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也就是光正七年。京城城南西尾灣發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個姓李的姑娘。這個姑娘的父親是一個開酒樓的老板,他發現他女兒死在房中後就來刑部報案。刑部當即出動數名主事與一名法醫前往現場。法醫迴刑部後,直言此案蹊蹺,因為法醫驗屍竟查不出李姓女子死因。李姓女子渾身上下找不到任何傷口,也沒有半點中毒跡象,詭異的是該女子臉上沒有一絲痛苦,嘴角上揚竟似在微笑。我先大致了解了一下李家的情況。李家在京城開的酒樓中等規模,頗有些家產,李家姑娘是商家之女,常來酒樓幫父親經營。李家姑娘有些姿色,秉性又溫柔,上李府提親的人絡繹不絕。李老板十分珍愛女兒,怎肯輕易將女兒嫁人。李家姑娘在酒樓時,往往酒樓生意就會火爆,來的客人有的是為一睹芳容,有的則是孟浪之徒,大部分是來看熱鬧的——看愛慕者被拒絕,看登徒子被教訓。
在了解李家的情況後,我審訊了李家姑娘的侍女。據侍女講,她就住在她家小姐的隔壁,是她在清晨第一個發現小姐去世的。她輕聲敲小姐的門,喚小姐起床洗漱。喚了幾次,小姐沒有迴答,她覺得奇怪推開門,聞到一股燈油味。她看向桌子,發現桌子上的油燈燃盡了,想是燃了一夜未熄。她走至床前,驚覺小姐去世了,忙跑出門叫人通知李老板。她迴想了一下,在發現小姐去世的前一夜,跟往常沒什麽兩樣,沒聽見有異常響動。
我又接著審訊了李府的其他家丁與下人,他們的口供都能與那個侍女的口供合得上。我又審訊了酒樓中曾為李家小姐爭吵過的愛慕者與登徒子們,都說與李家小姐的死沒有幹係。我將這些人關押起來,慢慢嚴刑拷打審問,幾個月後終於有人熬不住招了,說是因為愛慕李小姐被拒絕而懷恨在心所以殺了李小姐。拷打犯人不但對犯人是種折磨,對我們其實也是一種折磨,有人招了,我能從折磨中解脫出來,真是喜從天降,於是我沒有細想,立刻結案。我根據大周律法判招供的那人翌年秋後處斬,案子經大理寺審定,成了鐵案。
誰知尷尬的情況出現了。光正八年春天,與李家姑娘一模一樣的案件在京城發生了。這就說明被關在死牢的囚犯是被冤枉的,京城乃是天子腳下,平日裏發生一件命案就已經是不得了的事了,何況竟還出了冤假錯案,於是聖上震怒,要將我問罪,好在季丞相為我求情,聖上才網開一麵。
光正八年春天的案子毫無頭緒,夏天又發生一模一樣的案件。這起案子的遇害者是個隻有七歲的小女孩,遇害那天她的母親去離家二裏有餘的河邊洗衣服,小女孩本由她父親照看。偏偏那廝雖不好賭卻喜歡湊熱鬧,竟去看村中設的賭局,留小女孩一人在家。等她母親洗完衣服迴來,看見端坐在凳子上的小女孩的屍體後,登時昏了過去。這起案子我在審問中得到一個線索:小女孩的母親迴到家中後,先看到了桌子上的一杯熱水。這杯熱水應是小女孩倒給來房子中的人的,這就說明兇手是小女孩認識的人。這條線索是我在第一次詢問小女孩父母之後,整理詢問筆錄時發現的。我忙招小女孩父母來進行第二次詢問,誰知道小女孩父母迴到家後因無法接受女兒被殺的事實雙雙投繯了。這條線索就這樣斷了。
光正八年夏天的案件之後,兇手不知什麽原因沒有作案,直到光正十一年的秋天,兇手再次作案。之後兇手又停止作案,今年前不久又出了一起兇殺案,死者仍是麵帶微笑,身上無任何傷口。
我追查這個兇手追查了七年,積累了不少資料,可還是沒抓到他。離念,我打算讓你和胡洋協助我辦理此案,這是資料你拿去研究一下,熟悉一下這個案子。
劍離念從宋長誌手中接過資料,翻開後映入眼簾的是“紅衣女子連環兇案”這幾個字。
“宋尚書,被害的女子都是穿著紅衣的嗎?”
