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化之旅是先從“三毛文化網站”開始的,這裏有很多文化大師開的“播客”和“博客”。這些大師和專家們因為是三毛文化網的台柱,那個真叫牛啊!他們上至“天文地理”,下至“安邦治國”,可謂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曉。
咱就先看看某教育專家的話,此公去年就說我們的教育改革取得了成功已成為世界先進,今年又跑去二會上去說,現在要實現教育公平還是為時尚早,並說此事任重而道遠,教育公平還任重而道遠你就敢說教育改革取得了成功,嫦娥都飛天了,你沒能力談教育公平你就別談教育,教育公平是人民最最基本的權力,這你總該知道吧!嗬嗬!他是專家的啦,還是高官哦!誰也不會懷疑這種專家是否在胡說八道,更不會以為此專家是否在蒙吃蒙喝。
接著再看看某些法學文化專家開的“播客”,某專家說:中國目前的社會發展水平還不具備全麵廢除死刑的條件,但是可以創造條件盡早實現對經濟犯罪的免死。他還說這是符合中國人傳統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血債才要用血來還”的古老信條。然後專家進一步點明說貪官貪得再多那也隻是“欠債”,不至要他(她)死嘛!
可我這綠客,就是想不明白,貪官貪的錢再多僅僅是欠債嗎?貪官貪了錢,就不能按法律辦事,工程層層轉包,層層盤剝,結果錢被貪官“a”走了,剩下的錢隻能搞“豆腐渣工程”,否則商家就沒賺頭了,結果大橋跨掉了;還有沒證的煤窯也可以開工了,結果死了人,這不是禍國殃民嗎?從曆朝曆代來看,凡是貪官橫行的朝代,它離滅亡也是不遠了。所以說對於那些大的貪官僅僅是欠債而已嗎?真不知道這些法學專家是怎麽想的。
反正到了後來,你看看07年的廣西〈〈黨風廉政教材〉〉第一輯有一篇文章“2006年:激怒中國的貪官巨蠹”,文章裏羅列的一些貪官巨蠹貪汙受賄上千萬、挪用上億元都隻是判死緩,通通沒有讓他們死掉。嘿嘿!專家們似乎很對,這是後話,這裏暫且不提。
咱們接著再看這些法學文化專家們的表演,有法學專家認為他們製定了一條很嚴厲的法律。
可在我看來是製定了一條很有意思的法律,不知道讀者朋友是如何看的。
這條法律是專門針對貪官汙吏和那些強盜們的,按說罪犯嘛犯的數額越大,應受到的法律懲罰就越重。可這條法律就不是這樣,它不管你犯幾萬、幾十萬、幾千萬、甚至幾億元人民幣,它最高的刑期隻有五年,這就是財產來源不明罪。
為什麽說這條法律很有意思呢?是因為某些法學文化專家們說現在我們的法律是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來實施的,但對財產來源不明罪我們搞的是疑罪從有,已經用了重典,這對原罪犯有些不公平,他那財產有可能是合法收入啊!乖乖!你看看這些法學專家們有多麽的法律,對疑犯用了重典。
這使我不由地想起農田裏的稻草人,隻能嚇唬嚇唬那些個菜鳥,但“碩鼠”們卻把它當成可以安營紮寨的安樂窩。
嗬嗬!我再舉一個例子,你就知道他們是多麽的搞笑。
也是網上有的,某檢察機關指控:某公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20萬元人民幣、受賄400萬元人民幣;大家注意啦!接下來的財產來源不明有人民幣204萬元、美元224萬元、港幣192萬元、英鎊335元、日元100萬元。
來源不明的財產折成人民幣有2000多萬元。請再注意啦!他有可能是合法收入哦這2000多萬元,按照某些法學專家們的說法。
你信嗎?我們先不說他那財產來源不明的204萬人民幣,單說他連從什麽地方來這麽多的美元、港幣、日元都不記得了。是不是不明飛行物“ufo”送來的、還是他去美國、日本、英國買彩票中大獎啦。當然罪犯不記得,檢察機關又沒有證據,所以也就沒辦法。
但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是他辦企業獲得的,也不是他的親戚朋友送的,更不是他的工資獎金,因為這些早就算為他的合法收入啦。
所以這事到聯合國去說我都不相信,我想全國13億人民,起碼有12億9千9百萬人不相信。
但是事情就是那麽愛搞笑。
我們假設檢察機關沒有發現他貪汙受賄那420萬元,隻發現他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那麽得,2000多萬元就判他這個罪的最高刑期5年。平均起來400多萬元就坐一年牢,想不到吧,再如果上億的財產來源不明,那就是2000萬元坐一年牢,這普通的老百姓不想“昏迷”一百迴都難!
