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這挺不好辦的。因為哪怕到了2012年,當中國境內很多網絡公司都開始大肆進入網盤領域之後,當動不動就送個2t甚至是10t的容量之後,其實他們還沒找到網盤盈利的辦法!
沒錯,哪怕大家一窩蜂的都來燒錢弄網盤,投入了那麽多小錢錢之後,可是這玩意兒到底怎麽賺錢大家還都沒有一個詳細的想法!這看起來像不像是之前網絡泡沫的樣子?在一兩年前的網絡泡沫高漲的時候,也有不少的公司就靠著一兩個點子就大肆的往裏麵燒錢,結果燒到了公司倒閉都還沒想明白到底要怎麽賺錢盈利呢!
而國內的網盤同時還麵臨了一個大問題——避風港原則的失效!這種避風港原則說的就是美國這邊的千禧年法案裏麵規定的一個互聯網上的版權糾紛的法律解釋。這個原則呢,規定的就是如果一個企業建立的是一個平台,然後裏麵的各種東西都是用戶傳上去的,那麽理論上網站並不對用戶傳上去的侵犯版權的東東負責,最多就是在接到了反饋之後把東西刪除。被侵犯版權方不可以把這個平台網站當成連帶被告起訴!
本來中國那邊是學的美國千禧年法案裏麵的避風港原則的,但是後來美國自己都有點玩兒不下去了——畢竟這玩意兒太操蛋,會導致各種盜版被傳上去,太侵犯別的版權巨頭的利益了。於是後來中國這邊學的慢慢也就取消了避風港原則,然後呢,一些網盤網站因為被上傳了太多的侵犯版權的東西,他們自己都快監管不過來了。如果到時候版權方反應給了他們,他們又因為種種原因不作為的話,這直接就會成為被告的好麽!
所以國內的網站在這個時候做網盤,那要賺錢還真是有各種各樣的難題!那麽現在要提前將近十年把網盤這種概念給弄大的賈鴻漸,到底要怎麽來通過網盤賺錢呢?咱甚至都不說一定就要能夠通過種種辦法盈利,可是起碼讓賈鴻漸保本吧?現在的問題就是。連保本都很困難啊,這麽一個東東真要能賺到錢真心不容易!
像是後世網盤以及國外的網盤呢,一般通用的做法都是來vip收費的。比如說vip了付費了,容量就大。然後能夠下載的速度就快,這樣一來整體免費用戶占用的服務器帶寬就能小點。甚至國外的一些網盤還有奇葩的招數,比如說限定了免費用戶的上傳和下載速度之外,甚至還限製了一天之內能下載的次數!然後vip就沒有次數限製。
這種限製次數的方法呢,賈鴻漸那是肯定不會弄的,因為這些方法也就是糊弄一下外國人,要是到了中國市場,分分鍾就有競爭對手取消下載限製,到時候賈鴻漸是死活不改還是跟著改?跟著改的話還不如現在就不限製呢!其實要真的說起來,中國那邊才是顧客是上帝啊!
說實在的。想來想去了好幾天,賈鴻漸到了最後都沒想出來合適的辦法。畢竟在他重生之前,國內的各種互聯網精英都還沒想清楚這個要怎麽賺錢呢,賈鴻漸本人其實也不是互聯網精英,他怎麽可能幾天之內就想清楚別人想了好幾年都想不清楚的問題呢?不過賈鴻漸倒是想起來一件事兒。或者說是想起來了一句話。
這句話是什麽呢?那就是曆史上互聯網以建立免費平台吸引客戶之後,利用人氣來賺錢的一個濃縮的解釋——當商家不收你的錢的時候,那你就不是商家的客戶,而是他們的商品!
沒錯,就像是賈鴻漸提前想過的各種免費方案一樣,所謂的免費那都是為了吸引人氣,都是為了聚攏人氣然後靠著人氣來賺錢!在這種情況下。這種人氣本身不就是“商品”了麽?就像是不要錢的電視台一樣,電視台不收錢,免費讓觀眾看,這不就是為了聚攏人氣麽?那電視台是怎麽賺錢呢?就是靠著把人氣作為商品,出售給廣告商!
