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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二百四十三章老大,這行嗎?
秦若走不多遠,就在一個山坡上停了下來,雖然他並不熟悉神之草藥,這裏的草藥,也算不上神之草藥,隻能算是神界和普通的世界之間的那麽一個中間的世界的草藥。但是也幸虧如此,若是完全是神界的草藥,秦若還沒辦法處理。
但是即便是這裏的草藥,秦若也要十分小心的去挖,因為有一些草藥本身就帶著大量的神之力,一不小心被神之力侵蝕,那也是要命的。
這就好像是氧氣是好東西,但是你有種一直吸純氧試試看。
很多草藥,秦若甚至不能挖,還得麒麟過去挖。但是麒麟顯然對這樣的工作,很沒有多少耐心。不過被逼無奈,也隻能去做,隻是一直不怎麽有心情。
好容易挖到差不多的草藥,秦若就迴去嚐試煉製。
不過不熟悉這裏草藥的藥性,第一次很正常的失敗了這讓秦若還是有點失望,盡管早有準備。他心裏也害怕啊,這可是麒麟,萬一這貨惱怒了,一個不小心什麽的,自己可就完蛋了。
麒麟果然是不高興,但是卻也沒說什麽,隻是帶著秦若再次去找藥。
秦若隻好小心的去做,第二次終於小心的成功了一次,麒麟使用之後,效果感覺還是有的,雖然效果不大,但是終究比等待自我迴複來的快。這讓麒麟還是滿意的。
秦若感覺到要死了特麽的,麒麟倒是能撐的住,可是秦若不過是星尊的力量,還不到後期呢,這麽持續不斷的找藥煉藥,有的時候成功,有的時候失敗,但是隨著越來越熟練,秦若的成功率也越來越高,失敗的次數越來越少。從開始幾乎三次失敗兩次,到現在十次也未必有一次失敗,算是極大的進步了。
秦若甚至感覺到自己的煉藥能力直逼花苑當然,隻是感覺上,比起花苑還是差得遠了。
不過這特麽的一直不休息,就這麽一直找藥煉藥,找藥煉藥一千多年了,睡覺的時候幾乎都沒有,秦若真的要瘋了關鍵是你還得時刻集中精神。隻有煉藥等待的時候,秦若才能夠打坐一下休息。可是比起這種強度的勞動,實在是緩解不過來。
這就好像地球封建社會的一個農民,你始終每天隻讓他睡不到一小時,卻要天天持續不斷的去做很危險的事情,那是一樣的概念。
而秦若,已經堅持了一千多年若非秦若遠超常人的韌性和耐力,估計早就趴下了。
“麒麟大人,必須休息一下了。我快要撐不住了。”秦若最後硬著頭皮,在煉製成功了一些丹藥之後,提出了要求。
麒麟很納悶的看看秦若:“撐不住?意思是說你累了?才一千多年,按照你們的概念。”
秦若欲哭無淚,可是隻能硬著頭皮說道:“可是大人,我沒有您那樣的強大的力量和精神啊。”
麒麟看看秦若,點了點頭:“好,你休息一段。你休息好了再告訴我。”
秦若頓時直接躺在一邊鋪了張獸皮就睡了這個時候,睡覺比修煉管用的多。
周而複始的日子,秦若已經開始慢慢的適應了,到了最後,已經完全適應。
忙碌一千年的采藥煉藥,然後休整個百多年已經是兩萬多年過去,秦若越發的熟練,甚至他感覺到自己的境界,隻差那麽一絲絲就要突破到後期了。
可是這個時候,秦若開始有點擔心了:因為麒麟的傷快要好了。
麒麟的傷,並不是特別嚴重,隻是內髒受到了震動,經脈有些受損而已。雖然這裏的草藥算不上合適,但是效果也挺好,再配合他本身的自我恢複能力,他的自我使用神之力的修複,終究已經接近完全恢複。
快要完全恢複的麒麟,身上的光彩越發的明亮,他的力量也讓秦若感覺到越來越強。
但是一旦麒麟恢複了傷勢之後,自己怎麽辦?