“對啊,剛才給你講案子,忘了說這點了。”
“你剛才說我怎麽住在那兒了,我住的地方就在城南西尾灣,租給我房子的姓李......難道我住的地方就是當年那個李姑娘家?”
宋尚書果然點了點頭。劍離念想起他夢到的那個穿紅衣的女子,身上寒毛直豎。放衙(即下班)之後,他想著立刻把房子退掉,到了西尾灣卻找不到那個姓李的房主了。他硬著頭皮迴到租的房子,隻見房子已布置一新。
從廳中走出一個管家和幾個仆人。“姑爺,這是老爺交給你的房契。”管家說著將房契交給劍離念,“小姐她二姨夫的大表哥能掐會算,是京城中的有名相士,老爺找他卜算,今年的七月十一是黃道吉日,你將在那天和小姐成親。”
劍離念心知管家口中的老爺是蔣川甫。蔣川甫在季相麵前唯唯諾諾的樣子,劍離念記得真切,這會兒通過管家傳遞過來的話,卻很有些官氣。
雖說這間大宅子住進了管家和幾個仆人,添加了不少的人氣。但晚上劍離念一個人在榻上躺著時,還是覺得瘮得慌。怕再夢見穿紅衣的李姑娘,劍離念不敢輕易睡著。按說,劍離念武功不俗,好像不應該有怕的東西了。其實不然,人生在世總難免要怕些東西,比如有的好漢,讓他死他不害怕,但搞不好他會怕毛毛蟲之類的昆蟲。《心經》上雲:“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世間的人,心有掛礙則自然有所恐懼。
劉蘇的字條,對於劍離念來說就像是湘西趕屍人給屍體貼的符咒一般。那個“娶”字讓他鬼使神差的答應了這門婚事,現在想來也許是草率了,萬一蔣婷不是劉蘇,可怎麽辦是好?不過,細想想好像也不完全是因為劉蘇的字條,季相的命令也有種讓人不得不答應的魔力。想了一會兒,愁了一會兒,劍離念就迷迷糊糊的睡著了。還好,這一夜他沒再夢見那個紅衣姑娘。
在了解李家的情況後,我審訊了李家姑娘的侍女。據侍女講,她就住在她家小姐的隔壁,是她在清晨第一個發現小姐去世的。她輕聲敲小姐的門,喚小姐起床洗漱。喚了幾次,小姐沒有迴答,她覺得奇怪推開門,聞到一股燈油味。她看向桌子,發現桌子上的油燈燃盡了,想是燃了一夜未熄。她走至床前,驚覺小姐去世了,忙跑出門叫人通知李老板。她迴想了一下,在發現小姐去世的前一夜,跟往常沒什麽兩樣,沒聽見有異常響動。
我又接著審訊了李府的其他家丁與下人,他們的口供都能與那個侍女的口供合得上。我又審訊了酒樓中曾為李家小姐爭吵過的愛慕者與登徒子們,都說與李家小姐的死沒有幹係。我將這些人關押起來,慢慢嚴刑拷打審問,幾個月後終於有人熬不住招了,說是因為愛慕李小姐被拒絕而懷恨在心所以殺了李小姐。拷打犯人不但對犯人是種折磨,對我們其實也是一種折磨,有人招了,我能從折磨中解脫出來,真是喜從天降,於是我沒有細想,立刻結案。我根據大周律法判招供的那人翌年秋後處斬,案子經大理寺審定,成了鐵案。
誰知尷尬的情況出現了。光正八年春天,與李家姑娘一模一樣的案件在京城發生了。這就說明被關在死牢的囚犯是被冤枉的,京城乃是天子腳下,平日裏發生一件命案就已經是不得了的事了,何況竟還出了冤假錯案,於是聖上震怒,要將我問罪,好在季丞相為我求情,聖上才網開一麵。
