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叩叩--”又是一陣敲門聲響起。

    還有完沒完啊,苕華一臉陰鬱,上個藥都不讓人清淨了!?

    “誰?!”

    “我,本華。”一個很有磁性低沉的聲音在門外響起。

    是他?這麽快!苕華給辰豈歌拉好衣服,“你在這裏躺好我去開門。”

    “恩”

    苕華開了門,一個風塵仆仆的男人出現在自己麵前,他胡子拉雜,看來是個很隨性、不怎麽在意自己形象的人。

    苕華對他微微笑道,“謝謝大俠拔刀相助,你有沒有受到什麽傷害?!”

    本華將自己額頭前的一縷亂發往後一吹,大步垮了進來,“就一群黃撫老賊派來的土匪。還不能把我怎樣……”他四下打量了一下屋內,看見辰豈歌閉目躺在床上,他走過去對辰豈歌說道,“皇、你的傷,還是讓老叔來替你治療吧。”

    “你當年不辭而別,而如今又重出江湖救了朕,不會是相見她吧?”辰豈歌繼續躺在床上悠悠的道。

    完全就聽不懂他們的談話內容,看來這個本華的老江湖應該是辰豈歌的一個什麽故人吧,自己還是先迴避一下好一些,苕華很識趣的出了門將門給輕輕掩好了。

    本華見苕華出了門,又繼續道,“皇上,您的腰傷要緊,她的事還是以後再說吧。”

    辰豈歌睜開了眼睛,目光凜冽,直直的望著本叔,“也好,免得朕還要受一個女人的保護。”

    之後本叔用深厚的內力替辰豈歌正了腰突骨,一陣更加的劇痛在辰豈歌腰上穿過,他仍然是咬牙不吭聲。

    “皇上,這一個月你恐怕是不能做太大的動作,以免再次受傷……”

    “朕自有分寸。”說罷辰豈歌就要起床。

    “我來扶你吧。”

    “不用!”辰豈歌用手擋過本叔伸過來的手,他現在要立刻起床,去教訓教訓那幫欺負苕華的強盜。

    苕華剛剛下了樓正被那群強盜忽悠著喝酒,成軍也在一旁替他們添著酒,苕華正推辭著,就看見辰豈歌還是剛剛那副女裝下了樓,苕華幾乎是傻愣了,自己要是個男人就將他娶了!苕華的手都不聽使喚了,將剛剛才推辭了的酒給默默喝下了肚。

    本華也從樓上了下來了,他才注意到辰豈歌身上的穿著,怎麽這麽眼熟……

    “少華小弟,你家娘子長得可真是正啊,就是長得大個兒了一點

    ……”

    “噗--”苕華差點將口中的酒水給噴了出來,不知被辰豈歌聽見了會是什麽反應,但還是忍住了。

    辰豈歌的表情有些冷淡,不像真正女子那樣嬌滴滴的。

    但也足以勾起了那群強盜的興趣了,“少家娘子,快過來跟爺喝一口!”

    辰豈歌緩步的走了過來,慢慢端起桌上的一壺酒,那個強盜正要伸手來摸辰豈歌的手,辰豈歌忽然將壺裏的酒給全部倒在了強盜的頭上!

    “啪--”的一聲酒壺砸碎在地上。

    “你這個死女人,居然敢侵犯老子?!”那強盜操起桌上的大刀就要向辰豈歌砍來。

    辰豈歌淡定自若,笑容淺淡,“懶得跟你這種人嚼舌根!”他正要下殺手,一隻螺旋飛鏢飛過來,卡在強盜的喉嚨上,血都沒有流一滴,倒下死了……

    眾人都往樓梯上的人望去,本華一臉自在必得的表情。

    “你你、你居然是個男人?!兄弟們都給我上!”另一個頭大一點的強盜帶頭說道。

    辰豈歌將紅色衣服一扔,“簡直就是自不量力!”辰豈歌撿起地上的一把大刀,三下五除二就將這些個人給解決了,一些鮮紅的血滴濺在了他的臉上,他眼神鋒利。毫不含糊,周遭的客人全都唿啦一聲跑完了。

    本叔拍了拍手,“這些人死有餘辜!”隨後他默默的走了過來,將地上被辰豈歌撕破了的紅色女裝給默默的撿了起來,他眸色很沉,自言自語道。“這是她的衣服,我珍藏了這麽多年,可如今……”

    辰豈歌不懂他在說什麽,可是苕華懂,估計這是他喜歡的那個女子的衣服吧,而且還當個寶貝,自己占用他的馬車不說,還毀了別人的寶貝衣服,敢情怎麽說也是自己的錯啊,苕華咳嗽了一聲,立馬走到本叔的麵前,將他手裏的紅色裙子給搶到手中,再往身後一塞,“本華大叔,你的衣服還好吧,迴頭我給你補補,嘿嘿!”

