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現在他不能直接拿出來專利就跟比爾蓋茨要錢。雖然這麽做起來肯定會非常的爽,但是這麽做會影響整體的計劃!什麽整體計劃?簡單的說來就是要折騰蘋果的計劃啊!如果提早的就跟微軟勒索了,那爽是爽了,可是結果呢?結果就是華夏高科掌握了這麽一堆專利的事兒就泄漏出去了,人家蘋果就會有準備了不是?雖然說有準備了可能人家也沒辦法逃過相應的專利,但是賈鴻漸就是想要玩兒突然襲擊啊!他就是不想讓對方提早知道啊!他就是想要看到喬布斯他們開發了一個出來之後向全天下都通告了他們的產品快要上市了,結果這麽一個時候賈鴻漸衝出來說他們的產品侵犯了專利。這不逼的蘋果要死要活的?
沒錯!賈鴻漸實際上追求的就是這麽一種感覺,他實際上就是喜歡這麽偷偷摸摸的先藏著,在人家都不知道的時候,他偷偷摸摸的準備著,然後在別人最關鍵的時候,他跳出來給別人“驚喜”一下。看著別人驚慌失措的那種表情,他絕對可以爽一個月!所以從這麽一個角度來說,為了讓蘋果不提早知道華夏高科有這麽一係列的專利,自然是要藏著掖著的了。而且再說了,反正微軟肯定是要開發手機方麵係統的,咱早一天給他們驚喜和晚一天給他們驚喜,有什麽區別麽?絕對沒區別啊!
所以這麽一個時候,賈鴻漸是先把自己想要“顯擺”的心思收斂了一下,先把注意力都放在了申請專利方麵。說實在的,在美國這邊申請專利那還真不是一個便宜的事兒——申請一個正式的專利費用那就要兩萬多美元,而且還有“維持”費用,也就是每年還都要交錢。像是華夏高科這次上交了都快有一百個專利了。那一下子就要出快兩百萬美元啊!這些錢對於個人來說,那當然是相當多的,但是對於一個公司來說。特別是對於華夏高科這麽樣的一個公司來說,那簡直就是九牛一毛!
華夏高科在這麽快速的把能夠申請專利的項目都申請了之後。接下來的事兒就不是他賈鴻漸能夠左右的了。畢竟接下來的那就是美國以及世界的專利部門要先看這麽一個專利是不是符合美國以及世界專利的規定,然後還要看有沒有跟其他同類的專利衝突什麽的。這些事兒賈鴻漸又幫不上忙,人家也不讓他幫。所以在這麽一個時候呢,他就和巴頓一起開始改造華夏高科的體製。改造體製怎麽改?說白了也就是加大了相關軟件硬件工程師的招聘,然後會再招聘一些法務專員什麽的來跟工程師團隊們配合,讓以後公司大大小小各種“發明”都能成功的注冊變為專利,從而給公司帶來不可估量的利益!
在賈鴻漸這邊忙著改造華夏高科以及福爾摩斯公司的體製的時候,在另外一邊喬布斯同學也在抱病辛辛苦苦的研發著手機。軟件方麵其實還好說。其實從一年前蘋果公司就已經開始著手研發ios了,所以實際上他們之前就是一邊自己開發著ios,一邊虛與委蛇的跟摩托羅拉合作。反正在蘋果公司的眼裏,這摩托羅拉也就是一個借腹生子的傻丫頭而已,瞞著對方沒有什麽道德壓力。再說了,商業場上隻要不違背法律,還有什麽道德好講啊?比如說像是現在硬件的開發上就是這樣。像是ios這種軟件開發的是比較早的,而受到了的影響和刺激,這蘋果公司是現在才開始研發的硬件配置。在硬件配置上麵呢,喬布斯就充分發揮了他臭脾氣的特點——抄!
