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小的時候,如果很想要一件玩偶就會站在櫥窗前不肯走,直到媽媽問我為什麽不走,我就會用渴望的眼神看著木偶。可是當媽媽說想要買給我的時候,我就會說拒絕媽媽的給予。也許,輕易得到的東西永遠不是好東西,也不值得珍惜。可是當時還是個孩子。嗯,就是因為是個孩子,才會表露無疑吧。如果可以把愛情當作一件我們想要的玩偶,那麽我們會被阻擊多少次才能得到這珍貴的玩偶呢?得到了之後呢,會不會像期待的一樣的完美呢?會不會像期待的一樣珍惜這件來之不易的玩偶呢?還是,隻是想要霸占而不是珍惜。

    人們往往措置了有的意義。擁有不是霸占,有的時候,擁有也可以理解成為一種成全。成全了愛的人,擁有著他的幸福和快樂。而霸占隻是滿足了自己的虛榮心和占有欲,這樣會兩敗俱傷,為什麽不可以做個君子呢?為了愛的人,舍棄一切,才叫做成全,才叫做真正的擁有。

    有人問我,愛久了,是不是心就會生鏽呢?我微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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