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屋舍在裏牆外百步,距道路十步,坐北朝南,有正側兩間房,兩房相連;正房有門,女屍伏倒於門內五步;側房在正房東南方向,中間有寢,男屍臥於其上;側房南麵有窗,寬三尺,敞開,兇犯或是從窗內躍入屋舍……”


    就在令史怒走到窗戶旁觀看時,黑夫也在窗外的草叢地麵上仔細探查,他很快就有了發現。


    “令史,這有個腳印!”


    怒立刻就繞了出去,卻見窗外的泥地上,果然有一個很明顯的腳印!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草叢上,盯著這個腳印看了許久,又手持一根“秦尺”量了量後,立刻偏頭對一旁的筆吏道:


    “記下來,側室南牆外半步,有腳印一,似是秦式麻履,長一尺二寸。履存在磨損的痕跡,不像是新的。履印前部花紋密,長四寸,中部花紋稀,長五寸,跟部花紋密,長三寸……”


    這可聽得黑夫愣神了,那次十月份的捕盜案裏,怒對盜賊受傷傷口的鑒定,已經讓他大為驚奇。而如今對眼前這個腳印細致入微的觀察記錄,已經堪比後世的足跡學了。


    但這才是開始,接下來,怒才真正告訴了黑夫,秦國的獄吏,亦可稱之為“令史”的這批人,為何被稱之為“中國最早的法醫”!


    怒在勘驗記錄完窗下的腳印後,又返迴了側室,這個兇犯最初作案的地方。他仔細查看了那仰躺在榻上的男屍,卻見其麵色驚恐,眼睛瞪得大大的,到死都沒閉上。


    怒沒有過多糾結於屍體的麵部表情,讓文吏繼續記錄爰書。


    “死者是壯年男性,皮色黃,身長7尺1寸,頭發長2尺。死於側室榻上,仰臥,頭朝北,腳朝南。手背有一處刃傷,長四寸,寬一寸,疑似反抗時被割傷。致命傷在喉部,沿著脖頸,長三寸,寬半寸。兩處傷口都是橫向的,創口平滑,像刀割的痕跡。男屍喉部大出血,汙染了床榻、鹿皮、背部和地麵,其餘部位無傷。”


    “男屍上身不著寸縷,腹部有灸療舊疤兩處;下身穿單布短裳,但下體已露出,短裳已染血。床榻之下,有兩雙秦式麻鞋,把稍大的一雙鞋給男子屍體穿上,剛好合適。榻旁的矮案上還有幾件衣物,有男有女,其中還有一柄木劍鞘。塌下地麵堅硬,未見兇手痕跡。”


    一套下來,黑夫不由歎為觀止,這怒的屍檢水平,程序規範,所形成的“封診式”一點不遜於現代司法鑒定。


    所謂“封診式”三字,在秦律裏,指不同的司法行為和執行要求。“封”即查封,“診”是勘查、檢驗,“式”就是司法規範;驗屍即屬於“診”的一部分,這本就是令史的工作。


    而後世的現場痕跡物證的保護方法,除了黑夫拉起繩索阻止旁人進入破壞,並將痕跡物證用白灰圈劃出來外。無非就是對發現的屍體、血跡、手印、腳印、痕跡以及被破壞的物體、作案工具等,以記錄的方法加以保護。


    這正是怒在做的工作,隻可惜秦國沒有相機,甚至連紙張都沒有。那筆吏隻能一手端著木版,一邊艱難地記下怒的每一句話,因為載體的限製,所以務必言簡意賅,並極為精確。


    記錄完第一具屍體後,怒又馬不停蹄地前往正室的女屍處。


    這女屍的下半身是光著的,結合那男子也上身赤裸,下體露出,不難想象案發時他們在做什麽。但一碼歸一碼,因為距離門口較近,從外麵都能看到屍體,黑夫便讓人用草席蓋住了她。


    怒掀開草席,蓬鬆的烏發下,一張俏臉露了出來,隻是有些痛苦扭曲。


    黑夫暗暗腹誹:“在鄉裏中比較的話,的確挺漂亮的,難怪裏監門會與其通奸……”


    怒再往下掀開,卻見一把刀插在她的背部,深深紮了進去……


    一如方才對男屍的鑒定記錄,怒又精確地描述了女屍的特征和致命傷位置、形狀,甚至查看了頭發內以及會陰部,身體是否有瘀血等!這是要查明,她死前有沒有再受侵犯。


    看著怒看上去似有點猥瑣,實則十分鄭重的動作,黑夫便猛地迴想起,自己看過的一些古代斷案影視。官兒判案,發現死者表麵沒有異狀,看起來排除了他殺可能。忽然這個官兒身邊什麽人提醒他去檢驗屍體頭發裏會不會有釘子,一查之下果然有,然後順利找到兇手……


    這種事情在秦國是不可能出現的,《封診式》的條例裏,就已經清清楚楚地寫明了,頭發內和會陰處,是驗屍的重中之重!


