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諷刺,以前家裏住小房子的時候,我想象過,什麽時候能像電視劇裏一樣,一家人坐在一個正兒八經的餐桌前,而不是吃飯也要在茶幾上湊合。</p>


    現在倒是都有了,就是變了味道。</p>


    他們是來通知我最終決定的,主要有三點:</p>


    第一,孩子必須送走,他們覺得孩子是我的汙點;</p>


    第二,這一年的事不準提,他們嫌丟人,同時也害怕已經到手的房子車錢出什麽岔子。我爸連理由都幫我編好了,就說我這一年抑鬱了,看病去了;</p>


    第三,我必須從形象上做出改變,瘦下來,不再濃妝豔抹,用他們的話來說,‘像原先一樣,有個學生樣子’,然後就是迴學校,考大學。</p>


    他們讓我跳過這一年,就當什麽都沒發生。</p>


    這話說出來好簡單是不是?有點可笑是不是?</p>


    可我真的考慮過,我真的,真的試著按他們說的來。</p>


    我還年輕,就算荒廢了一年,很多事情真的還可以撿起來重來的。</p>


    唯獨送走孩子,我不能同意。</p>


    我最難的時候,他是我的精神支柱,我誰都不記得的時候,他才是跟我血脈相連最親的人,而我的父母他們隻會計較利益,我怎麽可能為了他們的計較拋棄這個孩子?</p>


    我跟他們商量,隻要把孩子留下,我就這一個條件,其他的什麽我都可以答應,我甚至連考清華考北大這樣的事,都敢承諾。</p>


    可是,不行,死活不同意。</p>


    他們跟我擺事實,講道理,說了一大堆,什麽帶個孩子以後無論上學,工作,還是結婚,尤其是結婚,肯定要受影響,什麽我沒法想象今後日子有多艱難</p>


    我知道,他們說的都有道理,拋開麵子不談,他們的確也在為我打算,但我就是不同意。”</p>


    張雅蘭苦笑一下,“僵持不下的結果,我們都耗盡了耐心,可能就像所有離婚的人一樣吧,一開始是一件事意見不合,升級到惡語相向,再升級到相互憎恨,恨不得殺了對方。</p>


    總之,家裏雞飛狗跳了一通之後,我帶著孩子走了,算是斷絕關係了吧。</p>


    家裏就是這麽個情況,至於你說報警,向李建業討說法什麽的說實話,我那會兒我也不知道該怎麽形容那會兒的感覺,好像對他也恨不起來。</p>


    該怎麽說呢,大概就是已經發生的事,恨誰都沒用,我不願意再花精力去恨誰,太累了而且,我父母收了李建業的錢,我去討說法,家裏收錢私了的事兒就瞞不住了,到時候以我父母的個性,又要跟我鬧。</p>


    我真的不想折騰了,可能是失憶那段時間,讓我習慣了什麽都不想,隻想眼前,隻想怎麽活過今天吧。</p>


    我就想簡簡單單地賣個身,把孩子養大,其餘的我什麽都不管,都跟我沒關係。”</p>


    “可是你的孩子還是死了。”</p>


    第93章小王子</p>


    張雅蘭歎了口氣,“是啊,是啊。”</p>


    短暫地沉默片刻,張雅蘭繼續道:“那時候孩子剛過完兩歲生日,能跑能走,話都能說得很清楚了,正是特別可愛的時候。</p>


    對了,他叫閆文達,門三閆,文化的文,達到的達,我給他起的名字”</p>


    聽到這個姓氏,閆思弦莫名出了一身冷汗。</p>


    他知道張雅蘭的意思,她沒忘了自己,始終心有念想,或許是因為年少時的一點幫襯,令她念念不忘,就連孩子的姓氏,都用了自己的。</p>


    這報答來得太突然,太重,這念想太過深沉,讓閆思弦喘不過氣。</p>


    他伸手鬆了鬆領帶,又挽起了襯衫袖子。</p>


    “你沒事兒吧?”吳端道。</p>


    閆思弦搖搖頭,不想說話,他喉嚨裏仿佛卡了個東西,上不去也下不來。</p>


    張雅蘭繼續道:“我是怎麽養活他的,就不用多說了吧,總之,那時候我認識了一個香港老板,說是包養也好,怎麽都行。</p>


    那個老板對我說不上多好,也說不上多差,大家就是各取所需。</p>


    我住在他的一套房子裏,他每月給我六千塊錢,唯一的好處是,隻要孩子不打擾我跟他相處,他就同意讓我帶著孩子一起住。</p>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罪無可赦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形骸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形骸並收藏罪無可赦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