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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風肆虐的撒哈拉大沙漠上,


    烈日曬的沙漠滾燙,如果人赤著腳走在上麵,隻用幾分鍾就會被烤熟。


    就在這滾燙的沙漠上,一輛漆黑噴漆的全地形車彪悍駛過,如同金色草原上飛奔而過的黑色駿馬!


    所過之處,沙塵飛揚。


    這騎著“黑色駿馬”的騎士,正是王歌。


    按照旅館老板所指的方向全力行駛,甚至他連感到熱得不可忍受時都沒有及時的穿越到現實世界洗個澡,而是依舊驅車趕路。


    很快,在目光所能看到的遠處,幾道飛馳的車影顯現在了王歌的麵前。


    車子開得很快,伴隨著急速的行駛還有響亮的槍聲。


    是沙盜。


    王歌一笑,停了下來,身形一閃消失,再出現的時候一身衣服已經完全變了。


    防彈衣,頭盔,小腿處兩把勃朗寧的手槍,胸前掛著小香瓜。


    左右手分別兩把微衝。


    而且在車子的後座上,還擺放著一個長長的大箱子。


    這些都是他從尤瑞那裏淘來的,滿懷信心的尤瑞前往前蘇聯軍隊做軍火生意,對王歌這個前來送情報的好朋友當然也不客氣,不過價格根本就沒便宜。


    很快車就行駛到了王歌的麵前,車停下來,打開車門迅速跑了下來4個人,每個人手中都有一把槍。


    “別動!”四個人舉槍指著王歌。


    王歌卻根本沒有理會這四個人,而是探了探頭,向著車子內望去,發現裏麵果然坐著一個老頭。


    他知道,自己找對了。


    感謝那個******教的旅館店老板,這幾張錢沒白花。


    這些人嚴格意義上算不上是沙盜,應該算是劫匪,不過他們和沙盜一樣都在沙漠上為非作歹,所以王歌姑且將其歸為一類。


    那個兩條腿都殘廢的老頭就是知道藏有黃金的基地在哪裏的人,不過他沒有鑰匙,根本無法迴到基地裏獨占財寶。


    而被他找到一起搜尋寶藏的犯罪團夥,不過是蒙在鼓裏的傻子罷了。


    既然已經確定了目標,王歌接下來的行動就徹底了起來,根本沒打招唿,直接開槍!


    生死之戰,為何要和敵人打招唿?而且敵人還是一群窮兇極惡的人。


    突突突突——!!


    他兩隻手的微衝瞬間吐出耀眼的火舌,即便在這刺目的陽光下也無法無視。


    子彈打在沙地上,揚起了兩米多高的沙子。


    身體順勢一滾,王歌躲過對麵射過來的子彈。


    槍戰,一個人打一群,他還沒嚐試過。


    這是一個空曠的場所,雙方的距離也非常的近,加上雙方都是用槍好手,如果保持站在原地不動射擊,肯定都是死。


    而王歌一人和四個人對射,敢肯定先死的是他。


    所以他才上來就製造點障礙,整個人開始保持不停的移動。


    砰!


    子彈擦著他的耳邊飛過,打在沙漠上,留下一個小圓坑,風一吹,沙子把坑填上。


    來不及心驚,躲避子彈的同時,王歌迴手對著敵人大約的方向扣動了扳機。


    突突突的射擊,打的對方手忙腳亂。


    火熱的射擊在還在升級,而王歌也感覺到對方火力越來越強,因為對方的參戰人數越來越多,已經從四個變成六個了!


    短時間內在沙漠上快速狂奔,翻滾,王歌的體力消耗的很快。


    迅速的槍戰變成了一場持久戰。


    不過王歌也並非一槍不中。


    他丟出兩把打沒了子彈的微衝,右手抓住靴子上的手槍,微眯著眼睛,一開槍!


