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天將過去了!”


    琉璃大道上,吳誌遠獨自而行,看著偏西的太陽,不禁悵然若失。


    他來婺城,已經很久了,猶如無頭蒼蠅一般,四處奔波,卻遲遲找不著陳曦。


    每一次,剛得知一點消息,當事人要麽死了,要麽,逃得無影無蹤,一如現在不知道藏到哪裏去的吳雨蝶。


    她,始終是關鍵人物,找不到她,就沒法找到陳曦。


    他算幸運,兩次被歡兒設伏,都逃過一命,但下次,還有這麽幸運嗎?


    他不得而知。


    他隻知道,他不能退縮,必須勇往直前,哪怕有半點猶豫,他的心,便會動搖。


    無疑,這種感覺很難受,讓他心裏發堵,有力無處使。


    那些人,可能此時此刻,就躲在一個角落,猶如一隻張牙舞爪的貓,在看著他這隻老鼠,滿街亂躥,而不得其所終。


    “小曦!”吳誌遠握緊拳頭,沿著婺江,往北而去。


    他沒想到,柳夢然會開口,說留下來照顧百事通。


    他們是朋友,百事通行動不便,她就下來,無可厚非。


    他是她僅有的朋友了。


    她要留下來,是她的意願,吳誌遠不願多作幹涉。


    再者,經過昨天的事情,吳誌遠對百事通的印象大為改觀,沒想到,此人不但膽大心細,還是個硬骨頭,這點,極為難得!


    百事通雖然是個混賬,整天出口成髒,嬉皮笑臉,為人卻有底線,他絕對不會亂來。


    又隻剩下他一個人了。


    他要迴去,準備一番,再看看,那個所謂的售貨員,是什麽來頭。


    他必須協助林楓,以防萬一。


    因為,林楓已然是歡兒重點關注的人物之一,如果那個女售貨員與吳雨蝶有關,她很有可能,認得出林楓來。


    無論如何,他必須保證林楓的安全,他不想再死人了。


    他厭倦了,殺人,或者被殺。


    周恆遠在他麵前,被人一槍爆頭,鮮血濺了他一臉,血淋淋,曆曆在目,他怎會忘記?


    一路走來,他殺了很多人,王正友,江若林,陳勝天,還有蘭花草的人,他的手,沾滿了血腥,他厭倦了,他不想有人被殺,更不想殺人。


    除了歡兒和陳定海,此時此刻,他不想再殺任何人。


    他隻想找到陳曦,把她安全帶迴家。


    風聲瀟瀟,天邊的太陽,格外的紅。


    不知不覺,吳誌遠來到了合群路口。


    他頓住腳步,抬眼眺望,合群路邊的一棟樓房。


    鴻運賓館,這是楚雄的地方。


    他想去探一探究竟,頓足片刻,打消了念頭。


    既然已經分道揚鑣,何須念念不忘。


    楚雄此人,老謀深算,陰險毒辣,與之相處,無異於與虎謀皮,必須得小心翼翼。


    他不想過得如履薄冰,把自己困在其中,每次,與此人合作,陳曦沒找到,還把婺城攪得天翻地覆。


    他不想如此。


    更何況,楚雄也不可能坐在那裏等他上門。


    微微搖頭,吳誌遠邁開腳步。


    卻在這時,有一道身影,如同幽靈一般,擋住了他的去路。


    “小兄弟,請問你,你見過她嗎?這是我女兒,她不見了!她不見了!”


    這是一個婦女,三十五六歲,蓬頭垢麵,她拿著一張照片,照片上,有個歲的小女孩,乖巧可愛。


    她一隻手晃動著照片,一隻手搖晃著吳誌遠的肩膀,不停地問。


    吳誌遠默然,心中發涼。


    這個女人,他見過,不久前,在夕水街,她見過這個女人。


    當時,她拿著一張照片,她逢人就問,重複著一個動作,同一句話:我的女兒在哪裏。


    他找她孩子,已經很久很久了。


    這種感覺,吳誌遠身同感受,他找陳曦,也很久很久了。


    “該死的人販子!”吳誌遠咬牙,再一次握緊拳頭,而後,又無力鬆開。


    “小兄弟,你見過她嗎?”女人湊前一步,把照片擺於吳誌遠麵前,不停地問道,“你看,她多乖呀,那天,我加班,去學校接她,去晚了,她不見了,嗚嗚嗚!”


