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蜂娛樂公司那邊,想要捧他們旗下的藝人,還是多位新人,奔著這個目的,許陽也隻能選擇劇本裏麵,角色比較多的那種青春劇了,剛好,這部劇,就挺適合。


    《杜拉拉升職記》這部劇的主角自然就是杜拉拉了。


    故事劇情講述的是,在大學畢業後,杜拉拉進入一家民營企業上班,可是,遭到了老板的騷擾,在這種情況下,她就想要跟自己的男朋友一樣就職於世界500強公司,於是,就向著其中一家公司遞交了求職材料。


    不料,在這時,她發現了男朋友竟然和自己的好朋友相戀了。


    杜拉拉自己雖然沒有深厚的背景,可是,她受過較好的教育,於是,就靠個人的奮鬥,最後獲取了成功。


    她從一個樸實的行政助理,成長為一個專業幹練的hr總監,見識了各種職場變遷,也曆經了各種職場磨練。


    最終,不僅獲得了事業,還獲得了屬於她的那份愛情。


    在這部劇中,角色有杜拉拉,她的前任男朋友李鴻明,好朋友夏紅,現任男朋友王偉,以及他的前妻黛西,欣賞杜拉拉的伯樂何好德。


    之所以,這部劇在當初的地球世界那般火爆,主要是因為,這是一部不斷奮鬥,最後成為“強者”的勵誌劇,而且,主角還是以女性的視角來進行詮釋的。


    當初,許陽給黃蜂娛樂的那部《一起來看流星雨》裏麵的角色,就有很多,再加上這一部劇,十幾個人的重要角色,倒是,一下子就能夠讓他們公司的那些新人有一個曆練了。


    ......


    翌日,當許陽正在寫第三集《杜拉拉升職記》的劇本時,接到了魯輝的電話,他告訴自己,《一起來看流星雨》這部書在後天就會正式上架銷售了。


    聽到這個消息,許陽很是意外,畢竟,這一迴的速度也太快了一點兒啊!


    因為在京都的時候,魯輝可是說過,印刷出來100萬冊,才會上架的,怎麽如此短的時間就印刷完畢了呢?


    經過對方的解釋,許陽才明白了過來,並不是誌誠出版社一家在印刷,而是其中涉及到了三家出版社,上架的時候,也是五家實力比較雄厚的連鎖書店共同銷售的。


    對於怎麽去銷售,這個問題,許陽沒有興趣去諮詢,他關心的隻是最後的銷量到底怎樣,以及他的那份酬勞。


    可是,在魯輝這般操作的背後,卻有著一個巨大的陷阱,那便是,許陽能夠得到的收益,將不會按照總銷量的分成比例來計算了,錢絕對不會比以前少,可是,對於整個銷量額來算的話,那也隻是一小部分。


    為何會這般呢?


    說到底,這件事情的源頭,還要怪許陽自己的不在意。


    去年的時候,與誌誠出版社簽約的合同,上麵白紙黑字標注的是,要是許陽的書籍在誌誠出版社進行印刷,然後,通過他們出版社的渠道上架的話,按照銷量額的35%進行結算。


    第一部《十八歲的天空》這本書就是如此操作的,雖然,後來,也有幾家出版社和書店參與其中,可是,得來的收益,許陽的那一份,魯輝還是如約給了他。


    第二部《花間提壺方大廚》這部小說依舊如此。


    可是,到了第三部《小李飛刀》的時候,由於銷量一下子暴漲,在出版社內部開會的那會兒,就有人提出來,不給許陽另外的那一部分收益了,為何他們會這麽提議呢?原因就是,跟另外幾家出版社以及書店簽約的是他們的誌誠出版社,並沒有以許陽的名義,而許陽當初簽約的,也隻有他們誌誠出版社,沒有其他出版社,以及他們出版社的銷售渠道分成。


    簡單來講,就是,隻有以誌誠出版社的名義去銷售的那一部分銷售額才會有許陽的分成,沒有通過他們出版社印刷和銷售的,就沒有。


    畢竟,誌誠出版社能夠重新站起來,還有了如今的輝煌,全是因為許陽的書籍的功勞,魯輝就沒有同意大家的提議,依舊將這些分成結算給了許陽。


    可是,人都是圖利的。


    額外的那一部分錢,並不少了,有著足足上千萬,魯輝短期內沒有那個念想,可是,他底下的那些公司高層呢?怨念滿天飛啊!