不需要麒麟幹掉他,隻需要麒麟走掉,秦若估計在這個世界都難以活下去,隻能立刻乘坐飛船離開。但是那也不太現實,飛船弄不好剛升空,就會被附近的飛禽類野獸發現,然後幹掉
這裏的野獸不管是飛禽還是走獸,動輒亞神的實力,實在是讓人頭疼。
麒麟的傷勢,不管秦若如何的擔憂,還是完全恢複了,麒麟也打算返迴神界。秦若這頓時就苦逼了。
“大人,您要返迴神界了嗎?”秦若看著麒麟忍不住的問道。
麒麟點點頭:“我要迴去報仇。感謝你的幫助,如果將來你到了神界,我會給你一次償還人情的機會。”
“那我”秦若剛要說自己的問題,麒麟身影一閃已經不見了
“喂”秦若連忙焦急的站了起來,可是那裏還有麒麟的蹤影?
“我走了,後會有期。”麒麟的聲音不知道從那裏傳來。
秦若頓時氣得跳腳罵娘可是沒用
連忙把狼王放出來,兩個人快速的去洞口把洞口徹底堵死!
“狼王,我們倆,弄不好都得死在這。”秦若看著狼王,靠在剛堵死的洞口旁邊的岩壁上,忍不住的苦笑。
狼王也是無語:“我們爭取活下去吧。不過我們下一步去哪?這周圍,原來攝於麒麟的存在,周圍的野獸都不敢來。可是現在,麒麟走了,估計野獸很快就要過來。畢竟這附近,是各種帶有神之力的果子和草藥最多的區域。”
麒麟當然不會選差的地方,而是選擇了這裏。
秦若搖頭苦笑:“我們等幾天,休整一下,盡快離開這裏。應該短時間內,這裏還有麒麟殘留的氣息,應該是安全的。然後我們趁著這個時候離開。馬上休整,你先去,我守著。”
狼王苦笑道:“我還需要休整嗎我天天躲在紋身裏,哪需要休整啊。老大你趕緊去睡一覺,你都快站不住了。”
秦若想想也是,腦子都快不好使了,連忙去休息,留下狼王守著。
好好睡了一覺,起來看看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月,還好,時間並不長。然後立刻帶著狼王,看看這山洞裏原來堆積的大量的草藥,都收了起來:這都是當初順路采集的,不過沒用到的。其中有不少好東西,不過麒麟對這些東西並不怎麽在乎。走的時候,自然也沒帶走,這就算是秦若的報酬,至少秦若是這麽想的。
好歹有個安慰獎,也能心裏舒服點。
離開這個洞穴,秦若就按照來的時候,除了最開始的幾天沒有記錄之外,幾天之後,他就記錄了路線的地圖,一直往迴走去。
沒辦法,現在他手頭那麽幾條飛船,他可不敢嚐試飛出去一旦損毀了,將來迴去都是個大麻煩。就算要走,也要找個合適的大平原地帶,至少沒有那麽多飛禽的地方飛。
更何況,他現在脫離了麒麟,並不想立刻離開:這裏何錫麟和林炎他們都在呢。他們一定是急死了最好找到他們,大家要麽留下來繼續探索,要麽離開迴家。
這一次,除了路上來的時間,他們在這的時間倒是不長,秦若被麒麟帶走,也總共不過是兩萬多年,不到兩萬五千年的時間。
秦若和狼王小心的遮蔽著身影,一前一後,小心的往迴走。這速度比起麒麟可就是天壤之別。麒麟當時能達到十倍音速的速度。可是秦若別說因素,能趕得上普通人的速度都不錯了。來的時候用了百年,秦若打算用萬年的時間趕迴去
希望何錫麟他們還在原地如果一切正常,他們應該至少不會走的太遠。隻要迴到能夠找到他們痕跡的地方,秦若感覺自己應該是能找到他們的。
走了好幾天,才走出一片山穀,但是接著往前走,離開大山,秦若傻眼了:平原大平原現在秦若更喜歡山林,這種地方,好歹比較容易躲藏。可是平原
平原上別的不說,光是成群結隊的食草動物,都夠讓秦若喝一壺的。
關鍵這裏的動物,不管是吃草的還是吃肉的,對殺人從來都是部分草食還是肉食動物的。上次遇到的鹿是如此,羊群是如此,這些本來應該最溫順的動物都如此,其他的動物可想而知。
連忙翻開地圖,秦若更是無語麒麟當初是直接從這裏橫穿過來的,麒麟當時的速度之下,這裏都走了三天之多!
