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低頭看了看這幾分診斷證明,然後對顧淺羽說,“請辨方律師對提交的新證據做具體說明。”


    “這是陳明軍先生在做完手術的第二天,他的家屬帶他做的全身檢查。我詢問過醫院的醫生,有些檢查根本不需要做。”


    “但陳明軍的家屬,態度蠻橫且強勢的要求我的委托人……”


    見情況不對,代理律師連忙打斷,“請辯護律師注意用詞,法庭不是語文課,陳述案件不需要那麽多主觀修飾詞。”


    “好,那我就不說態度蠻橫強勢,是陳明軍家屬強烈要求,我的委托人【必須】為陳明軍先生做這些檢查。”顧淺羽加重了語氣。


    代理律師被顧淺羽‘必須’的臉色都不好了。


    坐在代理律師旁邊的陳明軍母親忍不住出聲了,她操著方言說,“他把俺家娃炸成那個樣子,做個檢查咋地啦?”


    “肅靜!”法官敲了一下小木錘。


    代理律師連忙阻攔了陳明軍的媽媽,示意她在法庭上要保持安靜。


    “做檢查沒問題,但陳明軍先生剛做完手術,這個時候做沒必要的全身檢查,我合理懷疑陳明軍先生家屬這個決定的動機。”


    見代理律師要反對她主觀臆測,顧淺羽也沒有給他反駁的機會,她轉身看向法官。


    “我請求上傳證人,這位證人是陳明軍先生,所在醫院的主治醫師。”顧淺羽。


    “我反對,這些證據都是辨方律師之前沒有提交過的,我請求法官先進行審核。”代理律師站起來說。


    “反對無效,法庭上允許提交新證據,醫院的證明跟證人在提交範疇內,對於不合理的新證據,才需要經過審核,然後再決定是否列為證據。”


    法官簡單的解釋一下自己同意顧淺羽提交的原因後,才上傳了顧淺羽的新證人---陳明軍的主治醫師。


    等主治醫師向法庭宣讀了自己作為公民,會積極配合司法部門,不作偽證的宣誓詞後,顧淺羽才可以詢問他。


    “請問李岩醫生,作為陳明軍先生的主治醫師,他需要做檢查是否必須要你同意?”顧淺羽問。


    “根據醫院的規章製度,住院的病人想要做檢查,是要由主治醫生簽字。”李岩迴答,“所以陳明軍做任何檢查,的確需要我同意。”


    顧淺羽將陳明軍做的全身檢查複印件,讓李岩看了看。


    “請問李醫生,你覺得這些檢查合理嗎?我所說的合理,是對於一個六歲的孩子,在做完手術的第二天,他做這麽多檢查真的有必要嗎?”顧淺羽。


    “我反對,辨方律師的問題有引導嫌疑。”代理律師皺著眉說。


    “我這個問題跟本案有直接的關係。”顧淺羽反駁代理律師。


    “反對無效,辨方律師可以繼續詢問,但注意措辭。”法官。


    代理律師咬了咬牙,最終隻能坐迴去。


    顧淺羽繼續問李岩,“請李醫生迴答我剛才的問題,你覺得這些檢查有必要嗎?”


    “有些沒有必要,我曾經勸過家屬,孩子隻是炸傷了手指,如果怕唿吸道會被煙塵感染,倒是可以做個檢查,但實在沒必要做胸部透視,心電圖,超聲波這些檢查。”


    李岩實話實說,“而且孩子當時情緒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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