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痛!”第一縷陽光射進來,李璿睜開眼睛,頭痛欲裂,這酒精根本不是好東西,上當了, 這枕頭怎麽這麽硬?脖子酸死了,
可是,枕頭什麽時候變成——沈羽了?
也就是說,沈羽和自己,睡在一張床上??
那,那......
不,不會的,不會的,沈羽不是那種人!!
兩個人的衣服還是好好的嘛,沈羽不是那種人!
“不是什麽?”
低沉的男聲傳進耳朵,嚇得李璿立馬跳下床,“你......你醒了?”
沈羽促狹地看著她的臉漸漸紅得像蘋果,
她肯定還沒想起來昨晚自動獻吻的事,否則臉會更紅,
一時頑皮心起,沈羽決定逗逗她,“嗯,昨晚沒弄痛你吧?”
把酩酊大醉的她扛迴家真不是件好差事,
可他故意說得很曖昧,看她作何反應,
結果,紅蘋果變成迅速變成豬肝!
李璿又羞又窘,恨不能挖個地洞鑽進去,
“沈羽!你個大色狼!”
拾起地上一隻高跟鞋,狠狠地朝那個壞蛋的臉就砸過去,
沈羽哈哈大笑,她真的信了,她怎麽這麽好騙啊,哎喲笑死人了。
被耍了!
殺千刀的沈羽!
第二隻高跟鞋來了,逃吧大色狼,否則拿命來,
啪,隻來得及砸在門上,居然被他敏捷地逃掉了,氣人!
沈羽倚在門邊上,看著李璿做早餐,
洗漱後的她換下昨夜一身酒氣,清清新新地束發如馬尾,模樣真是可人,
她肯定忘記昨晚的事情了,否則一定手足無措的,
無措說明她沒有經驗,這讓沈羽驚喜,
就像昨晚,在熱吻之後不懂進一步索求,而是傻傻地夢周公去也,
實現簡單願望的孩子才會有這般地容易滿足,
她是一個寶貝!
上天讓我經受這麽多的折磨,就是為了遇到她,是不是?
如果最後我能夠擁有她,就是再經受多一點風雨,
也值得。
“告訴我,昨天是怎麽迴事?”沈羽並沒有忘記正事,
該來的總是要麵對的,人生本來就無處可避!
李璿沉寂下來,心情變得好灰暗,可是要從何說起呢?
“想聽一個故事嗎?”
“關於我媽媽?”點頭。
唉,他太聰明,想迂迴一點也不可能。
“她——是一個讓人敬佩又讓人同情的女人!”“這話怎麽說?”焦急,半天說不到重點,他快按捺不住了,
終於,李璿緩緩說出那個苦難的故事,
轉頭看看他,早就淚流滿麵了,
她覺得自己真殘忍,等於用刀剮著沈羽的肉。
他真的沒想到,
媽媽當年離開的原因竟是,這樣悲慘!
可憐的媽媽!
二十年了,這麽長的歲月裏,過著隱居式的日子,獨自與迴憶中的恐懼鬥爭,
還以為她已經不認得親生兒子,
原來是害怕玷汙了兒子!
媽媽!
您的兒子來了,
媽媽!我來了,想念您的兒來接您了!
沈羽踩盡油門,風馳電掣,一路狂飆,他的心已經飛到媽媽的身邊了!
李璿坐在旁邊,嚇得快要心髒病發了,
二十多年都等了,這會兒急啥?
沈羽衝進去,
纖弱的身影正飄逸地站在畫架前,
這是他日思夜想了二十多年的身影,
半年前第一次來這裏,
他就想暢暢快快地喊一聲:媽媽!
可是到今天,他還是無法做到,
因為,他已經說不出一個字來了。
沈瑜君嚇了一跳,
突然有一雙強而有力的臂膀從後麵擁住了她,
輕輕的抽泣聲,
肩膀的衣襟感覺潮濕了,
氣息是熟悉又陌生的,
難道——
眼角餘光看見李璿進來,完全明白了!
手中的畫筆一鬆,
這一天還是來了!
李璿見這兩母子相擁的情景,倍感欣慰,
他們彼此之間的思念終於有了一個完美的句點,
這是最好的結果,傷害沒有加深,
沒有看錯沈羽,他是一個有承擔的好男人!
想來多日的擔心真是沒必要,
現在可以功成身退了,她悄悄走了出去。
了一件心事,情緒輕鬆多了。
她是一個無憂的女子,不習慣心裏藏事兒,
可是自從認識了沈羽,
好像有一種憂鬱,也常常來扣響她的心扉,
她掛念著他,有沒有受傷,會不會孤獨,
不管是任何時候,她都盼望他突然間從什麽地方出現,
霸道地命令她陪伴左右,
已經習慣他兇巴巴的關懷,
偶爾呈現的溫柔和淘氣讓她心醉,
酷酷的、邪邪的笑容,隻為她一人綻放,
孤寂的,憂傷的淚水,也隻在她麵前才釋放。
我的王子,
現在你內心最後的憂鬱也將被母愛撫平,
你再不用害怕夜黑神的降臨了,
你那慈祥的母親會彌補所有的傷痕,
我,該退場了,
屬於我的戲分已經演完了,
午夜盛宴行將尾聲,
麗裝翩婷的公主必須離開,
迴到那個小小的廚房,
做迴蓬頭垢麵的燒火姑娘,
隻是,我要如何忘記,你曾經給我一場那麽美的夢幻舞會?