其實本來來說。就喬布斯的審美來看,他是很欣賞的那種設計感覺的。畢竟實際上這麽一個的外形,那就是賈鴻漸照著曆史上的設計出來的。所以自然讓喬布斯看得順眼了。特別像是home鍵之類的設計,那更是深得喬布斯的喜歡!可是問題就在於,這麽一個設計在這麽一個時空中,那不是蘋果公司的艾維設計出來的,而是華夏高科的賈鴻漸設計出來的!這可就要了老命了!如果蘋果的采用差不多讓喬布斯順眼的設計呢,那肯定就有抄襲手機外觀的這麽一個嫌疑,而如果不按照這麽設計呢,說實話艾維都快瘋了——因為他設計出來的其他外形,那都是被喬布斯各種鄙視各種不喜歡啊!
到了最後。這艾維真的沒辦法了,就抱怨的對喬布斯說道:“老板。你到底想要啥樣子的?總不能讓我抄的設計吧?”可是誰知道喬布斯卻理所應當的說道:“當然要抄!好的藝術家拷貝,偉大的藝術家剽竊!夥計。別人做的東西好,我們特麽的當然要抄了!不抄不是人啊!”當時聽到了喬布斯的話,艾維那真是直接傻眼了!他沒有想到以前一直在蘋果公司裏麵要求那麽高,要求各種產品外形設計的必須獨樹一幟的喬布斯,現在居然這麽……俗的就說出來了照抄了!這你妹的是不是喬布斯被什麽邪靈附身了還是怎麽的?要不就是什麽外星人把喬布斯吃了,然後披著喬布斯的皮裝作是喬布斯本人?
艾維這麽一個同學,是1992年的時候跑到美國加入了蘋果的,而當時喬布斯同學早已經被踢走了!所以可以說艾維根本就不知道喬布斯以前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喬布斯這人說白了,天才絕對是天才,但是也絕對無視各種所謂的道德!他以前可以把員工們當成會走路說話的機器人,把對方當成沒有爹媽的小貓小狗一樣的狂罵,罵的對方想要跳窗自殺,那對抄襲什麽的自然也不會有什麽心理障礙!雖然在曆史時空中,這喬布斯在2011年各種嘲諷三星抄襲蘋果,甚至還專門展開了對三星的訴訟。但是其實別人不知道,這是喬布斯對三星最好的誇獎!因為他喬布斯要是站在三星的位置,絕對照抄不誤好麽!哪怕會跟三星一樣被告。他也照樣抄!
喬布斯這麽一個家夥,為什麽以前在矽穀名聲那麽臭?就是因為這哥們兒除了有天才之外。根本就是一個流氓,根本就是一個無賴!像是什麽抄襲設計之類的,這對年輕時候的喬布斯來說根本就不是一個事兒好麽!人家幹過更多誇張的事兒呢!他還有更多,更嚴重的道德瑕疵——藍盒子的生意有盜竊的嫌疑;欺騙創業夥伴更加不地道;甚至,敢在法庭上撒謊!為什麽喬布斯這麽敢抄而且還沒有任何的道德負擔?因為他跟中國人民一樣,是來自於以前知識產權就是屁的年代!
