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第199章 極品奶奶
盛世婚寵:國民老公帶迴家 作者:紅眼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一會兒我們試試吧,不過這裏肯定是不行的,我們得找個寬一些的地兒。”晴天含笑看著陸飛道。
“耶,太好了,我就知道姐姐你最好了,姐姐你會放風箏嗎?”
“會啊。”
“太棒了。”聽到晴天說會放風箏,陸飛對晴天又多了一絲崇拜,在他的心裏,自己的姐姐,幾乎是無所不能的了。
李君也帶了不少的吃的,拿出來跟大家一起分享,大家先坐下來休息一會兒,吃吃東西聊聊天,陸飛是第一個坐不住的,拉著晴天要她陪著自己玩放風箏。
他們所選的地方,四周都是樹木,是不適合放風箏的。
“我們找個寬敞的地方放風箏吧,外公,爸媽,舅媽,我帶小飛放風箏去了。”晴天四處看了看,對眾人說道。
“好的,你們小心一些,不要走太遠了。”
“知道了。”晴天點頭,帶著陸飛去找寬敞的地方了。
不一會兒,兩人就找到了一個寬敞明亮的地方,正好風也起了,晴天就拿著風箏,讓陸飛站在前麵,等風來的時候,就放開手中的風箏,並對陸飛喊道,
“快跑,小飛……”
不知道是不是天助他們,風箏很順利的就放了起來,陸飛非常的高興,但他還不太會控製手中的線,於是連忙喊著晴天來幫忙。
“別著急,這樣子,慢慢的拉線,控製這根線,風箏已經放出去了,隻要有一點點的風,咱們的風箏就不會掉下來。”
晴天站在陸飛的麵前,輕聲細語的教陸飛怎麽樣準確的控製手中的線,等陸飛掌握後,她才放開,讓陸飛自己放。
“姐,你太厲害了,你比我爸都厲害。”
利用晴天所教,陸飛成功的學會了放風箏,這讓他十分的開心,對著晴天露出崇拜的眼神。
“好好的玩。”
見陸飛掌握了技巧,晴天便笑著退開,走到一邊兒的座椅上坐下看著陸飛玩。
這時節真的不是放風箏的季節,因此,陸飛的風箏,是獨一無二的,雖然顯得有些孤單,但是卻也特別的吸引別人的目光。
晴天看著天上那孤獨起舞的風箏,不由得有些入神,其實她原本是不會放風箏的,要說到是誰教她的,還又要扯到那個冤家,李健。
不管怎麽樣,畢竟也有十年的相處,哪怕是聚少離多的,十年加起來的迴憶,也是不容小覷的,讓他教自己玩風箏,也是有一次,他們一大堆朋友約著出去玩,然後正好是放風箏的時節,遊玩的地方有風箏賣,她想放風箏,又不會,李健見狀,就買了一隻風箏,然後主動的教她,那好像是他第一次主動的靠近她,她記得自己後來迴去後高興了好久,還把那隻風箏好好的保存,後來每年到放風箏的季節都要拿出來放幾次,而且一定要拉上李健。
因為覺得那是屬於他們的迴憶,現在看來,以前的自己,真的是傻的可以。
如今的她,終究是受了一些影響,明明是十九歲的年齡,卻有了二十九歲的心,曾幾何時,她還被李健說幼稚呢。
二十幾歲的年齡,十幾歲的心。
那樣的天真,估計著,她是找不迴來了。
“哇,奶奶,你看,天上有風箏耶,我也要放風箏……”
正想得入神的時候,一個有些粗礦的聲音亂入。
“你都多大了還要玩風箏?”
“我不管,我要玩風箏,我要玩風箏,我要玩風箏……”
聽這聲音,分明就是一個大人的聲音,卻用這樣的語氣,這是哪家的傻子啊?
幾乎在聽到那聲音所說的兩句話,晴天就覺得,這聲音的主人,一定是一個傻子。
她有些驚訝的尋著聲音看過去,頓時愣住。
讓她愣住的,不是那個明明一副成人成了卻露出一副傻樣的傻子,而是傻子身邊的老太婆,怎麽會在這裏看到這個老太婆,靠!
