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陪審員的敘述結束了。


    他所念的那“第一份文檔”,分為兩個部分。


    前半部分,是“陽光青少年行為矯正中心慘案”的官方備份,以eas的馬克·斯克拉姆中尉提交的調查報告為建檔依據寫的,基本上來說……就是什麽都沒查出來。


    後半部分,則是以第三人稱視角描述的、關於此案的真相。當然了,其中並沒有提到影織和冼小小的事,也沒有任何關於當事人心理活動的描寫;隻是以接近“報導”的文體,陳述了事件的經過。


    所以,念完這份報告也並沒有花去太多的時間,十分鍾不到,一號陪審員就把手中的i-pen放下了。


    然後,這一桌人,又陷入了沉默。


    但這次,沉默沒有持續太久,因為十號陪審員很快就打破了沉默。


    “你就不打算說些什麽嗎?”他將視線投向了五號陪審員,並忽然開口問道。


    這個五號陪審員,不是別人,正是車戊辰。


    “你在跟我說話嗎?”車戊辰麵不改色地迴望過去,反問了一句。


    “這不廢話嗎?”十號又道,“作為當事人,你對這事兒就沒什麽要補充的嗎……車探員?”


    他最後這三個字一出口,便有數人立刻轉頭朝車戊辰看了過去;不過,還是有好幾人不為所動、另外還有發出冷笑的。


    “你認識我?”車戊辰又用問題去迴答了對方的問題。


    “哈!我當然認識你。”十號笑道,“眼前這一桌人,我基本上全都認識,隻是你們不認識我罷了。”


    他這麽一說,眾人可以就把注意力又投到他身上來了。


    這位十號,本就是個很顯眼的人,因為……他看起來像個侏儒。


    之所以說“看起來像”,是因為也有不像的地方。


    非要形容的話,十號陪審員就像是一個十歲不到的小男孩,但脖子上卻頂著個四十歲大叔的腦袋;雖然其麵相、神態、嗓音……都像是個兇惡張狂的中年白人、其腦袋的尺寸也遠比小孩子要大,但他臉上的皮膚倒還是和兒童一樣稚嫩、甚至還有一些雀斑,他的下巴也沒有長過胡子的痕跡,若仔細觀察……他的喉結也還沒有發育出來。


    “怎麽?你們不信?”十號麵對眾人的圍觀,絲毫不怯,反倒變得有些興奮起來,“哼……我現在就可以報幾個人的身份出來哦。”他說著,就指著車戊辰道,“這位五號,就是剛才那份文檔裏提到的巡查官……隸屬於fcps的高級探員車戊辰,然後,他左邊……哦不……是他的右邊,從我這裏看過去的左邊,總之就是這位四號陪審員先生……嗬嗬……他可是大名鼎鼎啊,名號說出來就能嚇得你們跪下,他就是……”


    砰——


    十號的話,沒有說完。


    因為一聲槍響,打斷了他。


    槍,是四號開的。


    沒有人看到他拔槍、沒有人看到他扣扳機、也沒有人察覺到任何的殺氣。


    當眾人有所反應時,槍,已經響了。


    十號的頭,也已經像個被打碎的西瓜一樣爆開了;他腦袋後麵的椅背也跟著遭殃,被轟出了一個窟窿,大量的鮮血、腦漿和骨頭碎片……皆從那窟窿中穿過,被糊在了十號背後的牆麵上。


    “你這家夥……”兩秒後,七號陪審員……一個穿著風衣、在室內還戴著鴨舌帽的男人,忽地微微抬起帽簷、看著四號言道,“該不會是……”


    砰——


    又是一槍,和上一槍一樣,動手的還是四號,但這次,他的子彈……打在了牆上。


    “原來如此……”四號開槍時,甚至都沒有朝七號那邊看,但槍響之後,他倒是把臉轉向了對方。


    這一刻,如果有人站到四號的背後去觀察,便會發現……他手中那把槍的槍口、七號陪審員的腦袋、以及七號後方牆麵上的彈孔,是呈一條筆直的直線的。


    可不知為何,子彈並沒有擊中坐在原地一動都沒動的七號、也沒有打到他腦袋後麵的椅背,卻是打中了他背後的牆。


    叮鈴鈴鈴鈴——


    就在現場的情況似乎就要演變成一場廝殺時,一號陪審員麵前的那部老式電話,又響了。


    這一變故,終止了四號進一步的行動。


    “喂?”這次,一號幾乎沒有猶豫,順手一拎就把電話接了起來。


    但在接聽了兩秒之後,他便將聽筒從耳邊拿開,往自己的左手邊遞去:“找你的。”


    他左手邊的,是二號陪審員。


    二號看了一號一眼,也沒多說什麽,接過聽筒道:“喂?”


