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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秀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離開的,後來他迴憶起來,記憶似乎斷層了,怎麽都想不起來。


    他愛宋錦嗎?洛秀第一次在心底這樣問自己。


    愛、是什麽?


    像爸爸和媽媽那樣伉儷情深,至死不悔嗎?


    這樣的感覺,似乎還不錯。


    隻要想想他和宋錦生活在一起,有家、有孩子、就覺得很滿足,而一想到她馬上要嫁給別的男人,胸腔裏的怒火馬上就要噴出來了。


    可惜,就像齊歌說的那樣,他錯過了機會。


    洛秀當天早上就迴了京都,走的匆匆忙忙的。


    沉香看著主子陰沉莫測的臉,也不知道主子心底究竟是怎麽想的。


    就這樣铩羽而歸了?主子的傷就這樣白受了?


    洛秀的心思沒人猜的透,上飛機前他望著自然秀麗、豐饒幽雅的雲南風景,露出一個陰惻惻的笑容。


    他絕不會、就這樣算了的!


    扭頭便頭也不迴的進了機艙。


    洛秀的座位是頭等艙,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來,洛秀閉上眼休息。


    他本來不想這麽早趕迴去,但幫裏出了事,他必須要迴去坐鎮,這才離開幾天,那群老東西就開始蠢蠢欲動了。


    洛秀無聲的笑了笑,俊美的側臉攝人心魄。


    隔著走道的座位上坐著個戴墨鏡,一頭栗色波浪卷發的美女,高挑身材,打扮時尚,走到哪裏就跟個發光體似的吸引人眼球,此時那女人兩手抓著報紙,看著是在認真看報紙,實則墨鏡下眼睛一直在偷偷觀察著旁邊的男人。


    臉蛋,完美,身材,完美,氣質,完美,身上的西裝手工定製,造價不菲,戴的手表可是patekphilippe世界限量版,估摸著她所有的積蓄都搞不到那塊表。


    佟玉卮一顆心砰砰砰跳的飛快,看來經紀人說的沒錯,頭等艙果然最能釣到優質男人,這男人不僅優質,還很極品。


    她現在一點都不心疼坐頭等艙花的錢了。


    佟玉卮看那男人好像睡著了,就大著膽子近距離打量他,不由得更是傾心,這男人簡直像是個藝術品,隻能用兩個字來形容他。


    完美!


    她趕緊掏出小鏡子補妝,描描畫畫了半天總算滿意的看著鏡子裏精致美豔的自己,朝著自己拋了個媚眼,簡直快被自己給電暈了,她就不信憑自己的長相手段拿不下這個男人。


    可惜,三個小時過去了,那男人沒有一點醒過來的跡象,眼看飛機就快要到站了,佟玉卮暗暗著急,這要是搭不上訕,她的計劃不是就要落空了。


    可惜佟玉卮在這兒著急也沒用,她總不能跑過去把那男人給搖醒吧。


    眼珠一轉,佟玉卮計上心來,抬手招來空姐,大聲道:“給我來一杯橙汁,要冰的。”


    “好的,小姐您稍等。”空姐非常有禮貌的笑著迴道,剛要轉身就被身後的女人給叫住了。


    空姐笑容甜美和善的看著麵前美豔四射的女人,“請問您還有什麽事?”


    佟玉卮目光暗暗瞟了眼旁邊睡著的男人,用自以為漫不經心的語氣道:“雖然機艙裏的溫度適宜,但還是非常容易感冒的,你給這位先生拿個毛毯吧。”


    空姐在這飛機上什麽人沒見過,這女人什麽目的她一眼就看穿了,本著好素養空姐語氣溫柔道:“這位先生的助手已經提前吩咐過我們了,不可以打擾到他,對不起小姐,您的要求我無法做到。”


    佟玉卮秀眉狠狠蹙了起來,計劃又落空了。


    等空姐離開後,佟玉卮氣惱的垂著前邊的椅背,想發出點動靜把那男人吵醒,結果換來前邊的乘客一句神經病。


    在佟玉卮的氣悶中,飛機終於落地,廣播裏甜美的報站聲響起,佟玉卮一動不動緊緊盯著那男人,結果看到一個身高堪比歐美男模的英俊混血男人朝這邊走來,佟玉卮狠狠咽了口唾沫,今兒真是黃道吉日啊,極品帥哥一個一個的讓她飽眼福。


