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辨別解說一下,願意看看的就看一下吧,有點兒長!
這個……
今天發了兩章,有一點退收藏的讀者,螞蟻有一丟丟的傷心。
可能他們覺得難以接受吧?
螞蟻還是想解釋一波。雖說在部分讀者看來,這算是強行解釋,或者說是……蒼白的解釋。
但還是忍不住想說一嘴。
【首先】,大家似乎忘記了,主角並不是漫威世界的人,他並沒有歸屬感。這麽說吧,主角在這個漫威裏就隻是一個過客而已!!!
這裏不是他第一世地球的家。
包括《海賊王》世界、《妖尾》世界,都不是他的“家”,加上這個漫威世界。
基本就是遊戲人生的調調,遊玩麽。
主角在這裏就相當是在攻略一款遊戲,而這遊戲的最終boss就是滅霸。當然,攻略掉滅霸並不是最終的結果,奇諾的目的是搶奪‘空間寶石’,然後尋找迴去的路。
他是不會呆在漫威世界裏的,最終結尾,他必然會離去。
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又不會呆在這個世界裏,那麽主角在這本書裏麵擔當的是一個什麽樣的“角色”呢?
——破壞者!
打破英雄的命運、故事,打破某些的悲劇色彩,打破這裏的時間,甚至是打破漫威的規則!
原本書名是打算叫做《漫威世界的破壞者》的,但似乎……不是很順暢,所以就改成了《鹹魚》。
既然主角注定了要離去,那麽他本身就不會太過在意這裏的東西,包括感情。誰跟誰是一對,對於一個終究要離開的人,這有意義麽?或者說,主角會在意這個麽?畢竟主角一走,就再也見不到他們的麵了。
反正他就是來玩的,來走一個過場!
打倒滅霸,拿走空間寶石,在這個過程中……主角會收一些手下,提升他們的實力,同樣也會憑喜好收一點兒妹紙。
有位讀者的評論有些中肯——
——【想想他們是什麽時候認識的,二戰哦,如烈火一般的炙熱的情感!誰也不知道美隊還活著。你自己家庭都玩不好,可想而知如果你處在高位,會怎麽去褻瀆這種責任和權力。】
然而——再堅韌的愛情在時間和距離麵前終究會淡去!
螞蟻在初中的時候也算是有過轟轟烈烈的感情。
我跟她在一次車難中認識的,這之前不認識,但……在一個學校。
那一次車難中,就我跟她傷勢較輕。當時我隻是下意識的擋在她身上。之後,就成了吧?
這也算是轟轟烈烈了吧?
可惜,在上了高中後,就逐漸的淡了。這還不是上大學,還在一個市裏,雖說是兩個學校。
相信因為時間跟距離磨損的愛情,在場的……應該有不少經曆過吧?
好吧,螞蟻的故事就不說了!
來說卡特、美隊、13吧。
這裏不看漫畫,看電影宇宙。
或許有人覺得,主角泡了卡特很難以接受。螞蟻卻有些不解,為何?
他們是夫妻麽?
男未婚,女未嫁,而且又不算是嚴格意義上的戀人。
而且這三人在感情上,誰也別說誰!
你們不會真的以為美隊是正派,正人君子吧?
拋除卡特不談,美隊在老女友死後立馬跟卡特侄女親上了!亂不亂?
朋友們,我就問你們——美隊跟卡特是不是戀人?
如果你們說是,那麽13號也等於是美隊的侄女,他等於親了自己的侄女!亂不?這個地方,你們為啥不說難以接受呢?如果不是戀人,那美隊親13就無所謂了。但如果不是戀人,那麽……主角泡卡特就跟美隊沒關係了——又怎麽就無法接受?
穿插著說下黑寡婦,在婦聯2的時候,是跟綠巨人一對的。綠巨人飛去雷神3後,直到婦聯3這段時間,是跟美隊勾搭在一塊的。等著綠巨人在婦聯3歸來時,獵鷹說了一句——“真特麽尷尬”,指的就是這麽個三角關係了。
在卡特屍骨未寒時,美隊先是親了侄女13,之後又跟黑寡婦勾搭到一起,你們咋不說美隊毒呢?而且再見綠巨人時,美隊還能平和的一起繼續共事,這要在小說裏是不是也很毒,也很難接受?
如果要提漫畫的話,美隊還跟女版鋼鐵俠、蟻人的老婆黃蜂女、甚至是猩紅女巫都有過一腿,雖然是其他宇宙裏的。
所以——螞蟻不是很理解,為啥泡卡特給美隊戴綠帽子,就會無法接受?
論起‘亂不亂’的話,美隊他們比主角遜色麽?
毫不遜色。
是不是給美隊帶綠帽子,這還得另說呢!
