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令和王堯啃著肉包子,心道這縣局就是縣局,這食堂的包子都比派出所的肉多!


    說實話,今年這豬肉真有點奢侈品的味道,30多塊錢一斤,連帶著雞肉也上漲,這樣肉多的包子,吃著就格外香!


    今年的雞架都比往年貴!


    ...


    王成哪見過這個架勢。


    每次警察來他家,基本上都是衝著楊麗來的,這次不一樣了,衝著他來了。


    而且,讓王成沒有想到的是,警察玩真的!直接把他單獨叫到了林區警務室。


    沒有任何人與王成提了嶽軍指認的事情,警察就是問他一些問題,王成全都說不知道。


    不知道能行嗎?這麽大的事情,你說不知道就讓你跑了?


    這是命案,張濤目前生死不知,而王成刻意隱瞞此事,並且還配合妻子楊麗要求嶽軍隱瞞此事。


    但這一切,在警務室問了半天,王成啥也都說不知道。


    接著,王成就收到了一張傳喚證,傳喚其去刑偵大隊接受調查。


    刑事傳喚的時效是24小時,這情況的王成已經是嫌疑人了,但是王成依然不慌,他知道警察不會把他怎麽樣。


    但情況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樣。


    有了嶽軍的指認,和王成的不承認,分局副局長在看了嶽軍的詢問錄像後,直接批準了刑事拘留。


    這也就是命案,要是個盜竊案子,這點證據怎麽也不會拘留人的。


    當王成看到“東安縣公安局--拘留證”的時候,整個人都有點懵,什麽叫拘留???


    王成仔細地看著這張拘留證。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第五項之規定,茲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王成(個人情況略)執行拘留,送東安縣看守所羈押。


    與之一起的,還有拘留通知書。


    根據法律規定,拘留要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一般來說,明天早上去通知就行,但是遊少華直接親自去找楊麗送的拘留通知書,帶了人,開了兩輛警車,穿著製服!


    一般刑警隻有開會的時候才穿製服!


    這下也不嫌遠了,腰也不疼了腿也不酸了,晚上8點多,帶著人去楊麗家送拘留通知書。


    今天晚上,不審訊王成了,讓他好好休息一下,在看守所裏住一夜,明天再說。


    遊少華帶著人,開著執法記錄儀,把這張拘留通知書當麵送到了楊麗手裏,並且給楊麗解釋了一下這是什麽。


    可能是警車太顯眼,村裏有一些不怕冷的,居然在周圍看。


    “我老公怎麽了?憑什麽拘留他?”楊麗有些不服氣。


    “刑事拘留隻是刑事強製措施,您老公隻是犯罪嫌疑人,並不是被告,更不是已決犯。我們並沒有說他怎麽了,也沒有權利給他定罪,隻是通知您,他暫時被刑事拘留了。”遊少華滿口的法言法語。


    “你們警察了不起啊,憑什麽?他什麽事也沒有!”楊麗有些急。


    “有沒有事,我會給您答複,如果我們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您丈夫進行了非法羈押,那麽我們會按照《國家賠償法》給您這邊賠償,相應的警官也會被追責。”遊少華道:“如果沒有其他事,我們就先走了。哦,對了,這裏麵有地址,您可以前往東安縣看守所給您老公送簡單的衣物,也可以下載支付寶,網上給他充錢。”


    說著,遊少華完成了使命,這就轉身往迴走。


    楊麗平日裏真是在村裏橫慣了,什麽也不怕的主,村裏太多男人追捧她了,也不知道咋想的,上去就一把抓住了遊少華的脖領子:“你等會兒走,你還沒給我說清楚呢!”


    遊少華本來正在踏踏實實地往前走,被楊麗一拽,直接就仰麵摔倒在地,結結實實地摔了個屁股蹲。


    冬天摔一下可疼!遊少華緩了緩,還有點不太好動彈,接著和旁邊的其他兩人說:“還愣著幹啥,這個人阻礙執行職務,帶走!”


    一般襲警有兩個檔次,如果不嚴重,就是按照治安案件處理,能拘留十五天,阻礙執行職務。


    如果嚴重,就是按照刑事案件處理,能判刑,妨害公務罪。


    楊麗見兩個刑警抓她,就開始撒潑:“警察打人了!快來人啊!警察打人了!”


    楊麗在這鬧,圍觀的六七人也靠了過來。天氣還是太冷了,這大晚上,能出來這幾個人已經不少了。


    然而,就在這時,第二輛警車上又下來三個警察。


    圍觀的群眾沒有一個再往前一步,遊少華這才緩緩站了起來,揉著自己的腰和屁股:“走,不行,我得去一趟醫院。抓緊帶走,把人送到派出所處理。”


    ...


    楊麗夫婦都被帶走的事情,上了東坡村的微信群頭條。


    現場的這些村民,沒有一個能複述警察說的話,他們啥也沒聽清,也沒記住,就知道警察把這倆人帶走了。


    村裏的微信群,緊急成立了案件分析小組,十幾個中年男人在群裏各種分析案情的經過。


    這村裏的人,素質真是參差不齊,怎麽猜的都有,絕大部分人還是幸災樂禍。


    但是,第二天早上,這倆人都沒迴來,大家的想法就變了。


    尤其是,楊玉收到了楊麗的拘留通知書。


    楊玉是楊麗的親姐妹,派出所過來送拘留通知書的人是王所。


    今天是王所來林區警務站。王所還囑咐了楊玉,楊麗和王成短時間內出不來了,他倆在外讀高中的孩子過幾天放寒假迴家,讓楊玉幫忙照顧一二。


    高中放假晚,現在是1月19日,臘月初七,高中一般都得臘月20才放假。而王所這句囑咐,基本上就是告訴楊玉,他倆十天內出不來。


    楊玉哪懂拘留通知書是啥,就把這玩意放在了家裏,村裏其他人來問,他就說警察說得關很久了。


    如果有懂行的,從楊玉收到的拘留通知書上,看看上麵寫的案由是“妨礙執行職務”,估計也就能明白楊麗為什麽被抓。


    但是,除了楊玉沒有人看到拘留通知書,村子裏謠言就四起了。


    嶽軍表示他慌得一批!


    隻不過還好,沒有人關注他!


    而陸令這邊,通過讓王堯帶村裏的小孩玩遊戲,可以實時掌握村子裏一切新的、有意思的事情!


    王成的24小時筆錄算是很敷衍,警察進來隨便問了兩句,就讓王成迴去休息了。


    遊隊準備第四天再說,讓王成先休息一下。


    現在並不急,兩口子都進來了,如果可以,李美玉也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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