麒麟十倍音速的時間,不眠不休的走了三天多那得是多少距離?
那是近百萬公裏的距離啊!
以秦若和狼王,最高不過亞音速,好吧,算音速來計算,那也要走一個多月才能過去。
而實際上,可能嗎?
就他們倆這點實力,如果敢在這裏全力趕路,走不出多遠一定會有這裏的主人來對秦若表示“歡迎”的。
“老大,怎麽辦?繞過去?”狼王也是發愁。
他的前身是狼,當然更知道在這種地方,最容易遭遇到什麽。
這種地方,要逃命,速度幾乎是唯一的可能。一旦速度不行,那就完蛋。因為實在是沒有什麽可資利用的環境來讓你躲藏的。
秦若無奈的苦笑:“可是怎麽繞?誰知道這草原到底有多大?我們要饒多久才能繞過去?走吧,直接穿過去,好歹這裏的草茂密,我們藏身應該不算太難。”
這裏的草,動輒就是齊腰高,一些地方能長到比秦若還要高點。這樣茂密的草叢,恐怕也是這裏唯一一個秦若他們可以利用的地方了。
秦若在草原的邊緣,仔細的觀察了幾天,至少確定這附近沒有亞神級別的野獸隊伍,比如草食動物的群體,羊,鹿什麽的。
然後給他自己和狼王,編織了偽裝的服裝,讓兩個人看起來就好像是兩個移動的草樁子。如果趴下,那就是地麵上的一塊草皮而已。
如果隻是視覺的危險,秦若自信絕對能躲過去。可是這裏不僅僅是視覺,對力量的感知,那些野獸雖然不知道什麽原理,但是用起來可是得心應手的
看看身上的偽裝,狼王苦苦笑道:“老大,這行嗎?”
《鳳舞文學網m.》
第三千二百四十三章老大,這行嗎?
秦若走不多遠,就在一個山坡上停了下來,雖然他並不熟悉神之草藥,這裏的草藥,也算不上神之草藥,隻能算是神界和普通的世界之間的那麽一個中間的世界的草藥。但是也幸虧如此,若是完全是神界的草藥,秦若還沒辦法處理。
但是即便是這裏的草藥,秦若也要十分小心的去挖,因為有一些草藥本身就帶著大量的神之力,一不小心被神之力侵蝕,那也是要命的。
這就好像是氧氣是好東西,但是你有種一直吸純氧試試看。
很多草藥,秦若甚至不能挖,還得麒麟過去挖。但是麒麟顯然對這樣的工作,很沒有多少耐心。不過被逼無奈,也隻能去做,隻是一直不怎麽有心情。
好容易挖到差不多的草藥,秦若就迴去嚐試煉製。
不過不熟悉這裏草藥的藥性,第一次很正常的失敗了這讓秦若還是有點失望,盡管早有準備。他心裏也害怕啊,這可是麒麟,萬一這貨惱怒了,一個不小心什麽的,自己可就完蛋了。
麒麟果然是不高興,但是卻也沒說什麽,隻是帶著秦若再次去找藥。
秦若隻好小心的去做,第二次終於小心的成功了一次,麒麟使用之後,效果感覺還是有的,雖然效果不大,但是終究比等待自我迴複來的快。這讓麒麟還是滿意的。
秦若感覺到要死了特麽的,麒麟倒是能撐的住,可是秦若不過是星尊的力量,還不到後期呢,這麽持續不斷的找藥煉藥,有的時候成功,有的時候失敗,但是隨著越來越熟練,秦若的成功率也越來越高,失敗的次數越來越少。從開始幾乎三次失敗兩次,到現在十次也未必有一次失敗,算是極大的進步了。