因為卡特是有丈夫的,雖說死了,而美隊又不算嚴格意義上的男友,所以……並不算戴綠帽子。要說綠帽子的話,應該是卡特死去的那個丈夫才是,與美隊……並無關聯!
至於13號,在姑姑死後立馬跟姑姑的緋聞前男友美隊親吻,這就更加不用說了。擱在中國,絕嗶釘在恥辱柱上,絕嗶被人痛罵!在古代,甚至得浸豬籠,或者石頭搗死!
所以,從這一出發點上來看,主角也等於是‘拯救’了卡特。
不管你們是否認同,它都是有這個可能的。
————
另外,或許有人覺得,主角用‘武裝色’作為誘惑,逼迫卡特,這一點上不能接受。
但首先我們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主角並非神盾局的人,也對這個世界沒有歸屬感,他終究是要離開的。主角沒有那個責任也沒有那個義務去外借,這是我自己的東西,沒好處我為嘛要給你?
換句話說,你跟我要東西我就得無條件給你?
夥計們,有人跟你借東西,你會二話不說就借出去?別說一般關係的了,就算是朋友間,借錢的時候也會猶豫吧?
最起碼,你也得有個借條、借據吧?
主角跟卡特又沒有多麽深厚的友情,她要借‘武裝色’,就得拿籌碼來交換。
當然,你們或許會說,主角就這麽給出去也不會損失什麽?
然而不要忘記主角的身份,穿越者,他對這個世界沒有留戀,對這個世界裏的人更加沒有!
所以你想要利益,就得拿東西來換。
主角是一個破壞者,而不是一個善人、爛好人、聖母!
這個定義,螞蟻從開書的時候,就已經無數次暗示過了?
——【交易】【交換】!
包括神盾局的交易。
他做任何事,都是這樣的。
不光有卡特這一塊,後期還有女巫與幻視這一對,另外還有北極星小姐姐跟她的男友,能接受的自然會留下,不能接受的……
好了,嘮叨這裏了。
————
最後螞蟻想說:進來,能留下的,大家是好朋友;進來,留不下的,大家好聚好散,隻能說是螞蟻滿足不了你們。
——
說實在的,看到卡特這塊故事而又留下來繼續看的朋友們,應該都是能理解、認同、接受的,最起碼也是不那麽抗拒的。
好了,螞蟻繼續碼字正文去了。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螞蟻。
也歡迎朋友們在下方留言,認同,不認同,都可以的……
這個……
今天發了兩章,有一點退收藏的讀者,螞蟻有一丟丟的傷心。
可能他們覺得難以接受吧?
螞蟻還是想解釋一波。雖說在部分讀者看來,這算是強行解釋,或者說是……蒼白的解釋。
但還是忍不住想說一嘴。
【首先】,大家似乎忘記了,主角並不是漫威世界的人,他並沒有歸屬感。這麽說吧,主角在這個漫威裏就隻是一個過客而已!!!
這裏不是他第一世地球的家。
包括《海賊王》世界、《妖尾》世界,都不是他的“家”,加上這個漫威世界。
基本就是遊戲人生的調調,遊玩麽。
主角在這裏就相當是在攻略一款遊戲,而這遊戲的最終boss就是滅霸。當然,攻略掉滅霸並不是最終的結果,奇諾的目的是搶奪‘空間寶石’,然後尋找迴去的路。
他是不會呆在漫威世界裏的,最終結尾,他必然會離去。
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又不會呆在這個世界裏,那麽主角在這本書裏麵擔當的是一個什麽樣的“角色”呢?
——破壞者!
打破英雄的命運、故事,打破某些的悲劇色彩,打破這裏的時間,甚至是打破漫威的規則!
原本書名是打算叫做《漫威世界的破壞者》的,但似乎……不是很順暢,所以就改成了《鹹魚》。
既然主角注定了要離去,那麽他本身就不會太過在意這裏的東西,包括感情。誰跟誰是一對,對於一個終究要離開的人,這有意義麽?或者說,主角會在意這個麽?畢竟主角一走,就再也見不到他們的麵了。
反正他就是來玩的,來走一個過場!
打倒滅霸,拿走空間寶石,在這個過程中……主角會收一些手下,提升他們的實力,同樣也會憑喜好收一點兒妹紙。
有位讀者的評論有些中肯——
——【想想他們是什麽時候認識的,二戰哦,如烈火一般的炙熱的情感!誰也不知道美隊還活著。你自己家庭都玩不好,可想而知如果你處在高位,會怎麽去褻瀆這種責任和權力。】
然而——再堅韌的愛情在時間和距離麵前終究會淡去!
螞蟻在初中的時候也算是有過轟轟烈烈的感情。
我跟她在一次車難中認識的,這之前不認識,但……在一個學校。
那一次車難中,就我跟她傷勢較輕。當時我隻是下意識的擋在她身上。之後,就成了吧?
