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夫妻二人攜手進了廚房,月美狡黠地衝二嫂擠擠眼,方美琴不好意思的臉紅了,張林青拍拍小妹頭:“好了,你二嫂臉皮薄,你別逗她了,去吧,這裏交給我和你二嫂。”
在廚房,方美琴繼續跟老公說著李建芳的事情:“媽媽離婚後,大妹跟著媽媽一道去了繼父家生活,後來連姓都改了,跟繼父姓;繼父的奶奶是個厲害的,家裏也窮再加上張的也不出彩,這不快30歲了才娶了媽媽這個離婚帶著拖油瓶的女人。
大妹到了那家之後,小小年紀整天被那個繼奶奶使喚著幹活,家裏的飯菜缺不給她吃飽,大冬天的讓才5歲的妹妹下河去砸冰撈稻草繩,你說她的心得有多黑。聽說後來還是村裏的人看不下去了,去地裏把正在上工的媽媽叫迴來跟她大吵一架後,她後來才沒敢太過折磨大妹。”
方美琴說的這些,張林青其實多少都有點知道,也就是李建芳小時候被打多了,這才造成後來那麽老實,人也怯懦~
方美琴想想自己兄妹3個都沒過個什麽好日子,想想大妹過的比自己還苦,寄人籬下那有什麽日子?媽媽嫁過去也沒過得了好日子,聽說每天下工迴家吃個稻糠做的餅都得看婆婆的臉色,她那個婆婆太刻薄了,每天都是數著分吃。
方美琴她媽後來生的一兒一女倒是沒怎麽受苦,書是盡讀的;方建國這個大哥是個男孩子因為是大伯的種,倒也沒受什麽罪,讀書也是盡讀的,一直供著。
不像自己和大妹,隻讀到小學而已,自己為了讀書跟大媽吵了不知道多少次,那個時候爺奶還在家,他們樂意供自己讀書,
準備讀初中的時候,爺奶死了,大媽說什麽也不肯再讓自己讀書,說自己女兒大字都不識一個,自己能讀到小學畢業可以了,不做睜眼瞎;誰都對得起,後來自己就輟學了,這是運氣好,遇上了好男人,才有現在的讀書機會,方美琴特別珍惜現在的生活。
張林青是非常同情李建芳的,她的不幸不止小時候,更本就沒過什麽好日子。
李建芳在20多歲的時候,在江安一家村辦企業打工;後經人介紹認識了她們廠會計的大兒子;認識大概半年多,兩人結婚了,婚後一年多裏夫妻二人感情不錯,那個時候他們的女兒出生了。
女兒出生才2個月的時候,也就是89年的端午前天,她老公要去四川,一個朋友給他來信,說是帶他發財,他為了給老婆和女兒好的生活,辭去廠裏的工作,去四川發展。
因為快過節了,李建芳不太同意他出遠門,再說了四川哪個地方怎麽可能有江南省發展的好呢,可是老公不聽勸阻,堅持要去,沒辦法臨走前的那天李建芳給他包了粽子,算是提前過端午節了。那天她老公還跟她聊了一夜,展望美好未來。
端午節那天淩晨李建芳跟老公聊了一夜困死了,爬到二樓倒床上就睡著了,睡的那叫一個死啊!她老公趁她睡著了,自己倒是精神抖擻的拎著行李帶著粽子出遠門了。
這一走再也沒迴來,直到2年後在派出所的人陪同下送迴來,送來的不是活人,而是骨灰盒。其實老公走了兩年,李建芳已經預感不好了,因為兩年連封信都沒有,當時別人給李建芳分析了三種原因:要麽就是在外出意外了,要麽就是拋家棄子,另外成家;要麽就是混不下去沒臉迴來。
可是怎麽想,都不覺得老公是那種不負責的人,女兒出生那天老公那是非常高興,在醫院裏抱著剛出生的女兒也不管女兒身上多髒,連著親了好幾口,嘴裏隻喊,心肝寶貝......
