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街狼頭老大梁看死了,這個消息像是火燒燎原,兩天之內,附近道上混的人都知道了。第二天,紛紛有人過來祭奠。
因為有一杆槍在,陳誌南和其他兩個堂主都不敢怎麽樣,我毫無疑問就成了看哥喪禮的主事人。
陳誌南在鬧,其他的兩個堂主也在鬧,現在看哥死了,整個狼頭能真正壓得住他們的,那就沒人了。我雖然說是二老大,那也是在看哥提攜下的二老大。
我看得出來,陳誌南想當老大,不僅是他,就是龍三和李二狗,這兩個堂主也想做老大。他們對看哥的死,甚至有一種欣喜,因為看哥一死,他們就有機會上位了。
看到這種情況,一種深深的無力,在我心裏麵萌芽。看哥一生義薄雲天,鐵膽忠肝,十幾年過來,做到他幫主這個位,也沒有拋棄原則,依舊把兄弟放在第一位。然而他到頭來,把他真正當兄弟,也就隻有寥寥幾個而已。
幸好有王誌這個不知來路的保鏢在,不然的話,狼頭肯定是亂成一團糟,沒人能夠主持大局,讓道上的人看笑話了。不過這下真要謝謝潘曼香,不管她以前多麽地無理取鬧,這一次她出了不少力,確實是讓我好感大增,改天有空了,請她吃一頓好的。
陳德明來了,他一身嚴肅的黑西裝,高大的身體擺在那裏,對人是一種震撼。
他走到看哥麵前,把手中白花放到看哥胸口上,長長一歎,“唉,你怎麽走得這麽早?我都還沒和你打架呢,以前鬥了這麽久,都沒贏過你一次……你一路走好,下去之後,別這麽好鬥了。”說完,他搖頭再一歎。
白衣妖男也過來把白花放到看哥胸口上,隻是他沒有說話,深深地望了看哥幾秒,然後很認真地鞠了個躬,就退下了。
接著,有好多道上混的人來給看哥送花,說兩句話。
直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看哥在道上的名聲這麽大,有這麽多人認識他,佩服他。
誠然,看哥是道上這麽多老大之中,最窮的一個,他的錢很多都分給兄弟了,不像其他的老大一樣,榨手下的份量來利益自己。唉,其實嚴格上來說,看哥並不是一個合格的老大。
這一切都是在安靜有秩序進行,來的人都很尊重看哥,沒有怎麽粗言粗語。試想也是,像陳德明這樣的人,也佩服看哥,像張三北這樣的人也怕看哥,還有什麽人會不給看哥麵子?
不過我也看出來了,他們對現在狼頭沒抱什麽希望,都搖頭歎息。
守夜三天之後,看哥蓋棺,被運去火化,徹底與這個世界斷絕關係。
看哥孤苦伶仃,沒有親人,我化身他的弟弟,幫他完成整個葬禮。
下雨了,又是綿綿的雨,偶爾刮一點微風,幾百個人,在墓地山頭上集中,好幾十輛車,一路開過來,場麵浩大,給足了看哥的麵子。
看哥應該會開心吧,有這麽多人來送他,也算是死後留名了。
曹翔好許多了,他站在我的身邊,臉色十分不好看,看哥的死,對於他來說,也是一件傷心的事。
已經沒有人哭了,都變成了沉痛和寡言,靜靜地給看哥送終。
有一種人,死了,但是他永遠活在別人的心中,毫無疑問,看哥就是這樣的人。
在生前,看哥有一大堆優點,也有一大堆缺點,但不得不承認,看哥的人格魅力很大,即便是和他有仇的人,在心裏也佩服他。出來混的人,道義是放第一位的,然而越混越就難保持這種道義,所以看哥這樣的人,才會讓人佩服。你可以說他蠢,但你卻不得不去佩服他,因為他從一而終地講道義。像張三北,我就不信他不服看哥。
最後,把看哥的埋葬,埋在他娘親的墓旁,讓他們兩母子下去之後能夠相見。
沒了沒了,跪在看哥墓前,飲盡最後一碗酒,往事一幕一幕地浮現在我麵前,讓我唏噓不已。他走了,我的擔子就重了,因為我要撐起整個狼頭,成了扛鼎的領頭人,麵對各種波浪的衝刷。
世間再無梁看者。
當年梅豔芳離開了,被稱為是一個時代的結束,因為她是香港的女兒,她一生曆經坎坷,從遭受欺淩的底層歌女到備受尊重的一代歌後,她憑借自身的不懈奮鬥取得巨大成功,其形象仿佛香港這座城市成長成功的縮影。
而現在看哥離開了,也是一個時代的結束,因為他的起落人生,還有獨一無二的忠義性格,身先士卒的做事方式,是近代黑道的最後絕唱,他死了,就再也沒有這樣的人了。
看哥,一路走好!
