶脹紅了臉:“他不是普通的歌星,他是天才,是音樂才子!”


    向雪解釋:“他在音樂上的才華真的很出色,不僅能玩各種不同的樂器,而且還有即興創的能力。幾個簡單的音,就可以當場創作出一首曲子。”


    “好吧,全民偶像。”衛哲東同意,“至少比迷戀一些小鮮肉流量小生好。”


    “那是當然,流量小生能紅十幾二十年嗎?”羅紫蝶不屑地說,“光長一張漂亮的臉蛋有什麽用?他們隻能紅一時紅一季,如同一朵小小的浪花,在樂壇撲騰一下就沒了聲響。”


    “有才華的男人才是最帥的。”


    “就是!”羅紫蝶激動了,“衛哥哥,至少你還是有眼光的。”


    她很想給衛哲東科普一下偶像的“豐功偉績”,可惜衛哲東毫無興趣,轉頭與向雪低頭私語,羅紫蝶隻能無可奈何地在桌上哀怨地畫圈圈。


    飯後,向雪如願去雕塑館近距離觀摩了幾尊雕塑,果然並沒有圍著太多的遊客。有人拿著速寫本在速寫,記錄眼前看到的作品。


    向雪隻能感覺,果然是藝術的殿堂,隨便來個人畫幅速寫,這功力都不一般。


    “克羅頓的米隆”是向雪鍾愛的一件作品,由法國雕塑家皮埃爾?皮於17世紀創作,材質是大理石。雕塑的主角是希望的著名運動員,多次獲得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冠軍。


    大約是取得了太多的輝煌成就,所以當他年老體衰時,卻拒絕承認這一自然規律。為了證明自己依然勇猛,他嚐試去劈開一根已經有裂縫的樹幹。好漢不複當年勇,這是自然界的規律,人定勝天不過是在一定範圍內的奮鬥。結果有點悲慘,他的手被夾在樹幹中動彈不得,最後被狼群撕吞。或許,這也是一個勇士的死亡方式吧?


    作品雕塑的卻不是狼群,而是一隻非洲雄獅,大概是為了突出作品的張力和感染力。有人覺得米隆愚勇,有人認為虛榮,有人卻認為死得其所。或許,在病床上纏綿,不如葬身狼腹,至少還帶著一點悲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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