    等做完勘驗屍體和記錄的工作後,怒接過一塊布,擦了擦手,忽然問黑夫道:“以黑夫亭長看來,兇犯是如何行兇的?”


    黑夫早就思考很久了,立刻應道:“兇犯應是先打開了側室的窗戶,發現室內男女正在親熱,於是便乘其不備,翻窗而入,揮著短刀,刺向二人。”


    “當時或是男子在上,女子在下。男子聞聲後,轉身用右臂擋住了第一刀,他的血滴在了女子身上,女子便驚慌下榻,這時候男子仰著身子向後退去,想要去拿榻旁的兵刃……”


    他之所以這麽判斷,是因為榻前的矮案上,有一副劍鞘,裏麵的劍卻不翼而飛,那或許是男子的武器,而且被拿走的,可能還不止這一件物品。


    “結果男子被兇犯橫起一刀,割斷了喉嚨。接著,兇犯又跳下榻,去追想要逃往正室門口的女子,在距離門邊五步的位置追上,一刀插在她背心,女子倒地而亡……”


    “說的好!與我想的分毫不差!”


    怒有些欣賞地看著黑夫,問他:“你學過令史之術?”


    黑夫搖了搖頭:“我出身士伍,地位卑微,沒有機會進入學室,不知何為令史之術。隻是根據令史記錄的屍體特征、現場痕跡,推斷而出。”


    “竟然是無師自通?了不起,更了不起的是,你居然能用繩索阻止外人進入,還將屍體用白線圈起來,我做了這麽多年令史,勘驗了無數屍體,如此簡單的事,怎麽就沒想到呢?”


    怒嗟歎良久,說自己一定要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訴獄掾,這種好的法子,一定要成為安陸縣獄曹的通例,甚至可以上報給南郡、鹹陽。


    接下來,怒就要將這裏的物證、兇器統統收集起來,送往縣城。因為裏正去尋找死去女子的丈夫,目前的第一嫌疑人獵戶,一時半會迴不來,兩具屍體不可久留原地,製造恐慌,她們也要被用木板抬走,送到鄉裏去。


    怒和黑夫在這根據痕跡斷案相談甚歡,卻不防遊徼叔武走進來,看見黑夫還在,便皺眉道:“黑夫亭長,你為何還沒走?”


    怒立刻接話道:“遊徼,黑夫亭長隻是在協助我查案。”


    叔武卻老不高興,他方才和鄉亭亭長在外麵詢問裏人關於男女死者生前的關係、恩仇,一時脫不開身。卻不防這黑夫倒是順杆爬,與縣裏來的令史相談甚歡,好似他才是負責此事的之官,而自己是給他打下手的亭卒似的……


    上次的盲山裏一案,叔武就覺得是自己給黑夫送了一份功勞,風頭全被湖陽亭搶光了,如今這案子不歸黑夫管,難道他還想插一手不成?


    叔武已經篤定,這案子,肯定是那獵戶幹的,那人迴家見到妻子和別的男人通奸,一怒之下就殺了奸夫**,而後亡命而逃。


    他認為,這案子清晰明了,隻需要發出布告,四下搜捕,拿獲兇犯並不難,這種輕鬆的事,最好留著自己辦,可不能再被旁人分走了功勞。


    於是叔武便板著臉道:“黑夫亭長,這柳樹裏是鄉亭轄區,可不歸你的湖陽亭管!既然你已將知道的都告知令史了,也不必久留,還是速速迴亭部去吧!你身上沒有公務,若是半日不歸,那便是瀆職了!”


    令史隻是百石吏,而遊徼的俸祿是百五十石,是在場眾人裏官職最大的,此案理應由他主管,而秦國的確對越俎代庖的行為明文禁止。


    所以雖然看出叔武趕人的意圖,但黑夫也沒強辯什麽,朝怒拱了拱手道:“若是令史有什麽需要詢問的地方,大可隨時讓人傳喚我。”


    說完,他便告辭出門了。


    外頭陽光燦爛,一掃屋內的死亡陰霾,圍觀的人群已經陸續被喝散,隻留下一些需要詢問的證人。


    黑夫繞過他們,準備去牽自己的馬,可在路過門邊水溝時,他一眼掃過去,好像看到了什麽,立刻便停了下來。


    水溝邊的草葉子上,沾染著一抹血跡,黑夫彎下腰,在草叢裏找了找後,撿起了一樣東西……


    “令史,快來看,這是什麽?”


    黑夫大喊一聲,怒立刻就出來了,也瞧見了黑夫手裏的東西。


    那物什是木製的,有兩隻手指寬,長三寸左右,上麵有一些故意切割出來的齒狀凹槽……


    它似是被無意甩出,又像是被故意丟棄……


    “荊券。”


    怒立刻就辨認出來了,麵色愈發凝重:“是商賈貿易用的荊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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