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某個地方,看到過你們說的那種水晶。”


    冒險者公會,消息櫃台,一個白胡子老頭,坐在高背椅上,笑眯眯看著前來買消息的王錚等人:“雖然不能確定,那地方的水晶,就是你們需要的那種,但隻從你們描述的特征判斷,兩者高度相似。”


    王錚食指敲了敲櫃台:“地點呢?你說的那種水晶,在什麽地方出現過?”


    他本來是無法與該位麵土著交流的。


    不過塞恩斯的空間戒指中,恰好帶著一張“通曉語言”卷軸。


    這種並不涉及能量操作,無法在攻防兩端給予加持的卷軸,並不受位麵規則壓製。


    於是使用了這張“通曉語言”卷軸後,王錚也能像恆定了通曉語言的塞恩斯、希斯科特,以及三位傳奇一樣,與該位麵的土著交流。


    “一枚金幣。”老頭豎起食指,報出了這個消息的價格。


    “沒有金幣。”王錚手腕一翻,取出一枚金戒指,放在櫃台上:“這個可以嗎?”


    老頭拿起金戒指,先掂了掂重量,再用牙輕輕一咬,辨別一番後,點點頭:“勉強夠了。”


    他若無其事地金戒指放進自己兜裏,笑眯眯說道:“迷霧沼澤。你們想找的那種水晶,就在混亂荒原中的迷霧沼澤裏。”


    王錚皺了皺眉:“具體位置呢?”


    老頭狐狸般笑著,豎起三根手指:“一份地圖,三枚金幣。”


    王錚深深地看了老頭一眼:“一個消息,分成兩次賣,你可真會做生意。”


    老頭笑而不語,隻輕輕晃了晃三根手指。


    王錚摸出一條金項鏈,拍在櫃台上:“這個夠了吧?”


    老頭拿起金鏈子,鑒定一番後,嘖嘖歎道:“這項鏈的做工,比剛才的戒指還要精美……你們不會是搶劫了哪位大貴族吧?”


    精靈奧爾德蕾婭很有嘍羅自覺地上前一步,用力一拍桌子,豎眉瞪眼地喝斥:“少說廢話,地圖呢?”


    老頭看了這金發尖耳、膚白如雪、五官精致、雙腿頎長的精靈一眼,嘴角浮出一抹意味深長的笑意,取出一張地圖,放在了櫃台上:“地圖就在這裏。”


    頓了頓,他又語重心長地說道:“荒原地形複雜,就算有地圖,也有迷路的風險。我要是你們,就會雇傭一隊冒險者做向導。嗯,我這裏有不少經驗豐富、口碑良好的冒險者團隊的聯係方式,需要我幫你們介紹嗎?這次免費。”


    “不必了。”王錚收起地圖,掃了一眼,淡淡道:“我們自己去就可以了。”


    老頭語氣嚴肅地強調:“荒原很危險。匪幫、罪犯、異族部落、蠻荒巨獸……甚至是天氣變化,都有可能要了你們的小命。安全起見,你們最好還是雇傭一隊經驗豐富,又實力強大的冒險者保護。”


    “嗬嗬。”王錚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收起地圖,大手一揮,帶著眾人離開了冒險者公會。


    老頭眯著雙眼,看著王錚等人的背影,視線自精靈、阿青、春麗動人的腰線上一一掃過。落到木蘭背影上時,看著她那身黑紅相間、棱角分明的猙獰盔甲,看到她背上那口沉重巨劍,老頭瞳孔不由微微收縮了一下,低聲自語:“英雄麽?”


    “英雄”這個詞,在本位麵,乃是一種特殊人群的專用詞。


    在這個位麵,“戰歌”是唯一能夠生效的,與法術頗為相似的超凡力量。


    戰歌之外,再沒有任何法術類型的超凡力量能夠生效。


    除了能夠以戰歌,施展超凡力量的“戰歌使”,本位麵遠超凡人的強者,就隻剩下一種,即“英雄”。


    所謂英雄,傳說乃是流淌著“神血”的神裔——雖然這個位麵並沒有神,但傳說就是這麽說的——他們力大無窮,敏捷如風,不知疲倦,乃是不折不扣的殺戮機器。


    “英雄”並不限定種族。


    無論人類、精靈、獸人、矮人,甚至是侏儒,都會有英雄出現。


    因為“英雄”隻是一種對特定人群的稱唿,而那些人有好有壞,既有英勇正直的好人,也有恃強淩弱、為非作歹的惡棍,所以在這個位麵,英雄並非褒義。


    但無論是好是壞,每一位“英雄”,都是普通人不可力敵的存在。哪怕最精銳的戰士,也不是一位英雄的對手。


    倘若這位英雄,還有一位強大的“戰歌使”搭擋的話,那麽即使一千個全副武裝的精兵,也要被英雄殺個片甲不留。


    木蘭的裝束,令老頭將她誤認作了“英雄”,老眼之中,隱有忌憚。


    不過,再次仔細打量王錚等人一番後,老頭嘴角,又浮出一抹古怪的笑意:“沒有戰歌使啊……”