光正八年春天的案子毫無頭緒,夏天又發生一模一樣的案件。這起案子的遇害者是個隻有七歲的小女孩,遇害那天她的母親去離家二裏有餘的河邊洗衣服,小女孩本由她父親照看。偏偏那廝雖不好賭卻喜歡湊熱鬧,竟去看村中設的賭局,留小女孩一人在家。等她母親洗完衣服迴來,看見端坐在凳子上的小女孩的屍體後,登時昏了過去。這起案子我在審問中得到一個線索:小女孩的母親迴到家中後,先看到了桌子上的一杯熱水。這杯熱水應是小女孩倒給來房子中的人的,這就說明兇手是小女孩認識的人。這條線索是我在第一次詢問小女孩父母之後,整理詢問筆錄時發現的。我忙招小女孩父母來進行第二次詢問,誰知道小女孩父母迴到家後因無法接受女兒被殺的事實雙雙投繯了。這條線索就這樣斷了。
光正八年夏天的案件之後,兇手不知什麽原因沒有作案,直到光正十一年的秋天,兇手再次作案。之後兇手又停止作案,今年前不久又出了一起兇殺案,死者仍是麵帶微笑,身上無任何傷口。
我追查這個兇手追查了七年,積累了不少資料,可還是沒抓到他。離念,我打算讓你和胡洋協助我辦理此案,這是資料你拿去研究一下,熟悉一下這個案子。
劍離念從宋長誌手中接過資料,翻開後映入眼簾的是“紅衣女子連環兇案”這幾個字。
“宋尚書,被害的女子都是穿著紅衣的嗎?”
“對啊,剛才給你講案子,忘了說這點了。”
“你剛才說我怎麽住在那兒了,我住的地方就在城南西尾灣,租給我房子的姓李......難道我住的地方就是當年那個李姑娘家?”
宋尚書果然點了點頭。劍離念想起他夢到的那個穿紅衣的女子,身上寒毛直豎。放衙(即下班)之後,他想著立刻把房子退掉,到了西尾灣卻找不到那個姓李的房主了。他硬著頭皮迴到租的房子,隻見房子已布置一新。
從廳中走出一個管家和幾個仆人。“姑爺,這是老爺交給你的房契。”管家說著將房契交給劍離念,“小姐她二姨夫的大表哥能掐會算,是京城中的有名相士,老爺找他卜算,今年的七月十一是黃道吉日,你將在那天和小姐成親。”
劍離念心知管家口中的老爺是蔣川甫。蔣川甫在季相麵前唯唯諾諾的樣子,劍離念記得真切,這會兒通過管家傳遞過來的話,卻很有些官氣。
雖說這間大宅子住進了管家和幾個仆人,添加了不少的人氣。但晚上劍離念一個人在榻上躺著時,還是覺得瘮得慌。怕再夢見穿紅衣的李姑娘,劍離念不敢輕易睡著。按說,劍離念武功不俗,好像不應該有怕的東西了。其實不然,人生在世總難免要怕些東西,比如有的好漢,讓他死他不害怕,但搞不好他會怕毛毛蟲之類的昆蟲。《心經》上雲:“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世間的人,心有掛礙則自然有所恐懼。
劉蘇的字條,對於劍離念來說就像是湘西趕屍人給屍體貼的符咒一般。那個“娶”字讓他鬼使神差的答應了這門婚事,現在想來也許是草率了,萬一蔣婷不是劉蘇,可怎麽辦是好?不過,細想想好像也不完全是因為劉蘇的字條,季相的命令也有種讓人不得不答應的魔力。想了一會兒,愁了一會兒,劍離念就迷迷糊糊的睡著了。還好,這一夜他沒再夢見那個紅衣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