想想看,如果是貪汙受賄2000多萬要是在以前那也夠他死幾迴了,上億的話那就是可能讓罪犯去死幾十迴。
嗬嗬!現在財產來源不明幾千萬、上億元就判他個五年。
你們就昏迷去吧!某些法學專家已經對這些罪犯用重典啦!
不過還好啦!受到這個重典處罰最多的是當官的,與我們老百姓無關。
下麵我們就去看看與我們老百姓有關的某些當官的“播客”文化。
也是媒體上有的:某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在某次大會上深情地說:“城裏人不會有穿草鞋的體會,可山區還有許多貧困老百姓……大家要做一個穿草鞋的記者,做一個穿草鞋的公仆,就是讓大家心裏時刻裝著百姓,裝著自己的責任,為了更多的老百姓過上好日子!”你看多麽的感人,部長號召大家把“草鞋穿進心裏”,而部長也贏得了“草鞋部長”的美名,但後來此部長受賄300萬元。
哎!真不知道是怎麽迴事,這某官的文化就是這麽的“嬌情”,連腐敗了說出的話也是那麽的漂亮。
如果你隻認為腐敗官員在腐敗前“嬌情”的話,那你就錯了。他們腐敗後的懺悔一樣的“嬌情”,講得有如歌詞一樣美妙動聽。
請看某媒體刊載某腐敗官痛徹肺腑的話:“得到你不該得到的,就失去你不該失去的。而今,我麵對這鐵的事實和無情的法律後果,悔已晚,恨無濟,痛徹骨!金錢啊,你這吃人不吐骨頭的魔鬼!貪欲啊,你究竟是哪裏放出來的毒蛇!”
最讓貪官們興奮的是他們的“情人文化”,某副廳級官員說:像我這樣級別的領導幹部誰沒幾個情人,這不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還有某市一個車管所所長年近花甲,居然包養13個情婦,還大言不慚地說,《紅樓夢》裏有金陵12釵,我呢,有金陵13釵……。還有比這更“牛b”的某省建設廳長,其包養了140個情人,比古代的親王貝勒還要厲害,直追擁有後宮三千佳麗的皇帝。
你以為我瞎說嗎?你要不信你去翻翻廣西《黨風廉政教材》07年第一輯。
咱就先看看某教育專家的話,此公去年就說我們的教育改革取得了成功已成為世界先進,今年又跑去二會上去說,現在要實現教育公平還是為時尚早,並說此事任重而道遠,教育公平還任重而道遠你就敢說教育改革取得了成功,嫦娥都飛天了,你沒能力談教育公平你就別談教育,教育公平是人民最最基本的權力,這你總該知道吧!嗬嗬!他是專家的啦,還是高官哦!誰也不會懷疑這種專家是否在胡說八道,更不會以為此專家是否在蒙吃蒙喝。
接著再看看某些法學文化專家開的“播客”,某專家說:中國目前的社會發展水平還不具備全麵廢除死刑的條件,但是可以創造條件盡早實現對經濟犯罪的免死。他還說這是符合中國人傳統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血債才要用血來還”的古老信條。然後專家進一步點明說貪官貪得再多那也隻是“欠債”,不至要他(她)死嘛!
