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誌遠,你到底在玩什麽?”


    江水滔滔,連綿不絕。


    長江江畔,張逸傑席地而坐,望著長江水,目光深邃。


    一個人,一支煙。


    他在思考,吳誌遠為何如此。


    盡管,心裏還是不願相信那個打電話的女人,是陳曦,但經過一番查證,事實如此,他不得不承認。


    “難道是我太過於執拗了麽?”


    張逸傑用力甩甩頭,不由得苦笑。


    他想起唐風說的一句話來:向真理低頭,是件幸福的事情。


    而他,作為一個公安刑警,尊重事實,乃是最基本素養。


    而現在得到的事實是,那個女人,就是陳曦。


    唐風來電,已經在返迴渝城婺城路上。


    而他,目標在哪裏,都不知道。


    葉秋夢告知過他,作為一個頂天立地的英雄,不該遲疑不決,這是大忌。


    盡管,他從不認為自己是個英雄,盡管,葉秋夢的初衷是為了吳誌遠。


    但,這同樣是實話。


    “也罷,就當這事是真的,就當那個女人,真的是陳曦,那,他們會去哪裏?”


    張逸傑思考,他在想一個問題,如果,這打電話的是陳曦,那,她絕對會想辦法再打來。


    如此看,她對吳誌遠雖然有感情,但更渴望迴家。


    那個王大姐的話,張逸傑聽得出來,不會作假。


    因為,她收自己的錢了。


    這是一個規矩,而這個王大姐,深知其道。


    要不然,她也不敢總是和那些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


    但就算如此,他能等麽?等著陳曦再次打電話?


    真到那時,他再追去,吳誌遠已然逃跑了,就像這次一樣。


    “我是迷路的風,隻知從哪裏來,不知往哪裏去!”


    張逸傑想起吳誌遠的話來,深深皺起眉頭。


    還原老問題,吳誌遠,會去哪裏?


    他必須料敵於先,才能掌握主動,要不然,他永遠抓不到吳誌遠。


    “但凡我們要對付一個人,首先得知道,他想要什麽……”張逸傑喃喃自語,他的心,開始平靜下來。


    江風拂麵,不知不覺,手指間的香煙,已經燃盡,煙灰脫落間,張逸傑忽然起身。


    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原本,你隻想把陳曦救出來,這是你唯一的目的,你愛她,我確定!”


    張逸傑說道,“但,現在陳曦就在你身邊,你好不容易找到她,自然不會讓她輕易離開,所以,陳曦才會越來越反抗,才會想辦法報警。”


    張逸傑理所當然地想著,他,握緊了拳頭。


    “你現在,唯一想的,就是把曦栓在身邊,亡命天涯……”


    “武漢往南,是湖南,你剛從那裏來,自然不會折返,再者,再是南下,是貴州,你絕對不會迴家……”


    “往北,是河北,北京,你也不會往這個方向,你深知,我家在北京,那是自投羅網……”


    “往東,是安徽,接近浙江,你也不會往那裏去,因為,你在婺城,搞得滿城風雨……”


    “往西,是渝城和四川……”想到這裏,張逸傑心中豁然開朗,他大笑起來。


    “吳誌遠,你的目的地,還是西藏,在湖南,你恐怕早就打算進渝城,入四川,再走川藏線,隻不過,你怕遇到警方的圍追堵截,所以北上武漢,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你之所以北上,是因為,你想讓以此迷惑警方,造成你會一直往北的假象,陳曦之所打電話,恐怕你早已經猜到了,所以任她行事,你是故意暴露行蹤的,你的目的,終究還是走西藏……”


    “既然你不從湖南入川,那你,必定走西北,進陝西,入青海,再從青海轉西藏,吳誌遠,你聰明反被聰明誤了,你,在西安!”


    張逸傑鬆開拳頭,他心裏的陰霾一掃而空。


    “吳誌遠,這次,我一定要抓住你!”


    驀然迴首,他望了一眼那雄偉壯闊的黃鶴樓,目光堅定起來。


    背負著雙手,挺拔身影,消失在長江江畔。


    ……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單中堅強。每一次,就算很受傷也不閃淚光……我知道,我一直有雙隱形的翅膀,帶我飛,飛過絕望……不去想,他們擁有美麗的太陽,我看見,每天的夕陽也會有變化……我知道,我一直有雙隱形的翅膀,帶我飛,給我希望……”


    陽光普照,有一輛麵包車,越過一片山嶺,前方,開始漸漸平坦。


    車裏,有歌聲傳來,清脆而動聽,猶如一隻百靈鳥,在展翅翱翔。


    駕駛室上,陳曦架著車,長發飛揚。


    她很是開心。


    她會開車了!


    吳誌遠坐在一旁,也滿是笑容。


    真好!


