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上所有人的思路都被陳伢婆牽著走,她編造了一大堆極具說服力的謊言,就是為了證明我得了傳染病,必須隔離,這樣鄭屠夫和鴨公叔就拿我沒輒了。

    我恍然大悟,她是想救我離開縣衙的,為什麽她會這麽做呢?她說的李公子又是什麽人?

    難道是理查德?他也被帶到這個世界來了?就算是他,他怎麽不親自來救我?

    這個假設太失敗了,我真是個傻瓜。

    卻聽見鄭大官人說道:“那她頭上的玉簪怎麽解釋?樂台縣的人都認得這玉簪,這可是當年馬皇後欽賜給李家的寶貝,當年李夫人一直戴著的,仙逝前才傳給現在李府裏的表小姐。怎麽會在她頭上?分明就是她偷的——!!”

    鴨公叔聽到“皇後”兩字,瞬間滿狀態原地複活,厲聲道:“犯婦江氏,膽敢偷竊李府的傳家寶,天幸被屠夫鄭剛強撞見,抓了個現行。依大明律第七章第十九條,當杖五十。來人啊!棍棒伺候!”

    我說道:“這是假的,仿製品。”說完就取下來遞給他看。原來他和鴨公叔想給我安個偷竊的罪名啊,連栽髒陷害都這麽沒創意,真可悲。

    李嬤嬤說道:“這的確是假的。當年夫人喜歡這樣式,就叫人照著打了幾支,現在都在別院裏,公子隨手賞給她戴著玩。”轉頭對我厲聲道:“翠枝,還不快摘下來跟我迴去。跑來這裏現世,丟盡了公子的臉。”

    原來李嬤嬤和陳伢婆唱的是雙簧,都是在幫助我逃離此地,這兩人怎麽會這麽巧?一定是他們所說的李公子安排的,他到底是什麽人,會來幫助我這個無依無靠的可憐蟲?

    現在我是不是應該哭哭啼啼地跟著她們直接走人呢?我非常猶豫。古代審案也要審判長通知了才能當庭釋放之類的吧?!

    “慢著。”鴨公叔一聲大喝,我們隻好原地站著,不敢動彈。“把頭簪放在這兒,讓本官勘查清楚再說。”他指著麵前的辦公桌說道。

    我拔下那隻頭簪,走上前去,放在鴨公叔指定的位置;卻把他唬了一跳,歪在一邊的帽子直接掉在我的腳邊。

    鴨公叔跳起腳來罵道:“沒教養的瘋婆娘。李家也是活該倒灶,連這樣的爛腳婆娘也當成了寶。”我氣的臉色發青,說不出話來,而陳伢婆和李嬤嬤臉色微變,終究也沒說什麽。

    一個衙役快步搶到我的腳邊,撿起帽子想要交給鴨公叔,這人正是往我嘴裏塞泥的家夥。

    鄭屠夫走上前去,用衣服包著手打落那頂帽子,罵道:“你想害死縣丞大人嗎?都碰到那女人的爛腳了,還能戴嗎?”迴頭對鴨公叔說道;“大人,這狀我也不告了!我得趕緊迴家洗一洗去掉晦氣!明天小人做一頂新的、大的、好兆頭的帽子送到大人府上。”說著對他使了個眼色。

    “哼!”鴨公叔又坐迴椅子上,喝道,“此案疑點眾多;現扣押罪證紫玉簪,入縣衙府庫。是真是假豈能憑你二人空口所說,本官自會找人辨明。疑犯江氏,本應押入大牢,因身患惡疾,特將此人押迴李家別院,不得離開半步,並加派專人看管。”

    他指著那個狗腿子衙役說道:“這事情你去做,出什麽差錯依律法辦。退堂!”說完氣乎乎的走了。其他人也作鳥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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