我的王子,
你的愛隻為公主準備,
請允許我,
在十二點鍾前,
帶著那顆如同玻璃鞋一樣高貴的心,
離開!
將他的手機放在窗口,李璿毅然轉身,可是她不舍得馬上走。
夠了,真的夠了!
在這一場人生的意外裏,讓她碰到沈羽,並給她這麽精彩的故事,
足夠了,餘下的生命用來迴憶也足夠了!
灰姑娘的命運早已注定,
不是用一個美麗的光環就可以改變的,
明知道要變迴來,
何不乘著仍然美麗時就走呢?
要走的,一定要走,別等他鄙夷她的卑微。
手起剪落,長發飄蕩幾下,就躺在地上,不用多久,一個新女孩在鏡中出現,
削得很薄的貼耳短發,眼鏡摘掉換成隱形的,形象活潑而俏麗,
不想再做沉悶的寫字樓小姐,到幼稚園去做個孩子王,讓童心全麵解放,
工作換了,家搬了,電話改了,最後樣貌也變了,斷了以前的聯係,
現代都市裏,這基本上可以歸類為失蹤人口了,
李璿讓自己消失了。
躲過了沈羽的圍堵截攔,以最快速度完成這些,從喧囂的城市裏退隱,
完完全全地做一個沒有指望的灰姑娘,
不再奢望玻璃鞋,王子,和宴會,
不願意繼續掩藏本性的生活,那是在虛度年華而已,
才明白以前自己多可笑,樸素變成華貴又有什麽意義呢?
本來就不是公主,就算用霓裳羽衣偽裝,內心永遠是灰姑娘,
既然平凡,就簡簡單單地去幸福,
無條件的幸福隨處可見,
同孩子們在一起,自由地哭哭笑笑,自由地跑跑跳跳,
天底下沒有一種職業能比這樣子更舒心的了,
壓力找不到進來的門口,憂愁的滋味不會留過夜,
日子過得滿足又開懷。
除了偶爾想起那個野獸之王,
他,是否找到了舞伴?
可是,枕頭什麽時候變成——沈羽了?
也就是說,沈羽和自己,睡在一張床上??
那,那......
不,不會的,不會的,沈羽不是那種人!!
兩個人的衣服還是好好的嘛,沈羽不是那種人!
“不是什麽?”
低沉的男聲傳進耳朵,嚇得李璿立馬跳下床,“你......你醒了?”
沈羽促狹地看著她的臉漸漸紅得像蘋果,
她肯定還沒想起來昨晚自動獻吻的事,否則臉會更紅,
一時頑皮心起,沈羽決定逗逗她,“嗯,昨晚沒弄痛你吧?”
把酩酊大醉的她扛迴家真不是件好差事,
可他故意說得很曖昧,看她作何反應,
結果,紅蘋果變成迅速變成豬肝!
李璿又羞又窘,恨不能挖個地洞鑽進去,
“沈羽!你個大色狼!”
拾起地上一隻高跟鞋,狠狠地朝那個壞蛋的臉就砸過去,
沈羽哈哈大笑,她真的信了,她怎麽這麽好騙啊,哎喲笑死人了。
被耍了!
殺千刀的沈羽!
第二隻高跟鞋來了,逃吧大色狼,否則拿命來,
啪,隻來得及砸在門上,居然被他敏捷地逃掉了,氣人!
沈羽倚在門邊上,看著李璿做早餐,
洗漱後的她換下昨夜一身酒氣,清清新新地束發如馬尾,模樣真是可人,
她肯定忘記昨晚的事情了,否則一定手足無措的,
無措說明她沒有經驗,這讓沈羽驚喜,
就像昨晚,在熱吻之後不懂進一步索求,而是傻傻地夢周公去也,
實現簡單願望的孩子才會有這般地容易滿足,
她是一個寶貝!
上天讓我經受這麽多的折磨,就是為了遇到她,是不是?
如果最後我能夠擁有她,就是再經受多一點風雨,
也值得。
“告訴我,昨天是怎麽迴事?”沈羽並沒有忘記正事,
該來的總是要麵對的,人生本來就無處可避!
李璿沉寂下來,心情變得好灰暗,可是要從何說起呢?
“想聽一個故事嗎?”
