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後,我徹底火了,遠超我預估地火了。
在這兩個月裏,其實我隻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攻擊別人,這個“別人”可以是一個人、一群人、一個群體、一個階級、一件事、一係列事、一種現象、一種文化等等等等,隻要是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話題性的,隻要是我認為夠得上“祭品”標準的,都可以。
而第二件事嘛,就是用輿論戰的技巧為自己的攻擊行為收尾。
當然,我的對手也不全是傻瓜,有些對手很強、很有經驗,畢竟煽動網絡暴力這種事並不是我的專利;好在我挑選的目標全都是有話柄的、都是本來做人就不幹不淨的……所以他們終究是有著不可彌補的弱點的。
不過話說迴來,誰又沒有呢?
這世界上最完美的公關,就是根本不要當什麽公眾人物,甚至不要有太多的人際交往——讓你的名字不被太多人知曉,讓你做過的一切都成為你自己的秘密。
否則,終有一天,任何一個坐在屏幕前敲打著鍵盤的無名氏都可以來攻擊你。
即使是那些在生前為這世界做出過傑出貢獻、留下過寶貴財產的人,也難逃此劫。
也隻有在他們剛死的時候,你才能看到幾乎所有的人都擺出一副緬懷、悲愴和感慨的樣子;這個時候,誰要是敢發出一絲絲不同的聲音,立刻就會被萬人唾罵。
而那些悲傷感慨者呢,其實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從來沒有掏錢去看過那位逝者演的電影,從來沒有學習過那位逝者寫的科學理論,從來沒有讀過那位逝者寫的文學巨著,甚至僅僅隻是知道逝者的名字、連他/她最顯著的成就究竟是哪些都不甚清楚。
人們聚在一起,抒發著廉價的同情和感傷,仿佛這一刻他們也都變得聖潔了、淵博了。
但說到底,這些人也沒有錯,因為這是人性;有些時候,虛榮和自欺也是善良的一部分,人情世故,無非如此。
隻是,若幹年以後,時間終會洗去那些在死時受到無比尊崇之人的光環,讓他們的名字和生平在以訛傳訛之中成為那些無名氏茶餘飯後、評頭論足的對象。
有點兒扯遠了,還是說迴我吧。
互聯網上的我,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一個角色。
他是一個具有學術背景和專業素質的知識者;一個進言社會並參與公共事務的行動者;一個具有批判精神和道義擔當的理想者……
簡單地說,是個典型、且激進的公知。
從我開始扮演這個角色時起,我便已無法再迴頭。
“厲小帆”這個名字,也早已不再隻是一個名字而已;它成了一麵旗幟,在這麵旗幟下,已匯聚了很多的人,他們和大部分民眾一樣,比起獨立、客觀地思考問題……他們更願意去追隨一名扛旗者,讓別人告訴他們應該怎樣去看待各種問題。
或者就是在意見領袖的帶領下,帶著先入為主的偏見再去思考,然後得出一個類似自我說服般的結論。
我,需要這些人,我也喜愛著這些人。
他們就像是歐洲中世紀時期的愚昧村民,高舉著手中的火把,站在宗教和道德的高地上,躲在“法不責眾”的庇護下,在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指引中,去燒死了一個又一個的女巫。
而我做的事情,隻是確保他們沒燒錯人。
仰仗著這些民眾,我變成了公司裏炙手可熱的紅人,現在別說羅主編了,單位的大領導們對我都得忌憚三分。
我現在甚至都不用按時上下班了,我可以以“調查”為名,隨意安排自己的出勤時間;起初我還會象征性地通過郵件通知一下羅主編我今天來不來,後來幹脆就連招唿也不打了。至於我寫的文章,羅主編自然也不敢再提什麽意見,他連半個字都不敢改,更別說退我的稿。
說到底……有他、或沒有他,待在這個公司、或不在這個公司,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什麽區別。
