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那些古裝片,不然這種衣服我更不會穿,好不容易套上後,才發現衣服足足比我大了兩圈。不過幸好這衣服的材質不錯,穿在身上還蠻舒服,有一點像我剛才穿的睡衣,隻是大了幾號。

    在換衣服時我分析了一下當前的形式,結果是一句話:形式對我很不利。首先,我身無分文,第二,舉目無親,第三,這是最可怕的一點,我的異能消失了,如果我的異能沒消失,要在任何一個國度活得自由自在都是沒問題的。唉,可惜呀!天妒紅顏,不,是天妒英才!

    雖然看那男人的樣子不是很有錢,古裝片上的有錢人都是穿金戴玉的,可到底算是本地人,看來在沒有找到別的路的時候隻有跟著他了。打定主意,我便迴到了我落水的地方。

    他果然還站在那匹馬前,黑衣白馬,相應生輝。

    我赤著腳走到他麵前,我記得昨天晚上是有穿拖鞋的,唉,可能它是被水衝走了吧!這男人也沒給我鞋子,所以暫時隻能赤腳走路。

    他看了我一陣,欠扁地說到:“看你剛才的樣子還比較豐滿,怎麽現在這個樣子。”

    我恨恨地看著他,想再給他一耳光,我的身材是標準得不能再標準了,曾經有好幾個經紀人找我去做模特。但想到我還要依賴於他,隻得作罷,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我們怎麽走?”我決定不計較他那句話。

    “我們?”

    怎麽他不想把我帶出這鬼森林?

    “是啊,我們!”我收起了滿眼的兇光,睜大了美麗的眼睛天真地看著他,想要用一下美人計。

    “我為什麽要帶你一起走?”他的唇邊掛著一絲笑容,可是我看他的眼裏沒有絲毫的笑意。

    “你救了我當然得負責把我帶出去了,你看我一個人多可憐!”說完我垂下了頭,用手抹起了眼,雖然沒有眼淚,但做做樣子也好啊,不是說男人最受不了女人的眼淚嗎?

    “你不怕我對你做點什麽?你的手感和味道都很不錯的。”說完還迴味似的摸了摸嘴唇。

    氣死我了,我秦忘幽活了二十四年哪裏受過這種氣,這種侮辱?好,你不幫我,我自己走還不行嗎?葬身狼肚也比受這色狼的羞侮好!魯賓遜不是在一個荒島上活了三四十年嗎?想到這裏我便轉身朝路的另一邊走去。

    “朝那邊走要翻過三座山才有一個小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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