    “不用了,一件女人的衣服而已。我又不穿。”本華的麵部輕輕抽搐著,尷尬的說著。

    苕華再看看辰豈歌的表情,竟露出一點點笑意,但是還有血漬粘在他的臉上,苕華看看躺了一地的強盜的屍體,一點也不覺得可惜。

    哎,自作孽,苕華從懷裏掏出一張幹淨的手帕,默默的替辰豈歌擦去,二人目光似火交融,惹得一旁的成軍都看不下了,成軍笑道,“既然人都到齊了,大家就一起聚聚吧!”

    成軍

    手一拍就有小二端來很多飯菜,立馬也有人來清理現場的混亂,將店門關上了,掛了個“今日謝絕”的牌子,不接受其他的客人。

    苕華在這次的小聚會交談中,才知道原來本華原來的名字叫本華叔,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才改了名字,去了一個“叔”字,在座的人也沒有提起。

    他是前一個月才住到這個成軍驛館的,與老板娘成軍成了好朋友,雖說二人以朋友相待。可是隻要是個細心的人都會發現,成軍是喜歡本華的,可是本華這個人好像比較悶騷,他的心事是一般人看不透的,包括苕華這種善於洞悉人心的都看不太透。

    老板娘說自己小時候老爹希望自己成為一名軍人,於是就取名叫成軍,可是她從小就偏愛紅妝……父母去世後就在這裏開了家驛館,以維持生計……

    有一個這麽溫柔的老板娘,還有這麽美味的飯菜,苕華還想多留一天的,可是辰豈歌一直堅持明日就啟程。

    翌日。

    苕華與辰豈歌要與老板娘道別了,隻見本華背著個行囊也走了出來。他破天荒的刮了胡子,幹淨爽朗,整個人感覺都年輕了十歲,他大步跨過來說道,“公子,溟海路途遙遠,窮兇惡極,讓我護送你們吧?!”

    沒等辰豈歌迴答,成軍先說道,“這麽快就走了?!”

    “不快了,都一個月了!”遇到了自己要等的人,當然是要走的。

    辰豈歌明白他的意圖,本華這個人算是一名正直的英雄好漢,有他在身邊,能力可敵子琳和采蝶兩個人,以後自己要是還有什麽危險,總是要有個人來保護苕華的,留下本華也不失為一個兩全其美的事情。

    “那就這樣吧”辰豈歌對本華迴道。轉而又遞給成軍一封信,上麵寫著“子琳”二字,“老板娘,若是信上之人問起我們的下落,還請您將這封信轉交給他。”

    老板娘成軍接過這信封,笑道。“一定,公子安排的事,成軍一定辦到!”

    “那就有勞了!”

    謝過成軍後,三人就要駕車啟程了,成軍忽然叫到,“等等,我還有東西給本華叔!”

    本華跳下馬車,成軍正依依不舍的將他望著。

    “我知道你不喜歡多帶什麽東西,但是錢還是要的,這是你在的這一個月驛館的利潤,你就拿著以備不時之需。”

    陳軍將一大疊銀票遞給了本華,他懸在半空的手忽然頓了一下,又放下了手,“錢乃身外之物,

    我多年闖蕩,四海為家,在下就此別過!”本華將手伸了出來--

    成軍明白他的意思,將右手輕輕握了上去。很多繭,很粗糙,但是卻很溫暖……

    “再見。”成軍放開了手,這就足夠了,對他深深一笑。

    成軍別開了臉,忽然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謝意。千言萬語也隻能無語,他轉過身從新上了車,走了。

    苕華在車裏咕噥道,“我看那個美麗的老板娘和那大叔挺配的,我要是大叔就留下來當老板了……”

    辰豈歌捏了一下苕華的臉蛋,帶些寵溺的味道。“小孩子懂什麽。”

    “你才是小孩子!”苕華迴弄著他。

    本華在馬車外駕車,聽著裏麵的嬉鬧聲,年輕,真好……

    在戀人的眼裏,對方永遠是長不大的小孩子。

    ……

    他們一路的波折終於快到溟海了,辰豈歌在成軍驛館留信給子琳,說是直接在溟海的南城迴合,這裏就是南城了,各路都是來自世界各地的商賈,穿著奇裝異服,苕華感覺自己像是來到了國外,時光穿梭了。

    這裏的商鋪很多。辰豈歌一行人四處逛著,尋找有賣夜明珠的地方。

    在一個很熱鬧的街道轉角終於看到了一家賣珠寶瑪瑙的店。

    可是老板是個穿金色絲綢的波斯人,不會北辰的語言,本叔跟他扯了半天也沒扯出個啥,辰豈歌則是在一旁細細的逛著,尋找一點蛛絲馬跡。

    苕華向本叔那邊湊了過去。“怎麽樣,談得?”

    本叔癟著個嘴,攤了一下雙手,聳了聳肩,“聽不懂。”

    什麽語言怎麽會聽不懂,苕華問了句。“老板,你們店裏賣的夜明珠都是從哪裏來的?”

    老板確實嘰裏咕嚕說了半天中原人都聽不懂的話,可是苕華卻聽懂了,苕華笑笑,對本叔說道,“他說,他能聽懂我們說的話,可是不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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