    要是有一把吉他就更好了,她唱歌,他伴奏,一路上,車載歌行。


    她的聲音真好聽,他永遠也聽不膩。


    不知道陳曦怎麽想的,一直纏著他,讓他教她開車,耐不住她的軟磨硬膜,鬼使神差下,他竟然讓出了方向盤。


    她腿腳不便,卻聰明絕頂,很快就掌握技巧了。


    不知不覺,她來著車,已經走了數十公裏。


    她一邊開車,一邊唱歌,他們,壓根不像是在逃亡。


    “遠哥,我飛起來啦!”陳曦嬌笑起來。


    溫柔的陽光下,她的臉紅撲撲的,與往日相比,少了一份清秀,多了一分嫵媚。


    看著她,吳誌遠不由得失神起來。


    他愛她,愛到骨子裏,愛到靈魂最深處。


    要是能永遠和她在一起,相伴到老,那就好了。


    “活在當下!”吳誌遠暗自想到。


    想到這裏,吳誌遠臉上,再次浮起笑容。


    她說得對,不應該整天板著臉,過得緊張,做人,當隨性而為,過得輕鬆自在。


    哪怕,世界末日,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秒,便是永恆。


    他應該知足了。


    “張逸傑,你應該知道我來西安了吧!也罷,這樣最好,這樣你就更加認定我會去西藏了,那我就能和小曦多在一段時間了,我真的舍不得她啊!”


    “遠哥,你快看!”正在這時,陳曦驚唿起來。


    前方,有一座城,已然遙遙在望。


    這是一座大城,就算在二十裏外,他們也能感受得到,這座偉大的城市無形中的古老和滄桑。


    這座城,號稱四大古都之一,西安!


    “小曦,我來開吧!”吳誌遠笑道。


    “我不!”陳曦白了誌遠一眼,嘴角微微翹起,難得得意。


    握著方向盤,陳曦放車慢行。


    她,又開始輕輕地唱起歌來。


    歌聲中,灰色的麵包車往西安緩緩靠近。


    她,看到了斑駁而高大的古城牆。


    “真是氣勢磅礴!”鳳目轉動,陳曦喃喃自語。


    “也不知道是不是現代修的呢,用來吸引遊客!”吳誌遠嘀咕一聲。


    他關注的,和陳曦的可不一樣,他在觀察著周圍的環境,特別是,看周圍有沒有警察。


    無驚無險,陳曦架著車,進入西安城。


    這時,陳曦不由得失望搖頭。


    這裏,與別的城市,別無二致。


    偶爾看到一些石板路,一些亭台樓閣,都是現代重修的。


    也罷,往往看到的和心理期待的有極大反差,她並不過分失望。


    最重要的是,她的身邊,有他。


    轉過頭來,她看著吳誌遠,滿眼柔情。


    “看路!”吳誌遠叮囑道。


    “呆子!”陳曦不滿,狠狠地瞪了誌遠一眼,繼續開車往前。


    “這邊人比較少,我們找個地方吃飯,然後找個地方住宿,休息好了,我帶你去看秦兵馬俑!”


    “真的?”陳曦眼睛一亮。


    “嗯!”吳誌遠點頭,“來到西安,不去看看秦兵馬俑那不是遺憾了嗎?我們小心點就沒事,既然活著,就活得痛快點,躲躲藏藏這麽多天,也憋得慌!”


    “聽遠哥的!”陳曦嫣然一笑。


    來到一林蔭處,陳曦把車停了下來。


    前麵,是一條步行街,人群熙熙攘攘,多是遊客。


    “遠哥,我們吃飯去吧!”陳曦熄火,把鑰匙扯出來,率先走出車門。


    “救命!救命!”正在這時,一道唿喊聲傳來。


    “嗯?”吳誌遠目光一凝。


    抬眼往去,前方步行街,有一個女孩,在狼狽奔逃。


    她邊跑邊唿救,然而,路上的行人分分避開,甚至有人抱著手,在看熱鬧。


    女孩身後十數米遠,有三個青年在追趕。


    “救命!”女孩不停地唿救,然而,沒有一個人上前。


    她踉蹌著腳步,眼看著身後的人越追越近,她目光,越來越是絕望!


    “遠哥……”陳曦來到誌遠身邊,抓緊了他的手。


    “放心,我救她!”吳誌遠咧嘴一笑。


    他知道,陳曦想說什麽。


    她想讓他出手,但又顧及他的身份,怕暴露行蹤讓自身置身於危境,故而猶豫。


    但,這個女孩的遭遇,一如之前的陳曦,無助而絕望。


    既然遇上了,自然要出手。


    記得初到渝城時,他遇到同樣的事情,有一個女人,大街上被人追殺,路人紛紛避讓,無奈之下,那個女人,找到了他。


    就是因為他的遲疑,那個女人死了。


    眾目睽睽之下,被人謀殺。


    一輛越野車從她身上碾壓而過,她當場死亡。


    吳誌遠永遠也不會忘記,她死前的那一聲嘶吼:你們都是殺人者幫兇。


    這是吳誌遠心裏永遠的痛。


    後來,吳誌遠才知道,她的名字,叫於嫣,是張逸傑妻子的堂姐。


    他不願再做幫兇!


    “等我!”輕撫著陳曦的臉,吳誌遠輕笑一聲,已然化成一陣輕風,往那絕望的女孩撲去。


    “我的遠哥,乃真豪傑!”


    陳曦笑了,一笑之間,絕代芳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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