秦若甚至感覺到自己的煉藥能力直逼花苑當然,隻是感覺上,比起花苑還是差得遠了。
不過這特麽的一直不休息,就這麽一直找藥煉藥,找藥煉藥一千多年了,睡覺的時候幾乎都沒有,秦若真的要瘋了關鍵是你還得時刻集中精神。隻有煉藥等待的時候,秦若才能夠打坐一下休息。可是比起這種強度的勞動,實在是緩解不過來。
這就好像地球封建社會的一個農民,你始終每天隻讓他睡不到一小時,卻要天天持續不斷的去做很危險的事情,那是一樣的概念。
而秦若,已經堅持了一千多年若非秦若遠超常人的韌性和耐力,估計早就趴下了。
“麒麟大人,必須休息一下了。我快要撐不住了。”秦若最後硬著頭皮,在煉製成功了一些丹藥之後,提出了要求。
麒麟很納悶的看看秦若:“撐不住?意思是說你累了?才一千多年,按照你們的概念。”
秦若欲哭無淚,可是隻能硬著頭皮說道:“可是大人,我沒有您那樣的強大的力量和精神啊。”
麒麟看看秦若,點了點頭:“好,你休息一段。你休息好了再告訴我。”
秦若頓時直接躺在一邊鋪了張獸皮就睡了這個時候,睡覺比修煉管用的多。
周而複始的日子,秦若已經開始慢慢的適應了,到了最後,已經完全適應。
忙碌一千年的采藥煉藥,然後休整個百多年已經是兩萬多年過去,秦若越發的熟練,甚至他感覺到自己的境界,隻差那麽一絲絲就要突破到後期了。
可是這個時候,秦若開始有點擔心了:因為麒麟的傷快要好了。
麒麟的傷,並不是特別嚴重,隻是內髒受到了震動,經脈有些受損而已。雖然這裏的草藥算不上合適,但是效果也挺好,再配合他本身的自我恢複能力,他的自我使用神之力的修複,終究已經接近完全恢複。
快要完全恢複的麒麟,身上的光彩越發的明亮,他的力量也讓秦若感覺到越來越強。
但是一旦麒麟恢複了傷勢之後,自己怎麽辦?
不需要麒麟幹掉他,隻需要麒麟走掉,秦若估計在這個世界都難以活下去,隻能立刻乘坐飛船離開。但是那也不太現實,飛船弄不好剛升空,就會被附近的飛禽類野獸發現,然後幹掉
這裏的野獸不管是飛禽還是走獸,動輒亞神的實力,實在是讓人頭疼。
麒麟的傷勢,不管秦若如何的擔憂,還是完全恢複了,麒麟也打算返迴神界。秦若這頓時就苦逼了。
“大人,您要返迴神界了嗎?”秦若看著麒麟忍不住的問道。
麒麟點點頭:“我要迴去報仇。感謝你的幫助,如果將來你到了神界,我會給你一次償還人情的機會。”
“那我”秦若剛要說自己的問題,麒麟身影一閃已經不見了
“喂”秦若連忙焦急的站了起來,可是那裏還有麒麟的蹤影?
“我走了,後會有期。”麒麟的聲音不知道從那裏傳來。
秦若頓時氣得跳腳罵娘可是沒用
連忙把狼王放出來,兩個人快速的去洞口把洞口徹底堵死!