    結果那混血兒走到那男人身邊彎腰恭敬的說了句什麽,那男人緩緩睜開了雙眼,一瞬間,佟玉卮覺得自己好像被什麽掐住了喉嚨。


    就在她愣怔的時候,那男人已經起身,看都沒看她一眼淡漠高貴的從她身側走過,一身白色西裝勾勒出男人清瘦修長的身姿,比身後畢恭畢敬跟著的混血男人還要高那麽幾分。


    天哪,她感覺自己要唿吸不過來了。


    “等等。”佟玉卮立馬從花癡狀態中迴過神,提起包包就朝兩人離開的方向追去,結果人家走的是vip通道,她連個影子都沒看到。


    即使走vip通道也是要出機場大門的,佟玉卮火急火燎的走出通道口,結果遇上了來接機的粉絲和一批娛記,把她的路堵得是水泄不通,佟玉卮真想大吼一聲把這些人全都轟走,但她沒忘了自己身份,臉上掛著假笑和粉絲打招唿。


    經紀人護著她往外走,佟玉卮往門口看了一眼,便看到一輛低調奢華的賓利轎車前,混血男人恭敬的打開車門,那個風華淡漠的男人彎腰坐了進去,車門合上,徹底隔絕了男人的身影。


    直到轎車開走,佟玉卮還是有些失魂落魄的,她就這樣和她的男神失之交臂了,京都這麽大,下次再相遇也不知道是什麽時候,要是知道他叫什麽名字就好辦了。


    佟玉卮腦海裏靈光一閃,突然想起她好像在哪裏見過這個男人,報紙?還是雜誌上,等迴到保姆車上,她立馬讓助理把她最近看過的報紙雜誌都找過來。


    小助理不敢抱怨立馬去辦,佟玉卮最終在上個月的報紙頭版上看到了一個男人的半身照,玉容俊美非凡,笑的自信而淡然,正是剛才那個男人。


    再看標題,洛家大少失蹤十年突然現身,出任洛氏最年輕執行總裁。


    洛氏,佟玉卮如雷貫耳,全國首屈一指的大財團。


    那麽這個男人,就是洛氏的新任當家人——洛秀。


    天哪,佟玉卮捂住嘴,不可置信的驚唿……


    轎車裏,洛秀翻著公司這個月的財務報表,一目十行的看過去,在他的火眼金睛下,沒人敢做手腳,除非不想活了。


    等洛秀滿意的把報表扔到旁邊的座位上,沉香瞟了眼洛秀的臉色,斟酌了半晌說道:“茱萸將事態控製的差不多了,留著高慶翔和他的狗腿等著主子您親自迴來處理,您看要不要……。”沉香做了個哢嚓的手勢。


    洛秀目光看著窗外,淡淡道:“先留他一條命,派人跟緊他,看他最近跟什麽人見麵,不要放過一絲細節。”


    沉香一轉眼就明白了洛秀的意思,恭敬道:“是。”


    這高慶翔是老幫主唐中元的心腹,在幫中很有威望,當年洛秀殺了唐中元後,這個高慶翔非常有眼色的投靠了洛秀,而當時洛秀根基不穩,正要高慶翔這樣的老人來幫他穩住腳跟,這些年來高慶翔暗地裏做了不少小動作,他自以為沒人發現,其實洛秀心底明鏡似的給他記著呢,要解決他得找個由頭。


    結果這次洛秀去雲南一趟,高慶翔就折騰出事兒來了,竟然想要造反,這可真是越老越糊塗,腦袋被屎糊了。


    想扳倒洛秀前幾年還有那麽一絲可能,而現在,無異於蚍蜉撼大樹。


    高慶翔不是這麽沒腦子的人,唯一一個可能就是他背後有一股勢力在幫他,才給了他膽子來挑戰洛秀的權威。


    但不論是什麽人,總會露出馬腳來。


    洛秀看著窗外飛快倒退的風景,緩緩而笑。


    沉香突然想起一件事,看向洛秀道:“洛漩她,該怎麽處理?”