而在後世中國人很多都熟悉的所謂免費遊戲來說,這種遊戲就是利用免費來吸引“x絲”。然後吸引了足夠多的x絲之後呢,在用x絲作為土豪的一種尋找優越感的“產品”。簡單的說來,x絲在某些遊戲裏麵再用心再跩,那可能也pk不死付錢的土豪。而土豪之前pk基本上就是看誰出的錢更多!然後這種情況下,土豪那在遊戲裏麵被各種跪舔。還可以看著普通x絲悲劇的樣子,怎麽能沒有優越感呢?而這種x絲的數量,那不就是一種商家拿出來吸引別人的“產品”麽?
那麽這麽考慮的話,為了以防未來蘋果的攻擊,那麽咱就想著給普通買了音樂豆莢的消費者都開放一個5g甚至是10g的免費空間,然後土豪可以付費買到更多的空間。然後在這樣的情況下,咱們怎麽才能把免費的用戶給做成產品賣出去呢?當然了,最簡單粗暴的方法,自然就是賣用戶資料之類的,這種事兒賈鴻漸肯定不能做,否則公司名譽都要被敗壞掉了。而接下來的什麽大數據分析之類的呢,在福爾摩斯這種銷售網站上麵還可能可以簡單的進行大數據分析,可是在這種大家都儲存音樂之類的地方,怎麽做大數據分析呢?如果說分析數據賣給唱片公司的話,其實唱片公司不是可以通過付費下載的多少來進行數據分析啊!而普通的用戶上傳了多少音樂,這對音樂公司來說沒什麽用啊!
那麽,要怎麽把普通用戶做成產品來產生利益呢?咱在頁麵上麵掛廣告?這方法最簡單,但是其實也會影響用戶體驗的,而且廣告也不能無限製的糊掛,要是弄成了類似優x之類的視頻網站一樣,弄到什麽60秒的廣告,那真是弄的人神共憤啊!賈鴻漸他們網盤裏麵肯定不能弄各種花裏胡哨的東西啊。當然了,另外一方麵來說的話,雖然他早就收購了做sh的那個公司,可是現在的網站裏麵掛多了sh網站那反應就慢的一塌糊塗!就像是一個英國的在線賣衣服的商城一樣,那英國人的商城是歐洲被互聯網泡沫給影響到的一個典型事例——他們因為掛了各種推廣以及sh廣告,結果導致一個網頁開出來要好幾分鍾!這種客戶使用的趕腳太差了。所以到了這網絡泡沫破裂的時候,就根本開不下去了好麽!
換一個角度來說,咱們不僅想怎麽利用免費用戶花錢,同樣可以想一下怎麽讓vip用戶持續花錢——像是以前的按月租用空間之類的服務呢。肯定是不太行了。因為免費給的空間就大了,外國又沒有那麽多的免費書籍、電影、遊戲去下,人家那兒用的完10g的空間啊?如果說付費了隻是讓消費者看不到廣告的話,說實話這種模式賈鴻漸自己都覺得心虛,他覺得自己去用這個服務的話都不會花錢!因為廣告又不是跟電視廣告一樣近乎強製觀看的,有廣告就有廣告唄,隻要不要太多了,那麽用免費模式還可以省錢呢!
如果要讓他賈鴻漸覺得肯花錢的話,除非是一些更進階的服務……比如像是針對行業用戶的多方異地保存。把人家的各種資料進行數字化,然後保存在三個左右的不同地區的數據庫裏。這樣對方要用數據的話,隨時都可以取出來,而且也不會因為火山地震之類的導致數據損壞。不過對個人的付費用戶到底怎麽弄合適呢?賈鴻漸想來想去都覺得對個人用戶收費的話,好像怎麽弄都不太合適似的。因為就他這種“摳門”的人來說,在國外這噶噠他又不能存電影。又不能下載日本的小電影,又沒有動不動幾個g的遊戲,你說他要個10g的免費空間了,他幹嘛還要花錢買更大的空間呢?光是各種文檔什麽的,哪兒有那麽多的東西要存啊?
