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寫到這裏就結束了,但楊華還是拿著信紙,瞪大了眼睛,看著上麵寫的字一動不動。不一會兒,他拿信紙的手開始微微顫抖了起來。嘴裏忍不住喃喃的說道:“原來是這樣,原來是真的,原來……這東西居然在這裏!”


    他已經完全明白過來了,老板囑咐他要得到的寶物,確實有這麽一件東西。這件東西果然神奇,它居然可以讓人變成超人,而且果然是喬家一代代絕密傳承之物。隻有上一代族長臨死前,才會交代給下一代族長知道的寶貝。


    難怪老板寧可耐心等待,也不願意弄死喬振邦。他果然就是擔心,一旦喬振邦死得太快,來不及交代遺言,這件寶物,就再也沒人知道放在哪兒了吧?


    想到這裏,楊華忽然想大笑出來。老板可能怎麽也想不到,其實喬振邦也不知道這寶物放在了什麽地方吧?說不定,他連自己家有這麽一件寶貝都不知道。因為這封信還在,沒有被銷毀。說明喬振邦沒有看過,否則,他絕不會讓這麽一封關係重大的信件,就這樣隨便留在老家,沒有帶走或者銷毀。


    而喬振邦沒有看過這封信代表了什麽?楊華忍不住全身都開始激動得顫抖起來。他知道,這代表了這個秘密,現在在這世上,隻有他一個人知道。


    而隻要他願意,就可以得到那個寶物,獲得寶物賦予的神奇本領。在神不知鬼不覺之間,他就有了反抗那幫綁匪的能力。


    想一想信中喬振邦父親提到那些本領,什麽刀槍不入,或者輕功絕世,都是常人絕不可能擁有的本事。而他隻要擁有隨便一樣,對付那些綁匪,還用得著那麽費力和小心嗎?


    正當楊華在激動不已的時候,外麵忽然傳來了一陣沉重的腳步聲,接著保鏢周重的聲音也傳了過來,他在外麵叫道:“喬少,東西都已經放到車上了,還有什麽東西被你找到了嗎?”


    聽到周重的聲音,楊華下意識的趕緊把手中的信紙藏到了上衣口袋裏,然後拿起床底下的靴子,立刻站了起來。剛剛站好,周重便走進來了。他忙裝作在屋子裏四處查看的樣子,一邊看,一邊道:“沒有了,算了,就這樣吧。”


    說著,他揮了一下手,轉身便走出了房間。周重聳了聳肩,跟著楊華也走了出去。兩人離開老屋,鎖好門,上了車,便迴到了住的旅館。


    迴到旅館的時候,天色已經完全黑了下來。這個地方兩人都是人生地不熟的,也就沒打算再去哪裏逛逛。楊華更是借口坐了一天的車很累了,晚上要早點休息,於是立刻迴到了自己的房間。


    關上門後,他馬上掏出了喬振邦父親留下的那封信,又一次仔仔細細的觀看起來。看過之後,他放下信紙,開始沉思起來。聯想到他在冒充喬亞倫之前,老板特意單獨見他並說的話,他開始大約明白了這一係列事情的前因後果。


    綁匪的老板,大概就是那個盜墓賊的後代了。否則,他不可能會這麽具體的知道有這麽一樣寶物的存在,並且還說這原本是他們家的傳家寶物。


    寶物被喬家的祖先奪走後,盜墓賊的後代們肯定念念不忘要把家傳的寶貝給奪迴來。但一直到了老板這一代,才有了奪迴寶物的實力,並開始了具體的實施。所以,他找到了酷似喬亞倫的楊華,讓楊華冒充喬振邦的兒子進入喬家。就是為了在喬振邦臨終前,他會把這個秘密傳給下一代,由此輕鬆而不費力的把寶物重新拿迴來。


    之所以隻是對喬振邦的兒子動手,而不是出手直接對付喬振邦。一來是怕喬振邦死得太快,來不及交代什麽就不妙了。二來,恐怕也是在顧忌喬振邦有什麽反擊的能力。因為在老板的認為當中,喬振邦應該是得到了寶物賦予的神奇本領,這個本領雖然未知,但無論如何都非同小可。想要謀害他,就得防備他反擊。老板他們隻是凡人,而得到寶物賦予本領的人,幾乎都和超人一樣了。一個超人的反擊,凡人又怎麽抵擋?


    但是老板他們再怎麽也不會想到,其實喬振邦一樣也是個凡人,他根本就沒有獲得寶物的傳承,又哪裏有超人的力量呢?