    “大姐,你坐下!”吳誌遠扶著她,在街邊坐下,掏出一遝錢,塞在女子的手中,“大姐,你沒吃飯吧,你先去吃飯,好嗎?”


    “不!我不是乞丐!”女子歇斯底裏起來,把錢砸在吳誌遠身上,“我從福建找來,找了好久好久了,我都記不清了,小兄弟,你看看,你好好的看看,她多乖呀,她才九歲呢,這是我女兒呢,你見過她嗎?”


    “大姐!”吳誌遠把錢一張張撿起來,“你必須得吃飯,吃飽了,才能繼續找你女兒,不然,你去公安局報警吧,你直接去找局長,他姓項,他會給你立案處理的,要不然,這人海茫茫,你去哪裏找啊!”


    “不不不!我不去!”女一越發癲狂起來,身體在發抖,“他們會抓我,把我關在一個房間,他們會把我綁起來,逼我吃藥打針,他們不讓我找我女兒,我不去,我不去!”


    “嗯?有這事?”吳誌遠皺眉,看著這女子的模樣,不像是假的,沉默片刻,吳誌遠說道,“那你先吃飯,吃飽了繼續找!”


    “小兄弟,你幫我,你幫我好嗎?她才九歲,嗚嗚嗚!現在可能都成大姑娘了,不記得我這個媽媽了!”


    女子搖晃著吳誌遠的肩膀,“你幫我找我姑娘,好嗎?我給你錢,給你錢!”


    女子說著,不停地翻著自己的衣服,隨後抬起頭來,看著誌遠,眼淚花花,“嗚嗚嗚,我沒錢了,我的房子已經賣了,老公跑了,女兒不見了,我什麽都沒有了,嗚嗚嗚!”


    風繼續吹,與女子的哭聲交織在一起,猶如悲歌,淒婉而蒼涼。


    吳誌遠立於風中,默然。


    對此,他深感無力。


    他何嚐不想幫她,然而,他連自己的事,都無能為力。


    同是天涯淪落人,不外如是。


    剛剛平靜下來的心,再次起伏不定。


    與夢然在一起,剛剛洗去鉛華,卻在此時,又染上了灰塵。


    此時此刻,他想殺人!


    他恨不得把那些人販子,千刀萬剮!


    看到這個女人,他想到小囡囡,她也如照片上的小女孩一般大,天真爛漫,靈動乖巧。


    然而,這個小女孩,沒有小囡囡幸運。


    在渝城,九號倉庫,吳誌遠和鄭勇一起,為了找陳曦,無意中,卻把小囡囡和於靜,包括很多花樣年華的女孩,救了出來。


    小囡囡已經迴到成都,迴到媽媽的懷裏。


    此時,他麵前,同樣有一個媽媽,在苦苦尋找自己的女兒,然而,人海茫茫,這無異於大海撈針,她該何去何從?


    這是一種煎熬,與人販子鬥,與天鬥,還要與自己鬥。


    她,現在,幾乎癲狂。


    她想她孩子了,可孩子,又在哪裏?


    吳誌遠想起陳曦失蹤時,去報案的情景,他們不受理也罷,還冷嘲熱諷。


    從那時起,吳誌遠就明白一個道理,警察,靠不住!


    隻能靠自己!


    “大姐,我們去吃飯,好嗎?”吳誌遠說著,準備把女子扶起來,然而,女子卻把他的手格擋開。


    “我不餓,我要找我孩子去了!”


    女子擦幹眼淚,勉強一笑,往南而去,“小兄弟,你是個好人,祝你好運!”


    “大姐,等下!”吳誌追上去,把錢重新放在她手裏,“這個,你必須留著傍身,對不起,我不能幫你!”


    “謝謝!”


    這一次,她沒有拒絕,把錢攥在手裏,緊緊的,揮揮手,笑道,“小兄弟,等我找到孩子了,我請你吃飯!”


    “這老天,作孽啊!”看著女子的背影,往南而去,吳誌遠長歎一聲,調頭往北。


    “抓住她,媽的,每次都讓我們折騰!”正在這時,南麵,傳來一聲大吼。


    吳誌遠迴頭。


    那是一輛車,攔住了女子的去路,從中,走出兩個人,架著女子的手,往車裏拖去。


    “放開我!放開我!我不是神經病,我不是瘋子!”女子撕心裂肺地嘶吼起來,“我還要去找我孩子啊,放開我!”


    “瘋子永遠不會認為自己是瘋子的!”一個男子臉色猙獰,提著女子冷笑道,隨後,眉頭一挑,“咦?這錢哪裏來的?不會是神經病發了,搶來的吧,一萬塊,我笑納了!”