沒有老公消息的那兩年,李建芳都不敢迴娘家,怕媽媽知道這事,罵她眼瞎,為此她還拿著老公的生辰八字找人算命,算命的都說她老公沒事,在外麵發大財了,很快就迴來了,讓她迴家等著,左等右等也沒等到人,後來,她又去找人算命。
直到後來,還是婆婆實在看不下去了,這才告訴她,他們對她的愧疚和隱瞞,那個時候她才知道,原來老公是有間隙神經病和妄想症!在別人的提醒下,李建芳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後來派出所又跟四川警方聯係,這才有了上一目被四川警方送了迴來。
什麽發財,什麽朋友的信都是他憑空想象出來,他根本就沒朋友在外省,唯一在外地的就是老丈人家。
老公一家人為了騙她結婚,對她是守口如瓶,這不兒子失蹤了,實在瞞不下去了,她在知道。
一直到接迴老公的骨灰盒,那會兒她才明白了,門當戶對!這四個字的含義。老公一個江安人沒有瑕疵如果不是有這個病娶不到本地人,怎麽會娶她一個江北鄉下人女人?
想想跟她一起打工的江北或者外省的姑娘有幾個嫁到好人家的,不是的嫁給了哪些大齡未娶或者有些小毛病的?當年她跟老公結婚,同打工的人還羨慕她,找了個好人家呢!
她恨啊,真正的諷刺!恨公婆不早點跟她說清楚,老公雖然有病,但是真心對她非常好,她也是真心愛著老公的。要是她早知道老公有這個
病,怎麽也不會讓他出這個門,綁也得把他綁在家裏。
李建芳也恨毒了小叔子,後來據她跟村裏人了解,老公這個病就是被她小叔子給欺負嚇唬成這樣子的,老公的病平時不怎麽發作,看起來倒也像正常人。
認識她的時候,已經好幾年都沒發作了,連精神病藥都不需要服用,在大家都以為他已經好了情況下,沒想到意外發生了。正真是發做起來要了他命啊~
李建芳抱著女兒,對著骨灰盒大哭,那叫一個悔恨,女兒才這麽點大,壓根就沒見過爸爸,這讓她們母女以後的日子怎麽過?
後來經過警察的解說,再結合實際情況他們分析,那年端午節正是他發病的時候,也不知道他是怎麽走到四川去的,到了那兒也不知道過的什麽日子。
聽警察的口意在四川,應該是被人打死在街頭,頭上有一條長長的傷疤;是他致命的傷,血流淨而死;沒有目擊證人,那個時候連監控都沒有,而且又是個流浪人,要不是家屬報案,都不會有人特意去核實身份。
死的時候身上連件衣服都沒有,赤條條地,死在垃圾房邊上,大家一開始都以為是個要飯的神經病,後來看到身下流了一地的血,這才報警。
最後還是好心的民警送了套衣服給他穿上,這才把他送迴家鄉安葬。死不瞑目,衣不遮體!多少年過去了,都沒抓到兇殺!
李建芳在江安生活好幾年了;江北這邊的親人都勸她再嫁,她還這麽年輕,才20多歲,就這麽守著也不是個事,當媽的如何能肯呢,她媽讓她帶女兒迴江北老家找個知底的人嫁了,這樣父母親戚都能照看到。
可那個時候的李建芳在江安生活了好多年,她在江北已經不習慣了,為了孩子她也不想離開江安,更不想迴蘇北找人嫁了;再加上她一個寡婦帶一個女兒也確實找不到什麽好人家;說什麽還是要迴江安再找,這樣公婆看孩子也方便。
後來經人介紹在江安找了戶人家;那個男的也是二婚,不過他是離婚再娶,也帶一個女兒;因為老婆是個精神病,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才離婚的;雙方各帶一個女兒,倒也有些共同語言,在媒人湊合下兩人個領了結婚證。
不得不說,李建芳這個婚結得太魯莽了,人都沒了解清楚,在媒人的說和下,再加上男方幾句甜言蜜語就這麽跟人領證了?!已經有過一段婚姻的人,而且前段婚姻也是對男方了解不徹底,就這麽把自己廉價的嫁了?