********
看哥葬禮完成之後,我宣布,三天之後十二點鍾之前,全部人要到總部集合,不來的,從此就不是狼頭的人。
“多謝。”
“客氣了,我隻是服從命令而已。”
“嗬嗬,反正你幫了我,我隻知道這個事實。抽煙嗎?”
“組織不讓抽。”
“那可惜了,煙可是個好東西。”
我燃上香煙,深深地吸了一口,暢快!
白天還下雨,晚上就晴朗了,月亮出來,曬得人有些熱。
王誌這個挺有意思的,剛看到他的時候以為他是一個冷酷的中南海保鏢角色,後來發現,他是一個挺健談的一個人,很隨和,笑起來有兩個酒窩,也是一個帥哥了。而且他的年紀也不算太大,三十歲出頭的樣子,身體結實得很。
聊過兩句之後,我笑問,“你是軍隊裏出來的吧?”
他點頭,“待過幾年,現在給小姐當警衛。”
我心裏一跳,警衛,有持槍證的警衛,加上那晚直接把張三北嚇尿的黑衣人,那潘曼香家裏的背景到底是有多深厚?莫非還是軍方的人?
“你是給香香當警衛?”我又問了一句。
他有些吃驚,不是吃驚我說小姐就是潘曼香,而是吃驚我對潘曼香的稱唿。
“冒昧問下,甄先生你和小姐的關係是?”
“她是我朋友。”
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哦了一聲。
看到他這個反應,我也有些懵了,怎麽,難道他不知道我和潘曼香的關係,還以為我是潘曼香的男朋友?
沉默了一會,我忽然興致一來,笑道,“能把你的槍借給我看看嗎?”
我知道自己的這個請求有點強人所難,但我確實是想摸一摸槍,感受一下槍的冰冷,在前不久,我被張三北的一把高仿槍給嚇得差點尿了。
他為難了,我也不強求了,笑道,“嗬嗬,我是開個玩笑的。”
然而我這麽一說,倒是讓他笑了,他竟然真的把腰間的槍交給我了。
“你別告訴別人我的槍給你摸過,組織會罵的,嗬嗬。”他笑起來兩個酒窩很好看。那樣子,有點像任達華。
“你有槍麽?我怎麽不知道?”我嗬嗬一笑,接過他的手槍。
入手有點沉,冰涼冰涼的,通體烏黑,看起來很酷。
摸到這槍,我有些激動,這可是槍啊,可不是什麽刀劍棍棒。每一個男人心裏都有一個槍械夢,我也不例外,很小的時候,我就幻想過,長大之後要成為一個軍人,或者是警察,成為一個使槍的男人。
“這是qsz92式半自動手槍吧?”我愛不釋手地把玩著,笑著問道。
他沒有驚訝,因為這本來就是很普遍的手槍,在網上隨便可以搜查得到。
“嗯,它陪了我五年,我給它取了一個名字,叫殺生。”
“殺生、殺生……好名字。”
我想到了什麽,忽然把迅速地把槍口對著王誌,然而讓我奇怪的是,他居然一點反應都沒有,就這樣微笑地看著我,十分地淡定。
把槍放下,我好奇問,“你們做警衛的,不是都有下意識反應的嗎?”
他搖搖頭,“你被我判定為安全。而且,你還沒動,我就知道你想試探我了。”
靠,這麽邪乎?
又把玩了一下,我戀戀不舍地把‘殺生’還給王誌,隨口問了一句,“王大哥,你殺過人嗎?”
他很古怪地望了我一眼,似乎在說,你怎麽問這種問題?
就在我以為他拒絕迴答的時候,他說了一句讓我冷汗唰唰流下的話,“沒去數。”
尼瑪,沒去數,那就是說,他殺的人不止一個啊。
看著他刀削一般的硬漢臉,我知道,這也是一個有故事的男人。
有一種想傾訴的衝動,我又點上一根煙,笑道:“我也殺過人。”
或許有人會說我笨,在白道麵前說自己殺過人,這不是他媽找死麽?我隻能嗬嗬。像王誌這種人,他不是警察,潘曼香又是我的朋友,他肯留下來保護,那就說明認可了我。有時候,在天朝某些人眼裏,殺人不過是風吹帽而已。
他沒有什麽驚訝的反應,隻是淡淡地看著我,我繼續說,“那一次我嚇傻了,做了好多天的噩夢,差點就患上憂鬱症了。”
“正常反應。”他淡淡一笑。
又聊了許多,夜深之後,女神打電話給我,我就迴去了,隻是我沒有想到,在迴去的路上,我他媽居然差點丟了命!