如果我願意,我可以立刻辭職,去當一名獨立調查記者,一個所謂的“自媒體人”;這個單位對我而言,本就是一個跳板,現在我已經起飛了,這個跳板要是不礙手礙腳的,我也不介意在這兒多領一份工資,要是妨礙到我,那甩掉它、然後再狠狠去踩上一腳,都是可以的。
…………
二月上旬,年關剛過,全國人民都還沉浸在新年的喜慶之中,而我則進了拘留所。
這事兒,還得從幾天前說起……
年前,我來到一座三線城市,調查關於當地工業汙染和貪腐的一些傳聞。
幾天的時間,我走了很多地方,拜訪了很多人,然後,不出意外的,被盯上了。
我以前聽聞過有女同事在一些地方被警方直接用酒店鑰匙打開房門以“掃黃”為名進行突擊檢查的事情,沒想到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了我身上。
被捕那天,我在熟睡中忽然被人叫醒,醒來時我便發現自己的房間裏已站滿了人,有些人穿著製服、有些沒有,甚至有幾張我看著挺眼熟的麵孔。
我還沒怎麽反應過來,就已被銬上帶走。
走出酒店的大門的時候,外麵冰天雪地,而我穿著秋衣秋褲,頭上罩著件外套,手上戴著手銬,被人一路摁著脖子上了警車。
直到進了局子,我才知道自己是因為“藏毒”被捕的;我沒有問他們從哪裏得到的消息,因為問了他們也不會迴答,就算迴答了,用一句“群眾舉報”就能讓我閉嘴。
在被人詢問時,我才得知自己已經“人贓並獲”,說是從我的行李裏“搜”到了冰毒若幹。
接著,就有一個穿著便衣、從始至終不願表露身份的男人開始給我做思想工作;他跟我說,找到的東西量不大,推測我是自己吸的、並不是販毒,看我也不像是成癮者的樣子,隻要我願意簽字認罪,拘個幾天、罰點款就沒事了。
聽著他苦口婆心的“勸說”,那一句句的“為我好”,我很想笑,但這不是笑的時候,我需要思考……
我高估自己了嗎?對那些官麵上的人物動手,還太早了嗎?
這五個月來,周圍人對我的態度,和我取得的勝利,讓我產生錯覺了嗎?
和我手腕上那副冰冷的銬子相比,我過去幾個月裏所做的那些事,真的有那麽大的殺傷力嗎?
無論如何,最終,我並沒有簽字,畢竟我也不是傻瓜,我知道簽字意味著什麽。盡管對方軟硬兼施,態度從軟化到強硬再到惱羞成怒和赤裸裸的恐嚇,我也不為所動。
當然,這並不影響我最終被拘的結果,因為“證據充分”,我的“不配合”舉動隻是讓我待足了15天而已;我這個年,基本就算是在牢裏過了。
進拘留所之前的手續是比較繁瑣的,驗血驗尿、檢查身體等等,不過並沒有任何一份化驗單經過我本人的手。
因為我之前也采訪過一些經常出入這種地方的人,所裏的情況我姑且是略知一二。
大多拘留所都是十幾個人一起睡一個大房間,全體打地鋪,如果你的家人沒給你送鋪蓋來,看守會給你發公用的鋪蓋;那種鋪蓋看著很髒,也不怎麽保暖,但就這,你還未必蓋得上,因為很可能會被“獄老大”給搶去。
拘留所裏的廁所就是角落裏的一個蹲便器,用一堵小矮牆擋著,基本沒什麽隱私可言。按照規矩,新來的雛兒得去廁所邊上蹲好,等有比你更菜的來了你才有資格去蹲牆邊。
那些常來常往、孔武有力的“獄老大”呢,每天就帶著一幫小弟在裏麵作威作福,吹牛逼、抽煙、打人……一般來說,小打小鬧、抽個耳光什麽的,看守是不會管的。
總之,拘留所這地方,對那些慣犯來說其實威懾力一般,真正會覺得度日如年的,是那些一時失足的守法公民。
我本來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這十五天裏估計要掉層皮,但沒想到……最後一點事兒都沒有。
沒有人來欺壓我,甚至沒人來跟我說話,即使我主動去找別人搭話,換來的也隻有沉默和驅趕;很顯然,“有人”事先跟每一個與我同住的犯人打過招唿了,讓他們不要動我。
按照一般的思路,這應該是有人在“罩著我”的表現,但我很快意識到——不對。
如果我在拘留所裏吃了很多苦頭,我反而會安心一些,因為那說明這次搞我的人就隻是想這樣而已了,出去以後我就可以像個受害者一樣拍幾張自己被人打傷的自拍照,繼續扮演我的“正義鬥士”。
