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金躺在炕上輾轉反側,旁邊的金小瞳睡很香。原來這小男孩清理幹淨了還是蠻好看,濃眉大眼,像個小閨女似的。吃飯的時候金問出了好多問題。小男孩的爸爸姓王,母親蘇氏,一家人以打獵為生,沒有什麽文化,所以才有石頭這個俗到不能再俗的名字。想來他的父母已經兇多吉少,留他自己在這裏又不放心,看來是隻能帶他在身邊順便找找他他父母的下落了。男孩聽到要帶他去找父母當然很開心。金說出門在外帶個莫名孩子不方便,於是讓男孩認自己為哥哥,順便個給起個名字叫小瞳,姓隨自己,等找到父母再改迴去。男孩欣然答應了。
夜光透過窗子灑在地麵上,不由的讓金想起那首詩: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非常的應景。直到此刻金才能好好的躺在那裏放鬆一下,發生過的事就像電影一樣的在腦海裏一一放過,明明就幾天發生的事情,卻好像是一個世紀那麽久。
大條腦袋的金瞳匆匆而來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年代,小屁孩金小瞳更是不知道。本來在地府時已經規劃好了自己未來的路,可在遇到了小瞳之後就不得不打破原來的計劃,重新規劃起來。其實他大可丟下小瞳自己走的,可同情心不允許他這樣做。金躊躇了,他不知道自己未來的路將要改變多少了,在帶著一個小孩的情況下。他又有了逃避的念頭,片刻又打消了,畢竟自己曾發誓要開始新的生活,擺脫那個懦弱的人生,而且也要為金小瞳樹立一個好榜樣。帶著這樣的雄心壯誌,疲憊的金進入了甜美的夢鄉。
翻騰了一晚上,天剛蒙蒙亮金就起來。他擇席,換新的環境就睡不著覺,不過這個毛病以後得慢慢的改掉了。
伸個懶腰,換上小瞳爸爸的衣服,衣服雖大點,勉強還能過的去,比起穿越來的那套好多了。簡單的梳洗一番,便開始生火、做飯,儼然一個老媽子形象。
古代的空氣就是比現在的空氣要好很多。昨晚來的匆匆忙也沒有好好的看看周圍的環境,站在院子裏的金,一邊做著上學時的體操,一邊四下觀看。“我的媽呀,怪不得大家都要穿呢,這裏簡直就是世外桃源,要是擱現代,再蓋座山莊供遊客遊玩,一定賺翻了。”
“哥哥你在幹什麽?”小瞳起來了,正站在門口好奇的看著金做體操。
“起來了,我們吃飯。”
從鍋裏端出飯菜,兩人圍坐在桌前開始了他們兩個的第一頓早餐。
“哥,你長得真好看。”
“恩。”
“哥,你做的飯比我娘親做的好吃。”“恩。”
“哥,你昨天給我吃的那叫太妃糖嗎?”
“恩。吃飯不要說話。”
“哥,——”
“告訴你吃飯不要說話。”
“哥,我是想說我吃完了。”
…
“哥,我們今天就去找我的父母麽?”
“恩。”
“哥,為什麽你昨天很愛說今天、不說了呢。”
“恩。”死小孩,他確定是7歲不是17歲??