可惜李建芳
就是死腦子,太天真了。第一段婚姻,沒告知父母,媽媽和繼父也隻是在她快結婚時才知道有那麽一個人存在,男方是江安的,父母想要去調查底細,也無從下手。
沒想到女兒第二段婚姻,還是這一個樣子,依然是領證了才告訴親人和父母,連個婚禮都沒辦理。劉金英對自己的二女兒失望透頂了,甚至在後來漫長的時間裏,都不想看到二女兒。
李建芳結婚了自然就搬到老公就愛一起生活,男方很窮,他家的房子在村裏是最破的,非常顯眼,跟她第一任老公家境比起來差遠了,好在她也沒在意,她覺得夫妻雙方隻要肯吃苦,日子肯定能過起來。
剛開始因為不了解對方,夫妻雙方慢慢磨合包容對方,倒也相安無事相處了一段,那段時間也處出點感情出來。
在廚房,方美琴繼續跟老公說著李建芳的事情:“媽媽離婚後,大妹跟著媽媽一道去了繼父家生活,後來連姓都改了,跟繼父姓;繼父的奶奶是個厲害的,家裏也窮再加上張的也不出彩,這不快30歲了才娶了媽媽這個離婚帶著拖油瓶的女人。
大妹到了那家之後,小小年紀整天被那個繼奶奶使喚著幹活,家裏的飯菜缺不給她吃飽,大冬天的讓才5歲的妹妹下河去砸冰撈稻草繩,你說她的心得有多黑。聽說後來還是村裏的人看不下去了,去地裏把正在上工的媽媽叫迴來跟她大吵一架後,她後來才沒敢太過折磨大妹。”
方美琴說的這些,張林青其實多少都有點知道,也就是李建芳小時候被打多了,這才造成後來那麽老實,人也怯懦~
方美琴想想自己兄妹3個都沒過個什麽好日子,想想大妹過的比自己還苦,寄人籬下那有什麽日子?媽媽嫁過去也沒過得了好日子,聽說每天下工迴家吃個稻糠做的餅都得看婆婆的臉色,她那個婆婆太刻薄了,每天都是數著分吃。
方美琴她媽後來生的一兒一女倒是沒怎麽受苦,書是盡讀的;方建國這個大哥是個男孩子因為是大伯的種,倒也沒受什麽罪,讀書也是盡讀的,一直供著。
不像自己和大妹,隻讀到小學而已,自己為了讀書跟大媽吵了不知道多少次,那個時候爺奶還在家,他們樂意供自己讀書,
準備讀初中的時候,爺奶死了,大媽說什麽也不肯再讓自己讀書,說自己女兒大字都不識一個,自己能讀到小學畢業可以了,不做睜眼瞎;誰都對得起,後來自己就輟學了,這是運氣好,遇上了好男人,才有現在的讀書機會,方美琴特別珍惜現在的生活。
張林青是非常同情李建芳的,她的不幸不止小時候,更本就沒過什麽好日子。
李建芳在20多歲的時候,在江安一家村辦企業打工;後經人介紹認識了她們廠會計的大兒子;認識大概半年多,兩人結婚了,婚後一年多裏夫妻二人感情不錯,那個時候他們的女兒出生了。
女兒出生才2個月的時候,也就是89年的端午前天,她老公要去四川,一個朋友給他來信,說是帶他發財,他為了給老婆和女兒好的生活,辭去廠裏的工作,去四川發展。
因為快過節了,李建芳不太同意他出遠門,再說了四川哪個地方怎麽可能有江南省發展的好呢,可是老公不聽勸阻,堅持要去,沒辦法臨走前的那天李建芳給他包了粽子,算是提前過端午節了。那天她老公還跟她聊了一夜,展望美好未來。
端午節那天淩晨李建芳跟老公聊了一夜困死了,爬到二樓倒床上就睡著了,睡的那叫一個死啊!她老公趁她睡著了,自己倒是精神抖擻的拎著行李帶著粽子出遠門了。
這一走再也沒迴來,直到2年後在派出所的人陪同下送迴來,送來的不是活人,而是骨灰盒。其實老公走了兩年,李建芳已經預感不好了,因為兩年連封信都沒有,當時別人給李建芳分析了三種原因:要麽就是在外出意外了,要麽就是拋家棄子,另外成家;要麽就是混不下去沒臉迴來。
可是怎麽想,都不覺得老公是那種不負責的人,女兒出生那天老公那是非常高興,在醫院裏抱著剛出生的女兒也不管女兒身上多髒,連著親了好幾口,嘴裏隻喊,心肝寶貝......
沒有老公消息的那兩年,李建芳都不敢迴娘家,怕媽媽知道這事,罵她眼瞎,為此她還拿著老公的生辰八字找人算命,算命的都說她老公沒事,在外麵發大財了,很快就迴來了,讓她迴家等著,左等右等也沒等到人,後來,她又去找人算命。
直到後來,還是婆婆實在看不下去了,這才告訴她,他們對她的愧疚和隱瞞,那個時候她才知道,原來老公是有間隙神經病和妄想症!在別人的提醒下,李建芳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後來派出所又跟四川警方聯係,這才有了上一目被四川警方送了迴來。
什麽發財,什麽朋友的信都是他憑空想象出來,他根本就沒朋友在外省,唯一在外地的就是老丈人家。
老公一家人為了騙她結婚,對她是守口如瓶,這不兒子失蹤了,實在瞞不下去了,她在知道。
一直到接迴老公的骨灰盒,那會兒她才明白了,門當戶對!這四個字的含義。老公一個江安人沒有瑕疵如果不是有這個病娶不到本地人,怎麽會娶她一個江北鄉下人女人?
