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蒼涼。


    醫院,街對麵,有一道身影,立於昏黃的街燈之下,孑然而傲然。


    抬眼望去,張逸傑目光收縮,這個人,他何嚐不識得?


    從渝城開始,一直到婺城,他的軌跡,一直與此人相互糾纏,相互影響。


    本能地,張逸傑伸手,從兜裏,拿出一部手機,他想叫人,抓住街對麵的那個人。


    卻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是一個陌生來電。


    抬起頭來,他看到,街對麵的那道身影,同樣拿起手機,貼在耳邊。


    沉吟片刻,張逸傑按下接聽鍵。


    “吳誌遠,你想怎麽樣,說!”電話剛接通,張逸傑便低聲吼道。


    “嫂子,她還好嗎?”電話裏,吳誌遠的聲音傳來,低沉而沙啞。


    “不太好!”張逸傑心生感動,且無論立場如何,這個時候,有人能問起於靜,這很難得,特別是,此人是冒著被他抓捕的危險而來,足以說明,他的誠意。


    “背脊中了一槍,還沒醒過來……”張逸傑看著街對麵那道身影,他忽然覺得,此人變了,孤獨而落寞,“抱歉,小靜和陳曦被關在一起,我們沒有把陳曦救出來!對於夢然,我也說聲抱歉,我們內部,有敗類!”


    “這事,就不提了!”吳誌遠說道,“其實我以為嫂子醒來了,想問她一聲,小曦還好嗎?”


    “吳誌遠,自首吧!”


    想了想,張逸傑說道,“這樣下去,注定是不歸路!”


    “別亂動!”街對麵,吳誌遠忽然掏出一把槍,對著過路的人群,“我知道,你想抓我,但陳曦沒找著,我不能被你抓住,我信不過警察,夢然走了,我心死如灰!”


    “你到底想怎樣?”張逸傑吼道,惋惜而無力。


    “都說了,我是來看嫂子的!”吳誌遠說道,把槍收起來,轉身而去,“喝一杯?”


    “地點!”張逸傑目光一凝。


    “老地方,你知道的!一個人來!我不想參雜其他東西,誠如你所說,我沒朋友了,想找個人說說話!”吳誌遠掛了電話,他的背影,惶惶而蕭瑟,漸漸地,消失在張逸傑眼中。


    “老地方?”張逸傑目光一閃。


    還記得,當初於靜失蹤,就是他,拿起兩壺酒,在婺江邊上等自己。


    他隻想找自己喝酒,僅此而已。


    從某個角度來說,他是自己的知音,卻因為立場不同,成了死敵。


    他的確想去,因為,在婺城,他也沒有朋友了。


    於靜重傷,遲遲沒有醒過來,他心裏何嚐好受?


    但留於靜一個人在醫院,他始終不放心。


    因為,她和陳曦住在一起,是指證歡兒和陳定海的重要證人。


    想了片刻,他撥通孫宇的電話。


    而後,跟著那道蕭瑟的背影,他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


    婺江,浩浩蕩蕩,奔流不息,流向不知其未來的遠方。


    江風徐徐,從江畔上拂過。


    百花街,一條長椅上,一個人,一壺酒,吳誌遠獨自痛飲。


    夜深了,江畔上,獨他一人。


    “小曦……”猛灌一口酒,吳誌遠不停地喃喃細語。


    這時,有腳步聲接近,打破了夜的沉寂。


    張逸傑來了,在吳誌遠旁邊十米開外的一張椅子坐下。


    “用得著隨時把槍拿在手中麽?”張逸傑皺眉道,“我要抓你,也是堂堂正正,我不是小人!”


    “好!”吳誌遠輕笑,把槍收起來,單手一揚,有一隻酒壺,往張逸傑的方向飛去。


    “嘭!”張逸傑穩穩接住酒壺,微微一愣。


    此情此景,多熟悉,仿若那時那刻一般,別無二致。


    不疑有它,張逸傑打開壺蓋,仰頭猛灌一口,他的動作,幾乎和吳誌遠,如出一轍。


    “我聽說,七年前,你從東北迴家後,整整三年,你沒有和任何一個人,說過一句話!”張逸傑悶聲說道,“包括你最好的兄弟鄭勇,包括視你為己出的六嬸……”


    “嗯?”吳誌遠瞥了張逸傑一眼,眉頭一挑。


    “來婺城之前,我去過龍潭寨!”張逸傑隨口說道,“我是帶著小靜去的,她立馬就喜歡上那裏,還說那裏是人間淨土,人傑地靈,要在龍潭寨定居呢!”