樹林裏,一大一小兩個人努力的在趕路,這二人正是金瞳和金小瞳。金瞳決定先找一個人多的地方問清楚到底是什麽時代,然後賺點錢在做打算。他們真的是很努力在趕路,因為據金小瞳說,離他家四十公裏處有一座小鎮。金瞳聽說四十公裏差點沒有背過氣,四十公裏啊,那得走到什麽時候。金瞳走過最遠的路還是在高中的時候,學校組織去部隊遠足,來迴來去才四十公裏,就用了十個小時,中間還在部隊上休息了兩個小時。金瞳趕緊扔下筷子,匆忙收拾完要帶的東西拉著小瞳趕緊往鎮上趕,至於那所小破茅草屋,愛誰住誰住吧。
小瞳問他為什麽要這樣趕,大瞳迴答必須在吃晚飯以前趕到鎮上,不能在外邊過夜。
金瞳拉著小瞳拚命的往前趕,根本就顧不得看周圍的風景。其實他們要是停下看看就會發現這裏的風景簡直是太美了,到處五彩繽紛,鳥語花香,金瞳一定會被這樣的景色感動,忍不住去親吻這片大地。
太陽到正頭頂的時候,他們來到一座城門下,這座城牆並不高,城門上方寫著“沙陽鎮”三個字。大隊的車馬行人秩序的排成兩隊,等待著前邊的安檢。金瞳搜索記憶裏沒有這麽一個鎮的名字,想來是不出名的。
“不是四十公裏麽,怎麽這麽快就到了?”
“本來就是啊,爹爹上次帶我來早早就出來,也是這個時候就到了,不知道你為什麽這麽趕,累死我了。”
“你…”金瞳現在終於明白原來這個四十公裏並不是四十公裏而是四十裏,再也不相信小孩子了。
通過城門守衛的檢查,金瞳拉著小瞳走進了城門。一進去金瞳就被裏邊深深的吸引住了,那簡直跟外邊是兩個世界,一排排的樓閣矗立在街道兩邊,古色古香。鎮雖不大,卻也熱鬧非凡,賣古玩字畫的,生活用品的,算卦的,捏糖人的,總之是一派欣欣向榮。看在金瞳眼裏,簡直就想翻版的現代商業街。金瞳讓小瞳緊緊的拉著自己的衣角,免得走散。第二次來鎮上,小瞳當然會被這些事物所吸引,就連金瞳自己都被從來沒有見過的事物所吸引。小瞳盯著捏糖人的攤兒,用勁拉拉金瞳的衣角,“哥,那是什麽?”小瞳當然知道那是什麽,他的意思是哥,你給我買。
“沒錢。”金瞳早就打算好了,先得賺點錢,然後在吃上一頓。
一眼望去,整條街除了茶樓就是飯館,還有一個布莊兩個賭坊。沒有金瞳要找的地方。金瞳有些急了,難道這裏沒有要找的地方??不可能啊!一定有的,再找找。
金瞳將整條街都轉過來就是沒有找到,走到一個賣字畫的攤兒前,“請問大叔,這裏有沒有典當行?”
“你是說當鋪吧,有的,在後邊那條街,你沿著這條街一直走,再向右轉就到了。”
“謝謝大叔。”
“嗬嗬,公子客氣了。一看公子就不是本地人吧。”
“正是,我弟弟來這裏找個人。”
按著老者所說,金瞳、金小瞳來到了一家名叫“王石典當鋪”,門臉不大卻有著典當行的意味,屋簷下邊伸出來一隻白色的旗子,用黑筆大大寫著一個“當”。屋裏邊很冷清,跟街上形成的鮮明的對比。小瞳跟在金瞳身走進到典當行。
“夥計,我找你們老板。”金瞳敲敲桌子,叫醒趴在正在打盹的夥計。
“公子,當東西找我就行。”小夥計年歲不大,看金瞳穿的破破爛爛,把自己的美夢驚醒,沒好氣的說。
“嗬嗬,”金瞳也不生氣,笑嗬嗬的坐在椅子上,“我這個東西你做不了主。”
窮書生能有什麽好東西,夥計小聲叨咕,卻也不敢得罪顧客。
“小林,你家掌櫃呢?”夥計正想去叫老板的時候,一個錦衣公子昂首進來,隨後是兩個家丁,青衣小帽,分站在那公子身後。
夥計趕緊迎上去,“喲,王公子來了,您稍等,這就給您叫掌櫃的。”說罷一溜煙的跑進後堂。進過金瞳時,白了一眼。
小瞳見有人進來躲到金瞳身後。那公子坐在金瞳旁邊的椅子上,不知從哪裏拿出一把扇子,一下沒一下的扇著。金瞳上下打量此人,心中有了計較。來人衣著華麗,相貌堂堂,謙遜有禮,非富即貴啊!如有他在旁,自己要當的東西定能賣個好價錢。
片刻,老板從後堂跑來,抱拳迎上那個姓王的公子,“王公子,失迎失迎。”
“先生不必客氣。”王公子微一頷首表示還禮。
“不知公子又帶來什麽好東西?”
