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筱是在鑼鼓聲中醒來的。她用手揉了揉怔忡的眼睛,眼前驟然出現一個放大的小男孩的臉。
“早啊。”她慵懶的伸了伸懶腰,還打了個大大的哈欠,直讓小男孩兩道好看的眉毛擰在一起。
“你該漱口了。”
“……”
“走啦。”不理會淩筱的尷尬,小男孩理了理身上的衣裳,向破廟外走去。
“去去去哪?”莫非他良心發現,要自己出去找吃的?這破廟他不是打死都不會踏出一步的嗎?
“今天不是建元節嗎?去湊下熱鬧。”臨出廟門,他又補了一句,“今天我想吃肉。”
淩筱滿臉黑線,但還是跟了上去。
出了破廟,外麵的熱鬧氣氛與廟裏的破敗蕭條形成鮮明的對比。村民個個都興高采烈的,有錢人家就張燈結彩,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也把門麵收拾得幹幹淨淨,係上一兩條紅繩,應一下景。
街上多了很多小商販,泥人、麵具、吹糖人、燈籠……旁邊還有耍大刀的,看得淩筱兩眼發直,心想,這就是古代風味了,現代再繁華熱鬧的商業城,又怎麽比得上這貨真價實的古色古香?
淩筱一會看看麵具,一會又看看泥人。為了證實這不是夢,淩筱還用手指輕輕戳了戳最邊上的泥人。嗬,雖然連這捏的什麽淩筱都不知道,但她就是覺得滿心歡喜,笑意自嘴角溢出。
捏泥人的老頭也不惱,笑嗬嗬地看著淩筱,和藹地說:
“小姑娘,這些泥人都是建元神,前麵不遠處就是建元廟,要不要過去湊一下熱鬧?”老頭笑得很慈祥,讓淩筱想起了她的爺爺。我遲早會迴去的。淩筱再次在心裏堅定了這個信念。
“好啊,多謝老爺爺,我這就去瞧瞧。”淩筱走前還不忘對那個泥人看多一眼,然後忽然想起,自己隻是身體變小了,怎麽思想也變得和小孩無異?要不得要不得。她三步並作兩步走,想快點離開這個讓自己變得幼稚的地方,等她想起小男孩的存在時,身邊早就沒有了他的身影。
四下望去,熙熙攘攘的人群,叫賣的小販,哪裏有小男孩的存在?淩筱不覺驚出一身冷汗。小男孩肯定大有來頭,也肯定惹上了殺身之禍才會出現在破廟裏。想起以前看的電視劇,這熱鬧多人的這個那個節的,不正好是殺人越貨十大絕佳環境之一嗎?
怎麽辦?不能大聲宣揚,保不準小男孩還沒有給敵人找到,自己反而泄露了他的行蹤。又不能丟下他不理,畢竟他還那麽小,連上小學的年紀都沒到。
幾番思量下,淩筱決定不動聲色,暗中尋找。她現在是叫花子的打扮,一邊行乞,一邊找人,應該不成問題。小男孩最有可能在哪裏呢?
按照擄人定律,最危險的地方同時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毫無疑問,現在人最多的地方就是最危險兼最安全的地方。
於是,淩筱開始向人多的地方行乞去。
這個大嬸,肚子那麽大,不會把小男孩藏在裏麵了吧?
“死丫頭,看什麽看,沒見過人有孕呀?”
那位大叔,頭尖額窄,眼珠子比綠豆還小,肯定不是好人!
“小姑娘,你一直盯著我看,難道你有治鬥雞眼的良方?”
對了,肯定是那個拿刀的!你說好好的一個節日,不拿泥人不拿燈籠,拿著把大刀幹什麽?肯定是幹些見不得人的勾當!
“關小子當差有幾年了,如今越來越俊朗了,聽說還沒有成家,想嫁他的姑娘多了去。”
“可不是,你看,連旁邊那個小乞丐也著了迷,直勾勾地看著他,還真不害臊。”
附近的大嬸們如是說。
淩筱滿臉大汗,這古人還真不好相處,難怪都那麽短命,想必是被氣死的。哎,淩筱輕歎一聲,想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一轉身,就看到了讓她的福爾摩斯夢終結的人——小男孩站在她麵前,強忍著笑,似乎看了好久戲了。
“早啊。”她慵懶的伸了伸懶腰,還打了個大大的哈欠,直讓小男孩兩道好看的眉毛擰在一起。
“你該漱口了。”
“……”
“走啦。”不理會淩筱的尷尬,小男孩理了理身上的衣裳,向破廟外走去。
“去去去哪?”莫非他良心發現,要自己出去找吃的?這破廟他不是打死都不會踏出一步的嗎?
