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華看著麵前的公寓樓思考了半天,也想不到不發出聲音就能爬上去的辦法。上一次他從這裏上去,是跳起來踩著樓外空調外掛,一層一層這樣跳到了七樓。他本身是不會輕功的,就是仗著自己體內練成的乾坤勁內氣,發力縱躍,才能一躍幾米高。


    但他本身的體重,卻不會因為乾坤勁內氣而減輕,所以跳上了空調外掛,一樣會讓空調外掛機因為吃重而發出咯吱的聲音。


    上一次是因為外麵下大雨,所以這種咯吱的聲音被雨聲給掩蓋住了。但今晚天晴夜靜,這種聲音在安靜的環境中會顯得格外的響亮,如果樓裏的住戶沒有睡得很死的話,很容易就會被聽到,甚至驚動他們。


    萬一有人以為外麵來了竊賊,打開窗戶看到正在爬樓的他,那他今晚的行動算是泡湯了。


    但要是不踩著樓外的空調外掛走,那就似乎沒有別的途徑了。整個公寓樓外牆光滑無比,沒有另外可借助登高的東西。楊華又不是蜘蛛俠,可以手發粘力貼牆爬行。想要從這裏上到七樓,隻能是借助可以唯一踩腳的空調外掛,一層一層這樣跳上去。


    所以這會兒,楊華看著麵前的這幢公寓樓,忽然陷入了兩難的境地。想要爬上去就必然會發出聲音,想要不發出聲音,就沒辦法爬得上去。所以要麽他就不管不顧,哪怕驚動樓內的人也要上去拿槍。要麽就放棄今晚的行動,另外再想辦法去搞槍。想要兩全其美,估計是沒這個可能了。


    又過了幾分鍾,楊華意識到,不管是上去還是退走,他都必須馬上要做出選擇了。時間已經不早,他再不行動,迴去可能就超過了喬家下人們的起床時間。雖然他現在已經是喬家的家主,不需要對下人們解釋他的行蹤去向。但這種事情,能避免還是盡量避免的好。否則萬一有人嘴巴不牢,把他半夜外出,還穿著一身黑衣服迴來這種事說出去。一旦某些有心人聽到,總是一件對他不利的事。


    想到這裏,楊華就不再猶豫了。因為他知道,他現在已經無法再通過郭山去搞槍了。而想要再拜托別人,不說他不知道還能拜托誰,就算知道,這時間也是無法預計的。萬一到時候他已經得到了張茂才的藏身之地的情報,但拜托別人去搞的武器卻遲遲無法到貨。那種情況,太糟糕了,楊華不想麵對。


    所以今晚,他必須要上去的。哪怕有風險會驚動人,也一定要上去把對付綁匪殘餘分子的武器搞到手再說。


    而且,他隻要動作加快,在別人打開窗戶查看之前就進入了七樓老板的房間。那麽查看的人看不到他的身影,也未必就會報警。一般的人,恐怕想不到還有人能夠在樓外空調機上縱躍如飛的吧?看一下窗外無人,大概就會以為自己聽錯了或者是別的原因造成的響動。又有幾個人,會較真非得要報警叫警察來,把整幢樓好好搜查一遍呢?


    於是楊華深深吸了口氣,一邊開始運轉體內的乾坤勁內氣,一邊使出自己耳聽的本領。周圍幾十米內的動靜,全都通過耳朵查探過去。


    很好,沒有任何人的走動聲,短時間內,這裏是不會有人經過的。那麽,現在就開始行動吧!


    楊華抬頭再次看了麵前的公寓樓一眼,上樓的途徑,再一次確認了一番。沒有任何遲疑,馬上啟動腳步向前奔去。距離大樓還有兩米遠的時候,他腳下運勁,縱身跳起。身體如同一隻黑色的大鳥,向上飛起,直接就跳上了二樓某戶窗外的空調外機上。


    楊華的落腳很輕,鞋子踩上空調外機的時候,沒有發出太響的撞擊聲。但他的體重,還是讓空調外機的支架不堪承受,發出了咯吱的聲音。


    但楊華根本沒管,抬頭一看上麵三樓的空調外機,立刻再次縱身躍起。下一刻,他已經踩到了那台空調外機上。一個轉身,又是抬頭,然後躍起。


    如此這樣,僅僅十幾秒鍾的時間,他已經來到了七樓那間破窗戶的窗台上。來不及探聽裏麵的動靜了,馬上推開窗戶,撩開窗簾,一步就跳進了房間裏麵。


    站穩身體後,楊華立馬靜止不動,乾坤勁繼續運起,樓下那幾間窗戶的動靜,全部用耳聽的本領,探查下去。


    過了足足有五分鍾這麽久,從六樓到一樓的窗戶,沒有一戶是打開的。沒有人開窗戶查看外麵的情況,甚至都沒有人走動的聲音。


    畢竟,此刻都是後半夜淩晨了。一般的人,這時候已經睡得很死,哪怕外麵有動靜發出,也不一定能驚醒得過來。


    楊華頓時長長的籲了口氣,一顆心,這才落到了肚子裏。這時候,他才轉過身來,關注他這裏的情況。


    整個房間,黑漆漆,靜悄悄的。撲鼻而至的,是濃烈的腐肉臭味,還有淡淡的血腥之氣。楊華掏出手機,打開手電筒功能。在手機燈光的照射下,房間裏的情形都顯露了出來。


    一切,都跟那天晚上他離開之前沒什麽兩樣。靠牆的那張床上,依然躺著那個被他首先開槍射殺的白人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表情還是那副驚恐的模樣。


    唯一有變化的是,他的身體,已經開始腐爛了。床上的血跡,此刻早已幹涸。楊華擔心房間內的腐屍臭味會通過窗戶傳到外麵去,便先關好了窗戶,拉好了窗簾。雖說窗戶上還是有一個破洞存在,但有一條窗簾擋著,臭味傳到外麵,已經淡了很多。


    然後,楊華這才走到了那具屍體的麵前。他還記得,之前查看這具屍體的時候,他在屍體頭部的的枕頭底下,發現放著一把手槍。不過那時候他認為無關緊要,所以就沒碰過這把槍。


    但是現在,他就是為了手槍武器來的。所以也不猶豫,直接把手插入屍體頭部的枕頭下,將那把槍給拿了出來。


    右手拿著這把槍,左手的手機燈光一照。楊華發現,這一把手槍,似乎體積和重量都要比他先前用慣的那把格洛克17式要大。拿在手裏沉甸甸的,一點都不舒服。他又把這把槍握好了舉起做了個開槍的動作,感覺不習慣,於是立刻在心裏做出了放棄的決定。


    這槍不好,太大太重,要是選擇它,都沒辦法藏在身上。pass,不要,反正還有得選擇。另外的房間裏,還有其他人的好幾把手槍呢。這麽多的槍,總有一把,是適合自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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