然而,現在這種發展,卻是很可怕的;這種發展說明,把我弄進來的那個人、或者說那些人,他們並不隻是想“教訓”我一下,而是要把我推向萬劫不複的境地。
…………
十五天後,我恢複了自由,我的擔心,也變成了現實……
當我取迴私人物品時,我發現我所攜帶的電子設備裏的信息都已被“清理”了一遍,所有可能成為證據的東西都已經蒸發了;不僅如此,所有我儲存在雲盤上的、我所收集的各種信息,也都被移除了。
在換衣服的地方,我懷著複雜的心情打開了手機,無視掉了那幾千個未接電話和上萬條短信記錄,直接登上了社交平台,然後在熱搜榜第一條看到了“厲小帆今日出獄”這刺眼的文字;而在這條之下,還有“知名調查記者涉毒被捕”、“厲小帆造謠”等相關的幾條。
再往前翻,還能看到:早在半個月前,在我被捕的當晚……當我還沒有正式被收押、還在醫院做著檢查的時候,這些關於我被捕並將麵臨拘留的新聞就已經發布了。
而在過去這十五天裏,幾乎每隔三天就有新的關於我的“猛料”被放出,以維持此次事件的熱度;那些消息有真有假,真的部分,基本源自於我自己手上掌握的記錄。從這些記錄來看,他們恐怕連我的家都已經去過了,所以一些隻存在於我家電腦和筆記本裏的資料也都出現在了網上;當然了,他們隻放出了那些對我不利的信息,比如我和網絡水軍之間的聊天記錄之類,我收集的那些和新聞相關的證據他們並未放出。
假的那些嘛,我沒有細看,也不是很感興趣;從謀財害命到逼人跳樓、從考試作弊到職場騷擾……應有盡有,繪聲繪色。
我沒有在交接處逗留太久,看守也不讓,換完衣服、收拾好東西之後,我就被趕出了拘留所。
在那扇大鐵門外等待我的,是人群、是話筒、是閃光燈,是劈頭蓋臉、包含惡意的誘導性提問,和一雙雙野心勃勃的眼睛……
…………
我花了三天時間才迴到家,不僅是因為趕上春運,更是因為我在購票時被告知自己已經上了信用黑名單,所以我隻能輾轉乘坐長途車返程。
迴到住處時剛好是夜裏,由於網上把我的電話地址之類的信息全部曝光了,所以我再三查探了附近並沒有人埋伏,這才敢走進大樓。
來到家門口時,我發現房門倒還是鎖著的,進去以後,室內被人入侵過的痕跡也不明顯,但我留在門縫處的膠帶記號顯示絕對是有人進來過了。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住在高層,要不然等待我的八成就是一地的碎玻璃,以及被投擲進來的石頭、臭雞蛋、乃至排泄物等等。
我沒有報警,因為除了數據之外我沒有丟失任何東西,這種情況大概率是不會立案的。
我隻是靜靜地洗了個澡,吃了碗泡麵,先睡了。
第二天,我神清氣爽地醒來,打開電腦,淡定地看完了單位發來的辭退郵件和一大堆辱罵我的垃圾信息。
我看到一半的時候,還有個物業的人來敲門,看來他們是通過電子門卡的記錄知道我已經迴來了;我沒有開門,隻是隔著門和對方說了幾句,好在對方也沒什麽不良企圖,隻是催我把這些天積攢的快遞拿走,說是東西很多放著占地方。
我估摸著,應該是公司那邊把我的私人物品全部打包給我寄過來了,他們是壓根兒就沒打算讓我再進那棟辦公樓。
至此,我成了一個人人喊打的無業遊民,不再有收入、不再有社會地位,事實上連一般人都不如。
“厲小帆”這個名字,也不再是一麵旗幟了,它成了人們口中的蛆蠅糞穢,原本聚集在這麵旗幟下耀武揚威的人們也都作鳥獸散;而且,這部分人如今對我的憎惡和咒罵,恐怕要比那些路人更甚。
網民們的記憶的確是短暫的,或許再過幾天我就不會再是他們的焦點;但網民們的記憶也可以是長久的,當他們看到一個已經被輿論擊潰的人時,他們總是會第一時間想起他/她身上的那些負麵標簽。
從一朝成名,到身敗名裂,我隻用了半年。
雖然我也早已預見到了某天會發生這樣的事,但我沒想到這天會來得這麽快。
我並沒有去調查這次事件的幕後推手是誰,或者說有多少個,因為那並不重要……一個人樹敵太多,早晚會出這種事,更何況我得罪的基本都是小人和惡人。
總之,事已至此,我差不多也該啟動“最終方案”了。
什麽?你覺得我在這種境地還留有“後手”是不可能的?嗬……我不是剛說過嗎?
