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出手,抓住了房門的旋轉門把,楊華輕輕的扭動,房門便無聲無息的打開了。很好,想來是因為從來沒考慮過會有人闖進來對他們不利,所以在睡覺的時候,約翰也沒有把房門給反鎖掉。


    當然,這種房門鎖,對現在的楊華來說,鎖跟沒鎖幾乎是一樣的。大不了稍稍加一點力,同樣可以一下子推開。


    推開房門後,屋子裏打唿的聲音,就更加的響亮了。楊華偏著腦袋看進去,就見到裏麵的床上,約翰身上蓋著一層被子,唿嚕嚕睡得正香。


    看到了人,楊華沒有任何猶豫,向著床邊走了幾步。距離約翰大約不到兩米遠的時候,他舉起了手中的手槍,瞄準了他唯一露在被子外麵的腦袋。


    下一秒鍾,楊華摳動了扳機。撲的一聲響後,躺在床上的約翰腦袋猛然向左一歪。頓時,唿嚕聲就停止了。


    楊華繼續走到了床邊,低頭仔細一看。卻見約翰的太陽穴上,多出了一個血洞。整個人,已經死得不能再死了。這種死法,真是便宜了他。在睡夢中突然死去,幾乎沒有任何恐懼和痛苦。相比起楊華跟他母親的遭遇,他已經算是幸運了。


    不等楊華繼續感慨下去,就聽到外麵忽然傳來查理的聲音,隻聽他在另一個房間裏叫道:“約翰,發生什麽事了?”


    楊華立刻看了一眼手中的手槍,雖然手槍上裝有消音器,但開槍的聲音,依然足夠刺耳,驚醒了另一個房間的查理。


    為了不讓查理有時間反應過來,楊華立刻轉過身去,大步的離開了約翰的這間房間。剛剛走出房門的時候,就看見二樓最裏麵查理的房間門被打開了。查理身上披了一件衣服,一邊走出來,一邊還在叫道:“約翰……”


    然後,他就看到了穿著一身濕漉漉的雨披,臉上還帶著一副醫用口罩的楊華。在查理的眼中,這副打扮的人當然是陌生人。而且深更半夜忽然出現這裏,必然不懷好意。常年的犯罪生涯,讓他立刻意識到了危險。


    但,一切都來不及了。就在兩人一照麵的第一時間,楊華已經舉起了手槍,摳動了扳機。


    又是撲的一聲,查理的額頭正中,頓時也多出了個血洞。他整個人立即後仰向後跌倒,撲通一聲,倒在地上不動了。


    看到查理倒地,楊華默默地放下了手槍。現在的他,已經對自己的槍法充滿了自信。他知道,不用去檢查,查理肯定也已經死了。開了兩槍,隻用了兩發子彈,這兩個半年來一直看管他的綁匪,就這麽簡單的死在了他的手上。


    但是,楊華之前已經殺死了綁匪的成員周重,對於再次殺死人,心裏已經沒有那種波動了。放下手槍後,他立刻走了過去,先是看了看躺倒在地上的查理。隻見他雙目圓瞪,臉上一副震驚的表情。額頭正中一個血洞,腦袋後麵的地板上,已經開始滲出大量的鮮血。


    不用再觀察了,他肯定已經死去。於是,楊華便不再多看,邁步跨過了查理的屍體,進入到了裏麵的房間。


    在今晚行動開始之前,楊華便已經想好除了要殺人外,他還要做些什麽。屍體他是沒辦法帶走掩藏的,殺人的現場,日後肯定也會被發現,然後華夏警方就會介入調查破案。為了不讓華夏警方很快將殺人者鎖定到楊華身上,綁匪們這裏有關他的東西,要全部帶走銷毀,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那哪些東西是跟楊華有關的呢?楊華想過,在查理的手機上,有跟他通電話以及發短信聯係的記錄。哪怕這些記錄被刪除了,警方隻要有查理的手機號碼,照樣可以通過電訊公司查到楊華的頭上。


    所以,不但查理的手機要拿走銷毀,其他所有綁匪成員的手機,最好也全部拿走,免得警方會根據這些手機的來往電話,最終查到楊華跟他們有所聯係。


    同樣的道理,其他還有電腦之類的東西。楊華身上是有綁匪們安裝的跟蹤器的,在喬亞倫的家裏,估計還有不少的監控探頭。有跟蹤器和監控探頭,當然還要有顯示屏。如果楊華所料不錯的話,綁匪們必然有一台電腦,一天二十四小時開著,就為了跟他身上的跟蹤器相連,以及通過探頭觀察他的一舉一動。


