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作者寫書不易,尤其冬天到來,老衲工地上真的沒有空調,每日晚間碼字手都凍腫了,請諸君支持正版,鋼筋在此跪謝了。。。。


    整整二百匹馬,每匹馬的顏色大小幾乎是一模一樣,乍一看像是一個模子裏麵澆築出來的,所以,破虜在給馬匹打造盔甲的時候,都是按照統一的大小定製。


    馬甲覆蓋在馬的身上,將戰馬嚴嚴實實的包裹起來,隻留下眼睛和馬蹄露在外麵。而每匹馬上麵的兵士,則包裹的更加嚴實,就連眼睛鼻子都給封閉起來了。


    當然了,他們頭上戴的可都是朱常淵從現代社會中運送過去的武警防暴頭盔。


    至於武器,人人手中一柄粗大的狼牙棒,倒不是因為狼牙棒更美觀雄壯,而是因為此次出征不同尋常。


    一般的刀劍,即便是再好,殺了十個人的時候肯定也卷口卷的不能看了,但是鐵棒不存在這個問題,上麵的狼牙釘齒都有一公分來粗細、每根狼牙的長度不超過三公分,整個鐵棒上麵從上到下數十個這樣的釘齒。


    這種棒子,一下子敲在人的身上,別說是毫無防備,就是身上穿了一層鐵甲盔甲也要脫一層皮。要知道這棒子本身的重量就超過二十斤,再加上這些士兵力大無窮,戰場上廝殺的時候一棒子一個根本不費事。


    “兄弟們!”朱常淵打馬在最前頭,走到一處山坳地方突然停了下來,對後麵的隊伍說道:“山路難行,所有人四隊變成一隊,聽我號令,緊跟著我。”


    “記住。此次剿匪誌在雞犬不留,諸位兄弟隻管殺戮報仇,餘事莫問。”朱常淵輕輕縱開馬韁。又拿出大喇叭高聲說道:“我給兄弟們的這些馬匹,每一匹都價值數萬金。個個飛馳如閃電,我前麵走,你們放開馬韁追來,一路上先熟悉下馬性,戰場上也好駕馭。”


    “駕!”朱常淵放開馬匹,在山路上飛馳起來。


    當然了,為了照顧後麵的兵士,他也不敢將馬速萬全放開。隻保持著大約每小時五六十公裏的速度向前。


    後麵的兵士放開馬韁,都被這馬的速度驚呆了,雖然也能駕馭,可山路上太過顛簸,馬匹走的快人也受不了。


    特別是那些對於馬性不是很熟的士兵。


    如此行走了半個多小時,士兵對於馬匹都逐漸適應,和馬的節奏也配合的非常好,如此一來再無顛簸之感,隻覺得兩邊山峰飛速後退,飛馬竟如順流行船一般。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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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大帥的府中,孫可望急速跑進書房,口中氣喘籲籲的說道:“義、義父。朱,朱常淵出兵了,出兵了。”


    “什麽出兵了?”張獻忠一皺眉頭,若是不了解自己這義子的脾氣,聽他這話還以為朱常淵阻止人過來打自己了呢。


    “是,是,孫小鳳孫猴子。”說話間將一封密信送到張獻忠的手上,喘了幾口氣以後說話也順暢多了,道:“朱常淵。僅僅率領二百重甲騎兵挺進房縣,去剿孫猴子了。”


    “什麽?”張獻忠一拍桌子站起來。伸手接過孫可望遞過來的密信展開一看,幾秒鍾自後。緊皺的眉毛緩緩舒展,以至於喜笑顏開。


    “好啊,好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二百人去剿滅孫猴子。”張獻忠將密信拿起來放在燃燒的燭火上燒掉,眯著眼狠狠的說道:“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你給了我張獻忠機會,不能怪本帥了。”


    “可望!”


    “孩兒在。”


    “速速清點一千人馬,不不不,你等下。”張獻忠稍微一猶豫,然後目中露出兇狠之光,道:“兩千,你去點兩千人馬,不,兩千騎兵,今晚連夜過去。”


    “過去?”孫可望雖然知道張獻忠讓他去哪裏,可是搞不明白張獻忠讓他去幹啥,幫助朱常淵打土匪?還是幫助土匪?


    “對。”張獻忠微微一下,道:“此去房縣,隻有沿著馬欄河峽穀逆流而上,兩岸皆是夾穀大山沒有別的路程可走。”


    “一旦朱常淵進入這個峽穀,你就率軍尾隨其後,但不要被其發現,等他與孫小鳳拚個你死我活的時候,上去一把鏟除這個禍根,也好讓本帥睡個安慰覺。”


    “遵命,義父!”孫可望臉上也露出了微笑,不得不說張獻忠這個計謀確實是高,到時候不管是孫小鳳勝了朱常淵,還是朱常淵剿滅了孫小鳳,勝者必定元氣大傷。


    “若是孫猴子贏了,朱常淵必死,你就不必再行進攻,到時候對外隻需道咱們去救援,沒來得及而已。若是朱常淵勝了,你務必撲上去,我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張獻忠眼中精光明滅,突然又道:“不,我隻要見到屍體,不要見人。”