雖然重生以來就沒有見過這個老太婆,但有的人,真的是你一輩子都不能忘記的。
可以說,在前世,晴天見這老太婆的次數也不多,但可真的是每次見到她都印象深刻,因為這個老太婆,總能趁著她媽不注意的時候,變著法兒的欺負她,嫌棄她,罵她。
這一度讓她小小的心靈,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小的時候,她一直以為自己的奶奶是惡魔變的,不然怎麽會這麽可怕。
如果不是在這裏見到她,她都忘了自己也曾是有奶奶的人呢。
不過,想想夏光宗現在和媽媽的關係,再想想自己身上並沒有流夏光宗的血,好像,自己也不用叫她奶奶了啊。
那傻子,是她曾經的三叔的大兒子,叫夏榮華,他還有一個小兒子,叫夏富貴。
夏家有著落後的重男輕女的思想,而且是十分嚴重的重男輕女,雖然她媽以前每年過年迴婆家老家拜年都會帶上許多的禮物,但是這並沒能讓他們懂得感激,同樣的因為她是一個女孩而嫌棄她和她媽,甚至有的時候當著她媽的麵兒就嫌棄她們娘倆兒,要不是夏光宗還在旁邊幫著,恐怕不知道她們母女得被人欺負成什麽樣兒。
自己的名字是媽媽取的,還不算多麽的俗套,但是從夏榮華和夏富貴兩人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來,夏家對男孫是有多麽的期待,雖然他們的名字叫起來是那樣的俗,但是在農村來說,這並不是多麽俗氣的名字,相反,很多家庭取名都會取這樣帶著吉利的名字。
夏光宗除了有一個三弟,還有一個大姐,那個大姐也是一個極品,年輕的時候仗著自己是村花挑來挑去的,最後挑成了黃花菜,後來找一個據說有錢的老男人嫁了,結果那老男人家暴,她受不了離了婚,帶了兩個女兒迴娘家,還把兩個女兒的姓也改成夏。
一個叫夏如花,一個叫夏如玉,雖然都是女兒,卻因為夏光宗的大姐夏招弟嘴甜會哄老人,兩個女兒在夏家的地位倒是比她這個曾經的孫女要好得多。
“耶,太好了,我就知道姐姐你最好了,姐姐你會放風箏嗎?”
“會啊。”
“太棒了。”聽到晴天說會放風箏,陸飛對晴天又多了一絲崇拜,在他的心裏,自己的姐姐,幾乎是無所不能的了。
李君也帶了不少的吃的,拿出來跟大家一起分享,大家先坐下來休息一會兒,吃吃東西聊聊天,陸飛是第一個坐不住的,拉著晴天要她陪著自己玩放風箏。
他們所選的地方,四周都是樹木,是不適合放風箏的。
“我們找個寬敞的地方放風箏吧,外公,爸媽,舅媽,我帶小飛放風箏去了。”晴天四處看了看,對眾人說道。
“好的,你們小心一些,不要走太遠了。”
“知道了。”晴天點頭,帶著陸飛去找寬敞的地方了。
不一會兒,兩人就找到了一個寬敞明亮的地方,正好風也起了,晴天就拿著風箏,讓陸飛站在前麵,等風來的時候,就放開手中的風箏,並對陸飛喊道,
“快跑,小飛……”
不知道是不是天助他們,風箏很順利的就放了起來,陸飛非常的高興,但他還不太會控製手中的線,於是連忙喊著晴天來幫忙。
“別著急,這樣子,慢慢的拉線,控製這根線,風箏已經放出去了,隻要有一點點的風,咱們的風箏就不會掉下來。”
晴天站在陸飛的麵前,輕聲細語的教陸飛怎麽樣準確的控製手中的線,等陸飛掌握後,她才放開,讓陸飛自己放。
“姐,你太厲害了,你比我爸都厲害。”
利用晴天所教,陸飛成功的學會了放風箏,這讓他十分的開心,對著晴天露出崇拜的眼神。
“好好的玩。”
見陸飛掌握了技巧,晴天便笑著退開,走到一邊兒的座椅上坐下看著陸飛玩。
這時節真的不是放風箏的季節,因此,陸飛的風箏,是獨一無二的,雖然顯得有些孤單,但是卻也特別的吸引別人的目光。