要知道知識產權這玩意兒,在80年代中期之前就是一個屁!日本這麽一個國家當初60年代開始飛速發展的時候,那多少東西都是直接抄美國抄歐洲的!但是當時根本沒有什麽人指責日本。因為美國當年也是抄歐洲起家的!任何國家剛開始快速發展的時候,都是盜版天堂,都是他娘的專利盜賊,都是各種複製忍者!但是美國這麽一個老大哥到了80年代中期的時候,突然發現日本快要趕上他們了,於是在這麽一個時候美國一手弄了坑了日本20年30年的廣場協議,而另外一方麵則是推動各種知識產權的保護!相應的一些知識產權立法在80年代初就開始了,而這場變革中真正引起廣泛關注的標誌*件,是由惠普社長提交給美國總統的“全球競爭的新現實”的報告——時間是1985年。
到了1997年,這喬布斯開始迴歸了蘋果之後。好像他整個人已經脫胎換骨,好像他已經不像是以前那麽愛罵人,大家都覺得這喬布斯好像已經“得道成仙”了。可是殊不知。這喬布斯此時對知識產權的蔑視那才剛剛顯露出來——哪怕這麽一個時候知識產權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了!像是曆史時空中的ipod,那就是犯了抄襲的毛病!為此喬布斯的蘋果付出了一億美元的賠償金,而換來的則是整個數字音樂市場!當然了,在這麽一個年代,因為賈鴻漸的加入,所以曆史有了不同的走向,這ipod還真沒有抄襲到別人小公司的專利。
不過在這麽一個曆史時空中,還是有一些事兒沒有被賈鴻漸影響的。比如說1991年,喬布斯受時任美國總統老布什的邀請。要在政府部門出任出口理事會成員職務,該認命雖然是沒有一分錢薪水的兼職。但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將對政府決策國際貿易爭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按照慣例。喬布斯在履職之前,無一例外地要接受美國聯邦調查局奉命對其進行全麵調查,並為其建立個人檔案,進行造冊永久保存。而在這麽一個fbi調查的191頁的喬布斯個人報告裏麵,實際上喬布斯的各種黑點那都被調查的一幹二淨!隻不過fbi沒有公布於眾罷了!
比如在生活中,喬布斯在年輕時與女友生有一個女兒,卻被他在最初幾年堅持一口否認,因而被人指作“不誠實”。然後否認還就罷了,這哥們兒當時錢多的燒得慌,可是居然都不給這麽一個女兒撫養費!到了最後前女友帶著女兒把喬布斯給告上法庭了,被法院判決了喬布斯輸了,這哥們兒才灰溜溜的捏鼻子承認自己有個女兒,這才開始給撫養費!而除了這點之外,縱覽喬布斯的整個生活軌跡就可以發現,這哥們兒絕對是一個奇葩怪人!他小時候逼著自己的爹媽一定要供他上最昂貴的私立學校。上了吧,一年就要退學。退學也就退學了,他還厚顏無恥的去找學校領導談,想讓領導把第一年的學費退給他。這已經就夠無恥了吧?結果他要求退學費之後,還賴在學校裏免費住宿和聽課!直接把學校當成慈善組織了!那可是私立學校,人家老板是要賺錢的,不是做慈善公益的!
強烈的性格使喬布斯基本沒什麽朋友,但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他也能夠欺騙、傷害,並毫不悔改。他利用朋友幫他製作的東西拿出去賣,並聲稱是自己做的不讓買方知道,之後再欺騙他的朋友把大部分收入據為己有。等待朋友發現此事之後拒不承認。這種品格與行徑簡直讓人驚訝不已、匪夷所思。喬布斯可以竊取別人的勞動果實據為己有,甚至不給受害者一丁點兒安撫。他之所以把大量的精力投放在對產品的細節的關注上,是因為他既不懂的軟件知識,也不是很清楚硬件知識,而他又不能忍受自己表現出的過於無能,於是就提出了十分苛刻的外觀需求。而在那個年代,人們更加關注的是電腦的使用價值而非外觀,於是喬布斯遭到周圍人的反對與怨恨。
當然了,對於這種外觀的苛刻要求,可以往好裏說是喬布斯的理念超越了時代,但是在80年代的時候……外觀有個屁用啊!當年又不是什麽東西都要看臉的年代!所以可以說最初他之所以那麽做,隻是為了在公司中謀求一個位置,以便凸出自己的重要性,完全是孩子般的固執和任性行為。
這麽看來,喬布斯不就是一個走了狗屎運的混球?可是他後來的經曆又讓人不得不承認,這家夥腦子裏麵想的東西,有時候就是真的行!哪怕他不懂軟件也不懂硬件,哪怕他就是個混蛋,可是這家夥就是有一種類似重生者的眼光,就是知道什麽東西能紅!所以在這麽一個時候,喬布斯大筆一揮,直接就讓艾維抄的設計!他知道迴頭肯定會被華夏高科告。但是告了又怎麽樣?了不起賠錢唄!可是如果這麽一個手機賣的好的話,等到官司結束了哪怕他們蘋果輸,可能都是三年五年之後的事兒了!到時候陪一筆錢了事,這還是他們蘋果賺了呢!(未完待續)
沒錯!賈鴻漸實際上追求的就是這麽一種感覺,他實際上就是喜歡這麽偷偷摸摸的先藏著,在人家都不知道的時候,他偷偷摸摸的準備著,然後在別人最關鍵的時候,他跳出來給別人“驚喜”一下。看著別人驚慌失措的那種表情,他絕對可以爽一個月!所以從這麽一個角度來說,為了讓蘋果不提早知道華夏高科有這麽一係列的專利,自然是要藏著掖著的了。而且再說了,反正微軟肯定是要開發手機方麵係統的,咱早一天給他們驚喜和晚一天給他們驚喜,有什麽區別麽?絕對沒區別啊!