    “你去過我家?”吳誌遠不由得一愣。


    此人,真是為了抓自己,煞費苦心了。


    當時,他已經辭去渝城的職務,還沒來婺城走馬上任,就開始費勁心思去查自己。


    “想要抓你,自然要多了解你了!”


    張逸傑坦言道,“楊倩梅在家,還有那個乖巧的小女孩,也在家!你們寨裏的人都說,你脾氣很怪,雖然不愛說話,但寨中一有事情,你第一個就站出來,而且,你是龍潭寨,第一個走出去的大學生,到目前也是唯一的一個,都說,你是英雄!”


    “連以前的老所長,都對你讚不絕口,說你是潛龍!那裏,真是好地方啊,不但山清水秀,人傑地靈!更重要的是,那裏的人很淳樸,盡管知道我是去調查你的,還熱情招待,我還是第一次吃到臘肉呢,還真別說,你梅姨的手藝真好,哈哈!”


    “那是你去的時間不對!”吳誌遠笑道,“要是你六月六去的話,保證稀泥巴打不死你!”


    “哈哈!”張逸傑大笑,“問你個事!”


    “什麽?”吳誌遠眉頭皺起,不明所以。


    “龍潭峽那些毒販,真是你一個人端的?那時你才十二三歲啊!”張逸傑轉過頭來,盯著吳誌遠,目光炯炯。


    “有問題?”吳誌遠不悅,有這麽懷疑人的麽?這有什麽大不了的。


    “那時,我在雲南!”張逸傑歎道,“我也和你做同樣的事情,我當時還在服役,特種部隊!”


    “厲害!”吳誌遠讚道。


    “那年,我剛滿十八歲!”張逸傑說著,胸膛挺起來,“那是人生中最完美的成人禮,我一個人,端了一夥毒窩,可惜,逃了幾個人,聽說這幾人,逃到東北,躲躲藏藏,待了不到兩年,被人打跑了,最後,跑到黔中的荒山野嶺去……”


    “你是說……”吳誌遠目光閃動,“你是說,我們端的,是同一幫人?”


    “哈哈!”


    張逸傑揚起酒壺,仰頭暢飲,“我們其實都在坐同一件事,對付的也是同一幫人,以前是,現在也是!”


    “這麽巧!”吳誌遠低喃,他想起一個人來,一個豪邁不羈的男人,那是他此一生中,唯一的結拜大哥。


    他叫,顧長風!


    “兩年之後,也不知什麽原因,我被部隊辭退,最後,迴到北京,在一個派出所,做了所長,按理來說,我的資曆遠遠不夠的,到現在還想不通……”張逸傑說道。


    “是不是零一年?”吳誌遠心裏一動,他想到一件事,一零年,他過北京時,聽說,有個人,是少年英雄,年紀輕輕,才二十左右,他已經是那一片區域派出所的所長,這個人還說過,想見自己,可自己行色匆匆,始終不得見著。


    難道,此人,便是張逸傑麽?


    “想起來了?”張逸傑站起來,提著酒壺,一步步地走來,自然而然,坐在吳誌遠旁邊,“我也想起你來了!”


    “隻是當時的你,和現在反差太大,我沒想到……”張逸傑說道,從兜裏,拿出兩張照片,遞給吳誌遠。


    “這是……”吳誌遠結過照片,他的手,在顫抖。


    第一張照片上,有一個女孩,頭上,紮著辮子,皮衣牛仔褲,她背著一把馬丁吉他,巧笑倩兮。


    “秦楓姐!”吳誌遠眼睛發紅,他,已經整整七年,沒有見過她了。


    北京一別,他再沒見過她。


    他去找過她,可她已經不在電影學院了。


    最後,他把他的馬丁留下,交給她的同學。


    照片上,她背上的吉他,不正是他的麽?


    吳誌遠翻賴第二張照片,目光更是顫動起來。


    那是一個少年,同樣,背著一把吉他,消失在北京的一個街頭裏。


    這張照片,很舊了,沒有第一張那般嶄新,但他依然認得出來,照片裏的人,是誰。


    這是他的背影!