    如果這台電腦不銷毀,華夏警方當然很容易就會知道這些死掉的人正在監視著一個人。再一查,這個人居然是中海富豪喬振邦的兒子喬亞倫。


    於是順藤摸瓜下去,真相便會慢慢揭開,到時候楊華就算已經迴到了美國,大概也逃脫不了國際刑警的追/捕。


    所以,一切跟他有關聯的線索,必須要全部切斷不留痕跡。好在,這幫綁匪為了掩人耳目,本來就跟他聯係甚少。除了查理之外,也沒有人跟他有過通訊往來。隻要把綁匪們所有的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全部帶走銷毀,大概就再也沒有東西顯示,楊華跟這些死人有任何關聯了。


    進入房間後,楊華伸手打開了電燈。很快,他就在房間的床頭櫃上,找到了屬於查理的手機。於是,他走過去拿起手機查看了一下。沒錯,這就是他每天必須要發短信過來聯係的那隻。


    確認是屬於查理的那隻手機後,楊華立刻放到了口袋裏,準備帶走一會兒銷毀。接著,他又在房間裏檢查了一下,沒有發現電腦之類的東西。想來,一直監控著他,並用跟蹤器定位他位置的裝置,應該在老板那邊。


    為了確定房間裏不會再有跟他有關的物品,楊華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繼續翻找查看。不一會兒,他打開了一個櫃門,在櫃子裏看到了一件行李箱。


    這個行李箱,他還有點印象。當初和查理從美國來華夏的時候,他就是帶著這件行李箱一起來的。


    看到這個行李箱,楊華想了想後,便拿了出來,放在地上,然後打開查看。行李箱幾乎是空的,裏麵本來應該有的一些衣服之類的東西,早就拿出來了。但楊華找的不是這個,而是一樣跟他有關的東西。


    很快,他就在行李箱上層的袋子裏,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東西。這是兩本美國護照,翻看一看,一本是查理的,而另外一本,則是屬於一個名叫布魯斯的人。


    看到這個名叫布魯斯的名字,楊華忍不住笑了。因為這本護照上麵的照片,赫然就是楊華本人的影像。這是一本假護照,當時離開美國時,綁匪們特意為楊華製作出來的。雖說是假的,但幾乎跟真的一樣。也不知綁匪們怎麽做的,反正用這本護照離開美國時,沒有任何人檢查出這本護照有不對的地方。


    楊華想到,既然在美國都檢查不出這本護照有問題,那麽如今在華夏,用這本護照離境,想來也是可以的。正好,楊華冒充喬亞倫後,一直都沒見到喬亞倫的護照在哪裏。而且據說,華夏人要去美國,都要事先去美國的領事館辦簽證,要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才能辦得出來。


    現在好了,有了這本護照,他可以隨時就走。不用再去尋找喬亞倫的護照,以及去領事館辦簽證這麽麻煩了。


    楊華立刻把這本護照放到口袋裏藏好,想了想後,他把屬於查理的護照,也放到了口袋裏。查理這個名字,他無法確定是不是個假名。但不管怎樣,拿走這本護照,都會讓華夏警方找不到死者的真實身份,這會對他們破案的速度,起到非常大的阻礙作用。


    同樣的道理,楊華走到了約翰的房間,一番搜尋後,也找到了他的手機以及護照。最後,楊華來到了查理和約翰房間的對麵一間。這間房子,是屬於楊華的。當時他還沒有開始假冒喬亞倫的時候,住的就是這裏。


    雖然時間已經過去好幾個星期了,但這個房間裏麵,應該到處都留有他的痕跡。哪怕華夏警方不太可能根據這些痕跡就找到楊華的真實身份,但為了預防萬一,他都必須要清理一下,免得有意外的情況發生。


    於是接下來,楊華找到了一個袋子,走到他原本的房間裏,把原來他用過的毛巾,牙刷,梳子,茶杯之類經常接觸的東西,統統放到了袋子裏。床鋪上也仔細檢查了一遍,找到了兩根他遺留的頭發,也都扔進了袋子。


    最後,他又用一塊幹毛巾,把房間裏他可能碰觸後留下指紋的地方,一處一處都擦幹淨了。


    接著,他退出這間房間,拿著毛巾,繼續把今晚他進來後,用手碰過的所有地方,都擦了幹淨。


    看看已經沒有再需要他清理的地方了,楊華這才籲了口氣。掏出手機看了看時間,現在已經是後半夜的三點二十分鍾左右。距離天亮,大約還有三個小時不到一點的時間。


    外麵依然還下著大雨,楊華手裏拎著裝滿東西的袋子,最後看了一眼這棟房子。穿好雨披,頭也不迴的離開了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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