    久而久之,魯輝自己也不見許陽提起這個合同裏麵的漏洞,就放縱了開來,於是,在第四部《仙劍奇俠傳》最後結算的時候,就沒有支付許陽那一部分“額外”的酬勞。


    讓他驚訝的是,許陽竟然沒有詢問自己,還在年後到京都找上了他,打算讓他們誌誠出版社印刷他的第五本小說《一起來看流星雨》。


    在忐忑的同時,魯輝說到底,那可是異常的開心以及興奮啊!


    基於此,他自然是在一開始印刷新書的時候,就將印刷的任務分配給了其他幾家合作夥伴。


    掛斷電話,許陽也沒有在意這個事情,除了在自己的微博裏麵發了一條新書要上架的信息之外,就繼續寫他的新劇本了。


    難道許陽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書籍分成收益有問題嗎?當然不是!


    他在年前就發現了這個問題,隻是沒有詳細的去追究罷了,畢竟,他寫書獲得的收益並不少,為了那些錢,跟魯輝鬧翻,總是不好,畢竟,已經合作習慣了。


    由此可見,人的習慣,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在他心裏,覺得,隻要魯輝做的不是太過分就行。


    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他並沒有將魯輝當成自己的朋友,去京都,往往找的人是蘇振東。


    隻是這一次,肯定會讓許陽失望的,因為,看到利益的驅使,魯輝已經開始瘋狂的將印刷任務交給了其他的出版社,100萬冊的量,誌誠出版社隻印刷了區區20萬冊,這是想要幹嘛?大筆的去坑一下許陽罷了。


    能不能坑了許陽,那不用問,肯定可以!


    畢竟,合同在那裏,即便是打官司,也是誌誠出版社會勝。


    這樣一來的話,魯輝就會跟許陽徹底的分道揚鑣。


    被利益蒙蔽雙眼的人,永遠不懂得什麽才是最有價值的,對於眼前的這些錢,其實,許陽這個人,才是最有價值的,因為,有他在,新書必然會有,那麽,收益也就肯定有。


    而沒有他撐場麵的話,誌誠出版社還能不能紅起來,當然不能!


    理由很簡單,沒信譽!同樣,更沒有足夠的影響力!


    魯輝自己隻是覺得,除了許陽之外,目前的誌誠出版社,還有很多作家找他們出版社出書,究其緣由,他還真的是忘記了,起因,無非是,你們誌誠出版社的名聲在外,借著這股風,出版書籍的話,銷量也會比其他的出版社多一些。


    而沒有關鍵的許陽這個人的影響力在的話,誰還會找你一家不算是很出眾的出版社?


    那些跟你有合作的出版社,還會找你共同分擔印刷新書的任務?


    別做夢了,他們跟你合作,也隻是因為知道,許陽的書,肯定會大火,火了的書,不印刷,那才是傻子。


    有的事情,可以去做,有的事情,不能去做,做事情,要適量而止,不能過線,這一迴,魯輝算是徹底的過線了,變得明目張膽了起來,真以為許陽就那麽好欺負了嗎?


    其實,要魯輝拿出書籍總銷售額的35%分成很簡單,隻要在合同裏麵,標注,是以書籍的版權來簽約印刷的就行,要是其他出版社印刷了,也銷售了,最後,誌誠出版社沒有給,那麽,另外的幾家出版社就屬於違法了,沒有征求作家的版權授權,就任意而為的印刷銷售,這可是要打官司的。


    當初跟魯輝簽約的時候,許陽對於很多法律條文不是很懂,身邊也沒有人給他提醒,就稀裏糊塗的簽約了,沒有標注這個,隻是說了讓誌誠出版社全權代理,一下子,就將版權授權也給框了進去,這個漏洞,還是簽約《仙劍奇俠傳》這部書的時候,江影發現的。


    隻是,既然以前都是那般簽約的,魯輝也沒有虧待過自己,許陽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他覺得,大家相安無事就行!


    可是,他終是忘記了,利益麵前,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抵得住誘惑力,君子,僅是那麽一小撮人。


    從此事也能看出來,許陽有的時候,真的是太愛相信別人了,也許,什麽時候自己被賣,都想著給別人數錢,還渾然不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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