“我早已預見到了某天會發生這樣的事。”
早在我成為調查記者之前,在我還在當派信小弟的時候,在我選擇成為媒體人的時候,在我決心成為“祭者”的時候……我就已經預見到了今天。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贏下去。
我,隻是孤單一人,在真正有勢力的人麵前不值一提;當他們準備對我做那些我對別人做的事時,實施起來比我容易一百倍——他們不需要華麗的辭藻、不需要專業的能力、更不需要承擔什麽覺悟和風險……隻需要一段公告、一個命令,就有無數的喉舌會為他們發聲,會有無數雙手把那些質疑的聲音扼殺。
這是一場本就不可能打贏的戰役,所以我也早就籌備好了“最終的手段”。
我,在監視我自己。
從我當上調查記者那天起,我就花掉了自己多年來所有的積蓄,以匿名身份,在暗網上雇傭了一隊“專業人士”,讓他們全天候24小時地監視我的一舉一動。
在我名利雙收之後,這些人自然也跟我提過價,我假裝跟他們討價還價了一番,最後還是答應了他們——隻要我成名後的收入足夠付他們的傭金以及供我正常生活,多少錢其實無所謂。
而這些人也的確對得起我付的價格:我的家裏,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的辦公室裏,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入住的酒店房間裏,自然也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即使是走在路上,也一直會有人跟蹤偷拍。
現在,是時候用到那些他們拍到的東西了;靠著這些視頻證據,以及我那些被我藏在我媽骨灰盒裏的u盤(實體備份數據),我的“最終方案”,才能得以實施。
我本人,就是那最初和最後的“祭品”。
或許事後,我的行動會被扣上恐怖主義的帽子,並且在輿論控製中慢慢被壓下去。
但隻要有那麽一天、一時、一刻,有那麽一些人,被我所觸動,那我的一切犧牲,都將是值得的。
在這兩個月裏,其實我隻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攻擊別人,這個“別人”可以是一個人、一群人、一個群體、一個階級、一件事、一係列事、一種現象、一種文化等等等等,隻要是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話題性的,隻要是我認為夠得上“祭品”標準的,都可以。
而第二件事嘛,就是用輿論戰的技巧為自己的攻擊行為收尾。
當然,我的對手也不全是傻瓜,有些對手很強、很有經驗,畢竟煽動網絡暴力這種事並不是我的專利;好在我挑選的目標全都是有話柄的、都是本來做人就不幹不淨的……所以他們終究是有著不可彌補的弱點的。
不過話說迴來,誰又沒有呢?
這世界上最完美的公關,就是根本不要當什麽公眾人物,甚至不要有太多的人際交往——讓你的名字不被太多人知曉,讓你做過的一切都成為你自己的秘密。
否則,終有一天,任何一個坐在屏幕前敲打著鍵盤的無名氏都可以來攻擊你。
即使是那些在生前為這世界做出過傑出貢獻、留下過寶貴財產的人,也難逃此劫。
也隻有在他們剛死的時候,你才能看到幾乎所有的人都擺出一副緬懷、悲愴和感慨的樣子;這個時候,誰要是敢發出一絲絲不同的聲音,立刻就會被萬人唾罵。
而那些悲傷感慨者呢,其實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從來沒有掏錢去看過那位逝者演的電影,從來沒有學習過那位逝者寫的科學理論,從來沒有讀過那位逝者寫的文學巨著,甚至僅僅隻是知道逝者的名字、連他/她最顯著的成就究竟是哪些都不甚清楚。
人們聚在一起,抒發著廉價的同情和感傷,仿佛這一刻他們也都變得聖潔了、淵博了。
但說到底,這些人也沒有錯,因為這是人性;有些時候,虛榮和自欺也是善良的一部分,人情世故,無非如此。