    想想朱常淵的王八模樣,心道還是不要見這貨為好,太過危險。


    “朱常淵此人太過危險,命令士兵帶足弓箭,對他隻可遠距離集中射殺,萬萬不可近身搏擊,否則後患無窮。”


    張獻忠安排完,孫可望趕緊點了兩千騎兵,人人背上都背著數十支羽箭,馬上放著一張大弓。兩千騎兵帶齊三十日的糧草,趁著夜色朝進入房縣山穀的入口,朝房縣圍攏過去。


    +++


    朱常淵在襄陽城十義塚前誓師出征,帶領二百人遠征房縣,除了襄陽城的居民之外,第一時間得到信息的可不止張獻忠一個人。


    除了張獻忠,還有一個當事人:孫小鳳。


    孫小鳳名字聽起來柔柔弱弱,他長得可不柔弱,一副五大三粗的模樣。


    “哈哈哈。你們都聽說了吧,朱常淵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帶著二百騎兵於今日中午朝我房縣而來。”一個身上長滿了贅肉的家夥,在酒席上站起來,端起一碗酒大聲說道:“二百人,不用大聖出馬,給俺五百兵馬,俺保證半路給他收拾掉。”


    孫小鳳坐在上首,看上去比張獻忠的年齡還大一些,黑黝黝的眼中光芒閃爍,皺著眉頭道:“老子老覺得朱常淵在故弄玄虛,二百人他就敢攻擊咱們房縣,他又不是傻瓜。”


    是啊,一個率領三千盜匪就能攻破沈陽衛的家夥,自然不可能是個傻瓜,可既然不是傻瓜,為何敢就率領二百人過來。


    難道他的腦子最近摔到了,或者是,這貨真的有把握。


    “或許,他自以為他是個百戰將軍,而大聖您隻是個草頭王,別忘了當年曹文詔就曾率領千餘人打破了高迎祥十萬大軍。”


    孫小鳳身邊一個看似瘦弱的老書生說道。


    說是書生,因為這貨確實一副書生打扮,就是年紀有點大,最少也有五六十歲的樣子。


    “軍師,你的意思是說,朱常淵是把自己當成了曹文詔了?”孫小鳳嘿嘿一笑,道:“不錯,他自然可以把自己當成曹文詔,朱常淵也有這個實力,不過想要把我當成高迎祥,他還是看扁了本大聖。”


    “大聖的意思是?”老者問道。


    “軍師,他朱常淵不是要來剿匪麽?為了防止萬一,咱們明天一大早就撤到山裏躲起來,找不到咱們他自然就會迴去。”


    “大聖不可。”老者站起來,恭恭敬敬的對著孫小鳳一禮,說道:“大聖啊,此次朱常淵僅僅率領二百人過來剿匪,如果大聖就此退縮,世人都會嘲笑於您,說您手底下近萬人,竟然會被朱常淵二百人嚇跑。”


    “還有,即便是跑了,這次可不同於以往。”老者在桌子上畫了個全道:“大聖將兵力分散到四周的山中去,那要準備躲多久才出來呢?”


    孫小鳳被軍師問的一愣,說道:“自然是把朱常淵耗到迴了襄陽再出來。”


    “若是朱常淵不走呢?”軍師又問。


    孫小鳳頓時愣住了。


    對啊,若是朱常淵帶著二百人就在這房縣住了下來不走,該當如何,總不能一輩子躲在山裏不出來吧。


    要知道這次朱常淵可不像上次左良玉帶著數萬兵馬過來,僅僅帶了二百人,朱常淵完全可以在房縣征購足夠的糧草以供軍需。


    “那,按照軍師的意思是?”孫小鳳沒了主意。


    “打,隻有迎戰!將軍不必害怕,敢問將軍手下有多少人?”軍師問道。


    “有萬人。”


    “五十個人打一個人,還打不贏麽?”軍師以前大概是個掌櫃的出身,這賬算得還真是準,一萬對二百,可不就是五十個打一個嗎。


    這麽一說,孫小鳳的膽子頓時也肥了起來,心道不就是二百人麽?老子一萬人打不贏你二百,即便你是朱常淵又有如何?


    “那朱常淵何時能到我們房縣?”


    “早呢?此去襄陽城有四百五十裏,且多是山道崎嶇難行,即便他朱常淵帶著二百人不吃不喝,想到我房縣至少也要等到後天。”軍師笑嗬嗬的說道:“我房縣中人騎馬出去,若是走的急了這馬的腿腳都會折斷,更何況他是重甲騎兵,能不能過得來還是兩迴事呢。”


    孫小鳳精神陡然升起,道:“兄弟們都打起精神來,到時候咱們以逸待勞又以多打少,區區二百人不在話下,這次誰能斬得了朱常淵的頭顱,本大聖賞他十斤黃金。”


    “大聖萬歲。”


    “大聖萬歲。”


    “哈哈,朱常淵名揚天下,到時候我親自手刃這廝,千載之下也會青史留名。”孫小鳳不無感慨的站起來喝了一杯酒,道:“兄弟們,他日孫某人得正龍庭,今日便是咱們開國第一戰,朱常淵的人頭也將會是本大聖手中的第一顆敵首,你們都是本聖手下的開國功勳。”(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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