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體作為一個比較陳舊的場館,容納觀眾的人數僅有萬多人。即使如此,上座率還沒有達到百分之百。不過對於一個初次舉行演唱會的新人來說,能夠達到八成,也算是可喜的開端了。
在國內的歌壇上,羅格的發展可謂步步維堅。向雪相信,這裏麵有羅家的不少手筆。否則,雖然不是出身音樂學院,但是在主修課業之外副修的音樂係,他拿到了碩士學位,擅長多種樂器,精於多種曲風,其演唱的歌曲,基本都屬於自己的原創歌曲,是不可多得的創作型歌手。
當然羅格的長相也不錯,即使單靠顏值,也能夠走出一條康莊大道。而他偏偏還十分努力,新發行的專輯更獲得了業界的好評。這次演唱會,也是厚積薄發的結果。
因為不是頂尖的當紅歌手,演唱會的安保並不嚴格,甚至可以稱得上很鬆散。歌迷們拿著熒光棒,有的少女甚至穿著cosy的造型。經過羅紫蝶的解釋,向雪才知道原來這是羅格某支mv裏的造型。
“雖然粉絲的基數還不能算很大,但是這些粉絲都是鐵杆粉絲,而且大多不是腦殘粉,都有一定的音樂欣賞水平。當然,我除外。”羅紫蝶笑嘻嘻地說。
“明白,你是腦殘粉。”劉瀏插嘴。
羅紫蝶正要反擊,燈光驟暗,演唱會正式開始了。
聚光燈打在舞台中央,抱著吉他站立的羅格並沒有穿多麽奢華的服裝,一件白色襯衫,領口有點鬆垮,整個人都仿佛帶著懶洋洋的味道。劉海有點淩亂,當然是發型師刻意打造的造型。
他唱的第一首歌是《迴憶》,歌名很簡單,情調也很簡單,可以歸入校園名謠的類別,但因為加入了一些r&b節奏,旋律更優美,節奏更分明。
他閉著眼睛,靜靜地站在聚光燈裏,唱著他生命裏的某些“迴憶”。向雪覺得隨著歌聲,似乎迴到了自己的學生時代、青蔥歲月。
演唱會現場一片靜默,隻有緩緩流淌的音樂和純淨的歌聲。這樣的開場,真有些讓向雪意外。一般來說,為了點燃演唱會的氣氛,第一支曲子往往都是勁歌金曲。
“這是羅格的成名作,曾經拿下過最佳新歌曲,在排行榜上下載量曾經霸占過兩周的榜首。”羅紫蝶解釋。
“哦。”向雪汗顏。
她真的不了解羅格其人,所以也不知道原來這首歌竟然是一首名曲。
歌到中段,羅格睜開眼睛。燈光下,他的眼睛如同星辰般明亮,仿佛讓人看到了夕陽的絢爛。
“如果會唱的話,我們一起唱後半部分,好嗎?讓我聽到你們的聲音。”羅格溫和地說,沒有煽情的嘶吼,隻仿佛閑話家常。
氣氛就這樣被點燃了,原來的安靜的場館,一下子就演變成了大合唱的海洋。向雪隻能根著節奏揮舞著熒光棒,然後很無語地發現,自己一行四人,隻有劉瀏是真的能夠跟唱的。作為組織者的羅紫蝶,其實其投入程度比自己也好不了多少。
倒是程明傑似乎很喜歡這首歌曲,雖然不會唱,但是揮舞熒光棒的力度,應該也勉強可以算得上粉絲了。
於是,向雪覺得自己成了工體的一個異類,實在有點尷尬啊。好在她的樂感還不錯,很快就把《迴憶》這首歌的曲子學得差不多可以哼唱了。但是,才跟著哼了兩句,歌曲就已經結束了。
“怎麽樣,歌曲很好聽吧?”羅紫蝶問。
“不錯,曲好詞好歌喉更好。”向雪點頭,“說實在的,如果不是你們羅家刻意打壓,我估計羅格早就已經成為小天王了。”
“家裏沒想到他真能做到這一步,總以為他會知難而退,然後迴家族企業。誰知道他橫下了一條心,碰了南牆也不迴頭。”羅紫蝶雖然抱怨著,可是語氣裏分明訴說著驕傲。