隻是,若幹年以後,時間終會洗去那些在死時受到無比尊崇之人的光環,讓他們的名字和生平在以訛傳訛之中成為那些無名氏茶餘飯後、評頭論足的對象。
有點兒扯遠了,還是說迴我吧。
互聯網上的我,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一個角色。
他是一個具有學術背景和專業素質的知識者;一個進言社會並參與公共事務的行動者;一個具有批判精神和道義擔當的理想者……
簡單地說,是個典型、且激進的公知。
從我開始扮演這個角色時起,我便已無法再迴頭。
“厲小帆”這個名字,也早已不再隻是一個名字而已;它成了一麵旗幟,在這麵旗幟下,已匯聚了很多的人,他們和大部分民眾一樣,比起獨立、客觀地思考問題……他們更願意去追隨一名扛旗者,讓別人告訴他們應該怎樣去看待各種問題。
或者就是在意見領袖的帶領下,帶著先入為主的偏見再去思考,然後得出一個類似自我說服般的結論。
我,需要這些人,我也喜愛著這些人。
他們就像是歐洲中世紀時期的愚昧村民,高舉著手中的火把,站在宗教和道德的高地上,躲在“法不責眾”的庇護下,在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指引中,去燒死了一個又一個的女巫。
而我做的事情,隻是確保他們沒燒錯人。
仰仗著這些民眾,我變成了公司裏炙手可熱的紅人,現在別說羅主編了,單位的大領導們對我都得忌憚三分。
我現在甚至都不用按時上下班了,我可以以“調查”為名,隨意安排自己的出勤時間;起初我還會象征性地通過郵件通知一下羅主編我今天來不來,後來幹脆就連招唿也不打了。至於我寫的文章,羅主編自然也不敢再提什麽意見,他連半個字都不敢改,更別說退我的稿。
說到底……有他、或沒有他,待在這個公司、或不在這個公司,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什麽區別。
如果我願意,我可以立刻辭職,去當一名獨立調查記者,一個所謂的“自媒體人”;這個單位對我而言,本就是一個跳板,現在我已經起飛了,這個跳板要是不礙手礙腳的,我也不介意在這兒多領一份工資,要是妨礙到我,那甩掉它、然後再狠狠去踩上一腳,都是可以的。
…………
二月上旬,年關剛過,全國人民都還沉浸在新年的喜慶之中,而我則進了拘留所。
這事兒,還得從幾天前說起……
年前,我來到一座三線城市,調查關於當地工業汙染和貪腐的一些傳聞。
幾天的時間,我走了很多地方,拜訪了很多人,然後,不出意外的,被盯上了。
我以前聽聞過有女同事在一些地方被警方直接用酒店鑰匙打開房門以“掃黃”為名進行突擊檢查的事情,沒想到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了我身上。
被捕那天,我在熟睡中忽然被人叫醒,醒來時我便發現自己的房間裏已站滿了人,有些人穿著製服、有些沒有,甚至有幾張我看著挺眼熟的麵孔。
我還沒怎麽反應過來,就已被銬上帶走。
走出酒店的大門的時候,外麵冰天雪地,而我穿著秋衣秋褲,頭上罩著件外套,手上戴著手銬,被人一路摁著脖子上了警車。
直到進了局子,我才知道自己是因為“藏毒”被捕的;我沒有問他們從哪裏得到的消息,因為問了他們也不會迴答,就算迴答了,用一句“群眾舉報”就能讓我閉嘴。
在被人詢問時,我才得知自己已經“人贓並獲”,說是從我的行李裏“搜”到了冰毒若幹。
接著,就有一個穿著便衣、從始至終不願表露身份的男人開始給我做思想工作;他跟我說,找到的東西量不大,推測我是自己吸的、並不是販毒,看我也不像是成癮者的樣子,隻要我願意簽字認罪,拘個幾天、罰點款就沒事了。
聽著他苦口婆心的“勸說”,那一句句的“為我好”,我很想笑,但這不是笑的時候,我需要思考……
我高估自己了嗎?對那些官麵上的人物動手,還太早了嗎?
這五個月來,周圍人對我的態度,和我取得的勝利,讓我產生錯覺了嗎?
和我手腕上那副冰冷的銬子相比,我過去幾個月裏所做的那些事,真的有那麽大的殺傷力嗎?