這事兒還真是越想越頭疼,不過突然間賈鴻漸想到了一個事兒——之前跟奧爾森老頭兒不是說過了虛擬係統給放到移動硬盤裏的事兒麽?移動硬盤那是要大點的,因為各種遊戲啊軟件啊還是要安裝到裏麵的。然後賈鴻漸還曾經想過所謂的雲儲存以及同步什麽的,可以把聯係人列表啊或者其他重要的東西給放到網上保存……這倆東西能不能合二為一呢?能不能把音樂豆莢和裝虛擬係統的那麽一個移動硬盤合二為一呢?
到時候弄一個2g的閃存移動硬盤來作為音樂豆莢和移動虛擬係統合二為一的儲存設備怎麽樣?這樣一來,再加入一點pda的功能……等等,讓安迪魯賓來給這玩意兒設計一個係統,然後做成一個集成了pda、虛擬係統以及音樂豆莢功能的產品怎麽樣?這就有點像是後世智能手機的雛形了啊!隻是還沒加入智能手機係統,或者說就有點像是ipod-touch一樣!迴頭咱們弄一個“蘋果皮”。插上sim卡然後連接上,這搞不好就是可以打電話的那種啊!這就是為了以後咱自己的鋪路啊!甚至咱做個2.5英寸甚至3英寸的一個屏幕……還是彩色的,那樣也可以集成入mp4的功能,進行各種mv的播放!這樣有mv的話,各種空間需求也就大了。對吧?畢竟一個mv的話往小裏說五六十兆大小比如,這一百首歌就有5個g了吧?能浪費空間,咱們這賣空間的才有生意啊!
頓時把最近的幾個生意給連接到了一起之後,賈鴻漸都佩服自己聰明了!真心太聰明了!每個東西單獨的拿出來,好像都是有點吸引力但是吸引力不是很高,但是如果合成到了一起,那就真的高了!甚至一兩年後的音樂豆莢,咱還可以考慮加入數碼相機功能嘛!到時候多種東西合一,加入了通信芯片和sim卡插槽之後,這不就是一個麽!
沒錯,哪怕大家一窩蜂的都來燒錢弄網盤,投入了那麽多小錢錢之後,可是這玩意兒到底怎麽賺錢大家還都沒有一個詳細的想法!這看起來像不像是之前網絡泡沫的樣子?在一兩年前的網絡泡沫高漲的時候,也有不少的公司就靠著一兩個點子就大肆的往裏麵燒錢,結果燒到了公司倒閉都還沒想明白到底要怎麽賺錢盈利呢!
而國內的網盤同時還麵臨了一個大問題——避風港原則的失效!這種避風港原則說的就是美國這邊的千禧年法案裏麵規定的一個互聯網上的版權糾紛的法律解釋。這個原則呢,規定的就是如果一個企業建立的是一個平台,然後裏麵的各種東西都是用戶傳上去的,那麽理論上網站並不對用戶傳上去的侵犯版權的東東負責,最多就是在接到了反饋之後把東西刪除。被侵犯版權方不可以把這個平台網站當成連帶被告起訴!
本來中國那邊是學的美國千禧年法案裏麵的避風港原則的,但是後來美國自己都有點玩兒不下去了——畢竟這玩意兒太操蛋,會導致各種盜版被傳上去,太侵犯別的版權巨頭的利益了。於是後來中國這邊學的慢慢也就取消了避風港原則,然後呢,一些網盤網站因為被上傳了太多的侵犯版權的東西,他們自己都快監管不過來了。如果到時候版權方反應給了他們,他們又因為種種原因不作為的話,這直接就會成為被告的好麽!
所以國內的網站在這個時候做網盤,那要賺錢還真是有各種各樣的難題!那麽現在要提前將近十年把網盤這種概念給弄大的賈鴻漸,到底要怎麽來通過網盤賺錢呢?咱甚至都不說一定就要能夠通過種種辦法盈利,可是起碼讓賈鴻漸保本吧?現在的問題就是。連保本都很困難啊,這麽一個東東真要能賺到錢真心不容易!