    楊華猜想,當年喬振邦的父親一定是遭到了意外去世的。由於死得太快,他來不及交代遺言,以至於喬振邦根本不知道家裏還有這麽一件傳承寶物。


    本來喬振邦的父親還算有先見之明,把事情寫在了一封信上,藏在了一本書裏。期望兒子在整理他遺物的時候,能夠發現這封信,然後獲得家族的傳承。但陰差陽錯的,喬振邦在父親死後,卻根本沒動過這些書。這封藏在書裏的信,就這樣一直沒人發現。


    直到今天,他冒充了喬振邦的兒子,被喬振邦命令來這裏收拾遺物,由此發現了這個秘密!


    楊華抬頭看向了房間的天花板,心裏不禁有些感慨。原本以為要在喬振邦臨死前才會完成的任務,沒想到這麽快,就在無意中完成了。接下來隻要按照信中所說的地方挖出寶物,那麽老板那裏,他就有了交代。而他母親,就會被送到醫院,及時得到治療了。


    但是,綁匪的承諾,值得相信嗎?


    這麽一件逆天的寶物,得到了便可以成為超人。從此天大地大,任由縱橫。金錢美女,唾手可得。老板連他自己的手下都要瞞著,害怕他們知道。如果真的把這件寶物交到了老板手裏,他接下來的行動,大概就是直接弄死他,免得他泄露了機密,引起別人的覬覦和搶奪吧?


    楊華開始冷笑了起來,如果他不知道這件寶物有什麽神奇功能也還罷了。現在他知道了後,絕不可能再相信老板的話。這樣東西,足夠引起所有人的貪念,並且不計一切代價去得到。老板得到後,恐怕唯一的選擇便是殺人滅口,讓任何知道有這麽一樣東西存在的人都死去,他才會放下心來。


    所以,交出這件寶物,楊華是必死的。而他死了,老板為什麽還要去治療他的母親?這一切,都是老板的謊言而已。他的母親,不會因此得到任何好處,相反,一樣也會被老板殺死滅口!


    想通了後,楊華長長的出了口氣。他知道,他接下來的選擇,就隻能是另外一條路了。那就是,把這件寶物據為己有。然後憑借寶物賦予他的本領,殺死這些綁匪,得到真正的自由!


    其實,這隻能是楊華唯一的選擇。在看到這封信之後,楊華心裏的第一個念頭,也是得到寶物,獲取本領,然後要這幫綁匪的好看!


    現在想來,就像是冥冥中自有天意一樣。本來,他跟這件寶物是八竿子打不著,沒有一點關係的。但就因為他長得像喬亞倫,所以被選中來到了這裏。代替了喬亞倫,成為了喬振邦的兒子。


    而原本,就算喬振邦死了,他也沒辦法得到這件寶物。因為就連喬振邦,也不知道這件寶物的存在。那麽他臨死前,自然不會告訴他什麽。


    但偏偏就在這個時候,喬振邦老家的老房子要拆遷了。作為冒充的喬振邦兒子,他自然被派過來辦理手續,收拾遺物。


    要是一切正常也就罷了,但偏偏就在搬箱子的時候,箱子裏的書掉了出來,由此發現了這封信。假如箱子裏的書沒掉出來,那麽作為喬振邦的假兒子,楊華是沒興趣翻看箱子裏的東西的。那麽拿迴去後,喬振邦會怎麽處理,隻有天知道了。


    也許,這些喬振邦父親的遺物,連同這一箱子的書,都會被束之高閣,收藏起來。以後十幾二十年,都不會再有人去動它。那麽這一封信,就一直不會被人發現。而十幾二十年後,楊華會在哪裏呢?他擺脫那些綁匪,得到自由了嗎?或許,他早就已經被綁匪們殺死滅口了。最多,是他憤然反擊,在殺死了幾個綁匪後,一樣死於其他綁匪的手中。


    他的這個下場,其實楊華心裏早就有所預料。雖然他一直在準備著要和綁匪們拚命,為此他還千方百計要搞到武器來反擊。但他同樣知道,就算他再怎麽努力,或許都是徒勞的,沒什麽用處。


    他能搞到武器,那幫綁匪難道就不能嗎?而且綁匪們都是常年刀頭舔血的人物,一個個身手驚人。他就算有武器又怎麽樣?比得過這些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犯罪分子?


    但是現在,真的不一樣了。有了這件寶物,他一夜之間,就會變成或者力大無比,或者刀槍不入,再或者飛簷走壁,輕功絕世的人物。無論有了哪一種本領,他對付那幫綁匪絕對要輕鬆了不少。或許,真的能心想事成,重新獲得自由了呢?