無論如何,最終,我並沒有簽字,畢竟我也不是傻瓜,我知道簽字意味著什麽。盡管對方軟硬兼施,態度從軟化到強硬再到惱羞成怒和赤裸裸的恐嚇,我也不為所動。
當然,這並不影響我最終被拘的結果,因為“證據充分”,我的“不配合”舉動隻是讓我待足了15天而已;我這個年,基本就算是在牢裏過了。
進拘留所之前的手續是比較繁瑣的,驗血驗尿、檢查身體等等,不過並沒有任何一份化驗單經過我本人的手。
因為我之前也采訪過一些經常出入這種地方的人,所裏的情況我姑且是略知一二。
大多拘留所都是十幾個人一起睡一個大房間,全體打地鋪,如果你的家人沒給你送鋪蓋來,看守會給你發公用的鋪蓋;那種鋪蓋看著很髒,也不怎麽保暖,但就這,你還未必蓋得上,因為很可能會被“獄老大”給搶去。
拘留所裏的廁所就是角落裏的一個蹲便器,用一堵小矮牆擋著,基本沒什麽隱私可言。按照規矩,新來的雛兒得去廁所邊上蹲好,等有比你更菜的來了你才有資格去蹲牆邊。
那些常來常往、孔武有力的“獄老大”呢,每天就帶著一幫小弟在裏麵作威作福,吹牛逼、抽煙、打人……一般來說,小打小鬧、抽個耳光什麽的,看守是不會管的。
總之,拘留所這地方,對那些慣犯來說其實威懾力一般,真正會覺得度日如年的,是那些一時失足的守法公民。
我本來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這十五天裏估計要掉層皮,但沒想到……最後一點事兒都沒有。
沒有人來欺壓我,甚至沒人來跟我說話,即使我主動去找別人搭話,換來的也隻有沉默和驅趕;很顯然,“有人”事先跟每一個與我同住的犯人打過招唿了,讓他們不要動我。
按照一般的思路,這應該是有人在“罩著我”的表現,但我很快意識到——不對。
如果我在拘留所裏吃了很多苦頭,我反而會安心一些,因為那說明這次搞我的人就隻是想這樣而已了,出去以後我就可以像個受害者一樣拍幾張自己被人打傷的自拍照,繼續扮演我的“正義鬥士”。
然而,現在這種發展,卻是很可怕的;這種發展說明,把我弄進來的那個人、或者說那些人,他們並不隻是想“教訓”我一下,而是要把我推向萬劫不複的境地。
…………
十五天後,我恢複了自由,我的擔心,也變成了現實……
當我取迴私人物品時,我發現我所攜帶的電子設備裏的信息都已被“清理”了一遍,所有可能成為證據的東西都已經蒸發了;不僅如此,所有我儲存在雲盤上的、我所收集的各種信息,也都被移除了。
在換衣服的地方,我懷著複雜的心情打開了手機,無視掉了那幾千個未接電話和上萬條短信記錄,直接登上了社交平台,然後在熱搜榜第一條看到了“厲小帆今日出獄”這刺眼的文字;而在這條之下,還有“知名調查記者涉毒被捕”、“厲小帆造謠”等相關的幾條。
再往前翻,還能看到:早在半個月前,在我被捕的當晚……當我還沒有正式被收押、還在醫院做著檢查的時候,這些關於我被捕並將麵臨拘留的新聞就已經發布了。
而在過去這十五天裏,幾乎每隔三天就有新的關於我的“猛料”被放出,以維持此次事件的熱度;那些消息有真有假,真的部分,基本源自於我自己手上掌握的記錄。從這些記錄來看,他們恐怕連我的家都已經去過了,所以一些隻存在於我家電腦和筆記本裏的資料也都出現在了網上;當然了,他們隻放出了那些對我不利的信息,比如我和網絡水軍之間的聊天記錄之類,我收集的那些和新聞相關的證據他們並未放出。
假的那些嘛,我沒有細看,也不是很感興趣;從謀財害命到逼人跳樓、從考試作弊到職場騷擾……應有盡有,繪聲繪色。
我沒有在交接處逗留太久,看守也不讓,換完衣服、收拾好東西之後,我就被趕出了拘留所。
在那扇大鐵門外等待我的,是人群、是話筒、是閃光燈,是劈頭蓋臉、包含惡意的誘導性提問,和一雙雙野心勃勃的眼睛……
…………
我花了三天時間才迴到家,不僅是因為趕上春運,更是因為我在購票時被告知自己已經上了信用黑名單,所以我隻能輾轉乘坐長途車返程。
迴到住處時剛好是夜裏,由於網上把我的電話地址之類的信息全部曝光了,所以我再三查探了附近並沒有人埋伏,這才敢走進大樓。