所以這麽一個時候,賈鴻漸是先把自己想要“顯擺”的心思收斂了一下,先把注意力都放在了申請專利方麵。說實在的,在美國這邊申請專利那還真不是一個便宜的事兒——申請一個正式的專利費用那就要兩萬多美元,而且還有“維持”費用,也就是每年還都要交錢。像是華夏高科這次上交了都快有一百個專利了。那一下子就要出快兩百萬美元啊!這些錢對於個人來說,那當然是相當多的,但是對於一個公司來說。特別是對於華夏高科這麽樣的一個公司來說,那簡直就是九牛一毛!
華夏高科在這麽快速的把能夠申請專利的項目都申請了之後。接下來的事兒就不是他賈鴻漸能夠左右的了。畢竟接下來的那就是美國以及世界的專利部門要先看這麽一個專利是不是符合美國以及世界專利的規定,然後還要看有沒有跟其他同類的專利衝突什麽的。這些事兒賈鴻漸又幫不上忙,人家也不讓他幫。所以在這麽一個時候呢,他就和巴頓一起開始改造華夏高科的體製。改造體製怎麽改?說白了也就是加大了相關軟件硬件工程師的招聘,然後會再招聘一些法務專員什麽的來跟工程師團隊們配合,讓以後公司大大小小各種“發明”都能成功的注冊變為專利,從而給公司帶來不可估量的利益!
在賈鴻漸這邊忙著改造華夏高科以及福爾摩斯公司的體製的時候,在另外一邊喬布斯同學也在抱病辛辛苦苦的研發著手機。軟件方麵其實還好說。其實從一年前蘋果公司就已經開始著手研發ios了,所以實際上他們之前就是一邊自己開發著ios,一邊虛與委蛇的跟摩托羅拉合作。反正在蘋果公司的眼裏,這摩托羅拉也就是一個借腹生子的傻丫頭而已,瞞著對方沒有什麽道德壓力。再說了,商業場上隻要不違背法律,還有什麽道德好講啊?比如說像是現在硬件的開發上就是這樣。像是ios這種軟件開發的是比較早的,而受到了的影響和刺激,這蘋果公司是現在才開始研發的硬件配置。在硬件配置上麵呢,喬布斯就充分發揮了他臭脾氣的特點——抄!
其實本來來說。就喬布斯的審美來看,他是很欣賞的那種設計感覺的。畢竟實際上這麽一個的外形,那就是賈鴻漸照著曆史上的設計出來的。所以自然讓喬布斯看得順眼了。特別像是home鍵之類的設計,那更是深得喬布斯的喜歡!可是問題就在於,這麽一個設計在這麽一個時空中,那不是蘋果公司的艾維設計出來的,而是華夏高科的賈鴻漸設計出來的!這可就要了老命了!如果蘋果的采用差不多讓喬布斯順眼的設計呢,那肯定就有抄襲手機外觀的這麽一個嫌疑,而如果不按照這麽設計呢,說實話艾維都快瘋了——因為他設計出來的其他外形,那都是被喬布斯各種鄙視各種不喜歡啊!