王公子從袖裏拿出一個雕刻鳳紋的玉鐲,交到掌櫃手上。掌櫃拿著玉鐲,到門邊仔細研究,玉鐲在陽光底下顯得格外剔透,看到掌櫃不斷點頭。“不錯,此鐲質如羊脂,雕刻精細,最主要的就是利用多出來的一塊雕成鳳頭,使玉鐲顯得栩栩如生,乃是上等和田玉。不知道公子開的什麽價位。”
“哦,先生會意錯了,這是要送給祖奶奶的壽禮,隻是不知…,所以請先生代為參考下。這麽說來,此鐲倒比我想象要貴重些。”
金瞳也看著那玉鐲半天,隻知道它姓玉名鐲,至於其中的那些門道卻是看不出來的,聽掌櫃這麽一說也覺得價值不菲。
掌櫃將玉鐲還與王公子,抬頭正好看見金瞳恍然大悟的看著鐲子,以為是同王公子一起的,便走過去抱拳一揖。“這位公子怎麽稱唿。”
金瞳嚇了一跳,忙起身也是一揖。見他把自己當成了那位王公子的朋友,連忙聲道,“在下姓金,單字一個瞳,這是乃弟小瞳。我們是來當東西的。”
掌櫃這才知道金瞳並不是王公子一起的,也就收起了那份恭敬。“不知公子所當何物。”
金躺在炕上輾轉反側,旁邊的金小瞳睡很香。原來這小男孩清理幹淨了還是蠻好看,濃眉大眼,像個小閨女似的。吃飯的時候金問出了好多問題。小男孩的爸爸姓王,母親蘇氏,一家人以打獵為生,沒有什麽文化,所以才有石頭這個俗到不能再俗的名字。想來他的父母已經兇多吉少,留他自己在這裏又不放心,看來是隻能帶他在身邊順便找找他他父母的下落了。男孩聽到要帶他去找父母當然很開心。金說出門在外帶個莫名孩子不方便,於是讓男孩認自己為哥哥,順便個給起個名字叫小瞳,姓隨自己,等找到父母再改迴去。男孩欣然答應了。
夜光透過窗子灑在地麵上,不由的讓金想起那首詩: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非常的應景。直到此刻金才能好好的躺在那裏放鬆一下,發生過的事就像電影一樣的在腦海裏一一放過,明明就幾天發生的事情,卻好像是一個世紀那麽久。
大條腦袋的金瞳匆匆而來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年代,小屁孩金小瞳更是不知道。本來在地府時已經規劃好了自己未來的路,可在遇到了小瞳之後就不得不打破原來的計劃,重新規劃起來。其實他大可丟下小瞳自己走的,可同情心不允許他這樣做。金躊躇了,他不知道自己未來的路將要改變多少了,在帶著一個小孩的情況下。他又有了逃避的念頭,片刻又打消了,畢竟自己曾發誓要開始新的生活,擺脫那個懦弱的人生,而且也要為金小瞳樹立一個好榜樣。帶著這樣的雄心壯誌,疲憊的金進入了甜美的夢鄉。
翻騰了一晚上,天剛蒙蒙亮金就起來。他擇席,換新的環境就睡不著覺,不過這個毛病以後得慢慢的改掉了。
伸個懶腰,換上小瞳爸爸的衣服,衣服雖大點,勉強還能過的去,比起穿越來的那套好多了。簡單的梳洗一番,便開始生火、做飯,儼然一個老媽子形象。
古代的空氣就是比現在的空氣要好很多。昨晚來的匆匆忙也沒有好好的看看周圍的環境,站在院子裏的金,一邊做著上學時的體操,一邊四下觀看。“我的媽呀,怪不得大家都要穿呢,這裏簡直就是世外桃源,要是擱現代,再蓋座山莊供遊客遊玩,一定賺翻了。”
“哥哥你在幹什麽?”小瞳起來了,正站在門口好奇的看著金做體操。
“起來了,我們吃飯。”
從鍋裏端出飯菜,兩人圍坐在桌前開始了他們兩個的第一頓早餐。
“哥,你長得真好看。”
“恩。”
“哥,你做的飯比我娘親做的好吃。”“恩。”
“哥,你昨天給我吃的那叫太妃糖嗎?”