來到家門口時,我發現房門倒還是鎖著的,進去以後,室內被人入侵過的痕跡也不明顯,但我留在門縫處的膠帶記號顯示絕對是有人進來過了。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住在高層,要不然等待我的八成就是一地的碎玻璃,以及被投擲進來的石頭、臭雞蛋、乃至排泄物等等。
我沒有報警,因為除了數據之外我沒有丟失任何東西,這種情況大概率是不會立案的。
我隻是靜靜地洗了個澡,吃了碗泡麵,先睡了。
第二天,我神清氣爽地醒來,打開電腦,淡定地看完了單位發來的辭退郵件和一大堆辱罵我的垃圾信息。
我看到一半的時候,還有個物業的人來敲門,看來他們是通過電子門卡的記錄知道我已經迴來了;我沒有開門,隻是隔著門和對方說了幾句,好在對方也沒什麽不良企圖,隻是催我把這些天積攢的快遞拿走,說是東西很多放著占地方。
我估摸著,應該是公司那邊把我的私人物品全部打包給我寄過來了,他們是壓根兒就沒打算讓我再進那棟辦公樓。
至此,我成了一個人人喊打的無業遊民,不再有收入、不再有社會地位,事實上連一般人都不如。
“厲小帆”這個名字,也不再是一麵旗幟了,它成了人們口中的蛆蠅糞穢,原本聚集在這麵旗幟下耀武揚威的人們也都作鳥獸散;而且,這部分人如今對我的憎惡和咒罵,恐怕要比那些路人更甚。
網民們的記憶的確是短暫的,或許再過幾天我就不會再是他們的焦點;但網民們的記憶也可以是長久的,當他們看到一個已經被輿論擊潰的人時,他們總是會第一時間想起他/她身上的那些負麵標簽。
從一朝成名,到身敗名裂,我隻用了半年。
雖然我也早已預見到了某天會發生這樣的事,但我沒想到這天會來得這麽快。
我並沒有去調查這次事件的幕後推手是誰,或者說有多少個,因為那並不重要……一個人樹敵太多,早晚會出這種事,更何況我得罪的基本都是小人和惡人。
總之,事已至此,我差不多也該啟動“最終方案”了。
什麽?你覺得我在這種境地還留有“後手”是不可能的?嗬……我不是剛說過嗎?
“我早已預見到了某天會發生這樣的事。”
早在我成為調查記者之前,在我還在當派信小弟的時候,在我選擇成為媒體人的時候,在我決心成為“祭者”的時候……我就已經預見到了今天。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贏下去。
我,隻是孤單一人,在真正有勢力的人麵前不值一提;當他們準備對我做那些我對別人做的事時,實施起來比我容易一百倍——他們不需要華麗的辭藻、不需要專業的能力、更不需要承擔什麽覺悟和風險……隻需要一段公告、一個命令,就有無數的喉舌會為他們發聲,會有無數雙手把那些質疑的聲音扼殺。
這是一場本就不可能打贏的戰役,所以我也早就籌備好了“最終的手段”。
我,在監視我自己。
從我當上調查記者那天起,我就花掉了自己多年來所有的積蓄,以匿名身份,在暗網上雇傭了一隊“專業人士”,讓他們全天候24小時地監視我的一舉一動。
在我名利雙收之後,這些人自然也跟我提過價,我假裝跟他們討價還價了一番,最後還是答應了他們——隻要我成名後的收入足夠付他們的傭金以及供我正常生活,多少錢其實無所謂。
而這些人也的確對得起我付的價格:我的家裏,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的辦公室裏,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入住的酒店房間裏,自然也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即使是走在路上,也一直會有人跟蹤偷拍。
現在,是時候用到那些他們拍到的東西了;靠著這些視頻證據,以及我那些被我藏在我媽骨灰盒裏的u盤(實體備份數據),我的“最終方案”,才能得以實施。
我本人,就是那最初和最後的“祭品”。
或許事後,我的行動會被扣上恐怖主義的帽子,並且在輿論控製中慢慢被壓下去。
但隻要有那麽一天、一時、一刻,有那麽一些人,被我所觸動,那我的一切犧牲,都將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