因為有一杆槍在,陳誌南和其他兩個堂主都不敢怎麽樣,我毫無疑問就成了看哥喪禮的主事人。
陳誌南在鬧,其他的兩個堂主也在鬧,現在看哥死了,整個狼頭能真正壓得住他們的,那就沒人了。我雖然說是二老大,那也是在看哥提攜下的二老大。
我看得出來,陳誌南想當老大,不僅是他,就是龍三和李二狗,這兩個堂主也想做老大。他們對看哥的死,甚至有一種欣喜,因為看哥一死,他們就有機會上位了。
看到這種情況,一種深深的無力,在我心裏麵萌芽。看哥一生義薄雲天,鐵膽忠肝,十幾年過來,做到他幫主這個位,也沒有拋棄原則,依舊把兄弟放在第一位。然而他到頭來,把他真正當兄弟,也就隻有寥寥幾個而已。
幸好有王誌這個不知來路的保鏢在,不然的話,狼頭肯定是亂成一團糟,沒人能夠主持大局,讓道上的人看笑話了。不過這下真要謝謝潘曼香,不管她以前多麽地無理取鬧,這一次她出了不少力,確實是讓我好感大增,改天有空了,請她吃一頓好的。
陳德明來了,他一身嚴肅的黑西裝,高大的身體擺在那裏,對人是一種震撼。
他走到看哥麵前,把手中白花放到看哥胸口上,長長一歎,“唉,你怎麽走得這麽早?我都還沒和你打架呢,以前鬥了這麽久,都沒贏過你一次……你一路走好,下去之後,別這麽好鬥了。”說完,他搖頭再一歎。
白衣妖男也過來把白花放到看哥胸口上,隻是他沒有說話,深深地望了看哥幾秒,然後很認真地鞠了個躬,就退下了。
接著,有好多道上混的人來給看哥送花,說兩句話。
直到現在,我才知道,原來看哥在道上的名聲這麽大,有這麽多人認識他,佩服他。
誠然,看哥是道上這麽多老大之中,最窮的一個,他的錢很多都分給兄弟了,不像其他的老大一樣,榨手下的份量來利益自己。唉,其實嚴格上來說,看哥並不是一個合格的老大。
這一切都是在安靜有秩序進行,來的人都很尊重看哥,沒有怎麽粗言粗語。試想也是,像陳德明這樣的人,也佩服看哥,像張三北這樣的人也怕看哥,還有什麽人會不給看哥麵子?
不過我也看出來了,他們對現在狼頭沒抱什麽希望,都搖頭歎息。
守夜三天之後,看哥蓋棺,被運去火化,徹底與這個世界斷絕關係。
看哥孤苦伶仃,沒有親人,我化身他的弟弟,幫他完成整個葬禮。
下雨了,又是綿綿的雨,偶爾刮一點微風,幾百個人,在墓地山頭上集中,好幾十輛車,一路開過來,場麵浩大,給足了看哥的麵子。
看哥應該會開心吧,有這麽多人來送他,也算是死後留名了。
曹翔好許多了,他站在我的身邊,臉色十分不好看,看哥的死,對於他來說,也是一件傷心的事。
已經沒有人哭了,都變成了沉痛和寡言,靜靜地給看哥送終。
有一種人,死了,但是他永遠活在別人的心中,毫無疑問,看哥就是這樣的人。
在生前,看哥有一大堆優點,也有一大堆缺點,但不得不承認,看哥的人格魅力很大,即便是和他有仇的人,在心裏也佩服他。出來混的人,道義是放第一位的,然而越混越就難保持這種道義,所以看哥這樣的人,才會讓人佩服。你可以說他蠢,但你卻不得不去佩服他,因為他從一而終地講道義。像張三北,我就不信他不服看哥。
最後,把看哥的埋葬,埋在他娘親的墓旁,讓他們兩母子下去之後能夠相見。
沒了沒了,跪在看哥墓前,飲盡最後一碗酒,往事一幕一幕地浮現在我麵前,讓我唏噓不已。他走了,我的擔子就重了,因為我要撐起整個狼頭,成了扛鼎的領頭人,麵對各種波浪的衝刷。
世間再無梁看者。
當年梅豔芳離開了,被稱為是一個時代的結束,因為她是香港的女兒,她一生曆經坎坷,從遭受欺淩的底層歌女到備受尊重的一代歌後,她憑借自身的不懈奮鬥取得巨大成功,其形象仿佛香港這座城市成長成功的縮影。
而現在看哥離開了,也是一個時代的結束,因為他的起落人生,還有獨一無二的忠義性格,身先士卒的做事方式,是近代黑道的最後絕唱,他死了,就再也沒有這樣的人了。
看哥,一路走好!