    “秦楓,現在已經是個知名歌手了,她一直在找你,你不知道?”張逸傑看著吳誌遠,很是詫異。


    張逸傑在想,吳誌遠也算是搞音樂的,為什麽會不知道?更何況,秦楓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


    吳誌遠苦笑,微微搖頭,這些年,他一直封閉自己,對外界的事情,很少關注。


    上海四年,他也是如此。


    交了一個女朋友,最終,女朋友覺得他無趣,甚至以為他很窮,分道揚鑣。


    沒想到,學業沒完成,父親便殺人坐牢,他匆匆迴家。


    剛處理好家中事務,又遭遇大地震,而後,一直顛沛流離至今。


    他哪裏有閑暇,去關注娛樂圈的事情。


    “這可是秦楓的簽名照,不能給你!”趁吳誌遠失神片刻,張逸傑一把將誌遠手中的照片搶過來,急忙放進兜裏。


    “你!”吳誌遠指著張逸傑,大怒,“那是我姐!”


    “想要啊,去找秦楓啊,她現在就在成都!聽說,過段時間,她準備開演唱會了!”張逸傑說道,得意忘形。


    他很少這樣,但看到吳誌遠怒氣衝衝,他就忍不住高興。


    “你什麽時候見過她的?”吳誌遠問道。


    “去渝城之前!”張逸傑說道,“他在打聽你的消息,她和七年前一樣,沒有變!”


    “是麽?”吳誌遠低聲喃喃。


    “你的那張照片,是七年前,她借我們一個警員的手機拍的,可惜,你隻留下一個背影!”


    張逸傑歎道,“今晚,我陪著於靜,無意中才翻出這兩張照片,我才想起來,原來,你就是七年前,老所長口中的那個少年英雄!”


    “這便是命麽?”吳誌遠說道,“仿若一個輪迴,我們永遠逃不過命運的枷鎖,無論怎麽努力,都掙脫不開來!”


    吳誌遠情緒低落,一路走來,他的一生,都伴隨著死亡。


    阿媽,奶奶,大哥,小芳姐,黃麗姐,夢然姐……和他關係親密的人,都逐一離他而去。


    還有小曦,現在黑暗中苦苦掙紮,受盡折磨,他卻依然沒有找到他。


    吳誌遠握緊拳頭。


    他看著張逸傑,冥冥之中,好像,有一條命運之線,把他與張逸傑糾纏在一起。


    “你說,你還能迴得去麽?”張逸傑忽然問道。


    “什麽意思?”吳誌遠眉頭再是一挑。


    “龍潭寨……”張逸傑說道,“或者說,迴到過去……”


    “不知道……”吳誌遠神情苦澀,他還能迴頭麽?這個問題,他找不到答案。


    此時,他必須心無旁騖,把陳曦救出來,其他的,他不願多想。


    “祝你好運!”張逸傑輕拍著吳誌遠的肩膀,站起身來,“走了!”


    “你不抓我?”吳誌遠問道。


    “你會讓我抓麽?”張逸傑頓住腳步,反問道,“我現在沒有絕對的把握抓你,不想和你拚個兩敗俱傷,讓某些人躲在一個陰溝暗角偷笑,不過,你放心,總有一天,我會親手抓住你!”


    “出來的時間不短了,我也該迴去陪小靜了,謝謝你的酒!好自為之!”


    深深地看了吳誌遠一眼,張逸傑灌了一口酒,轉身而去。


    婺江邊上,又隻剩吳誌遠一個人。


    抬起酒壺,吳誌遠將壺中酒,一飲而盡。


    一道弧線在夜空中滑過,砰的一聲,酒壺落在婺江上,隨著滔滔江水,流向不知其未來的遠方。


    “你去陪你老婆,我又該去哪裏呢?”


    吳誌遠站起身來,點燃一支煙,紅光閃爍,照亮了他的半邊臉,他臉上的疤,在紅光之下,格外滄桑。


    茫然四顧,一時之間,他竟然不知何去何從。


    迴到城北麽?


    他不敢迴去,要不然,何至於來找張逸傑喝酒?


    那裏,是傷心之地。


    夢然不在了,那裏,空空如也,冰冷寂寥,那裏不再是家。


    一想到那溫潤如玉的笑臉,吳誌遠更是痛苦難當。


    他應該,果決一點,一如七年前那樣,對任何人都置之不理,也許這樣,夢然也不會遭此大難了。


    他想去停屍房看她一眼,他去過,來這裏之前,他去過那裏,然而,那裏有重重警衛,他見不著她。


    孤魂野鬼,他又成了一隻孤魂野鬼。


    “罷了,罷了!去城東,看能不能打聽到一點消息!”


    一根煙熄滅,誌遠邁開腳步,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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