    戰歌使的特征非常鮮明。


    每一位戰歌使,身上都至少會帶著一件主樂器。有條件的戰歌使,主樂器之外,還會帶上一件備用樂器,以及大量用來增幅歌聲威力的特種寶石、水晶等道具。


    因為這個位麵沒有魔法的關係,儲物道具是不存在的。每一位戰歌使,都隻能將自己的樂器、道具等隨身攜帶。


    而王錚等人身上,並沒有任何樂器,以及增幅類的道具,老頭據此判斷,這支隊伍當中,並不存在戰歌使。


    “沒有戰歌使,隻有一位英雄,居然就敢深入荒原,前往迷霧沼澤,還不雇傭向導……”老頭搖了搖頭,“這就是自尋死路啊!”


    等到王錚等人出了冒險者公會大門,老頭又詭異地一笑:“與其讓你們白白死在荒野之中,倒不如……”


    他招手喚過一個坐在大廳角落裏的侏儒,輕聲道:“跟上剛才那群人。”


    侏儒點點頭,飛快地跑了出去。


    老頭又招過一個侍者,低聲說道:“去通知紅鬼,有筆大生意上門了!”


    說起來,冒險者公會是有規則的。不對客戶下手,明顯是必須遵守的規則之一。


    不過,罪惡之城這邊荒地域的冒險者公會,一切規則都形同虛設。


    再說,老頭也沒打算在城裏下手——以老頭的眼力,一眼就認出,王錚一行,乃是第一次出現在罪惡之城的純新人。


    像這樣的純新人,在前往混亂荒原冒險時,死在外麵,再正常不過。


    要知道,每年從文明之地,前來無法之地冒險的新人冒險者們,基本是十去九不歸。


    隻有不到一成的冒險者,能夠活著迴來。


    這不到一成的冒險者中,真正能帶迴不菲收獲的,又隻有兩三成而已——混亂荒原土地貧瘠,礦產匱乏,並不適合文明種族生存發展,但卻有著種種神奇區域,能出產在文明世界中,價值不菲,乃至價值連城的奢侈品。


    比如迷霧沼澤,就出產一種珍貴的“星辰寶珠”,乃是迷霧沼澤獨有的一種貝類出產的珍珠。在文明世界,一顆指肚大小的星辰寶珠,就能賣出一百個金幣。個頭更大、品相更好的星辰寶珠,能賣出數百金幣。而星辰寶珠的最高價紀錄,則是整整一千金幣!


    所以凡是能從荒原之中,帶迴不菲收獲冒險者們,基本都發了大財。


    也正是因此,盡管活著迴來的冒險者十不存一,僅餘一成的冒險者中,又隻有兩三成能真正發財,但因為“幸存者效應”,很多初出茅廬的冒險者們,仍然前仆後繼,前來罪惡之城、混亂荒原冒險,希望能一夜暴富。


    在老頭看來,王錚這群人,就是一群渴望去荒原發財的冒險者,他們所尋找的那種水晶,在老頭想來,應該是一種非常值錢的奢侈品。


    對於這種“實力不夠”,又是初來乍到的生麵孔冒險者,老頭沒有打算與他們講規矩。


    “誰叫你們不肯聽我的建議,雇傭我介紹的冒險者做向導、保鏢呢?”


    老頭心裏想著:“誰叫你們實力這麽弱,隊伍裏偏偏還有那麽多美女呢?多少年沒有見過那麽漂亮的精靈了?純金長發、淡金瞳孔,這可是精靈王族才有特征啊!


    “自從幾百年前,那場將精靈一族徹底趕到荒原的戰爭之後,已經很少有精靈王族,出現在人類世界中了。唔,前年好像有人在荒原抓了一個王族,還是個未成年的小精靈,拍賣了多少金幣來著?好像是……一萬三千?


    “嘿,沒想到,現在居然還有王族精靈,敢大搖大擺前來罪惡之城。唔,瞧她那樣子,似乎是那個人類的奴隸?應該是很早之前,就被擄去的王族精靈吧。但這又怎樣?就算本身是奴隸,再賣一次,也是可以的。


    “還有那幾個人類女子,嘖嘖,黑發黑瞳的人類美女,也都是相當罕見的稀有品種,一定能賣出個好價錢。


    “唔,那個白發黑甲的女英雄也不錯,據說很多沒有英雄血統的貴族,特別喜歡玩弄這種女英雄……”


    老頭美美地幻想著,直到一位身材瘦削,臉龐更是瘦得皮包骨頭,好像骷髏一般的紅發男子,來到了冒險者公會之中。


    “老豺,聽說你有一筆大生意?”


    紅發男子來到老頭所在的櫃台前,手指敲了敲櫃台,低聲說道。


    “最少兩萬金幣以上的大生意。”老頭嘿嘿笑著:“值得你們紅鬼團,全員出動了!保險起見,咱們還得拉上一位戰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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