    洛秀冷淡的聲音如堅冰:“扔到非洲去,是生是死看她的造化了。”


    沉香猛然打了個哆嗦,主子都這樣說了,那就是死路一條啊,非洲那裏是人待得地方嗎?更別提洛漩一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到時候連骨頭渣子都找不到。


    不過他倒是理解主子的心情,不僅有父母的恩怨在裏邊,還騙了主子,更重要的是,她曾經竟然想要主子殺了宋錦。


    死的也不虧。


    ……


    洛秀走了,宋錦鬆了口氣,連唿吸都感覺順暢了許多。


    吃過早飯後,宋錦窩在齊歌懷裏開始給他講這些天發生的事情,宋錦已經盡量挑著講了,但齊歌還是從她的字裏行間感受到當時是多麽危險,不由得將宋錦抱的更緊,垂眸緊緊的盯著她,抿唇不悅道:“以後不可以這麽傻了,你現在不是一個人,一切為了孩子著想,萬一你出了什麽事,你要我怎麽活?”


    宋錦笑了笑,摸著他的臉柔聲道:“你放心吧,我很清楚我的身體,絕對不會讓孩子有事的。”


    齊歌埋首在她肩上悶悶道:“那也不行,以後我再也不離開你了。”


    齊歌發誓,他以後再也不要經曆這樣的生離死別了。


    等迴去後他就遞交退伍申請,忙活了這麽些年,也是時候歇歇了,到時候他找一個輕鬆點的工作,每天守著宋錦和孩子,就這樣平淡的過一輩子也不錯。


    洛秀的事情宋錦她不說他也不主動問,兩人很有默契的不去觸碰這個禁區,但孟祁,齊歌心底實在是疑惑的很,等他開口問宋錦,宋錦看了他一眼垂下眼眸淡淡道:“以後你要習慣他的存在。”


    不是她想要隱瞞齊歌,而是她根本不知從何說起,而齊歌也非常相信宋錦,見她不說就知道她身上肯定有秘密,也不強求她必須說出來,笑著揉了揉她的頭發,眼神寵溺:“要保護好自己。”


    宋錦重重點頭,突然想起來什麽看了眼齊歌有些心虛的低下腦袋,齊歌好笑的在她耳邊道:“又怎麽了?”


    宋錦手指在他胸上畫圈圈,鬱悶道:“我怕外公不讓我出門,所以是偷偷跑出來的,外公發現我失蹤了,一定會滿世界的找我的,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讓外公擔心的。”


    不論齊歌和外公的芥蒂有多深,畢竟是長輩,作為一個賢妻,宋錦很懂得自己的位置。


    一聽宋錦提起外公,齊歌眼珠就沉了下來,宋錦一看齊歌臉色不好,以為他生氣了,心底正沒底的時候齊歌突然摸著她的臉笑道:“沒事,等會我打個電話迴去,和外公解釋一下,外公是不會怪你的。”


    宋錦埋首在他懷中笑道:“好。”


    溫香軟玉在懷,齊歌即使再清心寡欲也有些欲火焚身,但每次他隻要一起這樣的念頭,下身就會非常痛,這次也不例外,齊歌劍眉微微蹙起,盡量讓自己平靜下來。


    病床是單人床,躺兩個人本來就非常勉強了,宋錦嫌熱一直在他懷裏拱來拱去的,一時讓齊歌更是難受的很,宋錦聽到一聲細微的嚶嚀聲,抬眸便看到齊歌緊蹙的劍眉,仿佛壓抑著巨大的痛苦。


    宋錦趕忙坐起來擔憂的問道:“你怎麽了,是不是我碰到你的傷口了?”


    齊歌擺擺手,“沒……沒事。”臉色卻越來越紅。


    宋錦一看他臉紅了,就知道是怎麽迴事了,抿唇笑了笑,又重新躺迴他懷裏,柔聲問道:“那裏還疼嗎?”雖然說這種話題有些羞羞,但兩人就要結婚了,夫妻之間說這種話不是很正常嘛。


    宋錦如此直言不諱的說出來,齊歌臉更紅了,移開視線不敢看宋錦的眼睛。


    他怕他忍不住……


    宋錦捧迴他的臉,雙眼直視他的眼睛,聲音柔情似水,刹那間把齊歌的心都給化了:“既然忍得如此難受,那就別忍了。”


    這個男人,她嫁定了,既然注定要在一起,那早一點晚一點又有什麽關係呢?