到了最後。這艾維真的沒辦法了,就抱怨的對喬布斯說道:“老板。你到底想要啥樣子的?總不能讓我抄的設計吧?”可是誰知道喬布斯卻理所應當的說道:“當然要抄!好的藝術家拷貝,偉大的藝術家剽竊!夥計。別人做的東西好,我們特麽的當然要抄了!不抄不是人啊!”當時聽到了喬布斯的話,艾維那真是直接傻眼了!他沒有想到以前一直在蘋果公司裏麵要求那麽高,要求各種產品外形設計的必須獨樹一幟的喬布斯,現在居然這麽……俗的就說出來了照抄了!這你妹的是不是喬布斯被什麽邪靈附身了還是怎麽的?要不就是什麽外星人把喬布斯吃了,然後披著喬布斯的皮裝作是喬布斯本人?
艾維這麽一個同學,是1992年的時候跑到美國加入了蘋果的,而當時喬布斯同學早已經被踢走了!所以可以說艾維根本就不知道喬布斯以前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喬布斯這人說白了,天才絕對是天才,但是也絕對無視各種所謂的道德!他以前可以把員工們當成會走路說話的機器人,把對方當成沒有爹媽的小貓小狗一樣的狂罵,罵的對方想要跳窗自殺,那對抄襲什麽的自然也不會有什麽心理障礙!雖然在曆史時空中,這喬布斯在2011年各種嘲諷三星抄襲蘋果,甚至還專門展開了對三星的訴訟。但是其實別人不知道,這是喬布斯對三星最好的誇獎!因為他喬布斯要是站在三星的位置,絕對照抄不誤好麽!哪怕會跟三星一樣被告。他也照樣抄!
喬布斯這麽一個家夥,為什麽以前在矽穀名聲那麽臭?就是因為這哥們兒除了有天才之外。根本就是一個流氓,根本就是一個無賴!像是什麽抄襲設計之類的,這對年輕時候的喬布斯來說根本就不是一個事兒好麽!人家幹過更多誇張的事兒呢!他還有更多,更嚴重的道德瑕疵——藍盒子的生意有盜竊的嫌疑;欺騙創業夥伴更加不地道;甚至,敢在法庭上撒謊!為什麽喬布斯這麽敢抄而且還沒有任何的道德負擔?因為他跟中國人民一樣,是來自於以前知識產權就是屁的年代!
要知道知識產權這玩意兒,在80年代中期之前就是一個屁!日本這麽一個國家當初60年代開始飛速發展的時候,那多少東西都是直接抄美國抄歐洲的!但是當時根本沒有什麽人指責日本。因為美國當年也是抄歐洲起家的!任何國家剛開始快速發展的時候,都是盜版天堂,都是他娘的專利盜賊,都是各種複製忍者!但是美國這麽一個老大哥到了80年代中期的時候,突然發現日本快要趕上他們了,於是在這麽一個時候美國一手弄了坑了日本20年30年的廣場協議,而另外一方麵則是推動各種知識產權的保護!相應的一些知識產權立法在80年代初就開始了,而這場變革中真正引起廣泛關注的標誌*件,是由惠普社長提交給美國總統的“全球競爭的新現實”的報告——時間是1985年。
到了1997年,這喬布斯開始迴歸了蘋果之後。好像他整個人已經脫胎換骨,好像他已經不像是以前那麽愛罵人,大家都覺得這喬布斯好像已經“得道成仙”了。可是殊不知。這喬布斯此時對知識產權的蔑視那才剛剛顯露出來——哪怕這麽一個時候知識產權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了!像是曆史時空中的ipod,那就是犯了抄襲的毛病!為此喬布斯的蘋果付出了一億美元的賠償金,而換來的則是整個數字音樂市場!當然了,在這麽一個年代,因為賈鴻漸的加入,所以曆史有了不同的走向,這ipod還真沒有抄襲到別人小公司的專利。
不過在這麽一個曆史時空中,還是有一些事兒沒有被賈鴻漸影響的。比如說1991年,喬布斯受時任美國總統老布什的邀請。要在政府部門出任出口理事會成員職務,該認命雖然是沒有一分錢薪水的兼職。但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將對政府決策國際貿易爭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按照慣例。喬布斯在履職之前,無一例外地要接受美國聯邦調查局奉命對其進行全麵調查,並為其建立個人檔案,進行造冊永久保存。而在這麽一個fbi調查的191頁的喬布斯個人報告裏麵,實際上喬布斯的各種黑點那都被調查的一幹二淨!隻不過fbi沒有公布於眾罷了!
