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上位者,或者是籌劃者,陳文強已經不太用事必躬親。特別是王之春這樣沒有多大難度的目標,他交給李亞溥和大頭梨便行了。
事情有了這樣的變化,陳文強不知道預期的南洋之行是否還能按期出發。因為他不僅僅是要加入暗殺團,更想建立一個團體,一個能進行綜合性工作的革命團體。在他的設想和計劃中,這個團體應該目的明確,分工明晰,部門齊全,組織嚴密……
也就是說,暗殺團可以存在,但卻隻能是團體下屬的部門,暗殺也將更有目的性,暗殺工作也將不再是第一要務。
想得很好,但陳文強卻知道這並不容易。蔡元培、楊篤生等人都是有知識、有文化、有頭腦的人,可不比江湖草莽,你說什麽他聽什麽。而且,他們的激情和衝動,令陳文強很感頭痛。要說完全控製他們,陳文強還沒那個奢望,但也要聽勸告,有紀律,不能自行其事,太過失控啊!
而一個團體的內部分歧是很可怕的,由分歧到各行其是,傷害的不僅僅是個人,更會危及到團體的安全。其實,這也是陳文強一直對革命黨若即若離的一個原因。
業餘,太業餘,完全沒有地下工作者的覺悟、警惕和技能。還沒幹成什麽大事呢,就被官府查覺通緝,陳文強確實深恐被某個人或某些人帶下水去,落得個拋家舍業,亡命天涯。如果是那樣的話,他辛辛苦苦創下的這些基業可就要泡湯了。沒了資金支持,什麽宏大目標豈不是都成了鏡花水月?
那有沒有辦法盡量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陳文強停下了筆,陷入了長長的思索。
組織,是現成的模式,對陳文強整頓和管理興義堂有很大的幫助。但若用於革命團體或政黨,則又有諸多問題。革命黨人的文化素質都比較高,也就有自己的獨立思考,這是一個優勢,也有其弊端。要使他們越來越多地加入團體,並且自覺自願地服從安排,遵守紀律,顯然要比讓幫派中的兄弟服膺困難得多。
所以,要使團體具有吸引力,首先要有一個高大上的目標,也就是行動綱領;其次是要使團體組織嚴密,意誌集中,行動一致,動作協同……這些方麵倒是可以大量借鑒組織,比如內部有森嚴的等級製度,有明確的分工,有嚴格的管理辦法,行動有周密的計劃等等。
思路在慢慢打開,陳文強或許覺得還不夠完全,還不夠滿意,但他所編寫出來的組織模式和運行方式,在當時已經是很先進,很嚴密的了。要知道,第一個革命團體興中會成立時,隻有個會議章程。等到同盟會成立時,才算是一個基本完全的政黨結構。
高大上的行動綱領,是注重於眼前,還是放眼將來,使其更具有深遠的意義,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陳文強對此反複考慮,決定先寫出自己的想法,然後再與加入團體的眾人進行討論商議。
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創立合眾政府!陳文強認真分析著已為眾人知曉的興中會宗旨,深覺其不完整,以及其中的偏頗。
驅除韃虜,這在以前就是陳文強所不讚同的,種族革命的意味太濃,很容易為外國勢力所利用。在當時,也有很多傑出的革命宣傳家敏銳地覺察到了這一點。
比如蔡元培,就對鄒容《革命軍》中的偏激排滿提出過異議;陳天華也提出“滿洲民族,許為同等之國民,以現世之文明,斷無仇殺之事。故鄙人之排滿也,非如倡複仇論者所雲,仍為政治問題也。”
更有人發出了令人深省的聲音:“獨其私己族以亡人族,終且激他族以自亡”,“今既區漢族,複怒蒙民,彼行幕者,尚何國之不可奴哉!”“世有孤存一族而可長保者哉?”