想想跟她一起打工的江北或者外省的姑娘有幾個嫁到好人家的,不是的嫁給了哪些大齡未娶或者有些小毛病的?當年她跟老公結婚,同打工的人還羨慕她,找了個好人家呢!
她恨啊,真正的諷刺!恨公婆不早點跟她說清楚,老公雖然有病,但是真心對她非常好,她也是真心愛著老公的。要是她早知道老公有這個
病,怎麽也不會讓他出這個門,綁也得把他綁在家裏。
李建芳也恨毒了小叔子,後來據她跟村裏人了解,老公這個病就是被她小叔子給欺負嚇唬成這樣子的,老公的病平時不怎麽發作,看起來倒也像正常人。
認識她的時候,已經好幾年都沒發作了,連精神病藥都不需要服用,在大家都以為他已經好了情況下,沒想到意外發生了。正真是發做起來要了他命啊~
李建芳抱著女兒,對著骨灰盒大哭,那叫一個悔恨,女兒才這麽點大,壓根就沒見過爸爸,這讓她們母女以後的日子怎麽過?
後來經過警察的解說,再結合實際情況他們分析,那年端午節正是他發病的時候,也不知道他是怎麽走到四川去的,到了那兒也不知道過的什麽日子。
聽警察的口意在四川,應該是被人打死在街頭,頭上有一條長長的傷疤;是他致命的傷,血流淨而死;沒有目擊證人,那個時候連監控都沒有,而且又是個流浪人,要不是家屬報案,都不會有人特意去核實身份。
死的時候身上連件衣服都沒有,赤條條地,死在垃圾房邊上,大家一開始都以為是個要飯的神經病,後來看到身下流了一地的血,這才報警。
最後還是好心的民警送了套衣服給他穿上,這才把他送迴家鄉安葬。死不瞑目,衣不遮體!多少年過去了,都沒抓到兇殺!
李建芳在江安生活好幾年了;江北這邊的親人都勸她再嫁,她還這麽年輕,才20多歲,就這麽守著也不是個事,當媽的如何能肯呢,她媽讓她帶女兒迴江北老家找個知底的人嫁了,這樣父母親戚都能照看到。
可那個時候的李建芳在江安生活了好多年,她在江北已經不習慣了,為了孩子她也不想離開江安,更不想迴蘇北找人嫁了;再加上她一個寡婦帶一個女兒也確實找不到什麽好人家;說什麽還是要迴江安再找,這樣公婆看孩子也方便。
後來經人介紹在江安找了戶人家;那個男的也是二婚,不過他是離婚再娶,也帶一個女兒;因為老婆是個精神病,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才離婚的;雙方各帶一個女兒,倒也有些共同語言,在媒人湊合下兩人個領了結婚證。
不得不說,李建芳這個婚結得太魯莽了,人都沒了解清楚,在媒人的說和下,再加上男方幾句甜言蜜語就這麽跟人領證了?!已經有過一段婚姻的人,而且前段婚姻也是對男方了解不徹底,就這麽把自己廉價的嫁了?
可惜李建芳
就是死腦子,太天真了。第一段婚姻,沒告知父母,媽媽和繼父也隻是在她快結婚時才知道有那麽一個人存在,男方是江安的,父母想要去調查底細,也無從下手。
沒想到女兒第二段婚姻,還是這一個樣子,依然是領證了才告訴親人和父母,連個婚禮都沒辦理。劉金英對自己的二女兒失望透頂了,甚至在後來漫長的時間裏,都不想看到二女兒。
李建芳結婚了自然就搬到老公就愛一起生活,男方很窮,他家的房子在村裏是最破的,非常顯眼,跟她第一任老公家境比起來差遠了,好在她也沒在意,她覺得夫妻雙方隻要肯吃苦,日子肯定能過起來。
剛開始因為不了解對方,夫妻雙方慢慢磨合包容對方,倒也相安無事相處了一段,那段時間也處出點感情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