“狼王,我們倆,弄不好都得死在這。”秦若看著狼王,靠在剛堵死的洞口旁邊的岩壁上,忍不住的苦笑。
狼王也是無語:“我們爭取活下去吧。不過我們下一步去哪?這周圍,原來攝於麒麟的存在,周圍的野獸都不敢來。可是現在,麒麟走了,估計野獸很快就要過來。畢竟這附近,是各種帶有神之力的果子和草藥最多的區域。”
麒麟當然不會選差的地方,而是選擇了這裏。
秦若搖頭苦笑:“我們等幾天,休整一下,盡快離開這裏。應該短時間內,這裏還有麒麟殘留的氣息,應該是安全的。然後我們趁著這個時候離開。馬上休整,你先去,我守著。”
狼王苦笑道:“我還需要休整嗎我天天躲在紋身裏,哪需要休整啊。老大你趕緊去睡一覺,你都快站不住了。”
秦若想想也是,腦子都快不好使了,連忙去休息,留下狼王守著。
好好睡了一覺,起來看看時間,過去了一個多月,還好,時間並不長。然後立刻帶著狼王,看看這山洞裏原來堆積的大量的草藥,都收了起來:這都是當初順路采集的,不過沒用到的。其中有不少好東西,不過麒麟對這些東西並不怎麽在乎。走的時候,自然也沒帶走,這就算是秦若的報酬,至少秦若是這麽想的。
好歹有個安慰獎,也能心裏舒服點。
離開這個洞穴,秦若就按照來的時候,除了最開始的幾天沒有記錄之外,幾天之後,他就記錄了路線的地圖,一直往迴走去。
沒辦法,現在他手頭那麽幾條飛船,他可不敢嚐試飛出去一旦損毀了,將來迴去都是個大麻煩。就算要走,也要找個合適的大平原地帶,至少沒有那麽多飛禽的地方飛。
更何況,他現在脫離了麒麟,並不想立刻離開:這裏何錫麟和林炎他們都在呢。他們一定是急死了最好找到他們,大家要麽留下來繼續探索,要麽離開迴家。
這一次,除了路上來的時間,他們在這的時間倒是不長,秦若被麒麟帶走,也總共不過是兩萬多年,不到兩萬五千年的時間。
秦若和狼王小心的遮蔽著身影,一前一後,小心的往迴走。這速度比起麒麟可就是天壤之別。麒麟當時能達到十倍音速的速度。可是秦若別說因素,能趕得上普通人的速度都不錯了。來的時候用了百年,秦若打算用萬年的時間趕迴去
希望何錫麟他們還在原地如果一切正常,他們應該至少不會走的太遠。隻要迴到能夠找到他們痕跡的地方,秦若感覺自己應該是能找到他們的。
走了好幾天,才走出一片山穀,但是接著往前走,離開大山,秦若傻眼了:平原大平原現在秦若更喜歡山林,這種地方,好歹比較容易躲藏。可是平原
平原上別的不說,光是成群結隊的食草動物,都夠讓秦若喝一壺的。
關鍵這裏的動物,不管是吃草的還是吃肉的,對殺人從來都是部分草食還是肉食動物的。上次遇到的鹿是如此,羊群是如此,這些本來應該最溫順的動物都如此,其他的動物可想而知。
連忙翻開地圖,秦若更是無語麒麟當初是直接從這裏橫穿過來的,麒麟當時的速度之下,這裏都走了三天之多!
麒麟十倍音速的時間,不眠不休的走了三天多那得是多少距離?
那是近百萬公裏的距離啊!
以秦若和狼王,最高不過亞音速,好吧,算音速來計算,那也要走一個多月才能過去。
而實際上,可能嗎?
就他們倆這點實力,如果敢在這裏全力趕路,走不出多遠一定會有這裏的主人來對秦若表示“歡迎”的。
“老大,怎麽辦?繞過去?”狼王也是發愁。
他的前身是狼,當然更知道在這種地方,最容易遭遇到什麽。
這種地方,要逃命,速度幾乎是唯一的可能。一旦速度不行,那就完蛋。因為實在是沒有什麽可資利用的環境來讓你躲藏的。
秦若無奈的苦笑:“可是怎麽繞?誰知道這草原到底有多大?我們要饒多久才能繞過去?走吧,直接穿過去,好歹這裏的草茂密,我們藏身應該不算太難。”
這裏的草,動輒就是齊腰高,一些地方能長到比秦若還要高點。這樣茂密的草叢,恐怕也是這裏唯一一個秦若他們可以利用的地方了。
秦若在草原的邊緣,仔細的觀察了幾天,至少確定這附近沒有亞神級別的野獸隊伍,比如草食動物的群體,羊,鹿什麽的。
然後給他自己和狼王,編織了偽裝的服裝,讓兩個人看起來就好像是兩個移動的草樁子。如果趴下,那就是地麵上的一塊草皮而已。
如果隻是視覺的危險,秦若自信絕對能躲過去。可是這裏不僅僅是視覺,對力量的感知,那些野獸雖然不知道什麽原理,但是用起來可是得心應手的
看看身上的偽裝,狼王苦苦笑道:“老大,這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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