“今天不是建元節嗎?去湊下熱鬧。”臨出廟門,他又補了一句,“今天我想吃肉。”
淩筱滿臉黑線,但還是跟了上去。
出了破廟,外麵的熱鬧氣氛與廟裏的破敗蕭條形成鮮明的對比。村民個個都興高采烈的,有錢人家就張燈結彩,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也把門麵收拾得幹幹淨淨,係上一兩條紅繩,應一下景。
街上多了很多小商販,泥人、麵具、吹糖人、燈籠……旁邊還有耍大刀的,看得淩筱兩眼發直,心想,這就是古代風味了,現代再繁華熱鬧的商業城,又怎麽比得上這貨真價實的古色古香?
淩筱一會看看麵具,一會又看看泥人。為了證實這不是夢,淩筱還用手指輕輕戳了戳最邊上的泥人。嗬,雖然連這捏的什麽淩筱都不知道,但她就是覺得滿心歡喜,笑意自嘴角溢出。
捏泥人的老頭也不惱,笑嗬嗬地看著淩筱,和藹地說:
“小姑娘,這些泥人都是建元神,前麵不遠處就是建元廟,要不要過去湊一下熱鬧?”老頭笑得很慈祥,讓淩筱想起了她的爺爺。我遲早會迴去的。淩筱再次在心裏堅定了這個信念。
“好啊,多謝老爺爺,我這就去瞧瞧。”淩筱走前還不忘對那個泥人看多一眼,然後忽然想起,自己隻是身體變小了,怎麽思想也變得和小孩無異?要不得要不得。她三步並作兩步走,想快點離開這個讓自己變得幼稚的地方,等她想起小男孩的存在時,身邊早就沒有了他的身影。
四下望去,熙熙攘攘的人群,叫賣的小販,哪裏有小男孩的存在?淩筱不覺驚出一身冷汗。小男孩肯定大有來頭,也肯定惹上了殺身之禍才會出現在破廟裏。想起以前看的電視劇,這熱鬧多人的這個那個節的,不正好是殺人越貨十大絕佳環境之一嗎?
怎麽辦?不能大聲宣揚,保不準小男孩還沒有給敵人找到,自己反而泄露了他的行蹤。又不能丟下他不理,畢竟他還那麽小,連上小學的年紀都沒到。
幾番思量下,淩筱決定不動聲色,暗中尋找。她現在是叫花子的打扮,一邊行乞,一邊找人,應該不成問題。小男孩最有可能在哪裏呢?
按照擄人定律,最危險的地方同時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毫無疑問,現在人最多的地方就是最危險兼最安全的地方。
於是,淩筱開始向人多的地方行乞去。
這個大嬸,肚子那麽大,不會把小男孩藏在裏麵了吧?
“死丫頭,看什麽看,沒見過人有孕呀?”
那位大叔,頭尖額窄,眼珠子比綠豆還小,肯定不是好人!
“小姑娘,你一直盯著我看,難道你有治鬥雞眼的良方?”
對了,肯定是那個拿刀的!你說好好的一個節日,不拿泥人不拿燈籠,拿著把大刀幹什麽?肯定是幹些見不得人的勾當!
“關小子當差有幾年了,如今越來越俊朗了,聽說還沒有成家,想嫁他的姑娘多了去。”
“可不是,你看,連旁邊那個小乞丐也著了迷,直勾勾地看著他,還真不害臊。”
附近的大嬸們如是說。
淩筱滿臉大汗,這古人還真不好相處,難怪都那麽短命,想必是被氣死的。哎,淩筱輕歎一聲,想繼續尋找下一個目標,一轉身,就看到了讓她的福爾摩斯夢終結的人——小男孩站在她麵前,強忍著笑,似乎看了好久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