比如在生活中,喬布斯在年輕時與女友生有一個女兒,卻被他在最初幾年堅持一口否認,因而被人指作“不誠實”。然後否認還就罷了,這哥們兒當時錢多的燒得慌,可是居然都不給這麽一個女兒撫養費!到了最後前女友帶著女兒把喬布斯給告上法庭了,被法院判決了喬布斯輸了,這哥們兒才灰溜溜的捏鼻子承認自己有個女兒,這才開始給撫養費!而除了這點之外,縱覽喬布斯的整個生活軌跡就可以發現,這哥們兒絕對是一個奇葩怪人!他小時候逼著自己的爹媽一定要供他上最昂貴的私立學校。上了吧,一年就要退學。退學也就退學了,他還厚顏無恥的去找學校領導談,想讓領導把第一年的學費退給他。這已經就夠無恥了吧?結果他要求退學費之後,還賴在學校裏免費住宿和聽課!直接把學校當成慈善組織了!那可是私立學校,人家老板是要賺錢的,不是做慈善公益的!
強烈的性格使喬布斯基本沒什麽朋友,但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他也能夠欺騙、傷害,並毫不悔改。他利用朋友幫他製作的東西拿出去賣,並聲稱是自己做的不讓買方知道,之後再欺騙他的朋友把大部分收入據為己有。等待朋友發現此事之後拒不承認。這種品格與行徑簡直讓人驚訝不已、匪夷所思。喬布斯可以竊取別人的勞動果實據為己有,甚至不給受害者一丁點兒安撫。他之所以把大量的精力投放在對產品的細節的關注上,是因為他既不懂的軟件知識,也不是很清楚硬件知識,而他又不能忍受自己表現出的過於無能,於是就提出了十分苛刻的外觀需求。而在那個年代,人們更加關注的是電腦的使用價值而非外觀,於是喬布斯遭到周圍人的反對與怨恨。
當然了,對於這種外觀的苛刻要求,可以往好裏說是喬布斯的理念超越了時代,但是在80年代的時候……外觀有個屁用啊!當年又不是什麽東西都要看臉的年代!所以可以說最初他之所以那麽做,隻是為了在公司中謀求一個位置,以便凸出自己的重要性,完全是孩子般的固執和任性行為。
這麽看來,喬布斯不就是一個走了狗屎運的混球?可是他後來的經曆又讓人不得不承認,這家夥腦子裏麵想的東西,有時候就是真的行!哪怕他不懂軟件也不懂硬件,哪怕他就是個混蛋,可是這家夥就是有一種類似重生者的眼光,就是知道什麽東西能紅!所以在這麽一個時候,喬布斯大筆一揮,直接就讓艾維抄的設計!他知道迴頭肯定會被華夏高科告。但是告了又怎麽樣?了不起賠錢唄!可是如果這麽一個手機賣的好的話,等到官司結束了哪怕他們蘋果輸,可能都是三年五年之後的事兒了!到時候陪一筆錢了事,這還是他們蘋果賺了呢!(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