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明月懶洋洋爬起來。


    吃過之後,她再伸出白嫩如藕的小手臂,“我的遊戲機。”


    這樣的舉動,讓寧瀚不高興了,“玩多了遊戲機眼睛會壞。現在已經沒有眼鏡店了!”


    這個小丫頭,怎麽對遊戲機比對他還迷戀?


    安明月哼了一聲,“那我叫你陪我睡覺,你也沒肯啊!”


    寧瀚愣了一下,既然臉紅,“我是男人,怎麽陪你睡覺?”


    雖然在他眼裏,這就是個小孩子。可那也應該避嫌。


    據說,小女孩六歲以後,就不能和爸爸同浴同睡了。更何況她已經十二、三歲(他以為的),還並不是親生的。


    “那你還我遊戲機!”安明月噘了嘴。


    寧瀚並沒有還她,心思一轉說道:“今天要和我們出去搜集物資嗎?我們像上次那樣打喪屍?比遊戲機好玩多了。”


    “好啊!”安明月一下子來了興趣,“現在就出發嗎?”


    “嗯。”他點頭,“離這兒二十裏的地方有座大型企業辦公樓,我們去看看裏麵還剩下些什麽。”


    安明月對搜集物資並不感興趣,不過倒是很喜歡這樣的冒險。特別是與他一道,現實版打怪升級的感覺非常爽。


    一行人出去,下了車。寧瀚帶了她走在隊伍中央位置。


    他下意識讓她走到自己身後一點點,完全處在他的保護圈之中。


    寧瀚很自然地從背包裏掏出粉色小洋傘,舉在她頭頂。


    其他人詫異地盯過來,他卻置若罔聞。


    顏歡的神色變了變。


    這個男人,何時這麽細心過?大家外出的時候,都盡量帶有用的,那些無關緊要的,能省則省。


    可他倒好,寧願丟掉武器,也不會忘了這把小傘!


    顏歡的心像是被人緊緊揪住,不由酸道:“寧大哥,我們就出去一會兒,還不至於曬傷了她吧?”


    “明月還小,皮膚比較嬌嫩,曬了太陽皮膚會受傷的。”寧瀚的心目中,十二、三歲的安明月是嬌滴滴的小公主,怎麽能和他們這些成年人相比?


    那是絕對必須要打傘才行的。


    寧瀚把傘打得更用心了,盡量讓她整個兒罩在傘中陰影之下。


    這麽一來,小巧玲瓏的她就完全被他籠住,實在有趣得很。


    顏歡握著的手緊了緊,最終還是閉了嘴。


    路上,也會遇到少數遊蕩的喪屍。


    遇到棘手的喪屍,其他異能都則會分工配合。


    如果不多,寧瀚則帶了她像玩兒一般的搭弓射箭。


    他站在她的身後,幫她把大弓拉開,然後搭了箭上去,再射出。


    隊伍裏麵戰鬥力不是特別強的人,則負責善後——一部分喪屍已經進化出晶核,便由他們去摸找。


    寧瀚在這裏找到很多紙筆。


    他看著一邊的女孩兒,嘴角微微勾起,將這些全都帶了迴去。


    她這個年紀,應該是讀七八年級左右。哪怕不愛學習,對於紙筆也會很親切的。


    迴去後,寧瀚不動聲色擺了紙筆在她床頭,希望能討得她的喜歡。


    誰知道安明月看見,眼睛都瞪大了,一副不高興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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