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那是故意殺人。如果法律允許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時,通過殺別人來保護自己,那法律就要亂套了。這種行為不是瞬間的本能反應,而是為了保護自己,主動去殺人,行為就變質了。洞穴案和今天的案件,不是一個情境。”燕雨搖了搖頭。


    “那就看著兩個人都餓死?這種情況不還能活一個嗎?”


    “不對”,燕雨搖了搖頭:“如果一個人已經死了,那另一人可以吃他的屍體。屍體的物權和尊嚴權是低位階權利,為了保護生命權,可以吃屍體。或者說有一隻大熊貓在,也可以殺大熊貓吃,唯獨不可以殺人吃。”


    “我徹底明白了”,陸令點了點頭,法律這東西,說實話,還是很講道理的!


    正如燕雨所說,法不強人所難!


    兩個人在洞穴裏,誰也沒權利殺誰,但是可以比看誰能熬,熬到最後的,可以吃另一個人的屍體,但不能殺人。


    和燕雨聊完,陸令謝過燕雨,走向遊少華那邊,小聲和遊少華說道:“遊隊,懂法還是很牛逼的啊。”


    遊少華也小聲和陸令說道:“怎麽樣,你也打算考個法考?”


    “不不不”,陸令搖了搖頭:“我是覺得,以後可以和燕雨這樣的組個隊友,有不懂的就問她。”


    “...”


    ...


    大家在溝通交流,燕達先卻一直在認真檢查屍體,不曾走神。


    在他旁邊幫忙的劉儷文就做不到這一點,一邊在給師父幫忙,另一邊在聽燕雨講法律,一心二用,差點遞錯了工具。


    現場被動過,所以有些證據也難認定,難度略大一些。


    這也是現場勘查最難免遇到的事情。誰都希望遇到的是完美現場,但工地發生事故,第一批過來的肯定是工友,而且第一件事肯定是救人。


    不僅是工地的人,就連第一批到達的醫生,也沒考慮過保護現場,醫生的第一要務是救人,若不是第一個病人也垂危,可能會把這具屍體也帶走。


    一般來說,救護車裏的設備隻能搶救一個危重病人,第一輛救護車來的比警車還快,來現場一看,一人垂危,一人完全沒有生命體征,那肯定是救垂危病人。


    第二輛救護車來的時候,警車已經到了,警察和醫生一合計,這一位已經死透了,為了留下一些現場,這具屍體就沒帶走。


    “頸部無損傷,右前臂下段後內側有4.0cm*3.0cm表皮剝脫伴挫裂傷,係鋼筋所致;右手大魚際有1.0*1.0挫裂傷...腹部有一處鋼筋貫穿傷,麵積...肋骨骨折暫時無法判斷,需要帶走核查...”


    簡而言之,在這裏能判斷的還是太少,死亡原因是嚴重骨折、鋼筋穿刺、器官碎裂使人出血和器官功能衰竭。


    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異議,並不一定需要做毒檢和解剖,屍體現在可以帶走了。工地意外死個人,這種事不能說常見,確實每個工地負責人都可能麵對的。


    很快地,現場勘查的警官也完成了基本的事故調查。


    還真的是意外事故,就是對防墜安全器的檢查過於疏忽,吊籠的質量也嚴重不過關。事故發生的重要誘因就是拉的鋼筋太重了!這個電梯標定載重是1噸,但這些鋼筋就有一噸多,再加上兩個人明顯超重。


    這邊的工友說,這個電梯放一噸半都沒問題,日常也經常運輸一噸左右的貨物。這就屬於違規操作,日久天長,這次就出了問題,電梯沒有承受住重量,發生了脫落,而一噸多的重量,在超過額定速度後,齒輪錐鼓形漸進式防墜安全器沒有扛住,造成了這一慘劇。


    現場除了燕達先之外,還有其他法醫,燕達先給了自己的一些意見之後,就可以走了。這就是大佬的待遇。


    燕達先要走,其他人自然也沒必要在這裏待著,也確實幫不上什麽忙。


    而負責培訓的領導,默默地把分數加給了劉儷文和陸令。


    一個幫忙勘查,另一個提出了很多有意義的問題。


    至於燕雨,他沒有打分權,燕雨估計會免試進入省裏的考核。


    關於這一點,在場這麽多人,沒有一個站出來說不服。


    迴到培訓的地方,已經臨近下午下課,燕達先也不講課了,和大家聊了一些他的經驗。


    不要小看法醫,法醫遇到的都是大事,每一個都是血的教訓,尤其是燕達先這樣的法醫,不知道見過多少大事。


    “今天這個現場,還是挺簡單的,正好和大家聊一些東西。這個工人為了自己活命,把工友墊在了下麵,實際上這種事很多。如果有一天,你們要執行救火任務,那麽一定要把消防麵具扣緊。”


    “雖然你是公安,但是你救人的時候,你救的人,他可能因為求生欲太強,去搶你的消防麵具”,燕達先講的,都是一些真實的、血的教訓:“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潛水救人,也一樣,一定要把你的氧氣麵罩鎖緊,你的氧氣罐也要照顧好。人性就是這樣。”


    燕達先說的這部分內容,很是黑暗,但卻很真實。警察這個行業可以說什麽事都能遇到,可不要覺得救火就隻有消防員在做,警察也是一定要到現場的,必要的時候也得進火場。


    “我這些年,見過一些各種各樣的死人的案件,08年那會兒,曾經有兩個人打賭,敢不敢喝一杯液氮,結果因為打賭的東西誘人,另一個人真的喝了一杯液氮,當時就胃部膨脹、穿孔、器官衰竭,死得很快。”


    “燕主任”,燕雨主動舉手問問題:“液氮這麽稀少的東西,儲存他的人,為什麽會犯下這樣的錯誤?這東西不是隻有實驗室用嗎?”


    “當然不是。那時候鄉鎮的畜牧獸醫工作站,都可能會有液氮罐,主要用於保存優質進口奶牛的米青子,所以負責儲存的人,也沒有什麽科學素養。而喝的人,就是獸醫站的臨時工。液氮這種物質,因為太冷了,它倒進杯子裏之後,如果你一瞬間碰一下杯子,會由於萊頓弗羅斯特效應,並不會一瞬間感覺到過於寒冷。那個臨時工,用手碰了幾次杯子,感覺沒那麽邪乎,就喝了下去。”燕達先倒是很高興大家提出問題,給細致地解釋了一下。


    總之,法醫遇到的案子,有的愚蠢的不可想象。有打賭吃下一整袋食鹽的,有打賭喝下汽油的,有打賭...


    ...


    人性很難用幾個詞概括,燕達先給大家講了自己的一些經曆,這種內容所有人都聽得非常認真。


    在學校也是一樣,老師講課的時候,沒人愛聽,老師要是講起自己的特殊經曆,學生那求知欲直接就拉滿了。


    (今天隻有4.2k,實際上還有兩三千字,但是劇情和後麵是連著的,明天一起發。明天是上架後第一個推薦,爭取明天碼一萬字。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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