“關於我媽媽?”點頭。
唉,他太聰明,想迂迴一點也不可能。
“她——是一個讓人敬佩又讓人同情的女人!”“這話怎麽說?”焦急,半天說不到重點,他快按捺不住了,
終於,李璿緩緩說出那個苦難的故事,
轉頭看看他,早就淚流滿麵了,
她覺得自己真殘忍,等於用刀剮著沈羽的肉。
他真的沒想到,
媽媽當年離開的原因竟是,這樣悲慘!
可憐的媽媽!
二十年了,這麽長的歲月裏,過著隱居式的日子,獨自與迴憶中的恐懼鬥爭,
還以為她已經不認得親生兒子,
原來是害怕玷汙了兒子!
媽媽!
您的兒子來了,
媽媽!我來了,想念您的兒來接您了!
沈羽踩盡油門,風馳電掣,一路狂飆,他的心已經飛到媽媽的身邊了!
李璿坐在旁邊,嚇得快要心髒病發了,
二十多年都等了,這會兒急啥?
沈羽衝進去,
纖弱的身影正飄逸地站在畫架前,
這是他日思夜想了二十多年的身影,
半年前第一次來這裏,
他就想暢暢快快地喊一聲:媽媽!
可是到今天,他還是無法做到,
因為,他已經說不出一個字來了。
沈瑜君嚇了一跳,
突然有一雙強而有力的臂膀從後麵擁住了她,
輕輕的抽泣聲,
肩膀的衣襟感覺潮濕了,
氣息是熟悉又陌生的,
難道——
眼角餘光看見李璿進來,完全明白了!
手中的畫筆一鬆,
這一天還是來了!
李璿見這兩母子相擁的情景,倍感欣慰,
他們彼此之間的思念終於有了一個完美的句點,
這是最好的結果,傷害沒有加深,
沒有看錯沈羽,他是一個有承擔的好男人!
想來多日的擔心真是沒必要,
現在可以功成身退了,她悄悄走了出去。
了一件心事,情緒輕鬆多了。
她是一個無憂的女子,不習慣心裏藏事兒,
可是自從認識了沈羽,
好像有一種憂鬱,也常常來扣響她的心扉,
她掛念著他,有沒有受傷,會不會孤獨,
不管是任何時候,她都盼望他突然間從什麽地方出現,
霸道地命令她陪伴左右,
已經習慣他兇巴巴的關懷,
偶爾呈現的溫柔和淘氣讓她心醉,
酷酷的、邪邪的笑容,隻為她一人綻放,
孤寂的,憂傷的淚水,也隻在她麵前才釋放。
我的王子,
現在你內心最後的憂鬱也將被母愛撫平,
你再不用害怕夜黑神的降臨了,
你那慈祥的母親會彌補所有的傷痕,
我,該退場了,
屬於我的戲分已經演完了,
午夜盛宴行將尾聲,
麗裝翩婷的公主必須離開,
迴到那個小小的廚房,
做迴蓬頭垢麵的燒火姑娘,
隻是,我要如何忘記,你曾經給我一場那麽美的夢幻舞會?
我的王子,
你的愛隻為公主準備,
請允許我,
在十二點鍾前,
帶著那顆如同玻璃鞋一樣高貴的心,
離開!
將他的手機放在窗口,李璿毅然轉身,可是她不舍得馬上走。
夠了,真的夠了!
在這一場人生的意外裏,讓她碰到沈羽,並給她這麽精彩的故事,
足夠了,餘下的生命用來迴憶也足夠了!
灰姑娘的命運早已注定,
不是用一個美麗的光環就可以改變的,
明知道要變迴來,
何不乘著仍然美麗時就走呢?
要走的,一定要走,別等他鄙夷她的卑微。
手起剪落,長發飄蕩幾下,就躺在地上,不用多久,一個新女孩在鏡中出現,
削得很薄的貼耳短發,眼鏡摘掉換成隱形的,形象活潑而俏麗,
不想再做沉悶的寫字樓小姐,到幼稚園去做個孩子王,讓童心全麵解放,
工作換了,家搬了,電話改了,最後樣貌也變了,斷了以前的聯係,
現代都市裏,這基本上可以歸類為失蹤人口了,
李璿讓自己消失了。
躲過了沈羽的圍堵截攔,以最快速度完成這些,從喧囂的城市裏退隱,
完完全全地做一個沒有指望的灰姑娘,
不再奢望玻璃鞋,王子,和宴會,
不願意繼續掩藏本性的生活,那是在虛度年華而已,
才明白以前自己多可笑,樸素變成華貴又有什麽意義呢?
本來就不是公主,就算用霓裳羽衣偽裝,內心永遠是灰姑娘,
既然平凡,就簡簡單單地去幸福,
無條件的幸福隨處可見,
同孩子們在一起,自由地哭哭笑笑,自由地跑跑跳跳,
天底下沒有一種職業能比這樣子更舒心的了,
壓力找不到進來的門口,憂愁的滋味不會留過夜,
日子過得滿足又開懷。
除了偶爾想起那個野獸之王,
他,是否找到了舞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