可我這綠客,就是想不明白,貪官貪的錢再多僅僅是欠債嗎?貪官貪了錢,就不能按法律辦事,工程層層轉包,層層盤剝,結果錢被貪官“a”走了,剩下的錢隻能搞“豆腐渣工程”,否則商家就沒賺頭了,結果大橋跨掉了;還有沒證的煤窯也可以開工了,結果死了人,這不是禍國殃民嗎?從曆朝曆代來看,凡是貪官橫行的朝代,它離滅亡也是不遠了。所以說對於那些大的貪官僅僅是欠債而已嗎?真不知道這些法學專家是怎麽想的。
反正到了後來,你看看07年的廣西〈〈黨風廉政教材〉〉第一輯有一篇文章“2006年:激怒中國的貪官巨蠹”,文章裏羅列的一些貪官巨蠹貪汙受賄上千萬、挪用上億元都隻是判死緩,通通沒有讓他們死掉。嘿嘿!專家們似乎很對,這是後話,這裏暫且不提。
咱們接著再看這些法學文化專家們的表演,有法學專家認為他們製定了一條很嚴厲的法律。
可在我看來是製定了一條很有意思的法律,不知道讀者朋友是如何看的。
這條法律是專門針對貪官汙吏和那些強盜們的,按說罪犯嘛犯的數額越大,應受到的法律懲罰就越重。可這條法律就不是這樣,它不管你犯幾萬、幾十萬、幾千萬、甚至幾億元人民幣,它最高的刑期隻有五年,這就是財產來源不明罪。
為什麽說這條法律很有意思呢?是因為某些法學文化專家們說現在我們的法律是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來實施的,但對財產來源不明罪我們搞的是疑罪從有,已經用了重典,這對原罪犯有些不公平,他那財產有可能是合法收入啊!乖乖!你看看這些法學專家們有多麽的法律,對疑犯用了重典。
這使我不由地想起農田裏的稻草人,隻能嚇唬嚇唬那些個菜鳥,但“碩鼠”們卻把它當成可以安營紮寨的安樂窩。
嗬嗬!我再舉一個例子,你就知道他們是多麽的搞笑。
也是網上有的,某檢察機關指控:某公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20萬元人民幣、受賄400萬元人民幣;大家注意啦!接下來的財產來源不明有人民幣204萬元、美元224萬元、港幣192萬元、英鎊335元、日元100萬元。
來源不明的財產折成人民幣有2000多萬元。請再注意啦!他有可能是合法收入哦這2000多萬元,按照某些法學專家們的說法。
你信嗎?我們先不說他那財產來源不明的204萬人民幣,單說他連從什麽地方來這麽多的美元、港幣、日元都不記得了。是不是不明飛行物“ufo”送來的、還是他去美國、日本、英國買彩票中大獎啦。當然罪犯不記得,檢察機關又沒有證據,所以也就沒辦法。
但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是他辦企業獲得的,也不是他的親戚朋友送的,更不是他的工資獎金,因為這些早就算為他的合法收入啦。
所以這事到聯合國去說我都不相信,我想全國13億人民,起碼有12億9千9百萬人不相信。
但是事情就是那麽愛搞笑。
我們假設檢察機關沒有發現他貪汙受賄那420萬元,隻發現他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那麽得,2000多萬元就判他這個罪的最高刑期5年。平均起來400多萬元就坐一年牢,想不到吧,再如果上億的財產來源不明,那就是2000萬元坐一年牢,這普通的老百姓不想“昏迷”一百迴都難!
想想看,如果是貪汙受賄2000多萬要是在以前那也夠他死幾迴了,上億的話那就是可能讓罪犯去死幾十迴。
嗬嗬!現在財產來源不明幾千萬、上億元就判他個五年。
你們就昏迷去吧!某些法學專家已經對這些罪犯用重典啦!
不過還好啦!受到這個重典處罰最多的是當官的,與我們老百姓無關。
下麵我們就去看看與我們老百姓有關的某些當官的“播客”文化。
也是媒體上有的:某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在某次大會上深情地說:“城裏人不會有穿草鞋的體會,可山區還有許多貧困老百姓……大家要做一個穿草鞋的記者,做一個穿草鞋的公仆,就是讓大家心裏時刻裝著百姓,裝著自己的責任,為了更多的老百姓過上好日子!”你看多麽的感人,部長號召大家把“草鞋穿進心裏”,而部長也贏得了“草鞋部長”的美名,但後來此部長受賄300萬元。
哎!真不知道是怎麽迴事,這某官的文化就是這麽的“嬌情”,連腐敗了說出的話也是那麽的漂亮。
如果你隻認為腐敗官員在腐敗前“嬌情”的話,那你就錯了。他們腐敗後的懺悔一樣的“嬌情”,講得有如歌詞一樣美妙動聽。
請看某媒體刊載某腐敗官痛徹肺腑的話:“得到你不該得到的,就失去你不該失去的。而今,我麵對這鐵的事實和無情的法律後果,悔已晚,恨無濟,痛徹骨!金錢啊,你這吃人不吐骨頭的魔鬼!貪欲啊,你究竟是哪裏放出來的毒蛇!”
最讓貪官們興奮的是他們的“情人文化”,某副廳級官員說:像我這樣級別的領導幹部誰沒幾個情人,這不僅是生理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還有某市一個車管所所長年近花甲,居然包養13個情婦,還大言不慚地說,《紅樓夢》裏有金陵12釵,我呢,有金陵13釵……。還有比這更“牛b”的某省建設廳長,其包養了140個情人,比古代的親王貝勒還要厲害,直追擁有後宮三千佳麗的皇帝。
你以為我瞎說嗎?你要不信你去翻翻廣西《黨風廉政教材》07年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