隨著演唱會的持續進行,向雪驚訝地發現幾乎每一首歌,都會在歌曲的後半部分形成大合唱。其實這些歌曲涵蓋了多種風格,甚至還有嘻哈說唱。可是無一例外,每一首歌,粉絲們都能張口即來。可見,這些粉絲都是真粉絲。雖然粉絲的基數看似不那麽大,但質量絕對一流。
“我想,他會成為巨星的。”向雪由衷地說。
“那是當然,也不看看是誰家的人!”羅紫蝶笑得很驕傲,“告訴你一個秘密吧,我這次來捧場,爺爺都沒有阻止,就表示家裏已經取消禁令了。雖然還沒有明說,不過肯定比以前的環境要好。”
“真的?那太好了,不然樂壇就會少一個天王。”向雪由衷地為羅格高興。
“你也看好羅格?”羅紫蝶笑眼彎彎,“我就知道我喜歡的,向姐姐也一定喜歡。”
向雪無語。
雖然號稱支持羅格,可是她在剛才羅格的大合唱中,根本沒加入進去多久,說明她對羅格的歌所知不多。
“羅格!羅格!”在一首節奏奇快的饒舌歌曲結束之後,粉絲們努力地揮舞著熒光棒,叫著羅格的名字,演唱會的氣氛,在這時候步入了高潮。
其實羅格的歌曲,歌迷們每一首都能產生共鳴。據說有兩首歌改編自真實的故事,所以有著很強的畫麵感。
而一首抒情慢歌《活一分鍾愛你六十秒》,更把一些女歌迷唱得哭了,臉上的妝化了,也來不及補,隻是用手背擦著眼淚。
向雪從來不知道,原來一首歌的時間,也可以感動一群人。纏綿悱惻的愛情,卻用一段無望的結局寫上句號。悲情的故事,把善感的女歌迷感動得稀裏嘩啦。雖然這首歌並不是今天首度奉獻的新歌,可是在耳熟能詳之後還能夠為之感動,可見這首歌曲的魅力。
演唱會的最後,全場嗨翻,向雪一轉頭,發現除了自己之外,全場幾乎所有的人都已經站了起來。她忍不住也站起來,隨著節奏搖擺。
大把的紙花從空中灑下,然後燈亮。歌迷們卻不想離場,一次又一次喊著羅格的名字,似乎想要挽留著什麽。
“怎麽樣?很棒吧!”羅紫蝶很興奮地問。
“是的,很棒。”向雪承認,“羅格,是一個很會講故事的歌手,他的歌曲哪怕再聽很多遍,依然會感動。”
在國內的歌壇上,羅格的發展可謂步步維堅。向雪相信,這裏麵有羅家的不少手筆。否則,雖然不是出身音樂學院,但是在主修課業之外副修的音樂係,他拿到了碩士學位,擅長多種樂器,精於多種曲風,其演唱的歌曲,基本都屬於自己的原創歌曲,是不可多得的創作型歌手。
當然羅格的長相也不錯,即使單靠顏值,也能夠走出一條康莊大道。而他偏偏還十分努力,新發行的專輯更獲得了業界的好評。這次演唱會,也是厚積薄發的結果。
因為不是頂尖的當紅歌手,演唱會的安保並不嚴格,甚至可以稱得上很鬆散。歌迷們拿著熒光棒,有的少女甚至穿著cosy的造型。經過羅紫蝶的解釋,向雪才知道原來這是羅格某支mv裏的造型。
“雖然粉絲的基數還不能算很大,但是這些粉絲都是鐵杆粉絲,而且大多不是腦殘粉,都有一定的音樂欣賞水平。當然,我除外。”羅紫蝶笑嘻嘻地說。
“明白,你是腦殘粉。”劉瀏插嘴。
羅紫蝶正要反擊,燈光驟暗,演唱會正式開始了。
聚光燈打在舞台中央,抱著吉他站立的羅格並沒有穿多麽奢華的服裝,一件白色襯衫,領口有點鬆垮,整個人都仿佛帶著懶洋洋的味道。劉海有點淩亂,當然是發型師刻意打造的造型。
他唱的第一首歌是《迴憶》,歌名很簡單,情調也很簡單,可以歸入校園名謠的類別,但因為加入了一些r&b節奏,旋律更優美,節奏更分明。
他閉著眼睛,靜靜地站在聚光燈裏,唱著他生命裏的某些“迴憶”。向雪覺得隨著歌聲,似乎迴到了自己的學生時代、青蔥歲月。
演唱會現場一片靜默,隻有緩緩流淌的音樂和純淨的歌聲。這樣的開場,真有些讓向雪意外。一般來說,為了點燃演唱會的氣氛,第一支曲子往往都是勁歌金曲。
