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海盜在北山村吃了一癟,一無所獲,一氣之下便遁著村民逃走的足跡撒開腳丫子追起來。


    但是,北山村的村民畢竟比他們先出發兩刻鍾,他們追了一陣,還是人影子都沒看到一個,倒是在路邊發現了另一個村子。


    這個時候,海盜頭子覺著,反正搶哪兒都是搶,前麵的人既然追不到,去旁邊這村子搶也是一樣的,於是他大手一揮,令所有人調轉方向,直撲旁邊的濱海村。


    結果可想而知,這濱海村的村民也跟著北山村的村民跑了,他們再次一無所獲。


    這下,海盜頭子真來火了,忙活了半天,別說財物了,連人毛都沒看到一根,自從當海盜以來,他還從沒如此失敗過。


    跑,老子讓你們跑。


    他一氣之下,直接帶著手下悶頭向西追去,旁邊再有什麽村子他也不管了,接連被耍了兩次,不逮住那些村民,怎能解他心頭之恨。


    沒想到,追著追著,地上的足跡竟然越來越多,那規模,怕不是有數千人。


    很明顯,這一路上,所有村子的人都在往西逃,隻要能追上,花姑娘、財物、牲口等等等等,要多少有多少!


    海盜頭子心裏這個激動啊,就差仰頭大笑了。


    一眾海盜也興奮的不行了,這路上密密麻麻全是腳印、牛蹄印和車輪印,一層又一層的,瞎子都能看出來,前麵有多少老百姓。


    又追了大約一刻鍾,前麵終於出現一堆黑影,追到了,終於追到了,海盜頭子興奮的差點手舞足蹈起來。


    等等,貌似有點不對勁啊,這些黑影怎麽在迅速變大。


    他揉了揉眼睛,仔細看了一下,靠,這些人還真是朝著他們跑過來的!


    此時,張斌也激動的不行了。


    他原本以為,這股海盜很有可能沒追過來,而是去別處劫掠了,他還得到處去找,沒想到,這才跑了兩三裏,就碰上了。


    看著慢慢接近的海盜,他抓韁繩的手漸漸握緊,手心都抓出汗來了。


    兩世為人,第一次戰鬥,說不緊張,那是假的。


    戰鬥是殘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不殺敵人,敵人就殺你。


    殺人,對於雞都沒殺過幾隻的他來說,那是相當巨大的挑戰。


    但是,要拯救大明,不戰鬥,不殺人,那是不可能的,不管是海盜還是反賊,不管是後金還是瓦刺,甚或是貪官汙吏,都得殺,不然,大明遲早玩完。


    他並不是那種優柔寡斷的人,既然必須殺,那就從現在開始,殺!


    他緩緩抬起手,朗聲道:“減速,刀盾在前,長槍,鉤鐮槍隨後,禦林軍刀居中,弓箭居後,橫向排開。”


    他這一聲令下,跟在旁邊的鄭彩等人立馬吆喝開了,不一會兒,五百多人便由五路縱隊打橫變成五排,緩緩向前壓去。


    人生的大起大落來得太快,實在是太刺激了,刺激的海盜頭子直想噴血,前一刻他還在想著怎麽在數千老百姓中肆意妄為呢,下一刻,對麵就衝過來一堆鄉勇!


    他為什麽認為是鄉勇呢,主要還是因為這些屯衛並沒有穿統一的製服,而且,隊伍中並沒有看到什麽火器,全是刀啊,槍啊什麽的。


    雖說隊伍中間隱隱有幾個身著魚鱗甲的,那也不代表這是正規軍隊,畢竟鄉勇也是有教頭的,幾個穿魚鱗甲的教頭出現在鄉勇中並不奇怪。


    他跟張斌一樣,都被傳聞給誤導了,他也認為,明軍應該是人手一把火槍,火炮一大堆,這手裏全拿著冷兵器的,不是鄉勇是什麽?


    既然是鄉勇,那就沒什麽好怕的了,他同樣下令,讓手下減速,橫向排開,緩緩向前壓去。


    不一會兒,海盜和屯衛之間的距離就拉近到百步左右,這個時候,雙方很有默契的停了下來。


    張斌和海盜頭子都知道,百步距離還算是比較安全的,如果再靠近,那就危險了,因為普通弓箭的最遠攻擊距離就是百步左右,再靠近,很可能變成對方弓箭的靶子。


    至於什麽百步穿楊,基本不用考慮,那指得是神箭手用三石以上的強弓射出的箭,一般人,用普通長弓,能射出百步遠就不錯了。


    接下來怎麽打呢?


    張斌還在考慮,那海盜頭子卻已經從隊伍中走出來,大搖大擺的來到兩陣中間,雙手叉腰,鼻孔朝天,囂張無比。


    這家夥有毛病吧,張斌目瞪口呆的看著那海盜頭子,驚奇的問道:“這家夥,什麽意思,找死嗎?”


    他身邊的張冠卻是搖頭道:“不,這家夥應該有點功夫,再加上他披著掛甲,一般弓箭應該傷不到他,他這是在示威呢,可能是想將我們嚇跑。”


    張冠說的沒錯,這海盜頭子的確是想將他們嚇跑,他雖然仗著武功高強,不怕這幫鄉勇,但是,要將這麽一大幫人擊潰卻不是一時半會能做到的。


    他也知道,平陽縣城離這裏就十來裏了,要是跟這幫人耗上個把時辰,前麵的平民百姓都逃近縣城了,他還搶個屁啊。


    他可不是傻瓜,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不到萬不得已,他是不會做的。


    他站出來就是想恐嚇對方首領一番,看能把人給嚇跑不,當然,如果實在嚇不跑,那就隻有想辦法盡快將他們擊潰了。


    前麵可有幾千平民,還有數不清的財物,想讓他輕易放棄,那也是不可能的。


    這傻bi,應該是不知道自己這邊有火槍,弓箭你能擋得住,就不信你火槍也能擋得住,這距離,正好在鳥銃的射程之內,張斌決定,用火槍偷襲,幹掉他。


    所謂“擒賊先擒王”,看這家夥的樣子,肯定就是這幫海盜的頭子,隻要將他幹掉,這幫海盜必然大亂,到時候再衝上去,自己這邊傷亡就小多了。


    想到這裏,他直接下令道:“所有火槍手裝填彈藥,準備射擊,二哥,你上去敷衍兩句,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小心點。”


    張冠聞言,點了點頭,催馬慢慢往陣中行去。


    他知道張斌是想用火槍偷襲,將這家夥幹掉,這個法子,他認為,很好。


    他雖然對自己的功夫有自信,卻還沒自信到認為自己能在萬軍叢中取敵將首級如探囊取物,對方顯然也是個練家子,不是三兩下就能解決的,如果打著打著海盜中突然有人放冷箭,那他就危險了,還是放冷槍把他撂倒劃算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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