    “混賬!”吳誌遠忍無可忍,怒吼一聲,狂奔而去,“放開她,馬上!”


    “喲!小子,哪來的啊,神經病你不知道嗎?看你的樣子,也不像好人,滾一邊兒去!”那個男子,一隻手提著電棍,一隻手拿著搶過來的錢,囂張之極。


    “從小到大,還沒人敢叫我滾過,你他媽的找死!”吳誌遠的聲音冷冽無比,化成一陣風,往前撲去。


    “王八蛋,揍死他!”拿錢的男子大喝,另外一人,向吳誌遠衝來,舉起電棍,往吳誌遠的頭上砸去。


    “跳梁小醜,你太慢了!”吳誌遠的身影沒有停留,在那根電棍將要接近自己的頭時,突然探出一隻手,抓住來人的手腕,用力一扯,他的肩膀,撞在來人的一下巴。


    “砰!”頓時,一聲悶哼,有鮮血噴濺,來人趴在地上,不知是死是活。


    “死人了,救命!”提著錢的男子大驚,鬆開女子,往車裏跑去。


    卻在這時,一隻大手,提著他的後領,隨手一扯。


    “砰!”男子四仰八叉,倒在地上。


    他還沒迴神過來,有一隻腳,已經踏在他心口。


    “這錢,不是你能拿的!”吳誌遠把他手中的錢搶過來,對著其頭顱,就是一記猛腳,男子翻滾一圈,再無動靜。


    這時,旁邊的汽車,發出一陣轟鳴。


    “人渣,想跑?”吳誌遠怒火衝天,一拳擊碎駕駛室玻璃,探出一隻手,硬生生地將駕駛員從窗口拽出來,將其砸在地上。


    “你們是什麽人?”吳誌遠問道。


    “精……精神病院的!”駕駛員臉色慘白,戰戰兢兢地說道。


    “精神病院?”吳誌遠眉頭一皺,目光轉移到蓬頭垢麵的女子身上。


    “小兄弟,我不是神經病!”女子跑過來,搖晃著吳誌遠的手臂,“這丫頭的爸爸,為了甩開我,就把我送進去了,我們找孩子,找得傾家蕩產,他不願找了,怕我糾纏他,就把我當成瘋子送進去,我不是神經病,我不是瘋子,我還要找我的孩子,我不是,不是!”


    “大姐,我相信你!”吳誌遠柔聲說道,難怪了,難怪說起公安局,她那麽怕,原來她把公安局當成精神病院了。


    進裏麵的人,原本不是,進去之後,就真的成瘋子了。


    這個女人,有時候情緒不穩,甚至癲狂,但,她是想女兒了,要不然何至於如此。


    但,她絕對不是瘋子。


    她隻想繼續找孩子而已,無論找到與否,至少,她還心存希望。


    如果被關進去,這,等於抹殺她僅存的希望。


    這對她來說,無異於滅頂之災。


    “真的?你相信我?”女子激動起來,“我真的不是瘋子,真的不是!”


    “我知道,我知道!”吳誌遠盡力安撫,他的神色肯定,他知道,哪怕他臉上露出一絲遲疑,這個女人,都會以為自己是在哄她。


    “兄弟,她割腕自殺很多次了!”躺在地上的司機,不合時宜地開口。


    “住口!”吳誌遠再是一腳,冷聲說道,“你們把她關起來,綁起來,吃藥打針,再好的人,也會被你們逼瘋,她在裏麵,什麽希望都看不到了,她有什麽選擇?”


    “小兄弟,謝謝你!”女子笑了,這是第一次,第一個人,把她當成一個人,一個正常人。


    “大姐,這些錢,你收好!”吳誌遠認真說道,“別被某些人心懷不軌的人看見了!”


    “我知道的!”女子輕輕點頭,“我會把自己洗得幹幹淨淨的,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就沒人把我當瘋子了,那時候,丫頭看到我,她還能認得你這個媽媽!”


    “大姐,這些錢,隻能夠你維持一段時間,你去工廠,找個班上,孩子慢慢的找,我相信,你會找到她的!”吳誌遠說道。


    “謝謝小兄弟,那我走了!”女子的眼睛,明亮起來,把錢放進兜裏,轉身而去。


    女子剛走不久,忽然,有警報聲傳來。


    “混賬,你報警了?”吳誌遠大怒,一腳將地上的男子踢昏,往北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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