“這是羅格的成名作,曾經拿下過最佳新歌曲,在排行榜上下載量曾經霸占過兩周的榜首。”羅紫蝶解釋。
“哦。”向雪汗顏。
她真的不了解羅格其人,所以也不知道原來這首歌竟然是一首名曲。
歌到中段,羅格睜開眼睛。燈光下,他的眼睛如同星辰般明亮,仿佛讓人看到了夕陽的絢爛。
“如果會唱的話,我們一起唱後半部分,好嗎?讓我聽到你們的聲音。”羅格溫和地說,沒有煽情的嘶吼,隻仿佛閑話家常。
氣氛就這樣被點燃了,原來的安靜的場館,一下子就演變成了大合唱的海洋。向雪隻能根著節奏揮舞著熒光棒,然後很無語地發現,自己一行四人,隻有劉瀏是真的能夠跟唱的。作為組織者的羅紫蝶,其實其投入程度比自己也好不了多少。
倒是程明傑似乎很喜歡這首歌曲,雖然不會唱,但是揮舞熒光棒的力度,應該也勉強可以算得上粉絲了。
於是,向雪覺得自己成了工體的一個異類,實在有點尷尬啊。好在她的樂感還不錯,很快就把《迴憶》這首歌的曲子學得差不多可以哼唱了。但是,才跟著哼了兩句,歌曲就已經結束了。
“怎麽樣,歌曲很好聽吧?”羅紫蝶問。
“不錯,曲好詞好歌喉更好。”向雪點頭,“說實在的,如果不是你們羅家刻意打壓,我估計羅格早就已經成為小天王了。”
“家裏沒想到他真能做到這一步,總以為他會知難而退,然後迴家族企業。誰知道他橫下了一條心,碰了南牆也不迴頭。”羅紫蝶雖然抱怨著,可是語氣裏分明訴說著驕傲。
隨著演唱會的持續進行,向雪驚訝地發現幾乎每一首歌,都會在歌曲的後半部分形成大合唱。其實這些歌曲涵蓋了多種風格,甚至還有嘻哈說唱。可是無一例外,每一首歌,粉絲們都能張口即來。可見,這些粉絲都是真粉絲。雖然粉絲的基數看似不那麽大,但質量絕對一流。
“我想,他會成為巨星的。”向雪由衷地說。
“那是當然,也不看看是誰家的人!”羅紫蝶笑得很驕傲,“告訴你一個秘密吧,我這次來捧場,爺爺都沒有阻止,就表示家裏已經取消禁令了。雖然還沒有明說,不過肯定比以前的環境要好。”
“真的?那太好了,不然樂壇就會少一個天王。”向雪由衷地為羅格高興。
“你也看好羅格?”羅紫蝶笑眼彎彎,“我就知道我喜歡的,向姐姐也一定喜歡。”
向雪無語。
雖然號稱支持羅格,可是她在剛才羅格的大合唱中,根本沒加入進去多久,說明她對羅格的歌所知不多。
“羅格!羅格!”在一首節奏奇快的饒舌歌曲結束之後,粉絲們努力地揮舞著熒光棒,叫著羅格的名字,演唱會的氣氛,在這時候步入了高潮。
其實羅格的歌曲,歌迷們每一首都能產生共鳴。據說有兩首歌改編自真實的故事,所以有著很強的畫麵感。
而一首抒情慢歌《活一分鍾愛你六十秒》,更把一些女歌迷唱得哭了,臉上的妝化了,也來不及補,隻是用手背擦著眼淚。
向雪從來不知道,原來一首歌的時間,也可以感動一群人。纏綿悱惻的愛情,卻用一段無望的結局寫上句號。悲情的故事,把善感的女歌迷感動得稀裏嘩啦。雖然這首歌並不是今天首度奉獻的新歌,可是在耳熟能詳之後還能夠為之感動,可見這首歌曲的魅力。
演唱會的最後,全場嗨翻,向雪一轉頭,發現除了自己之外,全場幾乎所有的人都已經站了起來。她忍不住也站起來,隨著節奏搖擺。
大把的紙花從空中灑下,然後燈亮。歌迷們卻不想離場,一次又一次喊著羅格的名字,似乎想要挽留著什麽。
“怎麽樣?很棒吧!”羅紫蝶很興奮地問。
“是的,很棒。”向雪承認,“羅格,是一個很會講故事的歌手,他的歌曲哪怕再聽很多遍,依然會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