    “啊!”慘叫聲告訴王歌,他這一槍打中了。


    十分鍾後。


    王歌蹬了一下雙手抱頭,背對著自己跪在地上的大漢,將其一腳踹倒。


    “從現在開始,我宣布你們自由了”


    他以一副我解放了你們的姿態,讓僅存的幾個劫匪,趕快離開。


    幾個劫匪自然是不肯的,可看著另一邊摞成一堆的同伴屍體,他們還是下意識的吞了吞口水,沒敢拒絕。


    原劇情中,把男女主角一行人打的像狗一樣的犯罪團夥,在吃了王歌兩個小香瓜後,直接掛了將近一半,這麽近的距離,小香瓜爆炸產生的威力,根本讓人不敢想象。


    而剩下的小貓兩三隻在看到他的rpg火箭筒後,徹底老實了。


    趕走了劫匪,空曠的沙漠上隻剩下了王歌,還有腿廢掉的老頭。


    如果不是因為原劇情中基地的地點太過籠統,周圍又全都是沙漠,王歌根本找不到參照物,他肯定是不願意這麽浪費時間的。


    到最後,他也隻能選擇這種非常笨的方式,先跟蹤飛鷹,在跟蹤二戰基地的老兵,之所以不跟著飛鷹走,完全是因為飛鷹所經曆的太過麻煩,一路上雖然歡樂,可王歌討厭這種無意義的麻煩。


    “你是誰?”阿道夫雖然徹底失去了依靠,可他看上去並不害怕。


    “一個同樣想得到黃金的人”王歌把地上的槍撿起來,快速的將槍拆解開,把槍裏的沙子倒出來,有快速的組裝好。


    看著王歌一連串的動作,聯想他之前一個打一群的行為,阿道夫臉色很凝重。


    “帶我去基地,阿道夫”王歌剛組裝好的手槍槍口一轉,指向了坐在車裏的阿道夫。


    就在剛才,阿道夫清楚的看到了眼前的這個亞洲人把一顆子彈放了進去!


    “不可能,黃金是屬於我的!”他情緒突然憤怒起來,從二戰時期到現在,黃金幾乎成了他心中的執念。


    可王歌卻不會被突然暴怒的殘疾人老頭所嚇到“但是,你的名現在是我的”


    “那你可以殺了我”他一副視死如歸的表情。


    王歌微微一笑,沒有開槍,而是把槍收了起來,走近阿道夫一臉神秘的道“知道嗎?有個叫飛鷹的家夥,聽說他手中有地圖,還有鑰匙”


    他這句話一說出口,阿道夫的臉色瞬間變了。


    飛鷹,一直是阿道夫的目標,因為沒有鑰匙,迴不去基地,所以他才一路上一直跟蹤飛鷹。


    不過他們的行動太張揚了,遇見的人都會直接開槍幹掉,最後栽到了王歌的手中。


    阿道夫之所以敢麵對王歌的槍口還能大聲反駁,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掌握著基地的位置,對方不敢殺自己。


    可現在對方知道了飛鷹,完全可以幹掉自己,去找飛鷹啊,到時候是去合作還是去搶奪都和自己無關了,因為自己肯定已經被對方一槍解決掉了。


    “我比較怕麻煩,所以才來找你的”王歌又說話了,他指著摞成一堆的屍體“希望你能合作,別變成他們中的一員”△≧△≧


    狂風夾雜著沙子刮過屍體,沙子被染紅,風也被染的腥臭。


    “好”阿道夫沉吟了兩下,點了點頭“但是到手的金子必須分給我一半!”


    “我從來不喜歡騙人的”王歌坐在了阿道夫的這輛越野車上,直接發動了油門“所以,我一毛錢都不會給你”


    他根本不在乎阿道夫那因憤怒而扭曲的臉,這人原來是個納粹士兵,後來又做劫匪,根本不是個好人,何必和他好好說話?


    而且,做個好人難,做個壞人可是非常的簡單啊。


    現在王歌就很簡單的做了個黑吃黑的壞蛋,而阿道夫悲哀的發現自己沒有反抗的能力,每當他想用語言,或者其他行動反抗的時候,那漆黑幽深的槍口會告訴他:


    別亂動,會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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