    楊華的一顆心,漸漸地火熱了起來。但同時,他又對那個能賦予人神奇本領的寶物感到異常的好奇。


    這件寶物,或者說這顆會發光的石珠,到底是一件什麽東西呢?它是怎麽產生的?為什麽它會賦予人神奇的本領,而且每次都還不一樣?


    這個世界,真的有這樣近乎神話傳說中的東西嗎?如果有,會不會不止寶珠一件,還有其他的神奇寶物存在?


    楊華已經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真想立刻返迴喬振邦的老房子裏去,挖出那顆寶珠,好好的觀看研究一下。


    在他二十多年的認知當中,一直以為這個世界是平凡的。人類賴以生存的本領,隻是不斷創新的科技。而那些所謂的神仙或者超人,都是小說和漫畫裏描繪的東西,現實當中是不存在的。


    而現在,他居然馬上要見識到一樣隻有在小說和漫畫裏才會出現的寶貝了。這個寶貝,會賦予他強大的能力,讓他變得超人一樣。如果不是老板花費這麽大的力氣來奪取,如果不是親眼看到了喬振邦父親留下來的這封信,楊華恐怕打死都不會相信!


    所以,此刻的楊華,內心既激動,又無比的好奇。真的恨不得,馬上迴到那所老房子裏,挖出寶物來,馬上試驗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


    可是理智告訴他,現在還不是時候。天才剛剛黑下來,不說外麵的街道上還有人行走,就連住在隔壁的保鏢周重,都可能隨時過來找他一下。


    而且,還有那些綁匪。誰知道他們是不是跟蹤了過來,就在旅館的外麵監視他的行蹤?


    如果他想要人不知鬼不覺得到寶物,最好要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那時外麵的街上應該沒什麽行人了,老房子那邊是拆遷區,半夜更不會有人存在。


    而他的保鏢周重,半夜的時候,肯定已經是睡著了吧?就算沒睡著,到了半夜,也應該不會隨意過來打擾他了。


    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那些跟蹤監視他的綁匪們。記得齊莎莎曾經說過,他身上有那些綁匪暗藏的跟蹤器,通過gps定位,能夠知道他去了哪兒。那麽半夜的時候他離開旅館,會不會被綁匪們發現?


    這個問題,一下子難倒了楊華。於是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上,開始仔細的研究了起來。他身上的衣服,幾乎每天都要換的,綁匪們不可能在他每一件衣服上裝上跟蹤器,所以衣服褲子之類的東西,問題應該不大。


    而有問題的,隻有他每天,或者經常要帶在身上的東西,才有可能被綁匪們動了手腳。那麽,到底是那些東西,是他每天要帶在身上,又不用清洗的呢?


    楊華第一個想到的,便是喬亞倫原來的那隻手機。這東西,裏麵裝上一個跟蹤器太簡單了。而現代人士,手機是必備的隨身之物,無論走到哪裏,都會放在身上的。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手機。


    接著,楊華注意到了自己左手手腕上帶著的手表。這塊手表,同樣是喬亞倫的。他接過來後,就一直戴在手上,除了睡覺和洗澡,大概就沒有摘下來過。


    當然,喬亞倫不止一塊手表。在喬亞倫的換衣室中,楊華發現過一個抽屜,裏麵還有三塊高檔的手表和其他貴重物品。不過楊華一向對這種東西沒有偏好,所以這一塊戴在手上後,就懶得再換了。


    而手表這東西,也是常年隨身攜帶,而且很容易按裝跟蹤器在裏麵的。所以,這也是有問題的東西,非常值得懷疑。


    除了這兩樣外,其他就真說不好還有什麽值得懷疑的地方了。喬亞倫仔細的查看了一下身上,又掏出了錢包這個東西。這東西,一樣也是常年隨身攜帶的,但是怎麽看,都不像是能夠暗藏跟蹤器之類的物件。但為了預防萬一,還是小心一點的好。


    於是,楊華把身上的手機,手表,錢包都拿出來扔在了床上。然後繼續觀察考慮還有哪裏值得懷疑的地方。但想到現在的科技這麽發達,實在沒把握判斷哪裏是不可能藏有電子物件的。


    他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身上的這些東西全部脫下來,一概不用。這樣,大概就不用擔心那幫綁匪還能知道他去了哪裏。可是半夜他要出去,身上的東西都不帶,總不可能光著身子外出吧?而在這旅館裏,又哪裏有別的衣服給他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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