這也算是轟轟烈烈了吧?
可惜,在上了高中後,就逐漸的淡了。這還不是上大學,還在一個市裏,雖說是兩個學校。
相信因為時間跟距離磨損的愛情,在場的……應該有不少經曆過吧?
好吧,螞蟻的故事就不說了!
來說卡特、美隊、13吧。
這裏不看漫畫,看電影宇宙。
或許有人覺得,主角泡了卡特很難以接受。螞蟻卻有些不解,為何?
他們是夫妻麽?
男未婚,女未嫁,而且又不算是嚴格意義上的戀人。
而且這三人在感情上,誰也別說誰!
你們不會真的以為美隊是正派,正人君子吧?
拋除卡特不談,美隊在老女友死後立馬跟卡特侄女親上了!亂不亂?
朋友們,我就問你們——美隊跟卡特是不是戀人?
如果你們說是,那麽13號也等於是美隊的侄女,他等於親了自己的侄女!亂不?這個地方,你們為啥不說難以接受呢?如果不是戀人,那美隊親13就無所謂了。但如果不是戀人,那麽……主角泡卡特就跟美隊沒關係了——又怎麽就無法接受?
穿插著說下黑寡婦,在婦聯2的時候,是跟綠巨人一對的。綠巨人飛去雷神3後,直到婦聯3這段時間,是跟美隊勾搭在一塊的。等著綠巨人在婦聯3歸來時,獵鷹說了一句——“真特麽尷尬”,指的就是這麽個三角關係了。
在卡特屍骨未寒時,美隊先是親了侄女13,之後又跟黑寡婦勾搭到一起,你們咋不說美隊毒呢?而且再見綠巨人時,美隊還能平和的一起繼續共事,這要在小說裏是不是也很毒,也很難接受?
如果要提漫畫的話,美隊還跟女版鋼鐵俠、蟻人的老婆黃蜂女、甚至是猩紅女巫都有過一腿,雖然是其他宇宙裏的。
所以——螞蟻不是很理解,為啥泡卡特給美隊戴綠帽子,就會無法接受?
論起‘亂不亂’的話,美隊他們比主角遜色麽?
毫不遜色。
是不是給美隊帶綠帽子,這還得另說呢!
因為卡特是有丈夫的,雖說死了,而美隊又不算嚴格意義上的男友,所以……並不算戴綠帽子。要說綠帽子的話,應該是卡特死去的那個丈夫才是,與美隊……並無關聯!
至於13號,在姑姑死後立馬跟姑姑的緋聞前男友美隊親吻,這就更加不用說了。擱在中國,絕嗶釘在恥辱柱上,絕嗶被人痛罵!在古代,甚至得浸豬籠,或者石頭搗死!
所以,從這一出發點上來看,主角也等於是‘拯救’了卡特。
不管你們是否認同,它都是有這個可能的。
————
另外,或許有人覺得,主角用‘武裝色’作為誘惑,逼迫卡特,這一點上不能接受。
但首先我們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主角並非神盾局的人,也對這個世界沒有歸屬感,他終究是要離開的。主角沒有那個責任也沒有那個義務去外借,這是我自己的東西,沒好處我為嘛要給你?
換句話說,你跟我要東西我就得無條件給你?
夥計們,有人跟你借東西,你會二話不說就借出去?別說一般關係的了,就算是朋友間,借錢的時候也會猶豫吧?
最起碼,你也得有個借條、借據吧?
主角跟卡特又沒有多麽深厚的友情,她要借‘武裝色’,就得拿籌碼來交換。
當然,你們或許會說,主角就這麽給出去也不會損失什麽?
然而不要忘記主角的身份,穿越者,他對這個世界沒有留戀,對這個世界裏的人更加沒有!
所以你想要利益,就得拿東西來換。
主角是一個破壞者,而不是一個善人、爛好人、聖母!
這個定義,螞蟻從開書的時候,就已經無數次暗示過了?
——【交易】【交換】!
包括神盾局的交易。
他做任何事,都是這樣的。
不光有卡特這一塊,後期還有女巫與幻視這一對,另外還有北極星小姐姐跟她的男友,能接受的自然會留下,不能接受的……
好了,嘮叨這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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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螞蟻想說:進來,能留下的,大家是好朋友;進來,留不下的,大家好聚好散,隻能說是螞蟻滿足不了你們。
——
說實在的,看到卡特這塊故事而又留下來繼續看的朋友們,應該都是能理解、認同、接受的,最起碼也是不那麽抗拒的。
好了,螞蟻繼續碼字正文去了。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螞蟻。
也歡迎朋友們在下方留言,認同,不認同,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