但在狂熱的革命環境下,大多數革命者在表達其反清意願時,都不惜使用最尖刻和激烈的言辭以號召種族革命,不遺餘力地激化滿漢矛盾,以瓦解清王朝統治。冷靜卻有些不合時宜的憂慮擔心,便被淹沒在鋪天蓋地的激進宣傳中。
雖然激烈的排滿口號可以賺取眼球,但這早晚是要改掉的。畢竟一個成熟、老練的政治家在革命成功後是不會給公眾一個淺薄、刻忌、嗜殺的印象。況且,反滿排滿即便可以提出,也不過是手段,而不是革命的最終目的。倒不如直接提出“推翻滿清貴族*,建立民主法製國家”這樣一步到位的宗旨,還顯得立意高遠。
道理相似,恢複中華也有種族意味,更不夠全麵。若是換成富國強兵振興中華,豈不是把革命之後的任務和目的也明確了。而且還顯得高瞻遠矚,並且任重道遠嗎?這樣興許會讓那些激情浮躁的革命者意識到前進的道路充滿艱難困苦,絕不是隻推翻一個皇權那麽簡單。
嗯,這些作為政黨或團體的宗旨是可以的,但在口頭宣傳上卻顯得過於文縐縐和深奧了一些。如果有一個簡短上口的語句,一下子就能讓人明白團體的大致行動綱領,甚至熱血奔湧、豪情滿胸,豈不是更好,更顯得層次高嗎?
革命,奮鬥,救中國!幾番思慮,冥思苦想,這七個字出現在陳文強的腦海,出現在了他的筆端。
爭論應該是不可避免的,因為與蔡元培、楊篤生等人的認知和思想都是不同,或者有差異的。但爭論也是十分必要的,大家把分歧亮到明麵進行商討並想出解決辦法,這絕對有利於大家的意誌集中、行動一致。
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也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案。陳文強慶幸自己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所以他也有做出適當讓步的心裏打算。當然,寧缺勿濫、先純後廣是陳文強的原則,陳文強的讓步也就極為有限,願意加入的歡迎,不願加入的也不勉強。
事情有了這樣的變化,陳文強不知道預期的南洋之行是否還能按期出發。因為他不僅僅是要加入暗殺團,更想建立一個團體,一個能進行綜合性工作的革命團體。在他的設想和計劃中,這個團體應該目的明確,分工明晰,部門齊全,組織嚴密……
也就是說,暗殺團可以存在,但卻隻能是團體下屬的部門,暗殺也將更有目的性,暗殺工作也將不再是第一要務。
想得很好,但陳文強卻知道這並不容易。蔡元培、楊篤生等人都是有知識、有文化、有頭腦的人,可不比江湖草莽,你說什麽他聽什麽。而且,他們的激情和衝動,令陳文強很感頭痛。要說完全控製他們,陳文強還沒那個奢望,但也要聽勸告,有紀律,不能自行其事,太過失控啊!
而一個團體的內部分歧是很可怕的,由分歧到各行其是,傷害的不僅僅是個人,更會危及到團體的安全。其實,這也是陳文強一直對革命黨若即若離的一個原因。
業餘,太業餘,完全沒有地下工作者的覺悟、警惕和技能。還沒幹成什麽大事呢,就被官府查覺通緝,陳文強確實深恐被某個人或某些人帶下水去,落得個拋家舍業,亡命天涯。如果是那樣的話,他辛辛苦苦創下的這些基業可就要泡湯了。沒了資金支持,什麽宏大目標豈不是都成了鏡花水月?
