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有消音器的手槍,槍聲果然小了許多。最重要的,是它改變了槍聲的音色和音調,聽起來就不像是槍響。


    所以雖然是在夜深人靜的山嶺,楊華開的這一槍,聲音也不會傳到很遠,更不會引起人的注意。


    一槍過後,周重當場死亡。而楊華卻因為之前已經有過一次殺死周重的體驗了,這會兒再次殺死他,心境的波動,明顯平穩了許多。僅僅隻是歎息了一聲,便不再多想。俯下身去探了探周重的鼻息,確認他已經死去。於是把槍關上保險塞迴到褲腰裏,撿起地上的鐵鍬,開始幹活挖坑起來。


    半個多小時後,楊華在那塊滑坡地帶已經挖出了一個深達接近兩米的大坑。之所以要挖這麽深,也是擔心以後下雨天雨水衝刷下,會不小心把屍體給暴露出來。現在埋在兩米深的地下,那除非是山坡整體垮塌,否則怎麽樣,也不會有人發現的。


    而現在的楊華身懷乾坤勁內功,力氣和力量,都比一個普通成年男人大出了太多。這麽大一個深坑,平常人怎麽也要花上好幾個小時才能挖出來的,他卻僅僅隻花了半個多小時時間。


    從坑裏出來後,楊華拎起周重的屍體丟進坑中,再花上十幾分鍾時間,把旁邊挖出來的土又埋了迴去。表麵盡量整平實後,又去抱了許多落葉過來,灑在掩埋屍體的土地上。這樣,隻要不是有人專門過來勘驗,還真看不出這裏曾經動過土地。


    接著,楊華又仔細的把附近的血跡以及人為的痕跡都消除掉了。拿著鐵鍬,離開了這塊埋屍之地。


    掩埋屍體的事情已經做完,接下來,就是要試一試這把剛剛到手的手槍了。其實剛才楊華已經開過了一槍,這表明這把手槍性能完好,沒有故障。唯一要做的,隻是熟悉一下這把槍的彈道落點,以便於他打得更準。


    幾分鍾之後,楊華找到了一個比較合適試槍的地方。這裏不遠處是一塊不高的山壁,附近沒有樹木,所以月光直落下來,將這塊地方照得非常明亮。加上楊華本身擁有眼明的本領,可以說一眼看去,纖毫畢現,沒有什麽是看不清楚的。


    那塊不高的山壁,就是楊華的靶子。他拔出手槍走上幾步,距離山壁大約十米遠的地方,停住了腳步站好。


    之所以站得這麽近,是因為楊華知道,今天晚上他需要麵對的敵人,距離他最遠也不會超過十米。他不需要練習遠距離開槍的準度,隻要保證,在十米的距離內,他能夠指哪打哪就行。


    開啟手槍保險,楊華看了看不遠處的山壁。舉起槍,對準山壁上一塊凹痕,撲的一聲,開了一槍。


    隻見山壁立馬碎石紛飛,被手槍子彈打出了一個洞來。楊華忙運足目力看去,卻見被他一槍打出來的洞,距離他瞄準的凹痕還有十幾公分之遠。彈著點也是偏左偏上,需要調整。


    於是第二槍,他稍稍調整了一下瞄準的方向,又是一槍發射出去,果然就接近了許多。到了第三槍,彈著點正中凹痕,如果在靶場上,這就是一個十環!


    強大的靈動之軀天賦,讓楊華迅速掌握了這把槍的彈道落點,接下來,他練習的就不是瞄準了,而是隨意一槍,就能打中目標。


    於是楊華拿著槍,開始在山壁前走動起來。剛剛走了兩步,忽然抬槍就射。射完之後,再去觀察彈著點在哪兒。如此幾槍之後,他開始慢慢有了感覺。等到第十槍起,他已經做到了隨手一槍,指哪打哪。


    但為了加深射擊的熟練度,楊華還是繼續練習著。彈夾裏的子彈打完了,他從口袋裏掏出子彈盒,重新又裝滿了一匣子子彈,接著繼續開槍練習。


    大概打到第四十發子彈的時候,忽然一陣山風吹來,月光一下子暗淡了下來。楊華抬頭一看,卻見不知哪兒飄來了一塊烏雲,將整個月亮都遮蓋了起來。而烏雲也不是一塊,往北方望去,烏黑一片的,明顯是風雨欲來之勢。


    緊接著,風似乎越來越大了,確實是有點快要下雨的意思。楊華想起來,天氣預報一直說這兩天北方冷空氣要南下,看來差不多就是這個時候了。一場冬雨之後,天氣便會驟冷。華夏南方的寒冷季節,算是正式來臨。


    眼見天色將變,楊華便停止了練習,準備離開這座墳墓山,迴中海市去。不過在走之前,他拿出手機,調出手電筒功能,將落在地上的子彈殼一顆顆撿起來。接著,又走到山壁前,將被子彈打得稀爛的那塊地方,用鐵鍬全部刨下來,免得被人發現這裏的異常。


    那些沒用的子彈殼,他挖了一個小坑給埋了。這才拿著鐵鍬,返身下山而去。迴到山腳下的車裏,楊華抬起手腕看了下時間。此刻,已經是晚上的九點多鍾。開車迴中海起碼要一個半小時,留給他準備行動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點火,將汽車發動。沿著來時的路,楊華迴到了高速公路上。然後,加大油門,飛快的朝中海市的方向開去。


    一個半小時不到,他已經進入了市區。而這時候,天空中已經開始下起了小雨,並且雨勢明顯的越來越大。


    本來楊華準備直接將車子開迴到喬家豪宅去的,不過想到今晚後半夜的行動,他還需要準備幾樣東西。而且這時候他發覺自己的肚子有點餓了,才想起來他到現在晚飯都沒吃過。


    等一會兒馬上就要去跟綁匪們決一死戰了,當然不能餓著肚子去。於是,他開車找到了一家深夜還在營業的小吃店。靠邊停車,冒雨出去,進入小吃店內,要了一大碗牛肉麵,唏哩唿嚕大吃起來。


    自從假冒成為喬亞倫這個富家少爺後,他幾乎就沒有吃過這種路邊攤,小吃店的東西了。此番吃起來,真的別有一番滋味。而他身上穿著幾十萬的西服,開著奔馳車,卻坐在小吃店簡陋肮髒的座位上大吃麵條,又有著另一番不同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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