    她宋錦不是個三心二意的人,洛秀再好再令她心動她也不會吃著碗裏的看著鍋裏的,更何況,那隻是曾經,現在,陪著她的人,是齊歌。


    “不行。”齊歌斬釘截鐵的拒絕,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你的身體經受不了,而且,在結婚前,我不能碰你。”


    這男人還真是個正人君子,宋錦心底為他的體貼感動,臉上卻嘟著嘴不滿道:“醫生都說了過了三個月之後,隻要動作輕點是沒事的,難道你是對自己沒信心嗎?”她隻是看齊歌忍得如此難受心疼而已。


    齊歌噎了噎,鬆開宋錦背過身去,“總之結婚前我是不會動你的。”這是他的原則更是對宋錦的尊重。


    宋錦好笑的錘了一下他的背,見男人不為所動,把臉貼在他的背上,一手穿過他的腰摸著他胸膛上的肌膚,一舉一動充滿挑逗,齊歌憋得辛苦,宋錦笑的也很暢快。


    兩人在這邊蜜裏調油的好不快活,孟祁聽牆角聽的快憋出內傷了,恨恨的揪著牆角的草,心底把齊歌罵了個狗血淋頭,卻到底不敢再生出害他的心思了。


    宋錦是個言出必行的人,他要再敢欺負齊歌,他就可以給他的小弟弟收屍了。


    元君身輕如燕的倒掛在房簷下,看著孟祁吃醋的模樣有心想逗逗他。


    “你看你的女神多幸福啊,你就放手吧,有句話怎麽說來著,愛一個人最好的方式是放手。”元君45°角明媚憂傷的望著天空。


    “我呸,你個臭老道給我滾一邊去,別以為我打不過你,我是懶得跟你個老頭子計較,要我放手,那除非太陽打西邊出來。”孟祁最恨別人拆散他和女神,現在在他的眼裏,元君就是個要毀了他幸福的大壞蛋。


    “嗬嗬,小夥子,你走火入魔了,要是再不清醒點,你一輩子都搭進去了。”元君越看越覺得這孟祁就像個神經病,不論說話做事還是動作都透著一股神經質。


    “你tm才走火入魔。”孟祁大罵一聲跳起來就朝元君攻去,身形淩厲非常,嘴裏吼道:“為了女神我心甘情願。”


    元君一點都不敢小瞧孟祁,短短時間而已,這家夥功夫竟然又提高了,元君心底驚疑不定,麵上不動聲色的迴應,竟然被激怒的孟祁一拳打在臉上,牙都打飛了一顆。


    這家夥,情緒竟然能影響他的力量,越生氣發揮出來的力量就越強,不知道主子給他喂了什麽藥,讓這家夥跟個寵物似的崇拜她。


    宋錦也很無奈,當初她是抱著把孟祁馴成溫順的小綿羊的心思,對她忠心耿耿,沒想到這家夥對她是夠忠心,但對她更深的是一個男人對女人最原始的*和占有欲,後來朝著這方麵越奔越遠,一去不迴頭。


    現在,孟祁對她的感情已經強烈到深深根值於骨子中,除非死,否則這份感情永遠都不會變質。


    中午的時候,鐵柱迴來了,看到醒過來的齊歌熱淚盈眶,沉沉道:“我把弟兄們的屍體都找到了,一共十八具,但是卻沒找到蘇哥的屍體,那個叛徒也被我活捉了,首長,兄弟們死的好冤啊。”


    蘇哥就是蘇高,他當時為了保護齊歌孤身引開匪徒,下落不明。


    宋錦悄悄走了出去,轉身關門的時候看到齊歌坐在床邊落寞晦澀的背影,心底就有些難受,宋錦知道,齊歌自醒來就一直都不開心,他是為自己的無能和兄弟的慘死而難過悔恨,所以宋錦用說話來吸引他的注意力,讓他不要想那些傷心的事情。


    但有些事情,總要麵對的,齊歌他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是萬千軍士心中的領袖,沒有什麽事情能打擊到他,相信這次他也一定能挺過去的。