晴天看著天上那孤獨起舞的風箏,不由得有些入神,其實她原本是不會放風箏的,要說到是誰教她的,還又要扯到那個冤家,李健。
不管怎麽樣,畢竟也有十年的相處,哪怕是聚少離多的,十年加起來的迴憶,也是不容小覷的,讓他教自己玩風箏,也是有一次,他們一大堆朋友約著出去玩,然後正好是放風箏的時節,遊玩的地方有風箏賣,她想放風箏,又不會,李健見狀,就買了一隻風箏,然後主動的教她,那好像是他第一次主動的靠近她,她記得自己後來迴去後高興了好久,還把那隻風箏好好的保存,後來每年到放風箏的季節都要拿出來放幾次,而且一定要拉上李健。
因為覺得那是屬於他們的迴憶,現在看來,以前的自己,真的是傻的可以。
如今的她,終究是受了一些影響,明明是十九歲的年齡,卻有了二十九歲的心,曾幾何時,她還被李健說幼稚呢。
二十幾歲的年齡,十幾歲的心。
那樣的天真,估計著,她是找不迴來了。
“哇,奶奶,你看,天上有風箏耶,我也要放風箏……”
正想得入神的時候,一個有些粗礦的聲音亂入。
“你都多大了還要玩風箏?”
“我不管,我要玩風箏,我要玩風箏,我要玩風箏……”
聽這聲音,分明就是一個大人的聲音,卻用這樣的語氣,這是哪家的傻子啊?
幾乎在聽到那聲音所說的兩句話,晴天就覺得,這聲音的主人,一定是一個傻子。
她有些驚訝的尋著聲音看過去,頓時愣住。
讓她愣住的,不是那個明明一副成人成了卻露出一副傻樣的傻子,而是傻子身邊的老太婆,怎麽會在這裏看到這個老太婆,靠!
雖然重生以來就沒有見過這個老太婆,但有的人,真的是你一輩子都不能忘記的。
可以說,在前世,晴天見這老太婆的次數也不多,但可真的是每次見到她都印象深刻,因為這個老太婆,總能趁著她媽不注意的時候,變著法兒的欺負她,嫌棄她,罵她。
這一度讓她小小的心靈,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小的時候,她一直以為自己的奶奶是惡魔變的,不然怎麽會這麽可怕。
如果不是在這裏見到她,她都忘了自己也曾是有奶奶的人呢。
不過,想想夏光宗現在和媽媽的關係,再想想自己身上並沒有流夏光宗的血,好像,自己也不用叫她奶奶了啊。
那傻子,是她曾經的三叔的大兒子,叫夏榮華,他還有一個小兒子,叫夏富貴。
夏家有著落後的重男輕女的思想,而且是十分嚴重的重男輕女,雖然她媽以前每年過年迴婆家老家拜年都會帶上許多的禮物,但是這並沒能讓他們懂得感激,同樣的因為她是一個女孩而嫌棄她和她媽,甚至有的時候當著她媽的麵兒就嫌棄她們娘倆兒,要不是夏光宗還在旁邊幫著,恐怕不知道她們母女得被人欺負成什麽樣兒。
自己的名字是媽媽取的,還不算多麽的俗套,但是從夏榮華和夏富貴兩人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來,夏家對男孫是有多麽的期待,雖然他們的名字叫起來是那樣的俗,但是在農村來說,這並不是多麽俗氣的名字,相反,很多家庭取名都會取這樣帶著吉利的名字。
夏光宗除了有一個三弟,還有一個大姐,那個大姐也是一個極品,年輕的時候仗著自己是村花挑來挑去的,最後挑成了黃花菜,後來找一個據說有錢的老男人嫁了,結果那老男人家暴,她受不了離了婚,帶了兩個女兒迴娘家,還把兩個女兒的姓也改成夏。
一個叫夏如花,一個叫夏如玉,雖然都是女兒,卻因為夏光宗的大姐夏招弟嘴甜會哄老人,兩個女兒在夏家的地位倒是比她這個曾經的孫女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