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揮灑的矛影有真有假,迎麵而來的五名騎士紛紛揮劍抵擋,但沒有一人能擋住李重的攻勢,沒有任何兵器的撞擊聲,等到李重輕飄飄落到地上的時候,五名騎士全都被長矛刺穿了胸膛。


    五名騎士之後接踵而來的是三個黑衣騎士,這三名騎士身上並沒有披甲,中間的騎士手握一杆長矛,李重看不出長矛矛杆的材質,但一尺長的矛尖清光隱隱,鋒銳逼人,一看就不是普通貨色。另外兩名騎士手持的應該是吳鉤,寒光閃爍的吳鉤長約三尺在半空中揮舞,留下一抹閃亮的彎月。


    至今為止,這是李重遇見最強的組合。而在三人身後,上百名騎士已經成半圓形包圍了樹林。


    “哈……”當中的騎士厲喝一聲,戰馬忽然加速,超過身邊同伴半個身位的距離,戰馬一躍而起,淩空撲向李重,騎士眼神如鷹隼,手中的長矛收在腰間飛快的左右移動,卻引而不發,隻等李重躲閃的一刹那出手。


    騎士相信李重一定會躲閃的,他不知道李重的真實武力,不過李重雖然能用降龍十八掌硬生生轟飛疾馳而來的戰馬,但他也不會那麽做,太耗費真氣了,不用◎,多,李重隻要全力轟飛戰馬十次全身真氣就得耗費的一幹二淨,這也是武林人士難以和軍隊抗衡的原因。人家大規模騎兵衝撞根本就不給你躲閃的機會,隻能硬抗,哪怕李重這樣的高手麵對大規模騎兵衝殺也隻能溜之大吉。


    另外兩名騎士稍稍落後,同時戰馬奔跑出一個細微的弧線,小心翼翼的調整三人之間的距離,兩柄吳鉤一左一右封死李重的躲閃空間,三名騎士雖然數量不多,但精妙的配合足以讓他們完成一次對單人的騎兵衝撞戰術。


    這一刻李重真的很羨慕三人行雲流水般的騎術,人家在極速前進的過程中還能細微調整戰馬的速度角度,和人家比自己就是個小腦失衡的瘸子,要知道戰國時期可沒有馬鐙,控馬的難度極高,李重自認為牽馬都難以做到這一步。


    就在戰馬鐵蹄落下的瞬間,李重腳步忽然向左邊移動,暮然出現在黑衣騎士的視線裏,黑衣騎士瞬間就刺出手中的長矛,想要把李重釘在地上,但李重的身影一閃即逝,又忽然出現在戰馬的另一側,騎士再想收迴長矛已經來不及了。


    李重為了避過隨後而來的吳鉤,整個身子都貼在戰馬身上,猛然發力,淩空飛奔的戰馬無處著力頓時橫飛出去,和另外一匹戰馬撞在一起,發出砰地一聲巨響。與此同時,李重橫起長矛敲在另外一匹戰馬的後腿上,戰馬踉蹌奔跑,幾秒鍾過後,李重就聽到身後又是一聲震耳欲聾的爆響,聽聲音好像是戰馬撞在大樹上了。


    這是對付騎兵最省力的方法,幾乎不耗費真氣,需要的是超出人體極限的反應速度和行動靈活性,辟邪劍法可以做到這一點。


    李重的視線之中,出現數十名步行勁裝劍手,這些劍手手中還提著另外一種大殺器,最令武林高手頭疼的弓弩。


    李重迅速轉身將三名騎士刺死,還抽空把手中的長矛換掉,這才冷笑一聲閃身進了樹林,這個年代參天古樹隨處可見,樹林是對付騎兵最好的戰場。


    一隻羽箭尖嘯而至,拉開圍殺的第二幕!


    齊國臨淄,戰國時代最為繁華的城市,也是學術範圍最為濃鬱的國家,而臨淄的稷下學宮就是整個戰國文化的中心。同時,稷下學宮也是武學最為昌盛的地方,這個時代最為出色的劍手劍聖曹秋道就居住在稷下學宮。


    一座幽靜的小樓內,曹秋道長發披肩靜坐在地上,寬大的衣衫下隻露出一雙晶瑩如玉的手掌,曹秋道對麵跪坐著一名身材高大的劍手。


    “你說……囂魏牟死了?”曹秋道聲音低沉。


    “是!”


    “誰殺的囂魏牟?”


    “魏國劍手李重。”


    曹秋道眼中精光一閃,用疑問的語氣說道:“李重,新晉劍手嗎?”


    “應該是,但這個李重實力十分恐怖,在不用劍的情況下二十招之內就殺死了囂魏牟,我們查看過囂魏牟的屍體,脖頸肌肉骨骼全部斷裂,一瞬間就生機斷絕。而且李重還說……齊國的劍手不外如是。”


    曹秋道深吸了一口氣,慢慢迷上眼睛,歎聲道:“二十招殺死囂魏牟,這樣的實力已經能讓我感興趣了。”


    “先生……你要和李重動手?”


    曹秋道嗬嗬一笑,說道:“不是我要和李重動手,人家已經在挑戰我了。”


    “……”報信的劍手欲言又止。


    曹秋道睜眼道:“安排人,我這就去大梁。”


    報信的劍手跟曹秋道比較熟悉,壯著膽子問道:“曹先生親自去大梁是不是太抬舉李重了,不如寫封信讓李重來臨淄……”


    曹秋道握緊拳頭,沉聲道:“李重不光是在挑戰我,他在向我示威,示威甚至是考校你懂嗎?嗬嗬……擰斷囂魏牟的脖子我也能做到,但我做不到一瞬間就讓骨骼肌肉全部斷裂,換一種說法就是李重徒手格殺的能力超過我,我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該是我親自去大梁,反之李重就會來臨淄。”


    “先生你也做不到?”報信的劍手驚聲道。


    曹秋道搖頭道:“這有什麽奇怪的,有的人精於劍術,有的人精於矛法,有的人喜歡徒手製敵。不過……無論是誰徒手的威力也比不過兵器的,人究竟是肉體凡胎啊。”說到這裏,曹秋道臉色黯淡下來,仿佛在感慨什麽。窗外轟隆一聲巨響,瓢潑大雨傾瀉而下,天色頓時黯淡下來,曹秋道的麵容也漸漸隱沒在陰影中。


    李重殺的極其痛快,他終於明白為什麽古代大將在殺場上都喜歡用長矛大槍這種武器了,和寶劍比起來,槍矛才是真正的殺人利器,不需要你的招式有多精妙,隻需要比別人快,比別人力量大就可以了,大多數時候一槍刺進敵人胸膛,敵人的兵器還沒遞出一半,根本威脅不到自身安全。


    …………


    豬腳的終極武功絕對不會是劍,說實話確實像有些書友說的,劍神劍聖滿地走,看著都審美疲勞,我這本書的終極武功絕對沒人寫過,出人意料,很新鮮,就不知道我能堅持寫到那個時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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