    輕輕帶上門,宋錦在院子裏的長椅上坐了下來。


    半小時後,鐵柱步履沉重的走了出來,走到宋錦身邊低聲道:“嫂子,首長心中不好受我都知道的,你一定要多勸勸他,別讓他鑽死角。”


    鐵柱記得有一次首長帶隊去清剿一個跨國走私的團夥,當時有個小嘍囉把槍藏在鞋底,關鍵時刻朝首長開槍,有個同伴衝出來替首長擋了一槍,當場就死了,那件事給首長留下了很深的陰影,以後隻要是他帶隊,保證隊員的安全是第一要務,而現在他的隊員全都死了,作為一個領袖來說,沒有什麽打擊比這更嚴重。


    別看首長平時總是冷著臉,對下屬非常嚴格,那也是為了他們著想,其實首長對自己手下的兵感情是非常深厚的。


    “嗯,我知道,辛苦你了。”宋錦對鐵柱笑著道。


    鐵柱趕忙擺手,“如果沒什麽事的話我就先去忙了,蘇哥的屍體還沒找到,我還得再帶人去林子裏跑一圈。”鐵柱說完就走了。


    又坐了一會兒,宋錦起身朝病房走去,推開門,便看到病床上蜷縮成一團的男人,看起來那麽脆弱。


    這是她第一次看到不再強勢的齊歌,高大的身軀像個蠶蛹拱成一團,看的宋錦鼻子發酸。


    永遠像個定海神針般沉穩強大的齊歌,原來也有如此脆弱的時候,即使是神,也會疲憊,會憂傷,會難過。


    齊歌他是人,不是神。


    聯想到他的身世,宋錦更是心疼他,走過去在他身邊躺下,默默陪著他。


    從正午到夕陽下山,窗外的最後一縷霞光被月光取代,宋錦迷迷糊糊睡著的時候,聽到翻身的動作,下一瞬她落入了一個溫暖的懷抱,那人在她耳邊低語。


    “小錦,對不起。”


    宋錦睜開迷蒙的眼睛,正想要問一句為什麽對不起我,齊歌突然將她緊緊的勒進懷中,讓宋錦差點喘不過氣來。


    “我本來想迴去之後就遞交退伍報告,想永遠陪著你,再不經曆那些危險,但是……。”頓了頓,齊歌接著說道:“想到那些兄弟的慘死,我就覺得自己很自私,他們為了國家為了人民犧牲奉獻,而我竟然因為疲憊而想要逃避,對不起我身上的製服,對不起敬仰我們的子民,更對不起我當年在國旗下發的誓言。”


    黑暗中,宋錦眼睛亮晶晶的,這個男人還真的是赤膽忠心,也正是這份正直才更加吸引她。


    宋錦笑眯眯的摸著他的臉:“男人就是應該建功立業,保家衛國,你這樣的選擇沒錯,而且你是軍人,怎能永遠沉溺在兒女柔情中,否則你豈不是辜負了國家這些年對你的栽培,放心去做吧,我會永遠在你身後支持你的。”


    齊歌將她抱的更緊:“可是這樣我就沒有那麽多時間陪你了。”


    “天下哪有兩全其美的好事呢?你放心吧,我一個人也會過的很好的,不用擔心我,倒是你,遇到危險的時候一定要多想想我,想想我們的孩子,別隻顧著往前衝。”


    齊歌點頭:“我答應你。”


    宋錦心底歎息了一聲,雖然很希望齊歌能陪在她身邊,但他是她丈夫的同時,更是一名軍人,沒有大家哪兒來的小家,多多理解包容吧。


    齊歌心底對宋錦的愧疚更深,心底更是堅定了以後一定要加倍對他好。


    他何德何能才能娶到如此明理識大體的妻子,一定要加倍珍惜。


    三天後,齊歌已經能下地走動了,宋錦便陪著他在小鎮上到處逛逛,這裏有很多帶有民族風情的特產,都是宋錦以前從未見過的,齊歌看宋錦這麽開心的樣子也非常高興。


    兩人就像一對平凡的戀人一樣手牽著手看日出日落,遊玩賞樂,動情時會擁抱會接吻,齊歌不是個好的戀人,卻是個稱職的丈夫,他不會浪漫的花招,但所有的愛意都藏在他的溫柔體貼中,卻比甜言蜜語更能打動宋錦的心。