像是後世網盤以及國外的網盤呢,一般通用的做法都是來vip收費的。比如說vip了付費了,容量就大。然後能夠下載的速度就快,這樣一來整體免費用戶占用的服務器帶寬就能小點。甚至國外的一些網盤還有奇葩的招數,比如說限定了免費用戶的上傳和下載速度之外,甚至還限製了一天之內能下載的次數!然後vip就沒有次數限製。
這種限製次數的方法呢,賈鴻漸那是肯定不會弄的,因為這些方法也就是糊弄一下外國人,要是到了中國市場,分分鍾就有競爭對手取消下載限製,到時候賈鴻漸是死活不改還是跟著改?跟著改的話還不如現在就不限製呢!其實要真的說起來,中國那邊才是顧客是上帝啊!
說實在的。想來想去了好幾天,賈鴻漸到了最後都沒想出來合適的辦法。畢竟在他重生之前,國內的各種互聯網精英都還沒想清楚這個要怎麽賺錢呢,賈鴻漸本人其實也不是互聯網精英,他怎麽可能幾天之內就想清楚別人想了好幾年都想不清楚的問題呢?不過賈鴻漸倒是想起來一件事兒。或者說是想起來了一句話。
這句話是什麽呢?那就是曆史上互聯網以建立免費平台吸引客戶之後,利用人氣來賺錢的一個濃縮的解釋——當商家不收你的錢的時候,那你就不是商家的客戶,而是他們的商品!
沒錯,就像是賈鴻漸提前想過的各種免費方案一樣,所謂的免費那都是為了吸引人氣,都是為了聚攏人氣然後靠著人氣來賺錢!在這種情況下。這種人氣本身不就是“商品”了麽?就像是不要錢的電視台一樣,電視台不收錢,免費讓觀眾看,這不就是為了聚攏人氣麽?那電視台是怎麽賺錢呢?就是靠著把人氣作為商品,出售給廣告商!
而在後世中國人很多都熟悉的所謂免費遊戲來說,這種遊戲就是利用免費來吸引“x絲”。然後吸引了足夠多的x絲之後呢,在用x絲作為土豪的一種尋找優越感的“產品”。簡單的說來,x絲在某些遊戲裏麵再用心再跩,那可能也pk不死付錢的土豪。而土豪之前pk基本上就是看誰出的錢更多!然後這種情況下,土豪那在遊戲裏麵被各種跪舔。還可以看著普通x絲悲劇的樣子,怎麽能沒有優越感呢?而這種x絲的數量,那不就是一種商家拿出來吸引別人的“產品”麽?
那麽這麽考慮的話,為了以防未來蘋果的攻擊,那麽咱就想著給普通買了音樂豆莢的消費者都開放一個5g甚至是10g的免費空間,然後土豪可以付費買到更多的空間。然後在這樣的情況下,咱們怎麽才能把免費的用戶給做成產品賣出去呢?當然了,最簡單粗暴的方法,自然就是賣用戶資料之類的,這種事兒賈鴻漸肯定不能做,否則公司名譽都要被敗壞掉了。而接下來的什麽大數據分析之類的呢,在福爾摩斯這種銷售網站上麵還可能可以簡單的進行大數據分析,可是在這種大家都儲存音樂之類的地方,怎麽做大數據分析呢?如果說分析數據賣給唱片公司的話,其實唱片公司不是可以通過付費下載的多少來進行數據分析啊!而普通的用戶上傳了多少音樂,這對音樂公司來說沒什麽用啊!