那有沒有辦法盡量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陳文強停下了筆,陷入了長長的思索。
組織,是現成的模式,對陳文強整頓和管理興義堂有很大的幫助。但若用於革命團體或政黨,則又有諸多問題。革命黨人的文化素質都比較高,也就有自己的獨立思考,這是一個優勢,也有其弊端。要使他們越來越多地加入團體,並且自覺自願地服從安排,遵守紀律,顯然要比讓幫派中的兄弟服膺困難得多。
所以,要使團體具有吸引力,首先要有一個高大上的目標,也就是行動綱領;其次是要使團體組織嚴密,意誌集中,行動一致,動作協同……這些方麵倒是可以大量借鑒組織,比如內部有森嚴的等級製度,有明確的分工,有嚴格的管理辦法,行動有周密的計劃等等。
思路在慢慢打開,陳文強或許覺得還不夠完全,還不夠滿意,但他所編寫出來的組織模式和運行方式,在當時已經是很先進,很嚴密的了。要知道,第一個革命團體興中會成立時,隻有個會議章程。等到同盟會成立時,才算是一個基本完全的政黨結構。
高大上的行動綱領,是注重於眼前,還是放眼將來,使其更具有深遠的意義,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陳文強對此反複考慮,決定先寫出自己的想法,然後再與加入團體的眾人進行討論商議。
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創立合眾政府!陳文強認真分析著已為眾人知曉的興中會宗旨,深覺其不完整,以及其中的偏頗。
驅除韃虜,這在以前就是陳文強所不讚同的,種族革命的意味太濃,很容易為外國勢力所利用。在當時,也有很多傑出的革命宣傳家敏銳地覺察到了這一點。
比如蔡元培,就對鄒容《革命軍》中的偏激排滿提出過異議;陳天華也提出“滿洲民族,許為同等之國民,以現世之文明,斷無仇殺之事。故鄙人之排滿也,非如倡複仇論者所雲,仍為政治問題也。”
更有人發出了令人深省的聲音:“獨其私己族以亡人族,終且激他族以自亡”,“今既區漢族,複怒蒙民,彼行幕者,尚何國之不可奴哉!”“世有孤存一族而可長保者哉?”
但在狂熱的革命環境下,大多數革命者在表達其反清意願時,都不惜使用最尖刻和激烈的言辭以號召種族革命,不遺餘力地激化滿漢矛盾,以瓦解清王朝統治。冷靜卻有些不合時宜的憂慮擔心,便被淹沒在鋪天蓋地的激進宣傳中。
雖然激烈的排滿口號可以賺取眼球,但這早晚是要改掉的。畢竟一個成熟、老練的政治家在革命成功後是不會給公眾一個淺薄、刻忌、嗜殺的印象。況且,反滿排滿即便可以提出,也不過是手段,而不是革命的最終目的。倒不如直接提出“推翻滿清貴族*,建立民主法製國家”這樣一步到位的宗旨,還顯得立意高遠。
道理相似,恢複中華也有種族意味,更不夠全麵。若是換成富國強兵振興中華,豈不是把革命之後的任務和目的也明確了。而且還顯得高瞻遠矚,並且任重道遠嗎?這樣興許會讓那些激情浮躁的革命者意識到前進的道路充滿艱難困苦,絕不是隻推翻一個皇權那麽簡單。
嗯,這些作為政黨或團體的宗旨是可以的,但在口頭宣傳上卻顯得過於文縐縐和深奧了一些。如果有一個簡短上口的語句,一下子就能讓人明白團體的大致行動綱領,甚至熱血奔湧、豪情滿胸,豈不是更好,更顯得層次高嗎?
革命,奮鬥,救中國!幾番思慮,冥思苦想,這七個字出現在陳文強的腦海,出現在了他的筆端。
爭論應該是不可避免的,因為與蔡元培、楊篤生等人的認知和思想都是不同,或者有差異的。但爭論也是十分必要的,大家把分歧亮到明麵進行商討並想出解決辦法,這絕對有利於大家的意誌集中、行動一致。
世界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也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案。陳文強慶幸自己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所以他也有做出適當讓步的心裏打算。當然,寧缺勿濫、先純後廣是陳文強的原則,陳文強的讓步也就極為有限,願意加入的歡迎,不願加入的也不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