    他接聽的時間,就比較長了。


    “嗯……好,明白。”在接下來一分鍾裏,二號陪審員一邊拿著聽筒聽,一邊還像這樣用簡短的話應上幾聲。


    一分鍾後,他掛斷了電話,朝左右看了看,說道:“‘他’讓我們投票,認為‘有罪’的……將右手放在桌麵上,認為‘無罪’的,放左手,除了這兩種動作之外的其他行為,視為棄權。”


    “你先等等。”七號陪審員這時又開口了,“你還沒說‘被投票’的那個嫌疑人是誰呢。”


    “對啊。”二號歎了口氣,瞥了眼桌上的電話,“因為‘他’也沒說啊。”


    “從剛才的文檔來看,肯定就是讓我們來判定車戊辰有沒有罪唄。”十一號陪審員這時接道。


    “不一定吧……”六號陪審員,也是這桌人當中唯一的女性,卻道,“別忘了,電話是在四號開槍之後來的。”


    “但電話那頭的家夥在一開始就說了,這個所謂的‘特殊的審判’,是要我們在‘他所提供的那個議題’上最終達成一致……”一號陪審員此時又接過話頭,“而‘他’在傳達這條信息給我的時候,四號還沒有動手殺人呢。”


    這些人就這麽你一句我一句地分析了起來,而且每個人的語氣聽起來都很理性、很淡定。


    明明旁邊還有一具散發著濃重血腥味、且死狀慘不忍睹的屍體,明明這人就是當著他們的麵被幹掉的,但他們愣是沒有一個再去談這件事;就仿佛……殺人這檔子事兒,跟有人在房間裏點了支煙、放了個屁一樣……不提也罷。


    “行了,投票吧。”聽了一會兒之後,二號有點不耐煩了,他提高了嗓門兒,言道,“反正也討論不出結果,沒必要浪費時間。”


    他的話,有道理。


    於是,眾人也都重新安靜了下來。


    “我先來吧。”二號見大家好像都同意了,便將左手拍在了桌上,“我事先聲明,我也不知道他讓我們投的是什麽,但既然他說了我們達成一致就能走了,那不如大家就一起投個‘無罪’,然後我們就能各走各的……”


    “別開玩笑了。”不料,下一秒,一號陪審員就搶道,“我可不想在這種充滿危險氣息的投票中隨意地給出自己的意見。”他微頓半秒,“我拒絕投票。”


    “我也拒絕。”六號很快附和了他。


    其他的人,有幾位也明確表示了不想投票,還有些搖搖頭、或不說話的。


    其實,他們表不表態也無所謂了,既然組織這場審判的人是要求“所有人達成一致”才能結束,那隻要有一人拒絕投票、或者出現任何的分歧,這一輪的投票就算是失敗了。


    “好吧。”還沒等所有人表態,二號就再度開口道,“那我們就隻能繼續陪‘他’玩兒下去了……”


    說著,他也從自己的衣服口袋裏拿出了一支i-pen,和一號一樣……輸入了一個剛剛從電話中得知的密碼,解鎖了屏幕。


    “哦……對了。”幾秒後,二號又道,“‘他’剛才說,如果投票沒成功,需要繼續念文檔的話,就讓我跟四號打聲招唿,讓他別再殺人了……”說到這兒,他轉頭看了四號一眼,“……因為這第二份文檔,就是關於四號的。”


    二號舔了舔嘴唇,又對四號說道:“老哥,我可不是自己想讀才讀這個的,你要是有什麽意見……”


    “行了。”四號沒聽他說完,就接道,“你讀吧。”說著,還把手裏的槍收迴了西裝內側。


    二號見狀,聳聳肩,又掃視了眾人一眼,隨即拿起i-pen,開始了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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