那麽,要怎麽把普通用戶做成產品來產生利益呢?咱在頁麵上麵掛廣告?這方法最簡單,但是其實也會影響用戶體驗的,而且廣告也不能無限製的糊掛,要是弄成了類似優x之類的視頻網站一樣,弄到什麽60秒的廣告,那真是弄的人神共憤啊!賈鴻漸他們網盤裏麵肯定不能弄各種花裏胡哨的東西啊。當然了,另外一方麵來說的話,雖然他早就收購了做sh的那個公司,可是現在的網站裏麵掛多了sh網站那反應就慢的一塌糊塗!就像是一個英國的在線賣衣服的商城一樣,那英國人的商城是歐洲被互聯網泡沫給影響到的一個典型事例——他們因為掛了各種推廣以及sh廣告,結果導致一個網頁開出來要好幾分鍾!這種客戶使用的趕腳太差了。所以到了這網絡泡沫破裂的時候,就根本開不下去了好麽!
換一個角度來說,咱們不僅想怎麽利用免費用戶花錢,同樣可以想一下怎麽讓vip用戶持續花錢——像是以前的按月租用空間之類的服務呢。肯定是不太行了。因為免費給的空間就大了,外國又沒有那麽多的免費書籍、電影、遊戲去下,人家那兒用的完10g的空間啊?如果說付費了隻是讓消費者看不到廣告的話,說實話這種模式賈鴻漸自己都覺得心虛,他覺得自己去用這個服務的話都不會花錢!因為廣告又不是跟電視廣告一樣近乎強製觀看的,有廣告就有廣告唄,隻要不要太多了,那麽用免費模式還可以省錢呢!
如果要讓他賈鴻漸覺得肯花錢的話,除非是一些更進階的服務……比如像是針對行業用戶的多方異地保存。把人家的各種資料進行數字化,然後保存在三個左右的不同地區的數據庫裏。這樣對方要用數據的話,隨時都可以取出來,而且也不會因為火山地震之類的導致數據損壞。不過對個人的付費用戶到底怎麽弄合適呢?賈鴻漸想來想去都覺得對個人用戶收費的話,好像怎麽弄都不太合適似的。因為就他這種“摳門”的人來說,在國外這噶噠他又不能存電影。又不能下載日本的小電影,又沒有動不動幾個g的遊戲,你說他要個10g的免費空間了,他幹嘛還要花錢買更大的空間呢?光是各種文檔什麽的,哪兒有那麽多的東西要存啊?
這事兒還真是越想越頭疼,不過突然間賈鴻漸想到了一個事兒——之前跟奧爾森老頭兒不是說過了虛擬係統給放到移動硬盤裏的事兒麽?移動硬盤那是要大點的,因為各種遊戲啊軟件啊還是要安裝到裏麵的。然後賈鴻漸還曾經想過所謂的雲儲存以及同步什麽的,可以把聯係人列表啊或者其他重要的東西給放到網上保存……這倆東西能不能合二為一呢?能不能把音樂豆莢和裝虛擬係統的那麽一個移動硬盤合二為一呢?
到時候弄一個2g的閃存移動硬盤來作為音樂豆莢和移動虛擬係統合二為一的儲存設備怎麽樣?這樣一來,再加入一點pda的功能……等等,讓安迪魯賓來給這玩意兒設計一個係統,然後做成一個集成了pda、虛擬係統以及音樂豆莢功能的產品怎麽樣?這就有點像是後世智能手機的雛形了啊!隻是還沒加入智能手機係統,或者說就有點像是ipod-touch一樣!迴頭咱們弄一個“蘋果皮”。插上sim卡然後連接上,這搞不好就是可以打電話的那種啊!這就是為了以後咱自己的鋪路啊!甚至咱做個2.5英寸甚至3英寸的一個屏幕……還是彩色的,那樣也可以集成入mp4的功能,進行各種mv的播放!這樣有mv的話,各種空間需求也就大了。對吧?畢竟一個mv的話往小裏說五六十兆大小比如,這一百首歌就有5個g了吧?能浪費空間,咱們這賣空間的才有生意啊!
頓時把最近的幾個生意給連接到了一起之後,賈鴻漸都佩服自己聰明了!真心太聰明了!每個東西單獨的拿出來,好像都是有點吸引力但是吸引力不是很高,但是如果合成到了一起,那就真的高了!甚至一兩年後的音樂豆莢,咱還可以考慮加入數碼相機功能嘛!到時候多種東西合一,加入了通信芯片和sim卡插槽之後,這不就是一個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