“恩。吃飯不要說話。”
“哥,——”
“告訴你吃飯不要說話。”
“哥,我是想說我吃完了。”
…
“哥,我們今天就去找我的父母麽?”
“恩。”
“哥,為什麽你昨天很愛說今天、不說了呢。”
“恩。”死小孩,他確定是7歲不是17歲??
樹林裏,一大一小兩個人努力的在趕路,這二人正是金瞳和金小瞳。金瞳決定先找一個人多的地方問清楚到底是什麽時代,然後賺點錢在做打算。他們真的是很努力在趕路,因為據金小瞳說,離他家四十公裏處有一座小鎮。金瞳聽說四十公裏差點沒有背過氣,四十公裏啊,那得走到什麽時候。金瞳走過最遠的路還是在高中的時候,學校組織去部隊遠足,來迴來去才四十公裏,就用了十個小時,中間還在部隊上休息了兩個小時。金瞳趕緊扔下筷子,匆忙收拾完要帶的東西拉著小瞳趕緊往鎮上趕,至於那所小破茅草屋,愛誰住誰住吧。
小瞳問他為什麽要這樣趕,大瞳迴答必須在吃晚飯以前趕到鎮上,不能在外邊過夜。
金瞳拉著小瞳拚命的往前趕,根本就顧不得看周圍的風景。其實他們要是停下看看就會發現這裏的風景簡直是太美了,到處五彩繽紛,鳥語花香,金瞳一定會被這樣的景色感動,忍不住去親吻這片大地。
太陽到正頭頂的時候,他們來到一座城門下,這座城牆並不高,城門上方寫著“沙陽鎮”三個字。大隊的車馬行人秩序的排成兩隊,等待著前邊的安檢。金瞳搜索記憶裏沒有這麽一個鎮的名字,想來是不出名的。
“不是四十公裏麽,怎麽這麽快就到了?”
“本來就是啊,爹爹上次帶我來早早就出來,也是這個時候就到了,不知道你為什麽這麽趕,累死我了。”
“你…”金瞳現在終於明白原來這個四十公裏並不是四十公裏而是四十裏,再也不相信小孩子了。
通過城門守衛的檢查,金瞳拉著小瞳走進了城門。一進去金瞳就被裏邊深深的吸引住了,那簡直跟外邊是兩個世界,一排排的樓閣矗立在街道兩邊,古色古香。鎮雖不大,卻也熱鬧非凡,賣古玩字畫的,生活用品的,算卦的,捏糖人的,總之是一派欣欣向榮。看在金瞳眼裏,簡直就想翻版的現代商業街。金瞳讓小瞳緊緊的拉著自己的衣角,免得走散。第二次來鎮上,小瞳當然會被這些事物所吸引,就連金瞳自己都被從來沒有見過的事物所吸引。小瞳盯著捏糖人的攤兒,用勁拉拉金瞳的衣角,“哥,那是什麽?”小瞳當然知道那是什麽,他的意思是哥,你給我買。
“沒錢。”金瞳早就打算好了,先得賺點錢,然後在吃上一頓。
一眼望去,整條街除了茶樓就是飯館,還有一個布莊兩個賭坊。沒有金瞳要找的地方。金瞳有些急了,難道這裏沒有要找的地方??不可能啊!一定有的,再找找。
金瞳將整條街都轉過來就是沒有找到,走到一個賣字畫的攤兒前,“請問大叔,這裏有沒有典當行?”