    兩人的感情在這幾天的相處中迅速升溫,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動作都無比默契,這讓宋錦感覺心底甜蜜蜜的。


    原來,這就是愛情的滋味。


    而齊歌,這幾天真的是他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最幸福快樂的日子,他真的希望時光永遠定格在這一刻,不去理會世間紛擾,和宋錦平安喜樂的在這裏生活一輩子。


    但該來的,還是要來。


    孟老爺子已經知道宋錦跑去找齊歌,也知道齊歌已經沒事了,在電話裏非常生氣的勒令兩人快點迴來,否則他不顧身體也要趕過去。


    掛了電話,齊歌走過去牽起宋錦的手:“婚禮已經策劃的差不多了,等迴去,我們就結婚吧。”


    宋錦笑著靠在他懷裏:“好。”


    當天下午,兩人踏上了迴京都的飛機。


    而孟祁,兩天前宋錦已經把他趕迴京都了,走之前孟祁還不情不願的,但讓他留下來看兩人秀恩愛他遲早要憋出內傷,再不情願也得走。


    京都,洛秀正在辦公室處理文件,手指飛快的在文件上簽下他的大名,沉香敲門,得到洛秀允準後走進來。


    “齊歌和宋錦今天下午從雲南迴來了。”


    洛秀簽字的手頓了頓,墨跡暈染開,眸光越發冷戾,最終還是把他的名字龍飛鳳舞的寫了出來,把文件合上扔到一邊,靠迴椅背裏勾唇冷笑。


    “終於舍得迴來了。”


    沉香不敢看自家主子的臉色,想了想道:“齊歌找的國內最頂尖的婚禮策劃師,現在婚禮已經布置的差不多了,今天下午,他們的結婚請帖送到公司來了。”說著沉香變戲法似的從背後拿出來一張鎏金燙邊的大紅請帖,恭敬的放在洛秀的辦公桌上。


    身子稍稍後退了一小步,他怕主子震怒下把火發在他身上。


    洛秀冷冷的瞟了眼那張大紅請帖,竟然沒有動怒,拿過來打開。


    一個凹出來的心形裏是兩人的合照,男帥女美,天作之合,尤其是宋錦幸福甜蜜的笑容深深的刺痛他的心。


    下邊一行燙金的大字:5月18日,天爵大酒店歡迎各位來參加齊歌先生和宋錦小姐的結婚宴席,上午十點,在酒店後邊的大教堂舉行正式的結婚典禮,望各位屆時準時到場。


    齊歌宋錦的名字格外大格外紅,下邊還用花體印著一行行字。


    錦繡良緣,佳偶天成。


    洛秀捏著喜帖的指骨泛白,手背上青筋暴露,他卻突然勾著唇笑了。


    邪氣凜然,妖孽如火。


    錦繡良緣正確的解釋應該是,宋錦和洛秀,多好啊,他和宋錦才應該是天生一對。


    今天是五月初五,離五月十八還有十三天的時間。


    足夠了。


    “替我辦一件事去,到時候,我要在婚禮上給他們一個驚喜。”


    同一時間,京都各個有頭有臉的人物都接到了喜帖,消息來的太突然,很多上流名媛富二代之類的姑娘直接哭鬧了起來。


    男神結婚了,新娘不是我。


    雖然之前就有消息齊歌要結婚了,但沒想到這麽快,看來消息屬實啊,齊歌真的是奉子成婚啊。


    很多姑娘把未曾謀麵的宋錦罵了個狗血噴頭,什麽難聽罵什麽,甚至還成立了個反宋錦後援會。


    一個貧民出身的丫頭也敢肖想她們的男神,非得要她知難而退不可。


    這些風波宋錦都不得而知,在飛機上她歪在齊歌身上睡了一覺,再醒來飛機已經到站了。


    齊歌給她披上大衣,牽著她的手走出機場大廳。


    來接他們的,是林玉。


    ------題外話------


    今天更的夠多吧,嘎嘎


    猜猜洛秀要給倆人什麽驚喜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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