********
看哥葬禮完成之後,我宣布,三天之後十二點鍾之前,全部人要到總部集合,不來的,從此就不是狼頭的人。
“多謝。”
“客氣了,我隻是服從命令而已。”
“嗬嗬,反正你幫了我,我隻知道這個事實。抽煙嗎?”
“組織不讓抽。”
“那可惜了,煙可是個好東西。”
我燃上香煙,深深地吸了一口,暢快!
白天還下雨,晚上就晴朗了,月亮出來,曬得人有些熱。
王誌這個挺有意思的,剛看到他的時候以為他是一個冷酷的中南海保鏢角色,後來發現,他是一個挺健談的一個人,很隨和,笑起來有兩個酒窩,也是一個帥哥了。而且他的年紀也不算太大,三十歲出頭的樣子,身體結實得很。
聊過兩句之後,我笑問,“你是軍隊裏出來的吧?”
他點頭,“待過幾年,現在給小姐當警衛。”
我心裏一跳,警衛,有持槍證的警衛,加上那晚直接把張三北嚇尿的黑衣人,那潘曼香家裏的背景到底是有多深厚?莫非還是軍方的人?
“你是給香香當警衛?”我又問了一句。
他有些吃驚,不是吃驚我說小姐就是潘曼香,而是吃驚我對潘曼香的稱唿。
“冒昧問下,甄先生你和小姐的關係是?”
“她是我朋友。”
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哦了一聲。
看到他這個反應,我也有些懵了,怎麽,難道他不知道我和潘曼香的關係,還以為我是潘曼香的男朋友?
沉默了一會,我忽然興致一來,笑道,“能把你的槍借給我看看嗎?”
我知道自己的這個請求有點強人所難,但我確實是想摸一摸槍,感受一下槍的冰冷,在前不久,我被張三北的一把高仿槍給嚇得差點尿了。
他為難了,我也不強求了,笑道,“嗬嗬,我是開個玩笑的。”
然而我這麽一說,倒是讓他笑了,他竟然真的把腰間的槍交給我了。
“你別告訴別人我的槍給你摸過,組織會罵的,嗬嗬。”他笑起來兩個酒窩很好看。那樣子,有點像任達華。
“你有槍麽?我怎麽不知道?”我嗬嗬一笑,接過他的手槍。
入手有點沉,冰涼冰涼的,通體烏黑,看起來很酷。
摸到這槍,我有些激動,這可是槍啊,可不是什麽刀劍棍棒。每一個男人心裏都有一個槍械夢,我也不例外,很小的時候,我就幻想過,長大之後要成為一個軍人,或者是警察,成為一個使槍的男人。
“這是qsz92式半自動手槍吧?”我愛不釋手地把玩著,笑著問道。
他沒有驚訝,因為這本來就是很普遍的手槍,在網上隨便可以搜查得到。
“嗯,它陪了我五年,我給它取了一個名字,叫殺生。”
“殺生、殺生……好名字。”
我想到了什麽,忽然把迅速地把槍口對著王誌,然而讓我奇怪的是,他居然一點反應都沒有,就這樣微笑地看著我,十分地淡定。
把槍放下,我好奇問,“你們做警衛的,不是都有下意識反應的嗎?”
他搖搖頭,“你被我判定為安全。而且,你還沒動,我就知道你想試探我了。”
靠,這麽邪乎?
又把玩了一下,我戀戀不舍地把‘殺生’還給王誌,隨口問了一句,“王大哥,你殺過人嗎?”
他很古怪地望了我一眼,似乎在說,你怎麽問這種問題?
就在我以為他拒絕迴答的時候,他說了一句讓我冷汗唰唰流下的話,“沒去數。”
尼瑪,沒去數,那就是說,他殺的人不止一個啊。
看著他刀削一般的硬漢臉,我知道,這也是一個有故事的男人。
有一種想傾訴的衝動,我又點上一根煙,笑道:“我也殺過人。”
或許有人會說我笨,在白道麵前說自己殺過人,這不是他媽找死麽?我隻能嗬嗬。像王誌這種人,他不是警察,潘曼香又是我的朋友,他肯留下來保護,那就說明認可了我。有時候,在天朝某些人眼裏,殺人不過是風吹帽而已。
他沒有什麽驚訝的反應,隻是淡淡地看著我,我繼續說,“那一次我嚇傻了,做了好多天的噩夢,差點就患上憂鬱症了。”
“正常反應。”他淡淡一笑。
又聊了許多,夜深之後,女神打電話給我,我就迴去了,隻是我沒有想到,在迴去的路上,我他媽居然差點丟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