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看到的是一塊石頭,準確的是一塊用來壓著攤布的白色石頭,一塊普普通通的石頭。

    可誰能告訴他,為什麽他看到一塊石頭,有一種想問吃掉這塊石頭的**?

    他中午才剛吃過飯,好吧,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就算他餓了,他也不應該想吃石頭,這又不是鬧饑荒!

    難道今天他受刺激大了,產生幻覺了?

    林軒甩了甩頭,也沒在意,還鬼使神差的伸手拿著看了一下。

    然後,然後林軒想哭了!

    這塊石頭居然碎了!

    林軒一臉呆滯的一手捧著石頭碎屑,有些不確定的問:“這是現代的碰瓷嗎?”

    攤主&買東西的遊客:.......

    林軒趁著攤主還沒反應過來,趕忙把石頭碎屑丟進旁邊的垃圾桶,然後順手摸了路邊的一塊石頭給重新壓上,然後一臉歉意的看著攤主。

    攤主(⊙o⊙)

    他還能說什麽?

    看著攤主僵硬的把臉重新轉過去接著給遊客推銷東西,林軒鬆了一口氣,看來攤主是不準備追究了。

    林軒也沒心思去店裏看古董了,直接腳底抹滑,以最快的速度出了古玩街。

    出了古玩街,林軒才徹底放下心來。

    不能怪林軒太過小心,要知道,在古玩界,壓根就沒有什麽具體的價格標準,一根牙簽,都能說是朱元璋用過的,要是那個攤主非說那個石頭是哪個名人坐著墊屁股的,就算林軒最後扯得清,也很麻煩。

    出了古玩界,林軒找了一個便利商店問了一下,這才確定了具體路線,找到正確的路往迴走。

    迴到帳篷,林軒隱隱覺得自己有些發熱,想到今天走了一個中午,外麵又是大夏天,八成有些中暑,於是,他先去水龍頭下衝了個涼,然後就迴到床上打算歇歇,畢竟要真的病了,那也很是麻煩。

    在床上躺了不到十分鍾,林軒就感覺有些不對了,他覺得自己從右手開始發燙,然後順著右手走到胳膊,又走到上身,丹田,又轉到左手,然後又開始向下身轉去。

    林軒心中一驚,就要起身,可卻發現渾身一點力氣也沒有,林軒不由神色一變。

    比起一般士子隻為科舉讀四書五經,林軒後來無疑閑的很多,所以他對於外物涉獵也比較廣,什麽閑著沒事都看看,他也研究過醫術,當然這也隻是

    涉獵,認個穴道,閑著無事保養一下身體,畢竟當時要真有病,那是有禦醫的。

    不過雖然涉獵不深,可畢竟也懂一點,無緣無故,突然身體不能動,這怎麽看都不是一件好事情吧!

    他不會突然中風吧!林軒有些驚恐的想。

    不過還沒等他猜測出具體什麽症,他很快就感到頭又一次劇烈的疼痛,然後,然後他兩眼一翻,直接暈了。

    等林軒醒來的時候,天色完全暗了下來,而醒來的林軒第一反應就是看胳膊,當看到胳膊上出現的一個紅痣時,林軒突然有一種被雷劈的感覺!

    他做的夢居然是真的!或者說那剛才腦中出現的壓根就不是夢!

    林軒剛才剛暈了,大腦中就突然多出了一段記憶,準確的說是被他原身那個從未見過的媽封印的一段遺言。

    她的母親詳細的介紹了她出身,原來原主的生母叫木向梅,出身於上古修真家族木家,上古修行界極為繁華,有不少大的修行家族,可由於後來天地靈氣巨變,靈氣銳減,修行家族開始逐漸敗落,等到百年前,修真家族已經所剩無幾,就算是木家這樣的大族,能夠真正修行的,也不過三人。

    可雖然木家敗落了,畢竟曾經是修行大族,所以修行的功法,曆代積累的財富,仍然讓人眼紅,而就是這份眼紅,讓木家遭遇到滅族之禍。

    七十多年前,一隊軍隊將木家莊圍了起來,雖然木家莊有兩個修行者,可這兩個修行的,卻不過僅僅練氣,也隻和武林高手差不多,可對方卻拿著真槍實彈,甚至裏麵也有兩個相同境界的忍者,結果,一莊之人,全部被害。

    當然要是當初全滅了,也就不可能有現在的林軒了,當初林軒的母親,剛剛不到六歲,她就是木家最後一個有靈根的,隻不過她當初剛入門,被奶娘偷偷的藏灶爐裏,才幸免於難。

    木向梅目睹了整個家族的破滅,更是親眼看到自己親人死在自己的眼前,一時嚇愣在灶爐,直到後來很久,才迴過清醒過來。而清醒過來的木向梅,從此就沉浸在仇恨中,拚命的修煉,居然讓她在如此稀薄的靈氣下,成功的築基。而築基後的木向梅,就開始找仇人報仇。

    可這時他的仇人已經退迴了島國,木向梅怎麽能甘心,就偷偷的偷渡島國,向當初下手的幾個忍者家族報仇。可那畢竟是人家的大本營,在幾次偷襲得手後,那幾大家族警醒起來,設下陷阱,伏擊了她。

    好在木向梅是築基,雖然受傷極

    重,卻硬撐著一口氣逃了出來,甚至逃迴了國。不過即便如此,她卻自己知道自己的情況,她壓根撐不了多久了。

    而此時,她做出一個極大的決定:她要給木家留個後,不能讓木家斷了香火。

    之所以說是極大的決定,是因為她沒有去按部就班的嫁人,生子。而是直接強了一個路人,真的是路人,真的是直接打昏了,然後,然後,然後一次就有了!(林軒後來懷疑他媽一定用了某種秘法)

    林軒:......

    林軒嘴角抽搐,此時已經不知道如何表達他內心的震撼,同時腦中突然蹦出一個疑問:

    “男人強了女人,叫強j,是要坐牢的,那女人呢?女人強了男人,犯法不?”

    他媽生他,到底是合法,還是不合法?

    作者有話要說:答案是;不合法。

    理由:未婚生育,屬於違法,要接受罰款,繳納社會撫養費!

    至於他媽強了他爸,合法嗎?

    答案:合法!

    因為我國法律對強j罪的定義是:違背婦女意誌,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是強j罪。犯強j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j論,從重處罰;犯j奸罪有刑法規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婦女協助他人實施強j犯罪的,也構成強j罪。

    女的強j男的不構成□□罪,因此一般不算犯罪,但是如果造成人身傷害的,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成年女性強j未滿14周歲的男童,構成猥x兒童罪(他媽要找個提供精子的,肯定找個小夥子,嘿嘿)

    這主要是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我們刑法沒有規定這樣的行為為犯罪。強j罪主要保護的是女性的性自由權利。而不是男性的性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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