“你是說當鋪吧,有的,在後邊那條街,你沿著這條街一直走,再向右轉就到了。”
“謝謝大叔。”
“嗬嗬,公子客氣了。一看公子就不是本地人吧。”
“正是,我弟弟來這裏找個人。”
按著老者所說,金瞳、金小瞳來到了一家名叫“王石典當鋪”,門臉不大卻有著典當行的意味,屋簷下邊伸出來一隻白色的旗子,用黑筆大大寫著一個“當”。屋裏邊很冷清,跟街上形成的鮮明的對比。小瞳跟在金瞳身走進到典當行。
“夥計,我找你們老板。”金瞳敲敲桌子,叫醒趴在正在打盹的夥計。
“公子,當東西找我就行。”小夥計年歲不大,看金瞳穿的破破爛爛,把自己的美夢驚醒,沒好氣的說。
“嗬嗬,”金瞳也不生氣,笑嗬嗬的坐在椅子上,“我這個東西你做不了主。”
窮書生能有什麽好東西,夥計小聲叨咕,卻也不敢得罪顧客。
“小林,你家掌櫃呢?”夥計正想去叫老板的時候,一個錦衣公子昂首進來,隨後是兩個家丁,青衣小帽,分站在那公子身後。
夥計趕緊迎上去,“喲,王公子來了,您稍等,這就給您叫掌櫃的。”說罷一溜煙的跑進後堂。進過金瞳時,白了一眼。
小瞳見有人進來躲到金瞳身後。那公子坐在金瞳旁邊的椅子上,不知從哪裏拿出一把扇子,一下沒一下的扇著。金瞳上下打量此人,心中有了計較。來人衣著華麗,相貌堂堂,謙遜有禮,非富即貴啊!如有他在旁,自己要當的東西定能賣個好價錢。
片刻,老板從後堂跑來,抱拳迎上那個姓王的公子,“王公子,失迎失迎。”
“先生不必客氣。”王公子微一頷首表示還禮。
“不知公子又帶來什麽好東西?”
王公子從袖裏拿出一個雕刻鳳紋的玉鐲,交到掌櫃手上。掌櫃拿著玉鐲,到門邊仔細研究,玉鐲在陽光底下顯得格外剔透,看到掌櫃不斷點頭。“不錯,此鐲質如羊脂,雕刻精細,最主要的就是利用多出來的一塊雕成鳳頭,使玉鐲顯得栩栩如生,乃是上等和田玉。不知道公子開的什麽價位。”
“哦,先生會意錯了,這是要送給祖奶奶的壽禮,隻是不知…,所以請先生代為參考下。這麽說來,此鐲倒比我想象要貴重些。”
金瞳也看著那玉鐲半天,隻知道它姓玉名鐲,至於其中的那些門道卻是看不出來的,聽掌櫃這麽一說也覺得價值不菲。
掌櫃將玉鐲還與王公子,抬頭正好看見金瞳恍然大悟的看著鐲子,以為是同王公子一起的,便走過去抱拳一揖。“這位公子怎麽稱唿。”
金瞳嚇了一跳,忙起身也是一揖。見他把自己當成了那位王公子的朋友,連忙聲道,“在下姓金,單字一個瞳,這是乃弟小瞳。我們是來當東西的。”
掌櫃這才知道金瞳並不是王公子一起的,也就收起了那份恭敬。“不知公子所當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